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壽險身故保險金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壽險身故保險金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壽險身故保險金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壽險身故保險金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373的網紅Ingay Tali 穎艾達利,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拋棄繼承 不得不放手(三)🚨 拋棄繼承的第三篇來囉!這次我們要講拋棄繼承有什麼效果及注意事項唷~ ⚖️拋棄繼承的效果⚖️ #保險理賠金 辦理拋棄繼承的人,不能以「繼承人」身份請領過世親人 #之前 投保的壽險身故保險金。但若為保單指定的 #受益人,身故保險金就不是遺產,不受拋棄繼承影響唷! ...

壽險身故保險金 在 政經八百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4-04 15:40:32

#八百回合經濟談 〔 #從保險看普悠瑪號事故 #兩年後到底改變了什麼? 〕  連假第一天發生了太魯閣號事故,台鐵太魯閣號 408車次 2 日於花蓮清水隧道出軌,死傷嚴重。  即使這次意外起因目前為工程車掉落而造成的,但不禁讓人回想起 2018 年的普悠瑪號事故,到底在這兩年內,政府做了什麼...

壽險身故保險金 在 保險知識型IG-Polida保立答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0-10-08 04:18:20

保險為什麼是高資產族群的預留稅源(節稅)的工具,小編告訴你4個技巧🤫​ -​ 1️⃣【列舉扣除保險費,減輕綜合所得稅】​ ​ 保險費可做為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額之一,同一申報戶內,每人每年可以列舉2.4萬元保險支出。要注意只有人身保險費才能列舉,且已獲得保險理賠的不能列舉扣除。​ ​ 傳送門👉 #保險...

壽險身故保險金 在 Emma Wang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5-10 18:37:08

對!我在這裡🙋 過了幾年, 依然投入了大樹🌳的懷抱 每一份保單,都是我一輩子的責任💕 在你用不到的時候讓你/妳了解,並且幫你/妳做最完整的規劃 等到需要用到的時候, 相信我會是你/妳非常感激的 「專業保險人員」❤️「一輩子的好朋友」 ☀️小女子工商服務項目☀️ ⭕️投資理財 💰: 生涯規劃、子女...

  • 壽險身故保險金 在 Ingay Tali 穎艾達利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1-07 18: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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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拋棄繼承 不得不放手(三)🚨
     
    拋棄繼承的第三篇來囉!這次我們要講拋棄繼承有什麼效果及注意事項唷~
     
    ⚖️拋棄繼承的效果⚖️
    #保險理賠金
    辦理拋棄繼承的人,不能以「繼承人」身份請領過世親人 #之前 投保的壽險身故保險金。但若為保單指定的 #受益人,身故保險金就不是遺產,不受拋棄繼承影響唷!
     
    #拋棄繼承生效日
    法定辦理拋棄繼承期間內,無論哪天辦妥,拋棄的效果會追溯至發生繼承事實的那一天生效。換句話說,#不能先 和大家分配遺產財務而且處分後,再回頭私下辦理拋棄繼承。這是損害其他繼承人權益的行為,更有可能構成 #侵佔罪 喔!
     
    #無法反悔
    拋棄繼承就是「拋棄所有可能不知情的債務及可能不知情的財產」,辦理拋棄繼承後,不能因為有原本不知道的財產(如藏在牆壁裡的黃金、地下挖到石油),而主張不知情。
     
    💡小提醒|如果無法下定決心,建議選擇辦理 #限定繼承。也提醒大家,不要心存僥倖隱匿或私下處分財產,若造成債權人的權益受損,除私下處分會因詐害債權可被撤銷外,原本法定的限定責任也會被剝奪,就必須對過世親人的債務負完全清償責囉!
     
    🌐#遺產查詢
    國稅局所提供的被繼承人資產/所得資料是上一個年度的資料,與繼承發生會有一段時間差,若因此難以判斷過世親人的資產,故無法決定要不要辦理拋棄繼承,在全國各地區國稅局、稽徵所或服務處單一窗口皆可申請 #查詢金融遺產便民服務,不受戶籍所在地限制喔!
    👉🏽詳參 https://tinyurl.com/y6y3r33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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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拋棄繼承(一)https://tinyurl.com/Ingay1024-2
    拋棄繼承(二)https://tinyurl.com/Ingay1129
     
    #Ingay法律小教室 #法律知識 #拋棄繼承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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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壽險身故保險金 在 Phew!好險網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6-05 13:37:07
    有 372 人按讚

    只剩10天?!
    現有兒童保單最快6月中下架!
    之後替小孩規劃保單,
    不管是什麼險種,只要有身故給付或退還保費
    保額一律合計不得逾61.5萬元。
    想趁小孩年紀小、條件好買保險的人,
    是不是動作要快了!

    看更多新聞:https://bit.ly/2MvihUv

    #兒童保單 #理賠 #壽險 #身故保險金 #保險局

  • 壽險身故保險金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6-09-26 18:57:00
    有 10 人按讚


    【時事直擊】未成年人死亡保險得以「天災」為由例外提供給付?

    背景:
    南臺灣於2016年2月發生大地震,造成30多位未滿15歲孩童死亡,卻因現行保險法第107條規定,未滿15歲的被保險人死亡時,壽險公司不能給付死亡保險金,只能加計利息退還保險費,使受災戶無法獲得死亡給付。部分立委因此提案修正保險法第107條,欲將天災等重大意外災害排除在外,即15歲以下未成年人因天災而死亡,可獲得壽險身故保險金,並擬溯及既往。金管會對此表示,支持在不增加道德危險前提下研議天災除外規定,但不支持全面開放以15歲以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之人壽保險或傷害保險之身故給付,至於溯及問題,基於法律安定性之維護及現實執行上之障礙,仍有待商榷研議。

    結論:
    現行保險法第107條之規定,是經過數十年來案例累積與辯證而形成,如今修法提案以「天災」無道德危險為由,欲以之作為未成年人死亡保險例外給付事由,刺破法律對未成年人之保護網,在死亡保險非為未成年人利益存在之本質觀點看來,實乃無益,況天災是否真全無道德危險,亦值探討。至於溯及既往之規定,除了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之基本原則外,亦無法穿透當初受災者與保險業所訂立之契約內容,亦即,保險業者乃是依照契約理賠,而非法律規範理賠。因此溯及既往之規定亦無實益。

    更多精彩內容:請參閱月旦法學教室第164期
    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1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