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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收漁利坐的意思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我不怎麼喜歡吃芒果,唯一不能抗拒的品種就是它,夏雪! 夏雪是我每年殷殷期盼一定要買的季節水果(產季很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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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雪,就是夏日之雪,很稀有珍貴的意思。😍
夏雪,是醜小鴨🐣變天鵝🦢的土芒果,又大又美又多肉又多汁又甜,擁有土芒果的香氣、金煌的甜度、愛文的口感,它就是個集合所有優點在一身的芒果,也因此被稱為芒果界的LV!
往年台東產的高級夏雪,都外銷到國外賣天價去了,今年因為疫情的關係,外銷大受影響,加上台東夏雪的價格不如往年高,終於輪到我們國人自己吃了吼! 🤤🤤
#台東夏雪果農今年心都在滴血了
#太晚消費者坐收漁翁之利
#往年根本吃不到
#尤其還以這麼低的價格
明年不知道還有沒有機會吃到台東的夏雪,想體驗什麼叫芒果界LV的朋友拜託請把握機會!
還有,吃夏雪的時候請一定要拿盤子來接,湯汁多到一直流很可惜!我連皮的邊邊都啃得乾乾淨淨,真的是一點點都不浪費,太香、太甜、太好吃了!🥰🥰
認識了夏雪之後,我心裡再也沒有其他品種的芒果了😘😘
#綠轉黃的時候最好吃
#如果很綠還要等一下
#噴出香味幾乎都黃色的時候最好吃
坐收漁利坐的意思 在 邱文仁 -心理輕熟, 邁向中年強大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你真的清白無辜嗎?》
又名:《妳貪圖他人好,他貪圖我漂亮⋯⋯誰又比誰正義呢?》
請讀者任選標題。
💃💃
昨天把「以家人之名」大概看完了。其中不喜歡的部分(陳婷)快轉跳過,先來聊一下賀梅這個有意思的女人。
賀梅年輕時帶著拖油瓶(子秋)跟鰥夫海潮爸爸相親,後來,跟海潮爸爸借了一筆錢,就把子秋丟下,然後就沒消息了。
好心腸的海潮爸爸把子秋拉拔大了。二十年後賀梅忽然回來了。不過她不是來要回兒子的,反而,她對長大有出息的子秋非常冷漠,一副「我當初拋下你就不打算要了」,搞得子秋很傷心難過。
一直到最後劇情才大反轉,原來賀梅是最講義氣、最不貪心的性烈女子。為了養小孩她跑到深圳打工,被人冤枉狐狸精又過失殺人,她覺得自己會拖累子秋乾脆人間蒸發;二十年後她不想讓海潮爸爸覺得她回來想撿現成~,
再來,賀梅自尊心特強,覺得自己曾經被關會被嫌棄,所以裝冷漠高傲~脾氣有夠拗的....
很多人喜歡把「清白無辜」的形象掛在身上。他們覺得「我最有信用」、「我不在乎你的...」、「我一毛錢都不要」、「這個太商業我做不來」...
賀梅的邏輯是:「子秋給海潮了,以後就是他的兒子,不能說話不算話。...」,雖然理解她的邏輯,但是這種脾氣,在現實生活中,並不招人待見。而且賀梅也把子秋傷得很深。
分析一下,老覺得自己「清白無辜」的人,有以下幾種毛病,
1.一旦「感覺被冤枉」時,就氣的半死,然後可能衝動的把手上資源輕易扔掉「啊~~~我什麼都不要~」以示自己的清白高尚~殊不知,這時候就著了別人的道。
那些抓住這種個性弱點(堅持自己的清白無辜和正義)的人,碰到對手(通常是利益上的競爭者)就是要冤枉你、激你、氣死你,然後讓你自動繳械或是輕易放棄有價值的東西~他們,就可以輕易接收江山😊⋯⋯坐收漁翁之利⋯⋯
很多時候,你就真的因此鬱結,氣死了。
2. 總覺得自己「清白無辜」的人,會覺得世界上「大部分事情都不如意」,因為其他人都是「貪心、無恥、很壞...」,認為自己是最正義的一方,可是,這還從自己的角度來看,別人並不一定認同。
結果,因為糾結於不喜歡的他人行為;更可能的是:自己心裡既羨慕又想不到對策,於是心裡的負能量累積的愈來愈多,隨時都可能失控爆炸,因為表情扭曲,反而讓親友敬而遠之。
3.還有一種很令人害怕的「清白無辜」類型,是喜歡包辦事情的人,他們會覺得自己付出最多了,但別人也不一定喜歡。
我有一個長輩就是這樣。她會把「我很好、我很有用」這種「厲害聰明」留在自己身上,而把「你很笨、你很弱」投射到別人身上。怎麼我忽然想起,我在美國住院七天時,虛弱的我躺在床上,默默希望這位能幹長輩「快點離開病房好讓我安靜睡覺」的那個片段?
原來,我就是一直不喜歡她的這種「包辦事情」的強勢作風,硬要我接受她的照顧,反而我覺得很吵。
不過,最後兩集,賀梅最終是變了。
她面對情敵的冷嘲熱諷,大方拉著海潮的手說:妳貪圖他人好,他貪圖我漂亮⋯⋯(隱台詞是~誰又比誰正義呢?)
她終於突破自己清白無辜的自戀感了!
這樣坦白的捍衛自己,又凸顯自身優勢,合理表達愛與恨的賀梅,真是特別帥氣也得來幸福。
今天先寫到這裡。這齣,真是好看的心理劇啊!
圖片來自網路(以家人之名 劇照)
坐收漁利坐的意思 在 元毓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肯亞與中國自1963年建交至今,基於所有中國邦交國必然承認「一個中國」原則。
而所謂「一個中國」原則內涵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序言:「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神聖領土的一部分。」
與反分裂國家法第二條:「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 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國家絕不允許「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
共同明確定義,換言之,所有中國的邦交國,包含聯合國在內,均承認台灣為中國之一部分。
在此前提下,肯亞把在其境內從事犯罪行為的詐欺犯遣送至中國,完全是合乎國際法與國際現實的作為。試問肯亞有何立場與誘因在乎中華民國政府的抗議?更甭提世界上根本不存在的「台灣國政府」。
同時根據台灣法務部自己的統計資料:2011~2016年10月為止,49000人因電信詐欺遭起訴,最後僅34000人判刑定讞(僅起訴人數之69%),且其中約29000人被判拘役或6月以下(定讞人數之85%),3000多人被判1至3年刑期(定讞人數之8.8%),被判5年以上的只有8人(定讞人數之0.23%)。
也就是說,在台灣電信詐欺被抓到,高達3成機率根本沒事,就算有事被判刑,9成機率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成本如此低廉,難怪先前傳出詐欺犯中有人將基地轉回台灣。經濟學需求定律使然。
台灣法務部竟然好意思說:「...大陸地區無視台灣方面共同合作打擊詐騙犯罪的請求,獨佔證據資料,逕自偵辦審理此等犯罪,以致台灣司法機關無法徹底制裁兩岸詐騙集團,使之坐收免受追訴之漁利,本部深表遺憾」
從台灣如此高度輕判相關犯罪的機率來看,送到台灣才是「使犯罪者坐收免受或輕受追訴之魚利」吧?
法律人出身的邱太三還有臉說證人被搜索開直播是違反「偵查不公開」?笑死人!
刑事訴訟法245條第五項與「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五條明明規定:
「應遵循偵查不公開原則之人員,指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
根本不是規範被告或證人!
堂堂法務部長可以曲解法律到近乎為當官而出賣靈魂專業的地步,再佐以蔡英文政府與黃國昌等政客無視國際現實的「詐欺犯遣送回台」主張,探其本質也不過是為欺騙選票,一丘之貉也不為過。差別僅在於竊鉤者誅,竊國者侯。話說你們的同類都深耕大陸市場了,你們還在恐中?
不要到時候這群在中國服刑的詐欺犯回到台灣,台灣民進黨或黃國昌之流還欲為這群敗類主張「冤獄賠償」?!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1221/107706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