[爆卦]大樓管理條例噪音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大樓管理條例噪音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大樓管理條例噪音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大樓管理條例噪音產品中有1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萬的網紅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抗議政府徵收私有祖厝變財團蓋飯店原地主表達不滿暨大鵬灣風景區鳳凰旅行社在小琉球蓋10層飯店破壞當地景觀風貌」記者會 採訪通知時間:109年12月17日星期四上午09:30 地點:台北行政院大門口並遞陳情書 ※8點到9點半 靜坐抗議,09:30開記者會 ※當天記者會拉白布條.抗議...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00722ETtoday 惡鄰退散!律師教「三招」抗噪音 拍賣惡鄰房屋 惡鄰居不斷製造噪音,讓人夜間難入眠;陣陣菸味不斷從通風管飄來,該如何處理?由資深司法記者蘇位榮主持的《行動法庭》,昨(21)日邀請律師蘇家宏、不動產經紀人陳泰源、北市大安區大學里里長吳沛璇,分別從法律和社區管理角度,探討惡鄰...

  • 大樓管理條例噪音 在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2-17 07: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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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議政府徵收私有祖厝變財團蓋飯店原地主表達不滿暨大鵬灣風景區鳳凰旅行社在小琉球蓋10層飯店破壞當地景觀風貌」記者會
    採訪通知時間:109年12月17日星期四上午09:30
    地點:台北行政院大門口並遞陳情書
    ※8點到9點半 靜坐抗議,09:30開記者會
    ※當天記者會拉白布條.抗議人士近呼喊抗議口號
    ※邀請相關單位列席:交通部航港局,交通部觀光局大鵬灣國家風 景區管理處,交通部航政司,經濟部,環保署,內政部, 墾丁國家管理處,我們陳抗後進入行政院遞陳情書交流。
    訴求:
    政府徵收私有土地變財團蓋飯店原地主表達不滿,應廢止徵收還地於民。
    依大鵬灣風景區鳳凰旅行社,在小琉球蓋10層飯店,破壞當地景觀風貌,應降低樓層。
    說明:
    1.屏東縣車城鄉射尞段186 187 188地號(現已合併射埔段984號)已於81年被徵收停車場.經107年內政部核定交換給京棧集團以不符合原始徵收計畫書裡長期工作海生館暨服務設施。

    2.如是為保護陸蟹生態,為何79年被徵收土地時,私人集團的京棧可以不被徵收變成現在卻要交換,海生館卻說出停車場已無需再使用可以交換,難道停車場沒有陸蟹嗎?

    3.79年用一坪420元徵收土地,現在公告4200元 卻用來交換5200元私有地,人民有不公平之疑慮

    4.希望政府可以公平對待並保護人民犧牲給公共建設的財產與美意,而不是讓原地主的後代子孫再次受傷。
    陳情: 原土地所有權人願意犧牲給政府徵收蓋停車場,但不願意讓古厝土地變成飯店經營變成私人營利,後代子孫情何以堪。
    說明:
    屏東縣車城鄉射寮段186、187、188地號土地(現已合併為射埔段984地號)
    一、原重劃前屏東縣車城郷射寮段186、187、188地號土地所有權人,查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於民國80年間辦理「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開發案,進行土地徵收時【內政部80年7月2日台(80)內地字第8080054號函核准征收,
    屏東縣政府於80年12月23日公告徵收】原徵收之土地已足供海生館場館建設使用,卻仍執意收購周圍土地,經所有權拒絕議價後,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竟辦理二次征收【內政部81年4月21日台(81)內地字第8176150號函核准徵收,屏東縣政府於81年5月9日公告徴收】強制徴收前揭本人所有之土地,嗣前揭土地經重劃、合併為屏東縣車城鄉射埔段984地號於81年由教育部撥用,辦理海洋生物博物館開發89年正式營運,然該地目前仍非海生館之場館用地,而部分為停車場土地(部分聞置未加以開發使用),顯非事業所必需之範圍,與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當時徵收之目的不符,顯係利用權力強制取得人民土地,是當初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辦理二次征收土地之決策過程顯有疑義!

    二、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所報「墾丁國家公園遊憩區(一)與鄰近海生館停車場土地變更分區交換研議案」乙案原被徵收人犧牲給政府蓋停車場的古厝變成京棧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且已不符合土地徵收第三條十項目。
    內政部107年5月29號回覆81年八月被徵收土地變成停車場.能為公共必要性,但106年卻變更為京棧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已不符原始徵收計畫書裡為長期工作海洋生物館暨服務設施。原土地所有權人願意犧牲給政府徵收蓋停車場,但不願意讓飯店經營蓋飯店變成營利。

    陳情書
    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縣政府核照給鳳凰旅行社在小琉球蓋10層大樓破壞景觀與生態應降低樓層
    訴求:
    小琉球居民自救會-反對鳳凰旅行社十層樓飯店建設案
    永續觀光在哪?請屏東縣政府不要發展「用完即丟的觀光」

    說明:小琉球居自救會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法》及「觀光地區及風景特定區建築物及廣告物攤位設置規劃限制辦法」的條例,質疑建管處核准該建設案取得建築執照的正當性。自救會提醒,小琉球屬於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範疇,當地富有珍貴的海洋生態與人文風情,不該被一棟十層樓飯店犧牲。

    小琉球自救會表示,目前當地旅宿業者皆有共榮地方、共同維護環境的默契與共識。但鳳凰旅行社飯店這段時間以來,建方無誠意與當地居民溝通,更無視地方的質疑和建議。自救會擔心,若飯店興建完成,將影響島嶼天際線以及海洋生態環境,嚴重衝擊小琉球的「永續觀光」。

    面對如此爭議的案子,屏東縣政府卻未派人與會,小琉球自救會代表批評,屏東縣府號稱最會拚觀光,但卻選擇在小琉球觀光問題未提出解方之際,就大力歡迎該飯店進駐,無視永續城鄉與觀光生態衝突等議題。自救會最後呼籲,小琉球不要用完即丟的觀光模式,請屏東縣政府正視問題與訴求。

    鳳凰旅行社即將在小琉球白沙港興建十層樓飯店,如台東美麗灣翻版的方式規避環評(環境影響評估)監督,未來勢必影響島嶼天際線以及海洋生態環境,嚴重衝擊小琉球的「永續觀光」。

    潘孟安縣長號稱帶領「最拼觀光的政府」,至今不僅未提出完善的永續觀光等相關政策,還放任外來飯店破壞小琉球秩序與生態。

    小琉球長期以觀光產業為發展命脈,目前當地的民宿已有400多間,長期以來維持本地商家共榮、人與環境共生的機制。遺憾的是,屏東縣政府卻忽略當地人文風情與自然環境,執意讓鳳凰國際旅行社、承億文旅、鑫富都建設三方興建十層樓(地下一層)飯店進駐,將衝擊小琉球長久發展地方的和諧與平衡。

    今年9月29日建商雖然至當地召開公聽會,答應會將當地居民的意見做討論,但實際上並未納入任何居民意見,至今未提出變更設計等修改方案就執意動工,全然不尊重在地居民。

    藉由這場記者會,小琉球居民自救會提出訴求,希望政府聽見在地居民的心聲。

    一、小琉球為大鵬灣風景特定區範圍之一,就其特殊的自然環境資源,所有開發應更將謹慎評估。尤其「人文地產景」屬在地重要資產,飯店建設位置面臨漁港,突兀的建築物量體,將嚴重破壞島嶼景觀天際線,衝擊小琉球海洋生態。
    二、小琉球最高建築物僅六層樓,飯店預計搭蓋十層,消防設備不足,將影響小琉球居民基本生命安全。
    三、小琉球長期以來共同發展海洋文化的深度觀光,如今外來業者冒然進入且與居民無共識,日後恐造成更多衝突。因此希望縣府、業者多辦理公聽會,與居民取得共識,一同為地方觀光發展努力。

    從小琉球十層樓飯店,看屏東縣政府的「永續觀光」政策】 屏東縣政府對小琉球永續觀光的政策: 1.未提出遊客量管制及非法民宿輔導方案。 2.海洋生態與觀光衝突:人類觸碰海龜、珊瑚礁白化、潮間帶生物減少。 3.新增東港至小琉球航線。 4.歡迎「十層樓飯店」進駐小琉球白沙尾漁港,海景第一排! 5.經濟為導向的觀光政策。 6................................................?

    從今年9月以來爭議不斷的「小琉球十層樓飯店建設案」,已於11月23日正式動工,未來小琉球的白沙尾漁港旁,即將誕生一棟華麗的十層樓飯店!海景第一排! 從九月的公聽會、十月的線上會議以及十一月的記者會,一路以來的「公共安全疑慮」至今未收到完整的回覆,唯一訴求「降低樓層高度」當然也沒有獲得解答。 讓我們把視角拉大,省思近年來當地的觀光與生態衝突,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請問我們什麼時候才有「答案」?

    有關於屏東縣東港鎮琉球鄉之鳳凰旅行社十層樓(地下一層)飯店建案(屏東縣琉球鄉白沙段第286地號土地) 目前 都在施工中 剩至工作到凌晨2點 噪音 影響到 鄰近住戶 是否可協助幫忙? 居民在九月三十日的地方公聽會所提出的「降低樓層及公安疑慮」等意見。 根據行政院交通部觀光局「觀光地區及風景特定區建築物及廣告物攤位設置規劃限制辦法」之第五條規定,風景特定區內的建築物應與週邊自然環境調和,且不得有礙景觀維護、視野眺望及公眾使用。鳳凰旅行社十層樓飯店已違背該限制辦法,請貴單位查照。 目前屏東縣政府建管處已核准建照,且建設公司已於本週動工打地樁,請貴單位查明,並要求建管處通知建商暫緩施工。

    致 大鵬灣國家風景區: 有關於屏東縣東港鎮琉球鄉之鳳凰旅行社十層樓(地下一層)飯店建案(屏東縣琉球鄉白沙段第286地號土地) 居民在九月三十日的地方公聽會所提出的「降低樓層及公安疑慮」等意見。 根據行政院交通部觀光局「觀光地區及風景特定區建築物及廣告物攤位設置規劃限制辦法」之第五條規定,風景特定區內的建築物應與週邊自然環境調和,且不得有礙景觀維護、視野眺望及公眾使用。鳳凰旅行社十層樓飯店已違背該限制辦法,請貴單位查照。 目前屏東縣政府建管處已核准建照,且建設公司已於本週動工打地樁,請貴單位查明,並要求建管處通知建商暫緩施工。

    11月19日【反對鳳凰旅行社十層樓飯店建設案-記者會】
    後感言
    那天,起了大早南下至屏東縣議會,但是核准建照的屏東縣政府卻沒有派任何代表出席,建商一句:「一切合法,還有什麼好說的?」 嗯,我低頭看著1504份的連署單,大家對建設案的反對意見: 「我是小琉球的地主,在港口也有土地,我反對財團破壞性的開發及阻擋街道式建築,不符小琉球的地景風貌,更是破壞環境!」 「那邊民宿很多,再蓋飯店下去不會過度飽和嗎?」 「以現在的氣候變遷等環境危機,我們需要的是盡可能保留還沒破壞的自然環境,反對在小琉球蓋飯店。」
    「有很多比金錢、商業更值得追求,更值得守護的。」 淚水在眼眶裡打轉,我是為了什麼發起連署的,是為了什麼來到這裡的? 這棟飯店真的是為了提升小琉球的觀光品質而興建的嗎? 政府在核准建照的時候,難道一點也沒有想過連署單提到的疑慮嗎? 平民百姓,想為土地發聲的權利,難道沒有嗎? -

    小琉球居民自救會於11月19日至屏東縣議會召開「反對鳳凰旅行社十層樓飯店建設案」記者會。到場單位有海洋委員會、蔣月惠議員、全國大學民主聯盟以及鑫富都建設等。惟屏東縣政府未派任何代表與會,自救會表示遺憾與不滿。 小琉球居自救會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法》及「觀光地區及風景特定區建築物及廣告物攤位設置規劃限制辦法」的條例,質疑建管處核准該建設案取得建築執照的正當性。

    自救會認為小琉球屬於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範疇,當地富有珍貴的海洋生態與人文風情,不該被一棟十層樓飯店犧牲。 屏東縣政府號稱最會拚觀光,但卻選擇在小琉球觀光與生態問題未解之際,就大力歡迎十層樓飯店進駐白沙尾漁港,無視永續城鄉與觀光生態衝突等議題。 小琉球不要用完即丟的觀光模式,請屏東縣政府正視問題與訴求。
    備註:(11月19日)小琉球居民自救會於屏東縣議會召開「反對鳳凰旅行社十層樓飯店建設案」記者會。到場者有海洋委員會、蔣月惠議員、全國大學民主聯盟以及鑫富都建設等單位。惟屏東縣政府不願面對自救會的連署聲浪,未派任何代表與會,自救會表示遺憾與不滿。
    聯絡人: 小琉球居民自救會會長翁靖婷0983022782

  • 大樓管理條例噪音 在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2-16 21: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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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議政府徵收私有祖厝變財團蓋飯店原地主表達不滿暨大鵬灣風景區鳳凰旅行社在小琉球蓋10層飯店破壞當地景觀風貌」記者會
    採訪通知時間:109年12月17日星期四上午09:30
    地點:台北行政院大門口並遞陳情書
    ※8點到9點半 靜坐抗議,09:30開記者會
    ※當天記者會拉白布條.抗議人士近呼喊抗議口號
    ※邀請相關單位列席:交通部航港局,交通部觀光局大鵬灣國家風 景區管理處,交通部航政司,經濟部,環保署,內政部, 墾丁國家管理處,我們陳抗後進入行政院遞陳情書交流。
    訴求:
    政府徵收私有土地變財團蓋飯店原地主表達不滿,應廢止徵收還地於民。
    依大鵬灣風景區鳳凰旅行社,在小琉球蓋10層飯店,破壞當地景觀風貌,應降低樓層。
    說明:
    1.屏東縣車城鄉射尞段186 187 188地號(現已合併射埔段984號)已於81年被徵收停車場.經107年內政部核定交換給京棧集團以不符合原始徵收計畫書裡長期工作海生館暨服務設施。

    2.如是為保護陸蟹生態,為何79年被徵收土地時,私人集團的京棧可以不被徵收變成現在卻要交換,海生館卻說出停車場已無需再使用可以交換,難道停車場沒有陸蟹嗎?

    3.79年用一坪420元徵收土地,現在公告4200元 卻用來交換5200元私有地,人民有不公平之疑慮

    4.希望政府可以公平對待並保護人民犧牲給公共建設的財產與美意,而不是讓原地主的後代子孫再次受傷。
    陳情: 原土地所有權人願意犧牲給政府徵收蓋停車場,但不願意讓古厝土地變成飯店經營變成私人營利,後代子孫情何以堪。
    說明:
    屏東縣車城鄉射寮段186、187、188地號土地(現已合併為射埔段984地號)
    一、原重劃前屏東縣車城郷射寮段186、187、188地號土地所有權人,查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於民國80年間辦理「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開發案,進行土地徵收時【內政部80年7月2日台(80)內地字第8080054號函核准征收,
    屏東縣政府於80年12月23日公告徵收】原徵收之土地已足供海生館場館建設使用,卻仍執意收購周圍土地,經所有權拒絕議價後,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竟辦理二次征收【內政部81年4月21日台(81)內地字第8176150號函核准徵收,屏東縣政府於81年5月9日公告徴收】強制徴收前揭本人所有之土地,嗣前揭土地經重劃、合併為屏東縣車城鄉射埔段984地號於81年由教育部撥用,辦理海洋生物博物館開發89年正式營運,然該地目前仍非海生館之場館用地,而部分為停車場土地(部分聞置未加以開發使用),顯非事業所必需之範圍,與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當時徵收之目的不符,顯係利用權力強制取得人民土地,是當初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辦理二次征收土地之決策過程顯有疑義!

    二、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所報「墾丁國家公園遊憩區(一)與鄰近海生館停車場土地變更分區交換研議案」乙案原被徵收人犧牲給政府蓋停車場的古厝變成京棧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且已不符合土地徵收第三條十項目。
    內政部107年5月29號回覆81年八月被徵收土地變成停車場.能為公共必要性,但106年卻變更為京棧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已不符原始徵收計畫書裡為長期工作海洋生物館暨服務設施。原土地所有權人願意犧牲給政府徵收蓋停車場,但不願意讓飯店經營蓋飯店變成營利。

    陳情書
    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縣政府核照給鳳凰旅行社在小琉球蓋10層大樓破壞景觀與生態應降低樓層
    訴求:
    小琉球居民自救會-反對鳳凰旅行社十層樓飯店建設案
    永續觀光在哪?請屏東縣政府不要發展「用完即丟的觀光」

    說明:小琉球居自救會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法》及「觀光地區及風景特定區建築物及廣告物攤位設置規劃限制辦法」的條例,質疑建管處核准該建設案取得建築執照的正當性。自救會提醒,小琉球屬於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範疇,當地富有珍貴的海洋生態與人文風情,不該被一棟十層樓飯店犧牲。

    小琉球自救會表示,目前當地旅宿業者皆有共榮地方、共同維護環境的默契與共識。但鳳凰旅行社飯店這段時間以來,建方無誠意與當地居民溝通,更無視地方的質疑和建議。自救會擔心,若飯店興建完成,將影響島嶼天際線以及海洋生態環境,嚴重衝擊小琉球的「永續觀光」。

    面對如此爭議的案子,屏東縣政府卻未派人與會,小琉球自救會代表批評,屏東縣府號稱最會拚觀光,但卻選擇在小琉球觀光問題未提出解方之際,就大力歡迎該飯店進駐,無視永續城鄉與觀光生態衝突等議題。自救會最後呼籲,小琉球不要用完即丟的觀光模式,請屏東縣政府正視問題與訴求。

    鳳凰旅行社即將在小琉球白沙港興建十層樓飯店,如台東美麗灣翻版的方式規避環評(環境影響評估)監督,未來勢必影響島嶼天際線以及海洋生態環境,嚴重衝擊小琉球的「永續觀光」。

    潘孟安縣長號稱帶領「最拼觀光的政府」,至今不僅未提出完善的永續觀光等相關政策,還放任外來飯店破壞小琉球秩序與生態。

    小琉球長期以觀光產業為發展命脈,目前當地的民宿已有400多間,長期以來維持本地商家共榮、人與環境共生的機制。遺憾的是,屏東縣政府卻忽略當地人文風情與自然環境,執意讓鳳凰國際旅行社、承億文旅、鑫富都建設三方興建十層樓(地下一層)飯店進駐,將衝擊小琉球長久發展地方的和諧與平衡。

    今年9月29日建商雖然至當地召開公聽會,答應會將當地居民的意見做討論,但實際上並未納入任何居民意見,至今未提出變更設計等修改方案就執意動工,全然不尊重在地居民。

    藉由這場記者會,小琉球居民自救會提出訴求,希望政府聽見在地居民的心聲。

    一、小琉球為大鵬灣風景特定區範圍之一,就其特殊的自然環境資源,所有開發應更將謹慎評估。尤其「人文地產景」屬在地重要資產,飯店建設位置面臨漁港,突兀的建築物量體,將嚴重破壞島嶼景觀天際線,衝擊小琉球海洋生態。
    二、小琉球最高建築物僅六層樓,飯店預計搭蓋十層,消防設備不足,將影響小琉球居民基本生命安全。
    三、小琉球長期以來共同發展海洋文化的深度觀光,如今外來業者冒然進入且與居民無共識,日後恐造成更多衝突。因此希望縣府、業者多辦理公聽會,與居民取得共識,一同為地方觀光發展努力。

    從小琉球十層樓飯店,看屏東縣政府的「永續觀光」政策】 屏東縣政府對小琉球永續觀光的政策: 1.未提出遊客量管制及非法民宿輔導方案。 2.海洋生態與觀光衝突:人類觸碰海龜、珊瑚礁白化、潮間帶生物減少。 3.新增東港至小琉球航線。 4.歡迎「十層樓飯店」進駐小琉球白沙尾漁港,海景第一排! 5.經濟為導向的觀光政策。 6................................................?

    從今年9月以來爭議不斷的「小琉球十層樓飯店建設案」,已於11月23日正式動工,未來小琉球的白沙尾漁港旁,即將誕生一棟華麗的十層樓飯店!海景第一排! 從九月的公聽會、十月的線上會議以及十一月的記者會,一路以來的「公共安全疑慮」至今未收到完整的回覆,唯一訴求「降低樓層高度」當然也沒有獲得解答。 讓我們把視角拉大,省思近年來當地的觀光與生態衝突,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請問我們什麼時候才有「答案」?

    有關於屏東縣東港鎮琉球鄉之鳳凰旅行社十層樓(地下一層)飯店建案(屏東縣琉球鄉白沙段第286地號土地) 目前 都在施工中 剩至工作到凌晨2點 噪音 影響到 鄰近住戶 是否可協助幫忙? 居民在九月三十日的地方公聽會所提出的「降低樓層及公安疑慮」等意見。 根據行政院交通部觀光局「觀光地區及風景特定區建築物及廣告物攤位設置規劃限制辦法」之第五條規定,風景特定區內的建築物應與週邊自然環境調和,且不得有礙景觀維護、視野眺望及公眾使用。鳳凰旅行社十層樓飯店已違背該限制辦法,請貴單位查照。 目前屏東縣政府建管處已核准建照,且建設公司已於本週動工打地樁,請貴單位查明,並要求建管處通知建商暫緩施工。

    致 大鵬灣國家風景區: 有關於屏東縣東港鎮琉球鄉之鳳凰旅行社十層樓(地下一層)飯店建案(屏東縣琉球鄉白沙段第286地號土地) 居民在九月三十日的地方公聽會所提出的「降低樓層及公安疑慮」等意見。 根據行政院交通部觀光局「觀光地區及風景特定區建築物及廣告物攤位設置規劃限制辦法」之第五條規定,風景特定區內的建築物應與週邊自然環境調和,且不得有礙景觀維護、視野眺望及公眾使用。鳳凰旅行社十層樓飯店已違背該限制辦法,請貴單位查照。 目前屏東縣政府建管處已核准建照,且建設公司已於本週動工打地樁,請貴單位查明,並要求建管處通知建商暫緩施工。

    11月19日【反對鳳凰旅行社十層樓飯店建設案-記者會】
    後感言
    那天,起了大早南下至屏東縣議會,但是核准建照的屏東縣政府卻沒有派任何代表出席,建商一句:「一切合法,還有什麼好說的?」 嗯,我低頭看著1504份的連署單,大家對建設案的反對意見: 「我是小琉球的地主,在港口也有土地,我反對財團破壞性的開發及阻擋街道式建築,不符小琉球的地景風貌,更是破壞環境!」 「那邊民宿很多,再蓋飯店下去不會過度飽和嗎?」 「以現在的氣候變遷等環境危機,我們需要的是盡可能保留還沒破壞的自然環境,反對在小琉球蓋飯店。」
    「有很多比金錢、商業更值得追求,更值得守護的。」 淚水在眼眶裡打轉,我是為了什麼發起連署的,是為了什麼來到這裡的? 這棟飯店真的是為了提升小琉球的觀光品質而興建的嗎? 政府在核准建照的時候,難道一點也沒有想過連署單提到的疑慮嗎? 平民百姓,想為土地發聲的權利,難道沒有嗎? -

    小琉球居民自救會於11月19日至屏東縣議會召開「反對鳳凰旅行社十層樓飯店建設案」記者會。到場單位有海洋委員會、蔣月惠議員、全國大學民主聯盟以及鑫富都建設等。惟屏東縣政府未派任何代表與會,自救會表示遺憾與不滿。 小琉球居自救會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法》及「觀光地區及風景特定區建築物及廣告物攤位設置規劃限制辦法」的條例,質疑建管處核准該建設案取得建築執照的正當性。

    自救會認為小琉球屬於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範疇,當地富有珍貴的海洋生態與人文風情,不該被一棟十層樓飯店犧牲。 屏東縣政府號稱最會拚觀光,但卻選擇在小琉球觀光與生態問題未解之際,就大力歡迎十層樓飯店進駐白沙尾漁港,無視永續城鄉與觀光生態衝突等議題。 小琉球不要用完即丟的觀光模式,請屏東縣政府正視問題與訴求。
    備註:(11月19日)小琉球居民自救會於屏東縣議會召開「反對鳳凰旅行社十層樓飯店建設案」記者會。到場者有海洋委員會、蔣月惠議員、全國大學民主聯盟以及鑫富都建設等單位。惟屏東縣政府不願面對自救會的連署聲浪,未派任何代表與會,自救會表示遺憾與不滿。
    聯絡人: 小琉球居民自救會會長翁靖婷0983022782

  • 大樓管理條例噪音 在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12-15 21: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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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議政府徵收私有土地變財團蓋飯店原地主表達不滿暨大鵬灣風景區鳳凰旅行社在小琉球蓋10層飯店破壞當地景觀風貌」記者會
    採訪通知時間:109年12月17日星期四上午09:30
    地點:台北行政院大門口並遞陳情書
    ※8點到9點半 靜坐抗議,09:30開記者會
    ※當天記者會拉白布條.抗議人士近呼喊抗議口號
    ※邀請相關單位列席:交通部航港局,交通部觀光局大鵬灣國家風 景區管理處,交通部航政司,經濟部,環保署,內政部, 墾丁國家管理處,我們陳抗後進入行政院遞陳情書交流。
    訴求:
    政府徵收私有土地變財團蓋飯店原地主表達不滿,應廢止徵收還地於民。
    依大鵬灣風景區鳳凰旅行社,在小琉球蓋10層飯店,破壞當地景觀風貌,應降低樓層。
    說明:
    1.屏東縣車城鄉射尞段186 187 188地號(現已合併射埔段984號)已於81年被徵收停車場.經107年內政部核定交換給京棧集團以不符合原始徵收計畫書裡長期工作海生館暨服務設施。

    2.如是為保護陸蟹生態,為何79年被徵收土地時,私人集團的京棧可以不被徵收變成現在卻要交換,海生館卻說出停車場已無需再使用可以交換,難道停車場沒有陸蟹嗎?

    3.79年用一坪420元徵收土地,現在公告4200元 卻用來交換5200元私有地,人民有不公平之疑慮

    4.希望政府可以公平對待並保護人民犧牲給公共建設的財產與美意,而不是讓原地主的後代子孫再次受傷。
    陳情: 原土地所有權人願意犧牲給政府徵收蓋停車場,但不願意讓古厝土地變成飯店經營變成私人營利,後代子孫情何以堪。
    說明:
    屏東縣車城鄉射寮段186、187、188地號土地(現已合併為射埔段984地號)
    一、原重劃前屏東縣車城郷射寮段186、187、188地號土地所有權人,查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於民國80年間辦理「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開發案,進行土地徵收時【內政部80年7月2日台(80)內地字第8080054號函核准征收,
    屏東縣政府於80年12月23日公告徵收】原徵收之土地已足供海生館場館建設使用,卻仍執意收購周圍土地,經所有權拒絕議價後,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竟辦理二次征收【內政部81年4月21日台(81)內地字第8176150號函核准徵收,屏東縣政府於81年5月9日公告徴收】強制徴收前揭本人所有之土地,嗣前揭土地經重劃、合併為屏東縣車城鄉射埔段984地號於81年由教育部撥用,辦理海洋生物博物館開發89年正式營運,然該地目前仍非海生館之場館用地,而部分為停車場土地(部分聞置未加以開發使用),顯非事業所必需之範圍,與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當時徵收之目的不符,顯係利用權力強制取得人民土地,是當初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辦理二次征收土地之決策過程顯有疑義!

    二、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所報「墾丁國家公園遊憩區(一)與鄰近海生館停車場土地變更分區交換研議案」乙案原被徵收人犧牲給政府蓋停車場的古厝變成京棧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且已不符合土地徵收第三條十項目。
    內政部107年5月29號回覆81年八月被徵收土地變成停車場.能為公共必要性,但106年卻變更為京棧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已不符原始徵收計畫書裡為長期工作海洋生物館暨服務設施。原土地所有權人願意犧牲給政府徵收蓋停車場,但不願意讓飯店經營蓋飯店變成營利。

    陳情書
    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縣政府核照給鳳凰旅行社在小琉球蓋10層大樓破壞景觀與生態應降低樓層
    訴求:
    小琉球居民自救會-反對鳳凰旅行社十層樓飯店建設案
    永續觀光在哪?請屏東縣政府不要發展「用完即丟的觀光」

    說明:小琉球居自救會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法》及「觀光地區及風景特定區建築物及廣告物攤位設置規劃限制辦法」的條例,質疑建管處核准該建設案取得建築執照的正當性。自救會提醒,小琉球屬於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範疇,當地富有珍貴的海洋生態與人文風情,不該被一棟十層樓飯店犧牲。

    小琉球自救會表示,目前當地旅宿業者皆有共榮地方、共同維護環境的默契與共識。但鳳凰旅行社飯店這段時間以來,建方無誠意與當地居民溝通,更無視地方的質疑和建議。自救會擔心,若飯店興建完成,將影響島嶼天際線以及海洋生態環境,嚴重衝擊小琉球的「永續觀光」。

    面對如此爭議的案子,屏東縣政府卻未派人與會,小琉球自救會代表批評,屏東縣府號稱最會拚觀光,但卻選擇在小琉球觀光問題未提出解方之際,就大力歡迎該飯店進駐,無視永續城鄉與觀光生態衝突等議題。自救會最後呼籲,小琉球不要用完即丟的觀光模式,請屏東縣政府正視問題與訴求。

    鳳凰旅行社即將在小琉球白沙港興建十層樓飯店,如台東美麗灣翻版的方式規避環評(環境影響評估)監督,未來勢必影響島嶼天際線以及海洋生態環境,嚴重衝擊小琉球的「永續觀光」。

    潘孟安縣長號稱帶領「最拼觀光的政府」,至今不僅未提出完善的永續觀光等相關政策,還放任外來飯店破壞小琉球秩序與生態。

    小琉球長期以觀光產業為發展命脈,目前當地的民宿已有400多間,長期以來維持本地商家共榮、人與環境共生的機制。遺憾的是,屏東縣政府卻忽略當地人文風情與自然環境,執意讓鳳凰國際旅行社、承億文旅、鑫富都建設三方興建十層樓(地下一層)飯店進駐,將衝擊小琉球長久發展地方的和諧與平衡。

    今年9月29日建商雖然至當地召開公聽會,答應會將當地居民的意見做討論,但實際上並未納入任何居民意見,至今未提出變更設計等修改方案就執意動工,全然不尊重在地居民。

    藉由這場記者會,小琉球居民自救會提出訴求,希望政府聽見在地居民的心聲。

    一、小琉球為大鵬灣風景特定區範圍之一,就其特殊的自然環境資源,所有開發應更將謹慎評估。尤其「人文地產景」屬在地重要資產,飯店建設位置面臨漁港,突兀的建築物量體,將嚴重破壞島嶼景觀天際線,衝擊小琉球海洋生態。
    二、小琉球最高建築物僅六層樓,飯店預計搭蓋十層,消防設備不足,將影響小琉球居民基本生命安全。
    三、小琉球長期以來共同發展海洋文化的深度觀光,如今外來業者冒然進入且與居民無共識,日後恐造成更多衝突。因此希望縣府、業者多辦理公聽會,與居民取得共識,一同為地方觀光發展努力。

    從小琉球十層樓飯店,看屏東縣政府的「永續觀光」政策】 屏東縣政府對小琉球永續觀光的政策: 1.未提出遊客量管制及非法民宿輔導方案。 2.海洋生態與觀光衝突:人類觸碰海龜、珊瑚礁白化、潮間帶生物減少。 3.新增東港至小琉球航線。 4.歡迎「十層樓飯店」進駐小琉球白沙尾漁港,海景第一排! 5.經濟為導向的觀光政策。 6................................................?

    從今年9月以來爭議不斷的「小琉球十層樓飯店建設案」,已於11月23日正式動工,未來小琉球的白沙尾漁港旁,即將誕生一棟華麗的十層樓飯店!海景第一排! 從九月的公聽會、十月的線上會議以及十一月的記者會,一路以來的「公共安全疑慮」至今未收到完整的回覆,唯一訴求「降低樓層高度」當然也沒有獲得解答。 讓我們把視角拉大,省思近年來當地的觀光與生態衝突,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請問我們什麼時候才有「答案」?

    有關於屏東縣東港鎮琉球鄉之鳳凰旅行社十層樓(地下一層)飯店建案(屏東縣琉球鄉白沙段第286地號土地) 目前 都在施工中 剩至工作到凌晨2點 噪音 影響到 鄰近住戶 是否可協助幫忙? 居民在九月三十日的地方公聽會所提出的「降低樓層及公安疑慮」等意見。 根據行政院交通部觀光局「觀光地區及風景特定區建築物及廣告物攤位設置規劃限制辦法」之第五條規定,風景特定區內的建築物應與週邊自然環境調和,且不得有礙景觀維護、視野眺望及公眾使用。鳳凰旅行社十層樓飯店已違背該限制辦法,請貴單位查照。 目前屏東縣政府建管處已核准建照,且建設公司已於本週動工打地樁,請貴單位查明,並要求建管處通知建商暫緩施工。

    致 大鵬灣國家風景區: 有關於屏東縣東港鎮琉球鄉之鳳凰旅行社十層樓(地下一層)飯店建案(屏東縣琉球鄉白沙段第286地號土地) 居民在九月三十日的地方公聽會所提出的「降低樓層及公安疑慮」等意見。 根據行政院交通部觀光局「觀光地區及風景特定區建築物及廣告物攤位設置規劃限制辦法」之第五條規定,風景特定區內的建築物應與週邊自然環境調和,且不得有礙景觀維護、視野眺望及公眾使用。鳳凰旅行社十層樓飯店已違背該限制辦法,請貴單位查照。 目前屏東縣政府建管處已核准建照,且建設公司已於本週動工打地樁,請貴單位查明,並要求建管處通知建商暫緩施工。

    11月19日【反對鳳凰旅行社十層樓飯店建設案-記者會】
    後感言
    那天,起了大早南下至屏東縣議會,但是核准建照的屏東縣政府卻沒有派任何代表出席,建商一句:「一切合法,還有什麼好說的?」 嗯,我低頭看著1504份的連署單,大家對建設案的反對意見: 「我是小琉球的地主,在港口也有土地,我反對財團破壞性的開發及阻擋街道式建築,不符小琉球的地景風貌,更是破壞環境!」 「那邊民宿很多,再蓋飯店下去不會過度飽和嗎?」 「以現在的氣候變遷等環境危機,我們需要的是盡可能保留還沒破壞的自然環境,反對在小琉球蓋飯店。」
    「有很多比金錢、商業更值得追求,更值得守護的。」 淚水在眼眶裡打轉,我是為了什麼發起連署的,是為了什麼來到這裡的? 這棟飯店真的是為了提升小琉球的觀光品質而興建的嗎? 政府在核准建照的時候,難道一點也沒有想過連署單提到的疑慮嗎? 平民百姓,想為土地發聲的權利,難道沒有嗎? -

    小琉球居民自救會於11月19日至屏東縣議會召開「反對鳳凰旅行社十層樓飯店建設案」記者會。到場單位有海洋委員會、蔣月惠議員、全國大學民主聯盟以及鑫富都建設等。惟屏東縣政府未派任何代表與會,自救會表示遺憾與不滿。 小琉球居自救會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法》及「觀光地區及風景特定區建築物及廣告物攤位設置規劃限制辦法」的條例,質疑建管處核准該建設案取得建築執照的正當性。

    自救會認為小琉球屬於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範疇,當地富有珍貴的海洋生態與人文風情,不該被一棟十層樓飯店犧牲。 屏東縣政府號稱最會拚觀光,但卻選擇在小琉球觀光與生態問題未解之際,就大力歡迎十層樓飯店進駐白沙尾漁港,無視永續城鄉與觀光生態衝突等議題。 小琉球不要用完即丟的觀光模式,請屏東縣政府正視問題與訴求。
    備註:(11月19日)小琉球居民自救會於屏東縣議會召開「反對鳳凰旅行社十層樓飯店建設案」記者會。到場者有海洋委員會、蔣月惠議員、全國大學民主聯盟以及鑫富都建設等單位。惟屏東縣政府不願面對自救會的連署聲浪,未派任何代表與會,自救會表示遺憾與不滿。
    聯絡人: 小琉球居民自救會會長翁靖婷0983022782

  • 大樓管理條例噪音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20-07-30 15:57:28

    200722ETtoday 惡鄰退散!律師教「三招」抗噪音 拍賣惡鄰房屋

    惡鄰居不斷製造噪音,讓人夜間難入眠;陣陣菸味不斷從通風管飄來,該如何處理?由資深司法記者蘇位榮主持的《行動法庭》,昨(21)日邀請律師蘇家宏、不動產經紀人陳泰源、北市大安區大學里里長吳沛璇,分別從法律和社區管理角度,探討惡鄰該如何處置?

    新聞節目中心/綜合報導......↓

    魔音傳腦!律師教你「三招」抗噪音,面對半夜噪音,律師蘇家宏提供三種對應策略:

    第一走《民法》途徑,請求法院讓鄰居在特定時間內,不能發出噪音。

    第二報警,只要有「兩人以上」報案,就構成妨礙「公眾」安寧,警察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

    報警的優點是不用上法院,甚至能讓警察幫忙蒐證,且報警會留下報案記錄,日後若上法院,只要法官調閱通聯記錄和筆錄,確認鄰居屢勸不聽,到時即使鄰居在法庭說自己很可憐,法官也可以判重一點。

    第三,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開「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決議要求住戶強制搬遷,並變賣他的房子,讓惡鄰直接從社區消失。

    善用「惡鄰條款」四步驟拍賣惡鄰房屋

    若對於惡鄰忍無可忍,希望他搬走,目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已有明確規範「惡鄰條款」,只要住戶同心協力,就能將社區內擾亂安寧的釘子戶強制驅離!

    具體作法如何操作,蘇家宏律師將過程簡化成四步驟:

    第一,公寓大廈必須先有明確的「社區規約」,而規約可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制定,讓住戶知道有哪些事情不能做,例如不能堆積、亂丟垃圾。

    第二,要求住戶改善,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22條給予住戶「三個月」的改善期,可透過寄出「存證信函」的方式處理。

    第三,若三個月後沒改善,可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31條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訴請法院強制出讓房屋。

    蘇家宏律師提醒,在召開住戶大會時,要特別注意法律對於區分所有權比例和出席人數的要求。以100戶的社區為例,若注意大會決議要符合法律要求,必須至少有2/3的住戶(即67戶)出席。而同意權的行使,必須是出席人數的3/4同意(即67戶的3/4)。

    在住戶大會決議結果做出後,管理負責人或管委會必須先經過「訴請法院強制遷離」的程序,才能要求惡鄰搬遷。

    第四,若惡鄰在法院判決確定「三個月內」,沒有搬遷完成移轉登記手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22條規定,管理負責人或管委會可聲請法院拍賣房屋。

    像這類訴請法院強制遷離的情形,在法院已經累積不少案例。蘇家宏律師強調,「要讓你的房屋有價值,請自己要保護你的家。」只有好的管理,才會有高的房價。

    除了噪音問題,菸味也常影響社區居住品質。依據網路溫度計民調,十大惡鄰之首,抽菸就排在第一名!

    不動產經紀人陳泰源表示,有些人有躲在廁所抽菸的習慣,但有些大樓整棟的管線是互通的,過去曾發生有人在一樓廁所抽菸,結果透過浴室管線,連16樓住戶都聞得到菸味!

    陳泰源指出,在大直就有個高級住宅區,管委會就乾脆強制規定,抽菸必須到戶外,不可以在大樓內。住戶也很識相,因為一戶房要上億元,所以不論是抽菸或抽雪茄,住戶會走到住家外抽。因為在陽台抽菸,味道會飄散,影響到其他住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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