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ngba (動吧!)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地檢署來電說可以徹回詐欺告訴?
時間Thu Dec 13 15:33:02 2012
事實經過:
早先在網拍付款後賣家完全失聯,去警局備案凍結對方帳戶後,對方就出現還款了
因為我和對方分屬南北兩地,如果要打官司我可能很難出庭,而且我也無意追究
當時警局跟我說詐欺是公訴罪不能撤案,要我等候地檢署的通知
然後今天地檢署就打來了,說是看報告上知道我有意徹案,也知道我的所在地很難出庭
就要我抄下我的案號,讓我寫件撤回告訴狀寄過去
問題:
爬文發現板上有篇跟我類似的情形,當時有板友指出可能是詐欺犯偽裝來電
還說放著不要管它最後還是會告下去
但我接到的電話真的不像詐欺電話,想請板友幫我看看
1.他說從報告上看到我有意撤案,這是我向警察講的,賣家那方應該不可能知道
2.他交待的郵寄地是該地地檢署,常股檢查事務官收。這樣應該是寄到地檢署裡,不是
寄到賣家手中。
再退一步說,假設真的是詐欺犯打來,讓我寫一封撤回告訴狀,這樣對我除了郵票錢外,
會有其它損失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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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101.209
推 olddrunkard: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4105 12/13 15:56
→ olddrunkard:看起來好像是檢察官參考用的 12/13 15:57
推 a386036:詐欺哪時候變告訴乃論??? 12/13 16:14
推 ChrisBear:不可能 這是違法 12/13 17:41
→ g243536:違法? 理論是不合理啦~~但雙方說好~大家說好~別人也管不著 12/13 17:48
→ Dongba:呃 所以我到底能不能照他說的做呢 12/13 19:55
→ maniaque:檢察官可以參考,依職權做出不起訴,只是原PO也要確定 12/13 21:09
→ maniaque:撤狀的條件是啥,要是寫【告錯了】,那被告反告誣告應該可 12/13 21:09
推 GauYi:不要退拉 讓他拿現金給你 讓你心裡平復再說 12/13 21:37
推 phantomli:雖無法發生「撤告」效果,但可以顯示被害人「已無追究之 12/14 08:45
→ phantomli:意」,方便檢察官為不起訴或緩起訴之處分(簡單講,給他 12/14 08:46
→ phantomli:點需要的道具,方便他處理)原PO只要確認這電話確實是來 12/14 08:46
→ phantomli:自檢方、不是詐騙就好了。至於理由,就簡單寫:已獲賠償 12/14 08:47
→ phantomli:,感受到被告悔悟的誠意,不願再予追究等等就好了。 12/14 08:48
推 kreuz1221:我覺得如果你沒有要繼續追究他的意思,寫個撤回告訴狀其 12/14 21:22
→ kreuz1221:實也可以,但要記得表明自己是要避免訟累,且對方已賠償 12/14 21:23
→ kreuz1221:如果不撤告,檢察官也起訴了,之後可能會收到法院開庭通知 12/14 21:24
→ kreuz1221:不過如果是以告訴人的身分傳訊,不到也無所謂 12/14 21:24
→ kreuz1221:如果想確認是不是檢察官打來的電話,應該可以從網路查 12/14 21:25
→ kreuz1221:查檢察署電話,跟總機或訴輔單位講你的案號連絡承辦書記 12/14 21:27
→ kreuz1221:官看有無此事...應該是這樣做吧XD 12/14 21:27
推 kreuz1221:但如果你覺得麻煩,應該也可以不理會吧 12/14 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