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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國民法官量刑產品中有16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64萬的網紅Yahoo!奇摩新聞,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特別企劃】犯罪責任能力判定是法官量刑的重要依據之一,面對涉及精神鑑定的重大案件,職業法官和國民法官對犯罪責任能力的判定,意見會有落差嗎?有落差又該怎麼辦?國民法官能為司法帶來新觀點?精彩節目鎖定每週四中午12點半《法官好正》! ⚖️ 國民法官制度 公平不減、人性加倍? ⚖️ 尊重專業 VS. 殺...
同時也有5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萬的網紅蘇貞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總統已經公布 #國民法官法 ,2023年即將施行。 未來只要年滿23歲, #大家都有機會當法官 ,帶著各行各業的經驗,跟職業法官一起決定量刑、進行判決。以後,當國民法官跟受教育、服兵役、被教召一樣,都是公民義務,雇主也必須給公假。 2023年起,故意犯罪而發生死亡結果的案件,就會開始有國民法官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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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量刑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7-11 09:09:20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法庭第一手觀察!國民法官能幫助恐龍滅絕嗎 國民法官制度即將在 2023 年上路,司法院也很積極的舉行「模擬法庭」活動,讓一般人(也就是未來的模擬法官們)能熟悉並了解制度。 國民法官制度實際上怎麼運作?有了國民法官以後,就能消滅所謂「恐龍法官」嗎? —— 法律白話文運動的資深...
國民法官量刑 在 一六 · 台北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8-19 01:02:09
《台灣的司改-2023國民法官》 時事文章|初稿日期 2021/01/26 自由編輯|吳安芃 審核校正|陳智怡、江秉宸 ⚠️封面圖為最高法院大法庭 與本文無關 📃前言 我國在司法制度上即將迎來重大的變革—傳統的法官合議制中將在2023年再引進國民法官制。其中在蔡英文總統的政策白皮書中提到的...
國民法官量刑 在 公民不下課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4-04 16:40:48
【司法改革:國民法官(下)】 . 台灣公民社會準備好面對人民參與審判的新制度了嗎?其他國家或制度又怎麼做? . 本篇以和台灣新制度差異大、具有代表性且知名度高的美國陪審制為觀察範例。台灣的「國民法官」制度較大的特色,即為一般公民擔任的國民法官,會經歷較完整的審判過程,和法官共同釐清與討論、評議刑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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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量刑 在 蘇貞昌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0-08-13 17:15:05總統已經公布 #國民法官法 ,2023年即將施行。
未來只要年滿23歲, #大家都有機會當法官 ,帶著各行各業的經驗,跟職業法官一起決定量刑、進行判決。以後,當國民法官跟受教育、服兵役、被教召一樣,都是公民義務,雇主也必須給公假。
2023年起,故意犯罪而發生死亡結果的案件,就會開始有國民法官參與審判。2026年起,犯最輕本刑十年以上之罪的案件,都會有國民法官參審。
國民法官是全新的制度,是司法民主的第一大步、也是總統允諾的司法改革的起步,讓審判更透明、更民主,也讓人民對正義更有信心。
#有政府 #會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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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貞昌的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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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貞昌的IG
https://www.instagram.com/eballgogogo/ -
國民法官量刑 在 范琪斐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0-08-03 22:00:11立法院在22號三讀通過《國民法官法》,希望能透過讓民眾成為國民法官、和法官共同審判特定刑事案件,決定被告是否有罪、量刑如何,來讓民眾們因為司法變得透明而更信任司法並落實民主。國民法官到底是什麼?未來有不具備法學專業知識的民眾加入,是會讓恐龍法官絕種、還是製造更多恐龍國民法官呢?我們今天特別邀請到 法律白話文運動的資深編輯 江鎬佑律師,來加入我們的討論,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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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琪斐的寰宇漫遊》每周四晚間8點55分在 #寰宇新聞台 播出,沒跟上的也沒關係,歡迎訂閱我們的 YouTube 頻道 🔔#范琪斐的寰宇漫遊 🔔https://reurl.cc/ZvKM3 1000pm準時上傳完整版! -
國民法官量刑 在 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0-07-09 19:24:55📍 謝謝乾爹之七七工商服務時間 📍
⭐️ 國民法官制度重點整理:
1. 引進對話式司法。
2. 由3位專業法官、6位國民法官一起審理,生活經驗與專業知識進行多重交流。
3. 國民法官公正、獨立依法審判。
4. 國民法官可以認定有罪與無罪,也可以在有罪時決定量刑。(國民法感情遍及有罪無罪與量刑)
5. 判決還是會附理由。
6. 參與審判之效益可以擴及到其他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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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 #國民法官 #模擬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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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節重點:
00:00 前導
01:29 不適合被飼養的浣熊!
02:41 把浣熊當狗養!
04:57 為什麼會有浣熊咖啡廳?
06:17 動物「接客」的問題
07:55 法律會保護浣熊嗎?
09:47 消費者可以怎麼保護動物?
10:43 我們的觀點
12:28 提問
【 製作團隊 】
|企劃:羊羊
|腳本:羊羊
|編輯:土龍
|剪輯後製:Pookie
|剪輯助理:歆雅、范范
|演出:志祺
——
【 本集參考資料 】
→ 寵物咖啡廳與動物展演法律議題:https://bit.ly/2VZdYWU
→ 黃宗潔/動物咖啡廳的療癒假象:寵物是家人,還是可取代的物品?:https://bit.ly/2OaJYD2
→ 浣熊介紹:https://bit.ly/326U3sC
→ 知名咖啡廳疑放狗咬小浣熊 北市府將罰:https://bit.ly/38EUz2s
→ 咖啡廳業主虐待浣熊關店:拍照打卡前,你想過這些動物適合當寵物嗎?:https://bit.ly/2BJClkv
→ 放狗咬浣熊影片曝光 咖啡店負責人認錯 動保處到場稽查:https://bit.ly/31ZrcXb
→ 浣熊不適合飼養! 動保團體揭「洗手」萌樣背後很心酸:https://bit.ly/3gFFPD7
→ 動物的刻板行為 告訴我們什麼?:https://bit.ly/38MPhSz
→ 【2019動保大眾講座】當我坐在貓咪咖啡廳裡 論展演的界線:https://bit.ly/2OfegEt
→ 碰到重大動保案件,一般民眾可以做些什麼?:https://bit.ly/3e8HXlb
→ 出租羊駝的咖啡廳、餐廳裡有店貓店狗,也算是展演動物業者嗎?:https://bit.ly/3egOEBM
→ 影/異寵餐廳可愛浣熊店長好吸睛 但動物真的快樂嗎?:https://bit.ly/3ehN16N
→ 咖啡廳受虐浣熊將送至動物園安置 貓狗由員工領養:https://bit.ly/3fkdqTa
→ 動物保護法|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s://bit.ly/2ZfdCxo
→ 動物展演管理辦法|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s://bit.ly/3gHQFZk
【 延伸閱讀 】
→ 替人賺錢的「動物勞工」福利誰把關?:https://bit.ly/2VYuDtl
→ 日貓頭鷹咖啡廳正夯 卻引虐待動物爭議:https://bit.ly/2ZctfF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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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量刑 在 Yahoo!奇摩新聞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特別企劃】犯罪責任能力判定是法官量刑的重要依據之一,面對涉及精神鑑定的重大案件,職業法官和國民法官對犯罪責任能力的判定,意見會有落差嗎?有落差又該怎麼辦?國民法官能為司法帶來新觀點?精彩節目鎖定每週四中午12點半《法官好正》!
⚖️ 國民法官制度 公平不減、人性加倍?
⚖️ 尊重專業 VS. 殺人償命 模擬法庭法官直呼太掙扎!
⚖️ 有限制!這些職業不能當國民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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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量刑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裁判時報 第110期(2021,8)
本期公法欄位部分,許育典教授針對司法院就原住民持槍枝狩獵遭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刑而引起社會諸多議論的釋憲案,作成之大法官釋字第803號解釋,從原住民族狩獵活動的文化權利究竟是個人權或是集體權等憲法角度深入析論,值得研讀!
民商法欄位部分,林秀雄教授撰文分析法院判決來回更審之民事事件,釐清遺贈與贈與之性質是否相同及得否類推適用撤銷贈與之規定等重要觀念。游進發教授以最高法院最近判決為例從法條邏輯結構出發,闡述責任成立與責任範圍因果關係之內涵。徐婉寧教授以一則網路媒體披露後受矚目與討論之行政法院判決,撰文深入剖析一名臺南地區長者於夜班下班通勤途中前往吃鹹粥當早餐之行為,是否為「日常生活所必需之私人行為」,而符合勞保條例授權訂定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規定:勞工上下班途中於適當時間在往返就業場所之應經途中遭遇通勤災害,應視為職業災害之情形?此外,周振鋒教授則撰文分析如何判斷法人股東及其代表人董事利益衝突時,有無公司法第178條規定不得加入表決之情形。
刑法部分,張天一教授則針對最高法院之最新判決,撰文在檢視銀行法第29條之1「準違法收受存款罪」中,有關「約定或給付與本金顯不相當之紅利、利息、股息或其他報酬」要件之認定標準。
在其他欄位,本期月旦時論中吳巡龍檢察官撰寫的「民代收賄『職務上行為』之判斷標準」、黃珮禎法官執筆的「國民法官法模擬法庭觀察筆記」。司律評台欄位中邱忠義法官的「論賄賂罪『對價關係』之判斷基準」、張哲倫律師的「專利貢獻度對損害賠償界定之影響」等,均具有重要實踐意義。此外,「法苑‧法觀」專欄的法律小品,施慶堂檢察官的「民事執行處VS討債公司」、楊智守法官「賠償與量刑的算計」,亦值得本刊讀者品味。
📕本期內容
【裁判時報】
ℹ原住民族狩獵文化權作為文化集體權──評釋字第803號解釋的釋憲同理心/許育典
ℹ論繼承人可否撤銷遺贈──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48號判決評析/林秀雄
ℹ侵權責任法責任成立與責任範圍之因果關係──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61號民事判決/游進發
ℹ臺南長者通勤途中吃鹹粥當早餐是日常生活所必需?──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6年度簡上字第50號判決/徐婉寧
ℹ法人股東及其代表人董事之競業禁止與利益衝突之判斷──評臺灣高等法院107年度上字第465號民事判決/周振鋒
ℹ對銀行法上「準違法收受存款罪」之再檢視──兼評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2403號判決及其歷審判決/張天一
【月旦時論】
🔸民代收賄「職務上行為」之判斷標準/吳巡龍
🔸國民法官法模擬法庭觀察筆記──從國民法官面之觀察/黃珮禎
【司律評台】
✒論賄賂罪「對價關係」之判斷基準/邱忠義
✒專利貢獻度對損害賠償界定之影響──兼評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2467號判決/張哲倫
【實務法學】
🔸民事法類
民法第18條之人格權侵害除去請求權,無消滅時效適用(106台上2677)/曾品傑
【法苑、法觀】
◼民事執行處VS討債公司/施慶堂
◼賠償與量刑的算計/楊智守
📕完整介紹: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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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量刑 在 李姓中壢選民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蔡政府以「轉型正義」之名進行政治清算工程,從立法院訂定不當黨產條例、促轉條例、政黨法,修訂人民團體法等開始;接著透過黨產會、促轉會、內政部等行政部門全面追殺;然後藉由阻絕藍營尋求司法救濟,完成最後一塊拼圖。從提名多位支持「討黨產」大法官,到蔡總統表姊夫吳明鴻出任最高行政法院院長,再到邢泰釗領軍起訴馬英九後,旋即升任高檢署檢察長,這些都讓外界產生「司法政治化」的疑慮。只是這個以「民主進步」為名的執政黨,把三權制衡的民主原則,變成立法鋪路、行政濫權,現在如果連司法也成圍事的威權政治,無疑是扯掉其創黨價值的最後遮羞布。三中案的判決結果,恐怕也將是驗證民主法治最後一道防線能否守住的重要指標了。>
台北地檢署重新偵辦「三中案」,台北地方法院將於十月廿七日宣判;日前的最後一次辯論庭,檢察官建請法院對前總統馬英九等人從重量刑。馬英九卸任總統後便遭上百官司追殺,國民黨也因黨產遭清算而訟案纏身。但司法機關如此政治化,等於扯掉了蔡政府「民主進步」的最後一條遮羞布!
北檢偵辦三中案,一開始就充滿爭議。三中案早就在二○一四年即由特偵組無罪簽結,二○一六年民進黨重掌政權,便以「特偵組簽結並無約束效力」、「黨產會舉發」、「新增國民黨舊中央黨部案」以及「掌握新事證」等理由,重起爐灶。但與其說是「重啟調查」,外界看來卻像政治與司法「套招」結果。
而在偵辦過程中,更是政治意圖明顯。在當時北檢檢察長邢泰釗領軍下,北檢以空前的人力、物力投入偵辦,甚至挑選特定媒體揭露辦案進度和錄音光碟譯文,看來像透過輿論將焦點從司法攻防轉移到政治聲討。
後來北檢的起訴書,更是集想像、牽強、泛政治道德以及「未來法律感」之大成。如國民黨為符合廣電法「黨政軍退出媒體」規定出售三中,起訴書說是「營造馬英九及國民黨正面形象」;當時尚未訂定不當黨產條例,起訴書卻說三中等是「性質屬未來依法應歸還國家之準國家資產」。難怪馬英九無法接受檢方對他的「非常規起訴」。可以說,早在重啟偵查前,北檢就準備要入人於罪了。
最後一次辯論庭,檢察官要求對馬英九等人「從重量刑」,「沒收犯罪所得」;但北檢根本查不出馬英九有何「犯罪所得」;而從重量刑理由,則是被告「預置安排鉅額訴訟救助費用」、「找律師演練訴訟避罪之詞,開串證大會」。但中華民國是法治國家,被告為己辯護、聘請律師乃至釐清法律攻防,都是基本司法人權,怎會成「態度不佳」理由?難道北檢認為,所有被告都應放棄聘請律師,甚至對莫須有指控俯首認罪,才是「態度良好」?
除馬英九的三中案即將宣判,蔡政府透過司法手段清算國民黨和「親藍團體」,也到緊鑼密鼓階段。被黨產會認定是「國民黨附隨組織」的中華救助總會和婦聯會,資產被移轉國有的停止執行案,都遭最高行政法院「逕為裁判」廢棄。最高行顯已做出政治選擇,包括國民黨、婦聯會、救總、中廣等多起案件,前景實難樂觀。
聯合報社論/司法如此政治,扯掉了蔡政府的遮羞布
https://udn.com/news/story/7338/5672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