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岡久留米・不思議的佛教殿堂
⁀↘點閱看分類
☛ #彥彥九州景點
☛ IG @hikoimmersedinjapan
🔎粉絲團:彥彥,日本沉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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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看到觀音像與印度佛塔同框的奇異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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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岡久留米・不思議的佛教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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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看到觀音像與印度佛塔同框的奇異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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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日本最大的觀音像眉間綴飾著一顆巨大的鑽石,面目看起來沈穩平靜。手裡懷抱著長達13公尺的嬰兒,給人溫柔母性的慈悲氛圍。
在觀音的體內有著可直通觀音頸間瞭望窗的螺旋樓梯,⚠️需注意此景點沒有電梯只能親腳爬上去。爬上去真的需要點體力,而且樓梯昏暗怪可怕的。
眺望窗據介紹說是可以遠眺到長崎雲仙,但基本上我是分不出哪裡是哪裡啦🤣還是看到久留米市容為主,
在觀音的地下樓層有「光明閣洞窟」、「地獄極樂館」,是擺一些地獄景象的雕塑。但我們那天去有點晚了,地下室的地獄館看起來實在太恐怖我們就沒進去😱
不過觀音一樓大廳左右兩邊也有著佛陀與世間生命的雕塑,但看起來也是蠻恐怖的🤣🤣🤣 恐怖谷理論的詭異感簡直爆棚。但還蠻有趣的啦,有種B級恐怖片感。
還有一些御守、繪馬也用全都有觀音圖樣,我以為我回到台灣了。那個玉做的觀音很像我阿嬤會拿的護身符XDDD
⛩福岡久留米 成田山分院
📍地址:福岡県久留米市上津町1386-22
📍交通:從西鐵久留米站出發,乘坐西鐵巴士·八女方向雪(約4km)在上津巴士站下車徒步約5分鐘
💲慈母観音像參觀費用:大人/500円、中・高校生/300円、小学生/100円(參觀時間:9:00~17:00)
#見下回連載
#久留米除了拉麵還有超大觀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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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直通樓梯 在 彥彥,日本沉潛中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 在日本可以看到觀音像與印度佛塔同框的奇異景象✨|
#福岡縣久留米市 #久留米除了正宗豚骨拉麵外 #還有這個奇特景點
成田山久留米分院的特點就是從方圓數公里都能看到的「日本最大級觀音像—救世慈母大觀音像」。
從高速公路上經過久留米就能看到!還有日本唯一的印度村和平大佛塔極樂殿,是九州佛教信仰的聖地。
出身福岡的朋友和我去久留米玩的時候,說要帶我去看超大觀音。我本來想說是能大到哪裡去,沒想到一下公車朋友就指著一旁說「你看!」
一看不得了被嚇死,真的超級巨大彷彿在眼前🤣🤣🤣應該有20層樓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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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觀音的體內有著可直通觀音頸間瞭望窗的螺旋樓梯
⚠️需注意此景點沒有電梯只能親腳爬上去。爬上去真的需要點體力,而且樓梯昏暗怪可怕的。
眺望窗據介紹說是可以遠眺到長崎雲仙,但基本上我是分不出哪裡是哪裡啦🤣還是看到久留米市容為主,
在觀音的地下樓層有「光明閣洞窟」、「地獄極樂館」,是擺一些地獄景象的雕塑。但我們那天去有點晚了,地下室的地獄館看起來實在太恐怖我們就沒進去😱觀音一樓大廳左右兩邊也有著佛陀與世間生命的雕塑,看起來也是蠻恐怖的,但還蠻有趣的啦有種B級恐怖片感。
還有一些御守、繪馬也用全都有觀音圖樣,我以為我回到台灣了。那個玉做的觀音很像我阿嬤會拿的護身符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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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慈母觀音像並列的看點之一是1997年建成的印度村和平大佛塔極樂殿。
這座建築物和印度世界遺產「菩提伽耶大菩提寺」是同一類型,祭祀著佛教的開山鼻祖佛陀(釋迦牟尼)。
是日本唯一且世界唯二的珍稀宗教建築物,在日本境內讓人可以感受到彷彿穿越來到南亞氛圍就屬這個極樂殿。
這個印度村和平大佛塔極樂殿雖然比大觀音低,但也有38公尺高!遠遠的看到大觀音和極樂殿並排的景象真的很震撼
兩個景點內的氣氛都讓人有些肅然起敬,除了是觀光景點外,更真切的是宗教領域啊。⚠️前往參觀的話切記不可大聲喧嘩。
⛩福岡久留米 成田山分院
📍地址:福岡県久留米市上津町1386-22
📍交通:從西鐵久留米站出發,乘坐西鐵巴士·八女方向雪(約4km)在上津巴士站下車徒步約5分鐘
💲慈母観音像參觀費用:大人/500円、中・高校生/300円、小学生/100円(參觀時間:9:00~17:00)
地下室直通樓梯 在 台南式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首部以台南杏林醫院為題材的同名恐怖電影《杏林醫院》,即將於這個月24號上映囉!
就讓我們一起來認識傳聞很多,但其實一點也不可怕的杏林醫院吧!
1975年,三位台大醫師在逢甲路(現在的西門路一段)上共同創立了杏林綜合醫院。杏林醫院樓高六層,地下一層,佔地300多坪,在當時可說是當地非常顯眼的地標。杏林醫院曾經名噪一時,甚至還獲得當時的台南市長張麗堂致贈匾額以表信任。
後來好景不常,自從1988年鄰近的逢甲醫院被奇美收購後,杏林醫院的生意受到影響,逐漸走下坡,也不時傳出有偽造醫療紀錄、詐領保險費用、財稅申報不實等諸多問題,最終杏林醫院於1993年宣布廢止營業。
然而停業後杏林醫院建築並未就此拆除,而一轉眼到現在已經27年過去了。杏林醫院原有一名總務負責收發信件兼管理大樓事務,然而其過世之後,大樓便呈現荒廢狀態無人管理,不時遭到宵小光顧,值錢的東西被搬個精光,室內物品支離破碎,整棟樓的窗戶只剩五樓的鐵窗沒有被偷走,破爛不堪的建築加上敗壞的治安,也讓許多有關杏林醫院的傳聞隨之而起。
最早的傳聞據說是一名住在附近的學生,半夜在家遠眺這棟大樓,竟看見一名長髮的白衣女子,站在四樓窗邊向他招手,從此,杏林醫院鬧鬼的傳說便不脛而走。
2000年東森綜合台靈異節目《鬼話連篇》第77、78集更是實地前往杏林醫院探險(現在還看得到,我把連結放在留言),為避免爭議還將杏林醫院化名為「長生醫院」,電視節目的推波助瀾加上民眾以訛傳訛,杏林醫院鬧鬼傳言更加甚囂塵上,許多膽子大的人爭相前往杏林醫院探險,一些內部照片和探險影片也在網路上瘋傳。
杏林醫院前後大門皆被鐵捲門鎖住,只能從側面已遭破壞的鐵捲門進入(現在也已經封閉),一進入室內映入眼簾的是空無一物的護理站,木造抽屜早已消失無蹤。再往前走,會看見一座由回字型長廊包住的氣派中庭,露天的天井設計直通六樓頂層,一抬頭便可將全院一覽無遺,陽光灑落在廢墟中似乎也讓這座廢墟少了一些陰森森的感覺。走到正門,會看見一旁有個小房間,那是當年的急救室,早年還能看見一座大大的圓形手術燈,不過後來室內已被搬個精光,空無一物。一旁則是領藥處和掛號櫃檯,裡頭是藥師調劑藥品的地方,白色木架層推滿各式各樣的藥罐,不過現在一樣空空如也,可能都被探險者帶回家蒐藏了吧。藥局後方有一個大洞,充滿鐵鏽的陡峭旋轉樓梯通往的是陰暗的地下室,地下室是什麼,待會再說。
透過迂迴的樓梯來到二樓,一間間病房有如學校教室一般整齊排列,格局大同小異,房間內容物也差不多,多是垃圾和一些雜物。後方有一間房間,可能是交誼廳或是當時院內人員簡報上課的地方,擺放著一張腐爛的沙發,地上也散落著一些幻燈片。隔壁更大的房間則可能是負責院內病患的調劑室,裡頭存放著點滴與各式各樣的藥品,最令人心驚的是一些裝滿福馬林的標本筒,不過裡頭標本也已經不翼而飛,據說早年有很多,骨頭、臟器等等屢見不鮮,不知道是不是後來被人丟棄了。再往上方樓層走,格局大多差不多,病房內隨風飄逸的破舊窗簾,各種醫院營業時的X光片和器材散落一地,還有牆上前人來探險時遺留下的惡作劇塗鴉,血手印、符咒、金紙等等,都加深了探險者的害怕和恐懼。
五樓比較特別,有廚房、院長室和醫師休息室。早年醫師是居住在醫院內的,停業之後醫師搬走了,沒了人整理維護,再加上少了窗戶,室內飽受風吹雨淋,天花板也跟著腐爛坍塌可惜了一個地段不錯,視野也很好的房間。再往上來到六樓,樓梯間旁有一台巨大的機器,應該是當時燒熱水的機器,不過可能是漏油加上積水吧,地上髒亂泥濘不堪。走出門外,是杏林醫院的頂樓天台,視野相當好,還可以遠眺南英商工操場和新光三越,屋頂上水塔倒在一旁,一些設備也遭破壞,值錢的東西可能都被偷走了。往中間走,可以往下看見一進入醫院看到的中庭,整個醫院採光其實非常好,幾乎沒有死角。
不過有一個地方例外,地下室。
杏林醫院的地下室共有三個出入口,一個是前面提過藥局後方的旋轉樓梯,其他兩個則是前後各有一座樓梯可以通往地下室。許多人走到地下室入口,用手電筒一照,便不敢再向前進,原來門上方用紅色油漆寫著大大的太平門三個字,濕冷陰暗的景象讓許多人嚇的連忙往上跑。其實別自己嚇自己,「太平門」並不是太平間的意思,早年大型公共場所的緊急出口不稱為安全門,而是被稱為「太平門」,一直到大約1980、1990年代這個名稱才陸續不被使用。
至於杏林醫院到底有沒有外傳的太平間呢?1984年以前,台南市立殯儀館並不在現在國民路的位置,而是位於離杏林醫院不遠處的南寧街上(現在延平變電所的位置),也因此杏林醫院若有病患不幸身故,應該通常直接就近送往殯儀館。直到後期,杏林醫院可能才有了太平間的需求。
杏林醫院地下室頭尾的出入口由一條走廊連接,中間有著數個大小不一的房間,許多房間只有微弱光線能夠透進來,地上也有一些積水,所幸衛生局會不定期來整理環境,應還不至於成為登革熱孳生源。傳聞地下室的幾個房間曾經是遊戲室,也曾擺放球桌,但後來也都成為空無一物的房間。最後方的大房間正中央有一座長條流理台,傳聞這裡就是醫院太平間的所在,而這也是大膽的探險者與靈異節目最愛探訪的地方,什麼鬼來電或者各種怨靈陰魂不散的傳聞也都是以此地為背景,究竟是否真如傳聞所說或只是前人刻意製造的驚悚效果就不得而知了。
不過長年下來杏林醫院真讓許多探險者嚇破膽,據當地民眾表示甚至還有學生嚇到哭著爬出來,還要去附近的廟宇收驚。這些傳聞都讓杏林醫院的名聲越來越響亮,杏林醫院也因而獲得全台最大鬼屋、全台第一知名鬼屋等封號,讓醫院所有者哭笑不得。
2016年,杏林醫院所有者終於決議出售杏林醫院,當時開出一坪85萬元的天價,幾年下來依然乏人問津。直到去年終於有買家出現,不過實際售出價格則不得而知。杏林醫院前些日子也進行了一些簡單的內部整修,目前一樓部分空間作為隔壁京城銀行的機車停車場,至於未來整棟建築將會怎麼處理仍不得而知。
第一部以杏林醫院為題材的同名電影《杏林醫院》即將於7/24正式上映,該電影是由朱家麟導演執導,林柏宏擔任主角,原本打算在今年2/27上映,不過由於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最後決議延期至7/24上映,究竟杏林醫院是不是真的那麼恐怖大家就去電影院一探究竟吧!
其實有關杏林醫院的傳聞恐怕多半是以訛傳訛、加油添醋比較多,附近居民也見怪不怪,說就算有鬼去探險的人也比鬼多,保持尊重了解的心不去惡意打擾,說到底還是人嚇人才可怕。
目前杏林醫院已經封住囉,所以想探險的人還是打消這個念頭吧,畢竟該棟大樓屬於私人財產,本就不該亂闖,而且裡面很危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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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圖:蔡嘉軒先生提供,攝於2016年
台南式也有IG哦
https://bit.ly/2BIomLg
地下室直通樓梯 在 西卡大叔的青年旅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時隔16年,一個字都沒動過的『民宿管理辦法』終於修法了 . .
醞釀了這麼久,到底修了哪些東西呢?
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
就讓大叔我這個假內行,來個 "不負責點評" 吧!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民宿,指利用自用住宅空閒房間,結合當地人文、自然景觀、
生態、環境資源及農林漁牧生產活動,以家庭副業方式經營,提供旅客鄉
野生活之住宿處所
→ 所以修法後民宿依然是 "家庭副業",而非 "正式的產業"
民宿的所有權依舊必須是 "自然人" (就是個人),不能用公司法人去持有
第三條
民宿之設置,以下列地區為限,並須符合各該相關土地使用管制法令之規
定:
一、非都市土地。
二、都市計畫範圍內,且位於下列地區者:
(一)風景特定區。
(二)觀光地區。
(三)原住民族地區。
(四)偏遠地區。
(五)離島地區。
(六)經農業主管機關核發許可登記證之休閒農場或經農業主管機關劃
定之休閒農業區。
(七)依文化資產保存法指定或登錄之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
落建築群、史蹟及文化景觀,已擬具相關管理維護或保存計畫之
區域。
(八)具人文或歷史風貌之相關區域。
三、國家公園區。
→ 原則上民宿的設立還是以『非都市土地』為主,不過修法後把都市內可以申請設立民宿的地區表列出來 ..
但老實說,有部分看不太懂在寫什麼 . .
例如都已經是古蹟、歷史建物了,所以還需要整個區域有管理維護計畫才能設立民宿嗎?那這個『管理維護或保存計畫』又是什麼?誰來制定?好像沒講清楚 . . (或是故意不講清楚?)
第四條
民宿之經營規模,應為客房數八間以下,且客房總樓地板面積二百四十平
方公尺以下。但位於原住民族地區、經農業主管機關核發許可登記證之休
閒農場、經農業主管機關劃定之休閒農業區、觀光地區、偏遠地區及離島
地區之民宿,得以客房數十五間以下,且客房總樓地板面積四百平方公尺
以下之規模經營之。
. .
. . .
→ 一般民宿規模限制,由五間房/150平方米,提高到八間房/240平方米,特色民宿的面積限制也增加了一倍
不過除了擴大規模外,他好像有個但書:
『客房數六間(含)以上之民宿建築物使用類組為H1,其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事宜,仍應依內政部所定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規定辦理。』
所以如果是沒有使照的老房子,基本上還是很可能會卡關吧!
另外,如果是 "家庭副業",一個家庭裡有8間空房,總覺得好像哪裡怪怪的? ^^"
第五條
民宿建築物設施,應符合地方主管機關基於地區及建築物特性,會商當地
建築主管機關,依地方制度法相關規定制定之自治法規。
. .
. . .
→ 民宿在建管上的要求,觀光局絕的各地方政府應該由當地的建管機關來制定 . . 所以之後的民宿申請,不在只是地方觀光主管機關的事了,而是得把建管納進來
如果地方政府還沒有制定相關規定,那這次像樓梯寬度、走廊寬度、耐燃級數 . . 等規範,都直接在民宿管理規則中加進去了!
第六條
民宿消防安全設備應符合地方主管機關基於地區及建築物特性,依地方制
度法相關規定制定之自治法規。
. .
. . .
→ 同樣的,民宿的申請要把地方的消防主管機關拉進來
如果地方政府還沒有制定相關的規範,民宿管理辦法中有公版的規範可以先用,包含消防與指示設備的設計、防焰布料的使用等
若用更白話就是:
『建管、消防這些你們地方政府自己去訂定、自己去管理
如果你們沒訂,那我觀光局這邊修訂的,你們地方政府將就拿去用吧!』
第八條
民宿之申請登記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建築物使用用途以住宅為限。但第四條第一項但書規定地區,其經營
者為農舍及其座落用地之所有權人者,得以農舍供作民宿使用。
二、由建築物實際使用人自行經營。但離島地區經當地政府或中央相關管
理機關委託經營,且同一人之經營客房總數十五間以下者,不在此限
。
三、不得設於集合住宅。但以集合住宅社區內整棟建築物申請,且申請人
取得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同意者,地方主管機關得為保留民宿登記廢止
權之附款,核准其申請。
四、客房不得設於地下樓層。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地方主管機關會同當
地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不違反建築相關法令規定者,不在此限:
(一)當地原住民族主管機關認定具有原住民族傳統建築特色者。
(二)因周邊地形高低差造成之地下樓層且有對外窗者。
五、不得與其他民宿或營業之住宿場所,共同使用直通樓梯、走道及出入
口。
→ 民宿的申請,在集合住宅、地下室 的使用都有條件的放寬了些
然後限制了不得與其他住宿場所共用樓梯、走道、出入口,藉此避開一棟建築物裡面請很多民宿牌照的可能
不過,在 "農地農用" 這個議題上,似乎把問題丟回去給農委會了
第十二條
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及文化景觀範圍內建造物
或設施,經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六條或第六十四條及其授權之法規命
令規定辦理完竣後,供作民宿使用者,其建築物設施及消防安全設備,不
受第五條及第六條規定之限制。
符合前項規定者,依前條規定申請登記時,得免附同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
文件。
→ 利用文資法的排他條款,讓古蹟、歷史建物、聚落 . . 等房屋,在申請民宿經營時可以繞過防火、消防 .. 等限制的可能
第十條
民宿之名稱,不得使用與同一直轄市、縣(市)內其他民宿、觀光旅館業
或旅館業相同之名稱。
→ 怕民宿取跟旅館差不多的名字,去吃旅館的豆腐吧~ ^^"
(例如『Choya 梅酒』跟『秋雅果醋』?)
這些是此次修法,變動比較大的部分 (個人觀感)
研讀後的感想 . . 感覺觀光局一直試著要把一些他們管不太動、不太知道如何管理的部分丟出去 (例如建管、消防,權責就丟給了地方政府 & 地方建管、消防主管機關)
但每個地區的地方政府編制、權責區分、都不相同,這樣的發展,未來會不會造成民宿在各地的發展差異越來越大呢?
另一方面,民宿一直說是 "家庭副業",修法後實務上似乎更不像家庭副業了?
總結來說,有不少讓人疑惑的、之後還得看到底如何運作的部分,而關於產業發展、甚至總量管制、民宿如何發展,幾乎還是沒有著墨 . .
可以感覺到這個版本是多方腳色的角力下,妥協再妥協的折衷四不像吧!
但不論如何,至少開始動了 . .
至於對台灣觀光的發展? 我個人覺得吉凶參半囉!
完整條文: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A040110120001200-1061114
(官方的網頁一直還沒更新,目前看到最完整的是這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