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國民與公民之間的差異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國民與公民之間的差異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國民與公民之間的差異產品中有70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國際社會對軍事佔領的規範、中華民國政權身為盟佔代管者的可與不可、八二三炮戰的真相 https://wp.me/pd1HGm-na 重點整理來嚕❤️順手分享好人一生平安♡ 【直播重點整理EP30】 台澎小堅果 時間:8/28(六) pm8 講者: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創辦人-黃聖峰 +皮筋兒 ...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0萬的網紅我要做富翁,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甚麼是歐盟區呢?歐盟是歐洲聯盟的簡稱 是歐洲的政治經濟聯盟,有28個成員國,當中包括德國、意大利、法國、荷蘭等,想知道為什麼要成立歐盟,我們可以先了解一下沒有歐盟之前的歐洲各國的情況,然後我們或許可以知道為什麼今天的英國會脫歐。 首先 從前歐洲各國的人民到其他國家旅遊或者移民都因為各國法律制度和政...
國民與公民之間的差異 在 政經八百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4-04 17:46:09
#政經八百政治標記 〔 #考題中的政治學 #性別平權指標大補帖 〕 ▌公民與社會第32題 今年指考公民科第32-34題也是題組,題幹提到某國 GDP 、平均所得和勞動參與率持續提升,而失業率創新低。 但在經濟數據亮眼的同時,該國民間倡議組織也公布兩項統計數據批評政府的施政報告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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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與公民之間的差異 在 我要做富翁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7-03-20 20:59:46甚麼是歐盟區呢?歐盟是歐洲聯盟的簡稱 是歐洲的政治經濟聯盟,有28個成員國,當中包括德國、意大利、法國、荷蘭等,想知道為什麼要成立歐盟,我們可以先了解一下沒有歐盟之前的歐洲各國的情況,然後我們或許可以知道為什麼今天的英國會脫歐。
首先 從前歐洲各國的人民到其他國家旅遊或者移民都因為各國法律制度和政策的差異而困難重重。
Jack是意大利人 他發現他的朋友Francis在英国生活非常富裕,他也想移民英國,哪怕只是去工作也好,但是英國不會輕易讓其他人進內分一杯羹,由於意大利跟英國之間還沒有建立互信關係,別說移民 即便想去旅行也有不少困難,此外 國與國之間的貿易也不順暢 Jack不僅不能到英國生活 就連想賣一些自家意大利麵到英國 都要被徵收重稅,當然 這種關係是相互的同樣地 英國所有進口到意大利的名車也一樣要徵收重稅,結果就是兩國國民都需要花大錢買進口貨,就連購買日常食品都要付出更大成本 直接影響生活.
除此之外國家在貨幣 政策方面的自保能力亦比較低,例如 歐盟區成立前英國就正正受大鱷索羅斯追擊英磅,當時英國幾乎動用全國力量才能保存英磅,如果當時的金融體系壯大了 情況就不一樣了。所以歐盟就於2002年正式成立了。
歐盟的成立帶來五大好處。第一 歐盟境內有高達六億公民可自由進出歐盟區的國家旅行 升學 或工作。第二 歐盟的成立可以創造更多的工作職位,事實上這些年已經有三百五十萬的職位因此而新增。第三 成員國間廢除原有的貿易保護去除關稅,使物價下降人民生活水平因此提高。第四 通過聯盟 特別是規模比較小的國家可以因此加強自己在世界上的權重,在國際社會上建立一定的影響力,提升議價能力,而且通過連接周邊國家可以減少暴力衝突的可能性。第五 更強大的體系更能抵禦外來的經濟貨幣及戰爭帶來的衝擊。
不過有一點需要注意的是歐盟不是所有的成員國都用歐元做法定貨幣。有一次Jack到其他歐盟國家旅行的時候 他去德國法國跟意大利旅遊的時候一切順利 但到丹麥的時候發現當地并不是用歐元結算的時候令他非常鬱悶 原來28個歐盟成員國當中只有19個國家採用歐元,歐元區國家的貨幣政策均交由歐洲中央銀行負責,但是直到今天英國跟丹麥等國家還是用各自的貨幣不是用歐元做流通貨幣的。
英國終於在2016年決定離開歐盟 所謂的脫歐. Francis身為英國人也非常地支持.這麼好的聯盟為什麼要分開呢?首先 成員國每年都要給歐盟上交不少的會費,用來幫助歐元區內比較貧窮的國家 例如希臘 發展基礎建設. 甚至於幫他們還債. 因此英國脫歐可以減輕財政上的負擔.窮則獨善其身 富則達濟天下,有錢能幫助別人其實是好事,但是其實還有很多無形的掣肘.從貿易到醫療到法例到家具文具到食物都有條條框框. 例如香蕉的彎道也會因為歐盟要保護各國的利益跟貿易的優勢而有嚴格標準. 離開歐盟可以增加自己國家的自主權.按照自己國民的意願去發展,最後 新的移民政策導致很多難民湧進了英國加上不少媒體報道的關於難民的壞消息使生活在英國的Francis感到受威脅,所以今天的Francis和英國都決定離開歐盟.但是他們也會失去當年加入歐盟區的好處.其實每個國家都會考慮自身的利與弊,如果一直以來自己國家的發展一直受拖累那合久遲早會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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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與公民之間的差異 在 林lillian_lin1029常容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5-04-04 17:40:44節錄公督盟新聞稿
社民黨秘書長嚴婉玲指出,其實第三勢力充滿了異質性,並不屬於國民黨和民進黨,因此怎樣去整合是個假命題,整合應該是「相同理念的政黨在政策上溝通之後,有意願合作,在選舉裡面得到最大利益,並不是將第三勢力整合成一塊」。她補充說明,像姚立明正在組織的「進步聯線」就是獨立候選人整合,究竟與社民黨有甚麼不一樣?獨立候選人每一位都是善於演說的「戰將」,但他們政策理念是不是一致,有沒有提出的政策上彼此衝突?這都必須提出質疑的!但是社民黨提出的候選人就不會有這個問題,倘若有機會與其他政黨整合,就會針對政策理念先去進行協調「政策若無法達成一致,更不可能在選票上達成合作的效果」。因此,理念不同的問題就不會出現在他們社民黨自己推派的候選人身上。而台灣現在的 立委出現什麼問題?嚴婉玲認為,區域和不分區立委的分野,不應該變成選民服務和政策研究的差異。現在區域立委好像變成「區長」,選民服務重於政策研究;不分區立委雖沒有選民服務壓力只在研究室裡面進行政策研究。這種分法讓這2批人彼此之間不一定能溝通,而一個好的立委應該要同時兼顧2方面。未來,要減少不必要的選民服務,讓區域立委眼中不應該只有個案,更應該要想著如何把個案上升到政策層次,不分區也應該要增加「責任分區」,讓政策研究不能只有數字。此外,選民與公民不是一分為二的,社民黨重視的是「如何將選民概念擴充成公民概念」的過程,因為選舉投票只有一刻,但讓公民能持續對公共政策發表更多看法與討論,因此監督立委、討論議題都是同等重要的。最後,兩黨之外需要一個不媚俗的政黨,而不是短 視近利的政黨!民主本來就不是靠天縱英明的領導者,怎樣如何集眾人之智來創造一個更好的社會是本黨所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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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社會對軍事佔領的規範、中華民國政權身為盟佔代管者的可與不可、八二三炮戰的真相 https://wp.me/pd1HGm-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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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重點整理EP30】 台澎小堅果
時間:8/28(六) pm8
講者: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創辦人-黃聖峰 +皮筋兒
主題:
1. 國際社會對軍事佔領的規範
2. 中華民國政權身為盟佔代管者的可與不可
3. 八二三炮戰的真相
我的想法:
這次會來聊軍事佔領也是因為社群上有多次討論過,在某次直播有說明清楚同盟國與中華民國政權的關係、《一般命令第一號》的重要性,大家可以先行回顧這篇👉🏻 同盟國是什麼?同盟國與ROC政權之間的關係? https://wp.me/pd1HGm-kX
再來是要特別說明國際法上對軍事佔領的規範,有哪些事情是可以做的,哪些事情則是違反佔領法。
由這來延伸討論八二三炮戰的真相,前幾天臉書河道上不同政黨的人都有發文講八二三,其實我在看台澎人敘述自己打八二三保衛「台灣」時我也不忍潑冷水,但又不得不說明清楚,身為法理建國論述推廣者的我也有發一篇文,我自己的外公是原日籍台澎人他有被徵召,但中國內戰只能在中國領土上打,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不屬於任何主權國家,也不是中國內戰的地方,而台澎人在國際法上屬於無國籍人士,屬於被佔領地的人民,根本不可以被徵召去打中國內戰,但因為大多數台澎人不清楚這些原委,所以情感認知上就出現了誤會,感慨錯了這都是因為中華民國政權洗腦的結果,今天我們就好好的來聊國際法上關於軍事佔領的規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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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際社會對軍事佔領的規範
軍事佔領(Military occupation)要談兩個部分:一個是軍事、一個是佔領。
軍事這個部分,佔領行為背後是有軍事力量存在,透過行使軍事力量取得所謂的一種強制力、執行力,以這個為靠山進行佔領的行為。
軍事佔領行為後面這個佔領的部分,它與其它使用管理行為有很大的差異,佔領行為的佔領者本身是佔領的執行單位,它本身絕對不是被佔領的東西的擁有者,如果這東西是你的,你就不會去佔領這個東西。所以我們不會說某某國在佔領自己的領土。
《一般命令第一號》第一點a項,就是講中國(不包含滿州) 等等當地的日軍要向蔣介石投降。
a. The senior Japanese commanders and all ground, sea, air and auxiliary forces within China (excluding Manchuria), Formosa and French Indo-China north of 16 north latitude shall surrender to Generalissimo Chiang Kai-shek.
👉🏻 General Order No. 1 🔗 https://en.wikisource.org/wiki/General_Order_No._1
那為什麼在中國的日軍是要向蔣介石投降? 蔣介石接受日軍投降的身分,不是以中國國家元首或中國軍事將領身分,而是以盟軍代表的身分去,就是代表同盟國全體成員,所以它在中國領土上代表盟軍全體成員接受日軍投降,接下來實施軍事佔領。因為佔領者是盟軍全體成員而不是中國這個國家,中國這個國家本身的領土歸屬屬於中國而不是盟軍全體成員,所以這時蔣介石在代表盟軍來接受日軍投降後進行的動作,仍舊是屬於軍事佔領。因為蔣介石是代表盟軍來做這件事情。
那軍事佔領目的何在?軍事佔領這個發生狀況有非常多,有可能是戰爭進行過程中,某一方贏得一場戰役,有效的控制某個重要據點,它就用軍事武力把這地方控制住,這就是軍事佔領,這是戰爭進行中甚至是彼此還在互打。這時的軍事佔領主要是掌控戰略要地,控制者可以在軍事上得到優勢。
還有個狀況是,像台澎的狀況:交戰雙方其中一方投降,雙方簽署停戰協定(就是1945.9.2日本簽署的《降伏文書》)讓雙方停火後實施的軍事佔領。這種軍事佔領,是戰勝一方對戰敗一方的領土,或戰敗一方在戰爭過程中侵占的地方進行接管,這也是屬於軍事佔領,這是「投降後的佔領」。這是確保在投降後到簽署和平條約,正式結束法律上的戰爭關係之前,停戰狀態不會發生負面的改變。
當投降之後,戰勝方對戰敗方的領土或者控制的地方,進行軍事佔領是為了確保這個投降後的過程可以順利,不會有人滋事、不會再出亂子,以免戰爭無法結束。
所以投降後的軍事佔領的要求,跟戰爭過程中的軍事佔領有很大的差異。
投降後軍事佔領可以確保不會出亂子,但不代表完全不會發生亂子,所以在這過程中,我們不可能會讓「法律上的永久、確定效力」在軍事佔領時發生,例如:「領土主權移轉」就不可能會在軍事佔領過程中完成。因為若是還在駁火狀態,要是一方透過佔領取得領土主權,然後另一方又開戰奪下被佔領的領土,難道領土主權又要再次移轉嗎?這樣會沒辦法確認領土主權歸屬且很難結束戰爭。
儘管在投降後實施軍事佔領,還是有可能再次發生戰爭,所以這時也不可能因為簽署降書就認為軍事佔領移轉領土主權,因為戰爭還未真正法律上結束,所以這個投降後軍事佔領動作本身具有很清楚「暫時」屬性,是暫時性的控制措施。對這個動作上就不可能賦予永久性的法律效果,因為隨時會改變。
所以,國際社會對軍事佔領有個非常重要的原則:「佔領行為的本身絕對不會產生移轉領土主權的效果」。
由於主權平等原則還有領土完整性原則,領土主權的歸屬在國際法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領土完整性原則」是指國家之間要彼此尊重對方的領土完整。這個原則也會與「不干涉(內政)原則」產生連結。
領土的界線就是一個國家的主權行使範圍的地理界線,領海是領土的延伸、海上的領土。
領土主權會在國際法上產生非常大的意義,領土主權一但移轉後,這塊土地就會具有非常多的意義,其它國家要尊重這個國家使用管理這塊地的權利,其它國家不可以去干涉。除非這國家做了會侵犯到周圍國家的行為,不然其它國家是不可能多加干預,這就是領土主權在國際法上的意義。
所以說領土主權在國際法上產生的效力是非常強大的,因此不可能單純透過軍隊進行事實上的佔領行為來產生領土主權移轉的效果。
如果佔領可以產生領土主權移轉的效果,那這樣就回到原始比拳頭大的狀態了。誰有拳頭就可以亂佔領就可以拿走領土的話,不就是直接與領土完整性衝突了嗎?
所以一旦跟領土完整性連結起來的話,佔領者就不可能因為佔領而取的領土主權。中華民國政權1945.10.25代表盟軍來台受降並軍事佔領代管台澎,雖然它騙說台灣光復,但事實上並不可能發生領土主權移轉的效果,不可能產生讓台澎領土主權回歸中國的法律效力。法律上不可能發生這種效果。
佔領行為不會產生領土主權移轉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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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華民國政權身為盟佔代管者的可與不可
進一步來談,國際社會對佔領行為還有設下什麼要求呢?
國際法上對佔領行為主要規範,在《海牙第四公約》、《日內瓦第四公約》對佔領者於佔領地可以做的事情與不可以做的事情有訂出規範跟要求。
寫在《海牙第四公約》、《日內瓦第四公約》中的條文是被明文法化的國際慣例!就是說今天就算你沒簽署這些公約,但你也要遵守,因為這已經變成整個國際社會遵守的規範。
國際法的特殊地方就是,一般的契約只會對簽約者具有約束力,但如果是國際法上的條約,如果條約內容是國際慣例成文法化的結果,一個國家即使沒簽署,也一樣會受到相關國際慣例的拘束,這就是國際法特殊的地方。
國際規範上威力最大,不一定是成文法後的條文,可能是沒有還沒經過成文法化的過程,但卻具有約束力的國際慣例,這樣的國際慣例在國際法上其實是佔很大的比例。
在《海牙第四公約》、《日內瓦第四公約》裡面的原則、關鍵:軍事佔領不移轉領土主權,這個意義就是這個佔領地不會因此變成你的,所以你不可以把這地方當成自己的領土來使用,這就是關鍵。
這就會衍伸很多東西佔領者要意識到:佔領地不是佔領者的,戰爭結束就可能要物歸原主,所以你不可以對佔領地做太多改變,包含佔領地上人民國籍、相關法令規定所遵循的規則。基本上佔領者要尊重原本規範,除非原本規範執行會影響佔領狀態,或者是原本國家的法令侵犯國際法上的規範時就可以修改、取消,例如德國納粹原本的法令有侵犯猶太人跟身心障礙者人權。
佔領地原本的法令如果沒有違反國際社會的規則的話,那是可以繼續執行下去。二戰時德國跟日本在被軍事佔領時都有被改變當地的法令,例如:日本這邊就是軍國主義病態化,人民喪失言論自由,所以戰時體制下對言論自由跟人身自由的管制,在軍事佔領過程中就被去除掉,甚至日本的憲法也在盟總安排下有被調整,日本憲法的修改正是由大日本帝國議會依據《大日本帝國憲法》中所定的修憲程序修改。光從《大日本帝國憲法》中的條文仍舊被遵循,就可以知道,即使修改的憲法的草案是盟總所提供,也並未改變日本憲法是在日本政府行使主權後改變的法律事實。(盟軍對日佔領的作法,是由盟總負責規劃,交由大日本帝國政府(修憲後為日本國政府)依其國家政府身分執行。日本政府仍舊是在行使主權,日本的主權沒有因為在佔領期間被盟軍代理或者取代。)
佔領者雖然要尊重佔領地的法令,但若佔領地的法令有需要調整,或者正是引發戰爭的原因,就可能被調整。
佔領者可以在佔領地徵稅,但要依照原本佔領地的稅法去徵收,且基本上只能用於維持佔領地的穩定,而不可以拿去佔領軍所屬國家使用,或用於填補佔領軍所屬國家的財務漏洞。
但很明顯的,ROC政權在台澎徵收的財產很多都運到中國本土去應付中國發生的第二次內戰,當時1945.8月PRC政權還沒建政,所以那時候屬於中國共產黨以及中國國民黨之間的「黨爭」(國共內戰),PRC政權1949.10.1建政後就是「政府代表權之爭」(一中兩政權)。在當時蔣介石是中國國民黨的,那他就把代表盟軍軍事佔領代管的台澎上的物資、工業生產設備拆一拆運去中國使用,這是不可以的,這件事情台澎建國後要好好算帳。
另外佔領地不是你的,所以佔領地的財產,你也不可以登記成國有地的財產,所以現在在ROC政權的國有財產局,裡面登記的台澎財產其實都是不屬於它的非法財產。尤其是土地的部分,ROC政權把台澎除了私有地以外的其它土地都登記成國有地 這其實是非法的。
佔領軍在佔領地如果需要使用物資時,是要付費的喔!不可以搶錢搶糧搶女人。例如:需要交通工具,可以徵用民間的車子,要嘛付錢買下車子取得所有權,要嘛付(使用費)租金,此時所有權還是對方的,使用後最後要物歸原主,絕對不是你要就直接拿走。
依ROC政權在台澎的執行任務身分來說,它做了太多它不可以做的事情,而這一切都奠基在「台灣光復謊言」之上,因為大家都相信台澎領土屬於ROC政權想代表的國家(國號「中華民國」的中國),那台灣人就不會質疑為何財產會變成國有財產。
所以轉型正義中的黨產會,把從KMT手上拿回來的不當黨產放進ROC政權國庫中,收歸國有是在幹嘛呢?這些很多當初都是台澎人的資產,先被ROC政權登記成國有財產,然後KMT透過國庫通黨庫變成自己的又轉賣別人從中獲利,如果追回來不是就應該還給最初被搶的人民手上嗎?
如果是不動產 應該都會有所有權移轉紀錄。就算找不到原始擁有人,也根本不可以登記成國有財產,而應該另外成立法人單位,來管理台澎地區公共財產。移轉所有權單位,未來台澎建國後,就可以把這個台澎公共財產移轉成建國後的台澎國家。
ROC政權就是中國政權,登記在他名下的財產就是中國財產。
所以ROC政權這樣做,如果假設、萬一哪天PRC政權接收ROC政權一切 把ROC政權給消滅掉,那就會被PRC政權拿走,因為這就是中國政府的財產,因為這兩個政權想代表的中國的主權國家法人格是同一個啊!
上面情況說明,東西所有權的財產與領土主權跟兩回事喔!大家要分清楚。
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這國家擁有了領土主權可以在上行使國家主權,就可以制定相關法令,去建立所有權、不動產制度,此時就會有土地或房屋所有權的法律上制度存在(ROC政權治理台澎時基本上是延續了日治時期所建立的法律上權利義務關係)。
(某次直播有聊到外國的大使館買下房屋所有權的涵義,大家可以去回顧一下:什麼是「外交關係」?大使館是什麼?蓋亞那設的台灣辦事處/立陶宛設的台灣代表處的法律性質為何? https://wp.me/pd1HGm-mg)
還有,佔領者因為沒有佔領地的領土主權,所以不可以把佔領者本國人民移居到佔領地來,這樣會有佔地為王的疑慮。雖然可以允許其它國人民暫時停留,但也不可以久留,例如:二戰結束時盟軍戰俘要回到本國之前,都會在不同佔領地移動。
那如果ROC政權擬訂難民法,這當然屬於國內法層級,不可能去影響到台澎法理地位、台澎領土主權歸屬的狀態。難民法能產生的法律效果要看它寫了什麼,例如提供政治庇護、人道援助,有的會提供國籍(但若ROC政權提供國籍,那就是中國國籍),但難民也不會因此取得在台澎永久居留的權利。
ROC政權制定難民法到底要幹嘛呢?就好比:香港,香港領土主權屬於中國主權國家,是ROC政權代表的「中國」這個國家的大陸地區。對ROC政權來說,香港人就是它想代表的中國的國民,也不是其他國家的難民,是中華民國大陸地區裡香港特區的人民,是不必用難民法、直接用港澳特區相關法令就可以處理的。
在國際上只有15個國家承認ROC政權是它想代表的國家(國號「中華民國」的中國)的政府,這時ROC政權到底可以提供什麼保障?都自身難保了。另外一點接納難民進來的話是否就不會有問題?ROC政權目前是算親美的,如果讓阿富汗難民來的話,那可能會發生的風險是如果想對美國報仇的人以難民身分進到台灣,然後跑到AIT去搞什麼恐怖攻擊,你要怎麼承受風險?人權考量是一點,但現實上不需要這樣做,阿富汗難民去到歐洲會更近,不需要跑到台灣來,而且台澎目前並不是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能提供的保護有限,還不如低調一點當中轉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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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八二三炮戰的真相
金門是中國領土是中國內戰的範圍,為什麼台澎人會去參與?
台澎人是以「台灣充員兵」的身分,被抓去打八二三炮戰,這本身違反國際法、佔領法。因為身為佔領者的ROC政權不可以把佔領地人民當成自己國民,讓台澎人變成中國軍人,這是很嚴重的事情。八二三炮戰就是台澎人為了不屬於自己的國家、為了沒有取得台澎領土主權的佔領者去拋頭顱灑熱血打跟自己無關的仗。
佔領者不可以要求佔領地的人民對佔領者效忠。因為一旦發生佔領地人民被迫效忠佔領者的情形,佔領者若將佔領地人民當成肉盾去對抗佔領地人民母國,那將是很不道德且不人道的。這是嚴重違反國際規範的行為,在台澎建國後一定要處理的!現實上,台澎人被強制徵召去參與823炮戰也導致台澎人在認知及國家認同上發生很大的問題。為了不是你國家而打仗受傷,拿到了張榮民證得到些許被施捨的蠅頭小利,然後就對這個佔領者感恩戴德,這根本就是錯的。
佔領者除了不可以強制徵召佔領地人民加入自己軍隊外,其實連打廣告募兵也不可以。不管是透過主動、被動的方式都不可以把台澎人變成ROC政權的軍人。唯一的例外是,如果ROC政權在台澎成立「自衛隊、警衛隊」,那就可以,因為這類單位的成立目的是為了維持佔領地的安全穩定。總之,不可以讓佔領地人民為佔領者去死。所以八二三炮戰講白的就是ROC政權非法徵用佔領地台澎人打中國內戰,從一開始就是違反國際法。
網友留言有說到:「蔣介石本來要放棄金馬,在軍事大會上決定好了,但麥克阿瑟將軍派第七艦隊司令來台灣跟蔣介石說金門守住日後才有機會反攻,所以蔣介石才要守住金馬,這過程有些事情很矛盾。這段歷史在美國國務院跟老蔣日記都有看到雙方都有目的,這歷史鮮少人知道。」
→那是麥克阿瑟的看法,不能說是美國的看法。麥克阿瑟可能純粹只是從戰略的角度提出建議,不能將麥克阿瑟的意見直接認定為是美國政府的意見。麥克阿瑟是從ROC政權內戰反攻的立場主張金馬不能放。立場是不同的。
美國「政府」的官方立場是放棄中國領土金馬不要管,你就到台澎這依照自決權來成立另個國家變成一中一台,但蔣介石自己不要啊,還堅持自己是正統中國,更抗拒兩個中國,美國立場就是切乾淨不要牽扯到台澎上,那好在蔣介石拒絕,拒絕得好~不然這樣蔣介石就變成意外的國父!而且很有可能台澎更難切割中國政權引來的問題。
事實上,蔣介石是以「投降」來逼迫美國幫忙金門的。八二三炮戰的時候,蔣介石說:如果金馬被攻下,台灣這邊的軍隊的士氣會大減(這就是在暗示「我會投降喔」),所以逼迫美國非幫忙不可。
蔣介石說這種威脅話不是第一次了,第一次是開羅宣言之前就說過了啦!二戰那時中華民國政權要打不打、要投降不投降的,後來才會有這戰時意向聲明,好安撫蔣介石參戰。
最後結尾,了解台澎法理地位的人,不要在此時申訴不要去當兵。因位ROC政權還沒有老實承認盟佔代管身分,在當下局面去面對ROC政權是小蝦米對抗大鯨魚。解決問題的方法,最終還是要回到推廣台澎法理地位,讓更多人知道以後,形成公民力量體現在ROC政權選舉上,來掌控ROC政權,使它承認盟佔代管身分。
在還沒建國之前,我們還是要保護台澎,所以當兵若是在台澎上就可以在心態上當作是「自衛隊」,若是被派去金馬就要好好調適心情。我們是要讓大家去理解ROC政權這個台澎代管機構可以成立自衛隊來保護台澎。雖然現在它沒有成立這個,防護台澎的單位在名義仍舊是ROC政權軍隊,但它畢竟還是在保護台澎。所以千萬別誤以為我們現在討論法律上的事情是要慫恿大家兵變。
ROC政權因為有盟軍授權,具有治理台澎的合法權限,是管理者角色,可以制定法令,我們身為被管理者,遵守管理者制定的法令是合理,若管理者制定的法令不合理,我們去抗爭是ok的!
盟軍授權不是空白支票,超出佔領者佔領權限的部分就變成非法行為。就像經過公司董事會指定的總經理監守自盜。董事會指定他當總經理沒問題,這個人也能當總經理,但監守自盜則是犯法行為。又或者考到駕照可以合法上路啊,但不表示可以開車撞人。
所以要認清楚ROC政權是盟軍讓它可以來到台澎的,所以不管你再怎樣討厭它,也不可以否認它有合法代管權限。但承認他有合法代管權限,並不影響你對它的不當管理行為表示反對、以合理、適當的方式進行抗爭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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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台澎法理地位有關的問答:
台澎歷史脈絡時間序圖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06951200886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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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32 中華民國可依開羅宣言取得台澎主權嗎?: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098512726848309/?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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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42:中華民國可以透過中日和約取得台澎領土主權嗎?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126285760737672/?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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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與公民之間的差異 在 每日一冷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你知道嗎?【斯巴達的狗狗公主——史上首位在奧運「摘金*」的女性 】 和這紀錄現代人無法效法的各種理由 #本日冷知識1577 #文長注意
本則冷知識兼祝賀台灣舉重女神郭婞淳,無懸念破紀錄兼摘金,把奧運變成單機遊戲啦。
撒花 。:.゚ヽ(*´∀`)ノ゚.:。 撒花
2021 東京奧運有個重點數字——百分之 49——是史上最高的女性運動員參與比率。
回首 1896 年,在顧拜旦男爵(Pierre de Frédy, Baron de Coubertin, 1863-1937)的多年鼓吹之後,第一屆的現代奧運在雅典舉辦。時代風氣使然,當時女性運動員是徹底(被)缺席的。顧拜旦心目中的奧運會,是純粹由男子業餘運動員進行的友好競賽。猶如古希臘的奧林匹克賽事也是謝絕女子參加的。
古代奧運更是嚴禁已婚婦人在場觀戰,理由倒不難懂:希臘男子在田徑賽事中一貫是正面全裸的。奇怪的是未婚女子的待遇就完全不同,不僅可以旁觀男子賽事,甚至可能會在天后希拉(Hera)的慶典上,或與奧運會同步舉辦未婚女子版的運動競賽,可惜這類賽事(Heraean games)的具體記述甚少。
以上是想強調「古代奧林匹克」和「女性」這兩個詞有多互斥。順帶一提,古代奧運勝利不摘金,畢竟頒發金、銀、銅牌是現代發明,古代是頒發橄欖枝的桂冠,所以標題我加了引號。
但是酷妮絲卡公主(Cyniska of Sparta, 442-?)就是一位超犯規的存在,她是連續兩屆古代奧林匹克奧運會:396 年與 392 年的大贏家。
關於本文中提到古希臘的年代,都遵從偷懶原則,省略了「西元前」或 BC 字樣,各位請自己在腦中加負號。關於公主芳名,雖然拉丁拼法很引誘人念成賽妮絲卡,但考慮希臘文是拼成 Κυνίσκα,其中 υ (upsilon) 古音發 /u/,所以,酷妮絲卡。名字涵義是小狗狗♀源自希臘語 κύων 狗。又想到 cynic→犬儒也是同個字根。於是標題「狗狗公主」。
現代人無法效法酷妮絲卡的第一個理由是,她取勝的項目已經不存在了:飆四匹馬拉的雙輪戰車(chariot)賽。就是所謂的少女與戰車......其實不是,因為 396 年時她已 46 歲了。而且其實酷妮絲卡雖然未婚,卻仍是不能親自上場競技的,即使是公主也無法無視習俗。所以她鑽了一個漏洞。但並不是女扮男裝(酷拉皮卡也不是)。公主的奧運夢是這樣圓夢的:她出錢養馬、親自訓練馬匹,奧運時聘個男人上場駕駛但仍是以她的名義競賽。換句話說,古代奧運的馬術常常是騎手獲勝,但金主獲得榮耀。畢竟馬就像古代的超跑,超貴,貴到平民根本養不起,騎師騎雇主的馬就是常態了。 #我是今夜最稀有的品種
作家色諾芬(Xenophon of Athens, c. 430-354)更不客氣評論道,大多奧運競技如田徑靠的是男兒傑出的勇氣♂和技藝 → 多半是戰爭技能的衍伸,例如有一項是著全副重裝步兵的裝甲,約六公斤重在 1 stade ≒ 180 公尺的跑道上往返跑一趟,稱為 hoplitodromos (hoplite 重裝步兵, dromo 跑)。離題講一下,大型運動會場叫 stadium 就是因為古希臘田徑場通常寬 1 stade 左右,此一希臘古長度單位是跑道通常的長度。
色諾芬狂酸說,反觀和馬相關的競賽靠的根本是「恁爸有錢」。畢竟要入手優異的名馬、飼養、日復一日訓練都需一擲千金。超譯成現代術語就類似說,以大量投資墊高競爭者的入場門檻,就是用錢 KO 對手這樣。
又双離個題,在酷妮絲卡初次奪冠後過了十屆,356 年的奧運會上,馬其頓的菲利浦二世的馬贏了某馬術項目。傳說同一天適逢亞歷山大出生,被當成大吉之兆——幸好亞歷山大沒有因此被命名為 Hippodromniki 之類的,hippodrome 跑馬,nike 勝利。想他姐姐出生那天菲利浦國王恰在 Thessaly 打了勝仗,大喜之下就命名女兒 Thessaloniki 了 (也是現代希臘第二大城)。
扯太遠啦,浪子回頭。斯巴達的酷妮絲卡公主的功績,現代人無法效法也大概無須吹捧的第二個理由在於她的身分:她的父親 Archidamus 二世是斯巴達國王(雙王之一),她的哥哥也繼任父親,是為斯巴達國王 Agesilaus 二世。斯巴達的「雙王」理解成是戰時的兩名最高軍事領袖,且是斯巴達最顯赫家系才能擔任的。
時間軸大概是這樣:狗狗公主出生在伯羅奔尼薩戰爭(431-404)前不久,她的名字是紀念斯巴達國王的祖父的小名,而她的父王帶領斯巴達軍三次大肆攻擊了雅典,在公主獲得桂冠殊榮時,斯巴達已在這場古希臘的世界大戰中獲勝(而雅典幾乎全毀),那時她的王兄已繼位,為斯巴達的希臘霸主(hegemon)時期。她便繼承了過世父王的馬匹,且在王兄的大力資助下參賽。
酷妮絲卡能躋身古代奧運勝者之林的最後一個重要理由,就是斯巴達那古代罕見的奇葩社會型態。在斯巴達女性擁有很大的自主權,甚至自己名下擁有財產。斯巴達女人受到的教育程度也高,理由後述。最後不愧是斯巴達,戰死了無數男人,繼承了遺產的斯巴達的寡婦以富裕聞名。
話說日後,哲學家亞里斯多德(384-322)將會見證斯巴達從希臘的霸主衰退成一地方勢力,讓出其霸主地位給馬其頓。亞里斯多德評論說,斯巴達的衰退起因是它「淪為女性治國的地方」。只不過亞里斯多德有個特色:他說過的每句話幾乎都錯了——還真不容易——我們切莫聽他。例如他也曾斬釘截鐵說女人的牙齒比男人少 XD。
但亞氏這番攻擊也在在反映了斯巴達女子掌握權力之大、獨立性之高,在整個希臘世界都是異類存在,果然就被針對了。其他古希臘城邦中,婦女權利依附於男性家主,女性的預設角色是承擔家務與雜役,只比奴隸高一層級而已。不擁有私有財產,養馬什麼的更不用說了。
為何有這麼大差異?其實,斯巴達的社會有一項至高原則......你以為是「尚武」對吧?但其實有個法則比尚武更優先,那就是「徹底貫徹優生學」——生產出繁多又強壯的下一代是國民義務,這樣即使斯巴達在征戰中折損男丁,都能很快就生回來,生生不息繁榮昌盛才好當霸主。
出於這種優生考量,斯巴達人相信體質強健的女子對於生育壯丁也同等重要,於是產生了格言:「生男當然最好,但即使生女也要把她教養的和她的兄弟一樣強」。這樣到底算不算一種性別分工下的權力平均咧?也因此,斯巴達女性接受的教育包括了健體強身的各種運動、音樂舞蹈甚至騎乘,都由年長的女性教授,只差沒有軍事訓練而已(卡珊德拉表示)。斯巴達很可能有女子運動會,甚至可能讓年輕的男女在賽事上裸裎相見相互競技。又順帶一提,英語的健身房/體育館 gymnasium 這個字就來自希臘語的裸體 γυμνός (gumnos),不過奇怪的,德語 gymnasium 的意思是大學預科學校......不細說了XD
再加上,其實斯巴達男人在 30 歲之前是不能和妻子同居的,斯巴達男人從相當於我們小學的年紀就被要求集體生活,集體受軍事訓練,和同儕與師長養成親密♂無間的信任關係,如果早早成家生子,要總不在家的男人張羅家務事和養育後代......就無法,於是斯巴達女性需當家,並掙得了高度自主權。與之相對,理想的斯巴達女性美德完全在於能否養育出勇士。斯巴達的悍母民風在歷史的一頁展現了。希臘化時代的名將,國王皮洛士(Pyrrhus of Epirus, 306-272)在他生命的最後一年揮軍試圖硬吃斯巴達,當兩軍在城下對峙,斯巴達女性一擁而出,連夜在兩軍之間挖了一條戰壕,還叫士兵男孩們今晚多休息,儲備體力以待拂曉決戰,多威猛的斯巴達媽媽。
最後來說壓軸的限制級內容,斯巴達社會型態的根本由來——其強悍勇武與其說是出於抵禦外敵,更是無時無刻不在防範身邊眾多的奴隸:黑勞士(Helots)的反叛。歷史之父希羅多德曾估計,每 1 個斯巴達公民或許對應到 7 個黑勞士奴隸,這種懸殊比例,表示斯巴達人隨時都要有以一砍十的自信。
斯巴達人始終使用一種非人的恐怖,在統御/蹂躪著這大量的他們眼中的人形牲畜,詳情不可描述。因此斯巴達人的男女分工才會如前述,貫徹優生考量,資源全用產兵,技能全點武力,斯巴達女人並不需紡織下田飼養,生產勞作由奴隸做,女人唯需要生養教育出男子,男子唯需要高效率的殺人。知道這些背景,再看《300 壯士》你或許會有完全不同的感受。
好了好了,太嚴肅了,換個話題。話說贏了古希臘奧林匹克的人「只會得到橄欖枝桂冠和榮譽」而沒有物質上的餽贈,究竟合不合實情呢?
顧拜旦男爵認為古希臘人純屬為榮譽、為愛而投入奧林匹克競賽,只是個一廂情願的曲解罷了。參與多半還是冀望拿些好處的,不管爭名還是牟利。較世俗的城邦常配發年金或給予冠軍終生免稅的待遇,換取一個光榮的代言權,把英雄寫進城邦的神話裡。有點像補習班拿高分榜首同學當招生號召,就會給一點意思意思的獎金那樣。也有有野心之士利用奧運的光環(或是說橄欖環)作為進入政界的入口。想,你都變成世界級名人了,以知名度做槓桿試著在世上做出些改變應該算是人之常情。
另一種政治操作就高調了:冠軍會被當成半神,即古希臘的英雄崇拜(hero cult)。斯巴達的酷妮絲卡,我們的狗狗公主就獲得這種待遇,即使在她過世後多年,在斯巴達對她的崇拜仍不停歇,激勵了更多斯巴達女子投入奧運。畢竟在希臘人心目中傑出的人 = 英雄 = 有神性。出了英雄的家系更是世世代代講話卡大聲。酷妮絲卡的王兄會大力支持她追求奧運夢,大概有著這種算盤,即使他們家世早就夠顯赫了,但能利用的政治資本就要利用......
行文至此,我的腦忽然嘖了一聲,說:「喂,科宅,奧運比賽大家開心就好。不需要追究這麼多喔」。好的大家,那我們下次再見,祝各位觀賽武運昌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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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圖:歐蘿拉·栖夜·莉絲·凱明公主。和本文關係是沒有。
參考資料:wikipedia - Cynisca ; wikipedia - Women in ancient Sparta。現代奧運的男女運動員人數比 Number of athletes at the Summer Olympics by gender 1896-2016
Published by Aaron O'Neill, Jul 15, 2020。
國民與公民之間的差異 在 李問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前陣子我以系列英文投書,投稿外媒 #9DASHLINE (九段線),這是一個討論亞洲時事與外交事務的網站。
最新刊出的一篇文章,詳細討論馬祖獨特的文化和地區認同,以及如何以「群島家園」概念,將台澎金馬視為多元文化的共同體,挑戰傳統的單一族群國族主義觀念。
【連假期間來翻譯半學術性質長文囉......文長慎入】
🌊🌊🌊
🔺《馬祖列島:挑戰「單一族群國族主義」》2021.3.25
Challenging Ethno-nationalism from the Matsu Islands
https://tinyurl.com/zfcf9va4
🖊️中譯全文如下
馬祖地理位置橫跨台灣和中國之間的政治斷層,長期以來,發展出獨特的在地認同,挑戰傳統的(單一)族群國族主義觀念。
【註:ethno-nationalism 指傳統的國族主義觀念,主張基於共同的血統與文化,由單一族群建立統一國家。】
儘管馬祖由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管轄,作為一個離島縣,其「前線」位置距離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到20公里。這也代表,馬祖與福建擁有長期的歷史與文化連結。
距離戰地政務解除將近29年,今天馬祖的發展案例讓人更了解,台灣和離島之間所共享的民主制度,如何跨越歷史文化差異。
同時,馬祖愈加成熟的民主與選舉政治,也形同對「中華」文化內涵提出了不同的詮釋,有別於北京當局所採取的觀點。
然而,馬祖並不是唯一的案例。因為中華民國/台灣本身就存在多元的族群與區域認同。台灣本島與離島澎湖、金門及馬祖之間的歷史軌跡,也大不相同。台灣南部及東部外海的離島,也擁有自己獨特的文化甚至是語言。
就如同世界各地許多國家邊境地區,馬祖列島的案例提醒我們,在複雜的現實世界中,文化與政治邊界往往無法完全吻合。
這同時也促使台灣持續提出對於國家認同內涵的新觀念:把區域多元性視為優勢,而非劣勢。
【強烈的中華民國認同】
馬祖和台灣本島最大的差異,首先在於歷史發展。台灣從1895到1945年是日本殖民地,至於離島金門馬祖則是從中華民國於1911年以來就是其領土。由於日本殖民歷史經驗,往往被視為傳統「台灣認同」重要的元素,而金門、馬祖則是傾向強調「中華民國認同」,以及中華民國所引含的中華文化認同。
認同議題,其實也反映在過去的政治傾向。民主化以來,馬祖展現對國民黨的高度支持。過去幾次總統大選,馬祖是全國支持國民黨比例最高的選區。馬祖「深藍」的傾向,只有同是離島的金門縣可以媲美。
另一方面,國民黨主要的政治對手民進黨,持續在金馬地區緩慢但穩定成長。民進黨從1996年以來已有顯著進步,當時的總統候選人彭明敏,在金門馬祖分別獲得1.66%及1.33%選票。相較之下,蔡英文總統在2020大選中,在金門獲得21.77%、馬祖獲得19.81%。
在台灣全國政治的層次,過去以「中華認同」或「台灣認同」的國家認同議題,作為傳統的政黨政治分歧。許多人認為,這是離島政治立場傾向泛藍的原因。其他原因包括,「前線」的島嶼因為害怕戰爭排斥台灣獨立;甚或有些人,抱持先入為主的觀念,認為台灣獨立支持者對於未來國家領土的想像,不包括金馬。
以馬祖來說,獨特的區域文化認同也跟語言有關,因為馬祖列島講福州話(在馬祖又稱馬祖話)。這表示馬祖當地語言,與台灣多數族群所講的母語無法相通。台灣話相近於閩南語言,而福州話則屬於閩東語。這讓馬祖在全國具有獨特性,因為台灣閩南語是台灣本島最大族群福佬人的母語(佔人口約70%),其他兩個離島縣澎湖和金門也講閩南語––儘管彼此間也有區域差異。
馬祖在語言上的獨特性,也有獲得對岸民眾的關注。網路上,縣議會用福州話進行辯論答詢的影片下方,即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網友大量留言。
有一個極具代表性的留言寫道:「我是福建人,第一次觉得民主离我好近」。
【民主價值與民進黨在馬祖的成長】
蔡英文總統和民進黨在馬祖的選票成長,具有重大的象徵意涵,代表民進黨在傳統支持者之外,獲得成長。以我個人而言,決定在2020年參選馬祖立委,即是深信必須跨越歷史藩籬,不分族群地域,讓更多人支持守護主權及民主價值的理念。
雖然我們在這場被稱為「不可能的選戰」中,未能取得勝利,但是民進黨達成顯著的成長。距離上次提名立委候選人,已經超過十年前。這鼓勵我們的團隊,在2020年七月設立馬祖黨部,讓馬祖成為民進黨最後一個設立地方黨部的縣市,也成為民進黨全國觸及率的「最後一塊拼圖」。
以前,捍衛台灣主權的傳統論點,往往強調台灣與中國之間的文化差異。但是在馬祖,我們可以採取不同的論述,捍衛主權並非因為台澎金馬擁有共同的文化,而是因為台灣與離島享有共同價值理念,包括共同支持民主、反對威權。
如此,便能建立一個寬廣的聯合陣線,結合了傳統的台灣獨立支持者,並團結聯合泛華人世界中,因民主理念反對中共併吞的民眾(反共的中華文化認同者)。
除了在馬祖,後者包括許多台灣本島及其他離島的民眾,這些民眾或許喜愛「中華」文化或文明,但又同時堅定反對共產主義。從這種「挺民主」的立場出發,也能夠與更多海外使用中文的族群進行對話。
或許,有些人先入為主認為,由於離島在文化與歷史上與福建相近,代表當地民眾就一定不會批判中國共產黨,因為共產黨現在號稱推動「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
事實上,這種觀點過於簡化,混淆了文化認同與政治認同。中國共產黨想要告訴全世界,如果一個人認同中華文化,就必須支持中共,把兩者綁在一起。然而我們現在在馬祖看到的,特別是在年輕世代,一個人可以同時對中華文化(或閩東文化)感到自豪,同時也反對威權專制。
「中華民國認同」隨著時間演進,一方面對傳統中華文化保有好感,卻又在台澎金馬持續在地化。於是,「中華民國認同」成為台灣國家認同的其中一種版本,這種觀點與大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認同」不同,卻並不排斥傳統中華文化或歷史傳承等遺產,包括不排斥既有的國旗、國歌等其他符號。
【尊重區域認同:群島家園】
對台灣來說,尊重文化與區域多元性至關重要,特別是當台灣希望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治理模式上,有所區別。相較於中共威權主義企圖打造同質性的國家認同,台灣可以擁抱更具細緻的國家團結觀念,避免忽視國內少數族群的文化。
當台灣逐漸凝聚自身獨特的國家認同,我們所提出的國族論述,是否能避免抹滅離島獨特的認同?目前,中共試圖在國家邊疆,大動作剷除區域文化認同,包括香港、西藏、東突(新疆)等地。
相較之下,台灣對於少數族群或具有歷史特殊性的地區提出政策時,必須採取不同的治理模式。畢竟,如果台灣無法正視自己國內的文化與區域多元性,我們便犯了跟中共一樣的錯誤。
從金門與馬祖獨特的案例來看,如果以文化同質性高的傳統「族群國族主義」觀念,將無法建立完整的共同體論述。歸根究柢,關鍵取決於台灣是否能提出較接近「公民國族主義」的願景,讓國家的想像,涵蓋各種擁有不同文化與區域認同的群體。
一般來說,東亞國家諸如中國、日本與南韓,並不見長於營造多元族群的環境。但是台灣可以參考歐洲或東南亞的案例,思考鼓勵多元區域認同的可行路徑。
儘管很難有完美的案例,其他國家的做法或許值得讓台灣借鏡,讓台灣更能夠擁抱自身的文化與區域多元性。舉例來說,強烈的巴伐利亞區域認同,不必然與德國國家認同衝突。而馬來西亞的多重族群社會,也在馬來西亞的國族敘事中,也有一定的空間讓馬來人、華人與印度人發展各自的文化主體性。
去年,民進黨新成立的馬祖黨部推出一張地圖,圖中除了台灣本島,也把離島放大,包括澎金馬三離島縣,以及三離島鄉:蘭嶼、綠島、小琉球。
這張地圖稱為「群島家園」,從海洋觀點出發,並將台灣視為西太平洋上多重島嶼組成的國家:文化多元歧異,卻因民主價值團結在一起。
🔺【延伸閱讀】
另一篇英文投書討論金馬所面臨的「非軍事」威脅,包括海洋環境等:
《民主的邊緣:中國對台灣「前線」島嶼的影響措施》2021.1.25
Edge of Democracy: China’s Influence on Taiwan’s ‘Frontline’ Islands
https://tinyurl.com/26uw8df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