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國民法官產生的途徑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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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民法官產生的途徑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1-17 11: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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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制》案外案:推理女王與推理男神的世紀大對決】

    導演 David Fincher 的經典之作《Gone Girl 控制》背後隱藏著一個其來有據的歷史事件。而且這樁真人實事案外案還是一次偵探推理界的世紀大對決——沒有破不了的案子的推理男神福爾摩斯(Sherlock Holmes),對上最會隱匿線索、誤導讀者的推理小說女王阿嘉莎克莉斯蒂(Agatha Christ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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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阿嘉莎是人類史上最暢銷的作家,只有聖經和莎士比亞總銷量在他之上。其《東方快車謀殺案》《尼羅河謀殺案》等作品,被翻譯成103種語言,總銷售突破20億本,也被後人改編成各種影集和電影。


    ▉ 推理女王的神秘失蹤

    「《控制》的靈感來源是什麼?」

    小說家 Gillian Flynn 曾經口頭承認過《控制》的間接靈感來源:18年前轟動美國的 Laci Peterson 一屍兩命懸案。經過上萬通電話通報線索、數百位志願者和無數警力投入搜尋,失蹤4個月的 Laci Peterson 和剛8個月大的胎兒遺體才被找到。在包含刑事鑑識大師李昌鈺博士的參與之下,死者丈夫 Scott Peterson 被以謀殺罪名定罪並判處死刑(但不久前因審理程序瑕疵被撤銷死刑,正準備重審)。

    看過《控制》的人都知道電影和 Laci Peterson 案相近的大概只有前半部的情節,以及丈夫 Scott Peterson 長得真有幾分神似電影主角 Ben Affleck。

    作者沒說的是,和《控制》情節真的有87分像的其實是發生在1926年的名作家阿嘉莎克莉斯蒂神秘失蹤事件:

    同樣距離聖誕節不遠的12月4日晚間,阿嘉莎哄女兒上床之後就從他丈夫的房子中消失。她的車被發現棄置在一個採石場的坑洞邊緣,車上只找到一袋衣物和她過期的駕照。而讓當地人議論紛紛的是附近的溫泉池同時也是奪走很多條人命的自殺聖地,大作家是生是死立刻成為大街小巷熱議的懸案。

    電影《控制》中Amy 的失蹤事件和克利斯蒂的真實經歷有無數雷同處:

    1.她們都是事業比丈夫成功的作家。
    2.她們的丈夫都和第三者有染,並有意離婚。
    3.她們的丈夫都是頭號嫌疑人。
    4.她們都曾被懷疑為了賣書而自導自演。
    5.而她們失蹤的真相都是......


    ▉ 推理男神的靈媒助手

    《控制》中Amy 失蹤事件和書外的阿嘉莎克利斯蒂失蹤事件都得到媒體的廣泛報導和各種渲染,成為世界矚目新聞事件。在阿嘉莎的年代是傳統報紙,在電影中則是電視新聞。

    身為人類史上最暢銷的作家,阿嘉莎克利斯蒂的失蹤非同小可。當時甚至由英國內政大臣親自督軍,指揮警方全力搜尋。小說家的照片出現在全英國報紙甚至是紐約時報的頭版,並觸發了史無前例最大規模的搜索行動:包含上千名警力、五百名民間志願者和獵狗都出動加入搜尋行動,還是英國史上第一次出動飛機來尋找失蹤人口。

    緊接著,名偵探福爾摩斯也收到了通告。

    不過因為福爾摩斯是虛構人物,所以代替他出席通告的是他的版權方代表兼小說作者 Conan Doyle 柯南道爾,人稱名偵探柯南(!)。

    雖然很會寫偵探小說跟很會當偵探好像是兩回事,但在當時的英國社會(包含這些偵探小說作者本人)似乎都覺得這是理所當然的一體兩面,而柯南道爾還真的是位有破案實績的偵探:

    1906年一名牧師的英印混血兒子(同時也是一名執業律師)George Edalji 被控連續虐殺鄰居的動物而遭判刑入獄。當時有超過300名律師和10萬名英國民眾先後為其連署陳情,認為該案從頭部到尾僅有一封匿名信就當成定罪證據,完全是一起冤案。然而最後真正撼動英國司法體系官僚並使 Edalji 立刻獲得釋放的,是柯南道爾的大動作親赴現場調查並找來筆跡鑑識專家提供意見,成功翻轉該案的結果。

    本案甚至還催生了英國刑事上訴法院的設立。在眾多官員、法官甚至律師的極力反對下,這個新機制為當事人提供了一個有效的救濟途徑,並且立刻就對檢察官濫行起訴的現象產生了顯著的抑制效果。而名偵探柯南居功厥偉。

    為此聲名大噪的柯南道爾多年後還接獲一名犯人委託獄友夾帶出獄的求救信,隨後再次成功以調查推理逆轉另一起冤獄。

    柯南道爾以這些行動證明他是貨真價實的名偵探,儼然就是自己筆下的名偵探福爾摩斯本人。可是他身上卻有一個福爾摩斯沒有的要害——對神祕主義的執迷。

    1918年西班牙流感大流行,感染了全球近四分之一人口。各方估計死亡人數從1700萬到1億人的說法都有。因為活下來的倖存者在心靈支持上的強烈需求,通靈術之類的迷信開始大行其道。愛丁堡大學醫學院畢業、受過嚴謹科學教育的柯南道爾竟也在兒子和弟弟先後因流感死亡之後,變得更加篤信他原來就有接觸的通靈術。

    「親愛的告訴我,你現在幸福嗎?」

    「是的,我很幸福」柯南道爾去世的兒子在1919年的一次降靈會上送出了這樣的訊息給他。

    柯南道爾讀取了這個天外飛來訊息之後深深受到刺激,不僅連續寫了多本相關主題的書,還到處巡迴演說分享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一次精神體驗時刻」。

    於是,這起《控制》案外案終於出現絕對不會出現在 David Fincher 電影畫面中的荒謬畫面:名偵探柯南本人帶著一名靈媒助手隆重登場。


    ▉ 阿嘉莎歸來記

    名偵探福爾摩斯的好幫手是華生醫生,名偵探柯南的好幫手則是一名靈媒。這名經常跟著柯南道爾到處解決鬧鬼事件之類超自然調查的靈媒 Horace Leaf 回顧他們的特殊合作關係:

    「我經常在許多場合和他合作,扮演靈媒的角色,而且因為他對於這個領域的嫻熟精通,總是會有不錯的結果。他那種非常友善、非常有同理心的態度總有辦法讓靈媒立刻進入完全放鬆的狀態。『不要太過擔心』他會說『你就盡力而為,即便最後什麼事都沒發生我們也已經是仁至義盡、問心無愧』。」

    於是柯南道爾帶了一只阿嘉莎克利斯蒂的手套,希望 Horace Leaf 能感應到一點什麼資訊。

    「阿嘉莎!」柯南道爾什麼都沒說,但靈媒隨即脫口而出。不過這似乎用不著太多感應能力,畢竟失蹤事件已經連續登上頭版,早就人盡皆知,用猜的也猜得出來勞動名偵探的矚目大案是哪一件。

    靈媒 Horace Leaf 自己記錄下當時的感應過程:「歷經媒體、警察和社會大眾投入搜尋無果之後,我們透過這種充滿智慧和善意的合作方式,感應到了關於失蹤的小說家阿嘉莎克利斯蒂的資訊:她現在還活著,並且再過一段時間之後就會被找到。」Leaf 說:「這個資訊最後被證實是完全正確無誤。」

    這種有說等於沒說的感應結果大概跟星座運勢的命中機率差不多,對於破案或是找到人也沒幫上太多忙。不過讓名偵探欣慰的是當事人還真的按照劇本演出:

    失蹤11天後,換了髮型、加了眼鏡、用假名入住在渡假旅館的阿嘉莎克利斯蒂終被尋獲,並稱她對於這段期間發生了什麼事完全沒有任何記憶。終其一生,包含日後出版的兩本自傳她都未再對這11天的失蹤之謎有任何著墨,並伴隨著她在1976年安享天年而成為永遠的秘密。

    靈媒以外,科學一點的解釋近幾年慢慢浮上檯面:

    有醫學背景的傳記作者 Andrew Norman 根據新的研究推測阿嘉莎罹患的是解離性漫遊症。這種近年才逐漸被認識的疾病患者會暫時失去身份感,創造一個新的身份上路,而觸發的原因經常是重大壓力或是創傷。阿嘉莎的創傷正是她的母親才剛離開她,丈夫又突然決定要永遠離開她,並準備跟外遇對象結婚。

    然而長年以來更廣為流傳的論點則是《控制》中的 Amy Dunne 的版本:她想要讓不忠的丈夫難堪,想要讓這些男人為了跟第三者有染而付出代價。

    阿嘉莎讓丈夫難堪的企圖既遂了,她成功讓不忠的丈夫成為謀殺案的犯罪嫌疑人,並伴隨著自己的名字成為了全世界報紙的頭條。但她挽回婚姻的企圖終究未能成功,兩年後阿嘉莎的丈夫仍與她離婚,並與第三者結為夫妻。擅長操弄小說人物生死離合的大作家還是得從現實生活經驗中學得這一課:What's gone is gone.

    附帶一提,第三者名叫 Nancy Neele。

    阿嘉莎在失蹤期間入住旅館登記的假名就叫 Neele;而《控制》的 Amy Dunne 入住旅館登記的假名則是 Nancy。


    邊角料:【《控制》案外案的案外案——夏洛克歸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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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民法官產生的途徑 在 王家貞服務處專頁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6-11 14: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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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篇分析透澈的好文,懇請您耐心慢慢讀完……

    《偽裝的正義,獨裁政治的崛起》
     立法院於12月5日通過民進黨版本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會關注這則新聞,但我看了條例內容是很震驚和憤怒的,民進黨政府正借由《黨產條例》、《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國家保防工作法草案》、《資通安全管理法草案》、《年金改革委員會》、《廢除特偵組》等等,一步步扼殺台灣民主法制的精神,並借由這些條例和他所組成的各種違法、違憲的委員會,來撕裂社會,鬥爭、封殺在野政黨,毀憲亂政,摧毀國家司法體系,,再加上蔡政府的貪腐無能,不顧民生,激化兩岸的對立等等,台灣已經不可避免的面臨向下沈淪的命運。

     對於這些毀憲亂政的事例,或許尚未衝擊到個人的生活,不如一例一休、年金改革引起眾人注意,但如果我們再麻木不仁,不知覺醒,起而抗暴,台灣將成為一個獨裁暴力的國家,一黨獨大的政黨將操控整個國家的政經資源,無所忌諱的巧取豪奪,最後我們連抗議和反對的自由都將要被限制和迫害《現在就已經是如此了》,民主走到盡頭,就是台灣的自我毀滅!

     對《促進轉型正義》、《不當黨產條例》等等惡法的本質,很多人或許已經從報章雜誌或網路略有所聞,但我覺得還是有必要將這些惡法的內涵陳述清楚,《當好人沈默時,就是惡人囂張的時候》越多人能了解這些惡法,起而反抗,這是台灣能起死回生的唯一希望。

    民進黨政府制定的這些惡法,完全是一種政治鬥爭的權術,以自己掌控的立法院多數,制定各種委員會議,這些委員完全是自己的口袋人選,以自己的意識型態來論定是非,更可惡的是委員會凌駕於國家的司法和政治體系。如年金改革,公務人員的退休金是由考試院詮敘部負責的,軍人的退休金是國防部的權責,這是行政組織的事,行政組織現在又是由蔡政府領導,明明是有負責的單位,卻由任務編組的年改會,遴選一批政治打手負責修訂,林萬億一人上承旨意就能操弄整個年金改革,完全不願與改革對象有任何的說明和溝通,並且一再的說謊和欺騙,這種改革是合乎民主法制的精神嗎?世界上哪個民主國家是這樣改革的!

    民進黨政府各種委員會的成立,就是這樣逃避權責單位和法律規範好遂行己意,這些委員會如《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處理不當黨產委員會》、《國家保防工作草案》等等,委員會和執政黨政府有不受法律約束的權力,由自己認定的事實,就能禁制在野黨的財產,不需法官同意,就能對其它政黨和人民實施搜索,沒收一切的證據和資料,不願交出的還能施以一百萬至五百萬元的重罰,甚至處以重刑,世界上沒有一個民主國家能這樣無所顧忌,膽大妄為的,我們國家的司法體系崩解了嗎?一個執政黨掌權後就能這樣踐踏國家的司法嗎?法院現在真的是民進黨政府開的嗎?

    民進黨政府現在的所作所為,比戒嚴法還要嚴厲,戒嚴時代沒法官的簽署和判決,政府不敢任意的沒收其它政黨的財產,更沒有隨意的由政府和違法的委員會,任意搜索和沒收人民的檔案資料,違法與否竟由委員會和不具司法身份的政府單位認定,而不是法院,這些委員會和政治打手和專制時代殺人的東廠和西廠有什麼不同!

     被權力沖昏頭的蔡政府,現在的所做所為完全不顧民意,巧取豪奪,毫不手軟。慶富案如何撥款,隱瞞真象說不清楚,推出一個海軍司令承擔罪責。海軍司令有什麼權力能調撥三軍款項給慶富,國防部長也沒這個膽。公款未法用是要判刑的,我的同學曾經在長官的壓力下,公款未能法用,並沒有放進自己的口袋就被判刑。海軍司令有什麼權力能挪用陸軍和空軍的預算,陸軍和空軍司令能自己同意撥款給海軍嗎?不怕會坐牢嗎?國防部長更可笑,說他不知情,他是行屍走肉嗎?我們英明的政府是把人民當白痴嗎?

     民進黨政府借由不當黨產條例徹底抹黑和沒收國民黨的財產,好讓國民黨連黨工的薪水都發不出來。以前動亂的時代,黨產的產生有它複雜的歷史因素,這包含了國民黨政府帶來的大批黃金,這並不是台灣的財產,國民黨不是繳給了政府,成為當時台灣國家發展的基金,現在質疑國民黨的黨產,哪這批黃金該歸誰呢?國民黨的黨產如果真有違法,大可循法律途徑追訴,成立黨產會的目的不就是獲勝者的徹底追殺嗎?蔡政府口口聲聲的團結、和解是說給鬼聽的嗎?

    本月12月5日通過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更是荒謬無比,正義與否是民進黨說了就算數的嗎?哪甘脆宣佈台灣即日起實施一黨專政豈不是更痛快。民進黨的轉型正義完全是為將來一黨專政量身打造的,表面是鏟除威權政治,平反政治受難,實則是以自己竄改的歷史史觀來強迫社會認同,這和獨裁政治的操作完全沒有兩樣。轉型正義就是要徹底抹黑國民黨,讓它萬劫不復,無法東山再起,讓民進黨能夠永久執政,這纔是蔡政府的目的,歷史事實絕對不是一個政黨說了就算數的。民進黨長期拿二二八事件來當選舉的提款機,二二八事件,如果不是共產黨和親日的流氓於當年二月二十八日至三月十日,沿街屠殺上萬無辜的外省平民,並且強奪軍械庫和使用武力,佔領了幾乎所有台灣的官署,當時在台的警力無法平定亂事,政府纔派部隊實施鎮壓。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面臨這種屠殺無辜,佔領官署而不會派兵鎮壓的,否則國家豈不被暴民推翻,歷史上平定亂世、恢復秩序是政府的職責,政府不能平亂就要讓恐怖份子治國了。當然在亂世必定會有無辜的受難者,在越戰時期美軍還更曾經屠殺整村手無寸鐵的越南村民《見加萊村屠殺事件》,無辜者當然要道歉賠償,這是政府的責任,但對屠殺上萬外省居民和持槍攻佔官署的的匪徒,難道也要道歉賠償嗎?在死去的一千多個二二八事件受難者之中,中共認定並舉行紀念儀式的共產黨黨員居然還有八百多個,足足佔半數以上,民進黨不是最痛恨共產黨的嗎?現在還要向這些顛覆台灣的共產黨員道歉,世界上還有更諷刺的事嗎?對哪些二二八事件前被無辜暴民屠殺的上萬名無辜外省平民,難道他們不是同胞、不是人類嗎?國民黨怕二二八議題被操作,不敢為他們討回公道,蔡政府的轉型正義也從不提這些無辜的死者,這些人死得比賤民還不如,每每想起,我就不知人間是否還有公義、還有是非!

     轉型正義是一條獨裁的惡法,是撕裂台灣社會的利刃,轉型正義第一個就是徹底抹黑國民政府的正面歷史,而鏟除蔣中正更是他們認定打倒威權和獨裁的象徵。蔣中正的功過自有歷史認定,但不能否定蔣中正八年抗戰收復台灣、建設台灣,免於共產黨赤化的功勞,這也是許多國民緬懷他的原因,民進黨怎能用自己的史觀一筆抹煞呢?現在民進黨的委員更提議轉型正義第一步要廢掉中正紀念堂,拆除所有蔣中正銅像,完全不顧另一群國民,尤其是外省國民的心理感受,這是一種對另一群國民心靈的霸凌,政府能這樣冷血和霸道嗎?蔡英文口口聲聲的謙卑再謙卑,竟然是這樣的沒有同理心和蠻橫霸道,這樣撕裂社會,撕裂族群,怎樣團結民心,建設國家呢?
     轉型正義的內涵就是徹底的政治迫害和追殺,所追訴的轉型正義只限於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至八十一年十一月六日,這擺明就是假借轉型正義鬥爭國民黨,徹底否定國民黨在台建設的功績,將國民黨抹黑成邪惡的政黨。別忘了,在台建設使台灣經濟發展最快速的時期,就是國民黨執政的時代,國民黨如果是個邪惡的政黨,怎會有台灣當時飛快的建設和繁榮,並被譽為舉世矚目的政治和經濟奇蹟呢?民進黨的轉型正義為什麼不追訴民國三十四年以前日本對台灣的剝削和對四十萬台人的屠殺呢?為什麼不聲討台灣慰安婦所遭受的羞辱和不人道的待遇呢?為什還要緬懷、感恩奴役台人的日本軍國主義,並還有人倡議重建日本神社,這不是喪心病狂是什麼?轉型正義又為什麼只追訴到八十一年就停止呢?八十一年以後民進黨執政的貪腐和不法,就能借由轉型正義掩護不予追訴了嗎?這是什麼樣選擇性的轉型正義,執政者能這樣不顧社會觀感,蠻橫霸道的硬幹嗎?

     台灣的民主政治在一群無恥政客的操弄下已經快要走到盡頭,蔡政府的仇恨治國,更撕裂了台灣人民的情感,違憲、違法的年金政策,擊垮了軍公教的士氣和對政府的信任,台灣正快速的向下沈淪,人民如果還不能覺醒,一致抵抗這個違法專制的政府,台灣將落入萬劫不復的境地。我很早就不是國民黨員,年輕時還曾經同情過黨外的民主運動,但現在政府治國無能,還要霸凌整個社會,台灣正一步步的向下沈淪,我們子女未來的前途到底在哪裡,看見蔡政府最近修訂的惡法,感到心情無比的沈痛,希望國民都能覺醒,我相信有覺醒的國民,我們纔有光明的未來和明天。

    文/李 彧 彬 圖/網 圖《偽裝的正義,獨裁政治的崛起》
     立法院於12月5日通過民進黨版本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會關注這則新聞,但我看了條例內容是很震驚和憤怒的,民進黨政府正借由《黨產條例》、《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國家保防工作法草案》、《資通安全管理法草案》、《年金改革委員會》、《廢除特偵組》等等,一步步扼殺台灣民主法制的精神,並借由這些條例和他所組成的各種違法、違憲的委員會,來撕裂社會,鬥爭、封殺在野政黨,毀憲亂政,摧毀國家司法體系,,再加上蔡政府的貪腐無能,不顧民生,激化兩岸的對立等等,台灣已經不可避免的面臨向下沈淪的命運。

     對於這些毀憲亂政的事例,或許尚未衝擊到個人的生活,不如一例一休、年金改革引起眾人注意,但如果我們再麻木不仁,不知覺醒,起而抗暴,台灣將成為一個獨裁暴力的國家,一黨獨大的政黨將操控整個國家的政經資源,無所忌諱的巧取豪奪,最後我們連抗議和反對的自由都將要被限制和迫害《現在就已經是如此了》,民主走到盡頭,就是台灣的自我毀滅!

     對《促進轉型正義》、《不當黨產條例》等等惡法的本質,很多人或許已經從報章雜誌或網路略有所聞,但我覺得還是有必要將這些惡法的內涵陳述清楚,《當好人沈默時,就是惡人囂張的時候》越多人能了解這些惡法,起而反抗,這是台灣能起死回生的唯一希望。

    民進黨政府制定的這些惡法,完全是一種政治鬥爭的權術,以自己掌控的立法院多數,制定各種委員會議,這些委員完全是自己的口袋人選,以自己的意識型態來論定是非,更可惡的是委員會凌駕於國家的司法和政治體系。如年金改革,公務人員的退休金是由考試院詮敘部負責的,軍人的退休金是國防部的權責,這是行政組織的事,行政組織現在又是由蔡政府領導,明明是有負責的單位,卻由任務編組的年改會,遴選一批政治打手負責修訂,林萬億一人上承旨意就能操弄整個年金改革,完全不願與改革對象有任何的說明和溝通,並且一再的說謊和欺騙,這種改革是合乎民主法制的精神嗎?世界上哪個民主國家是這樣改革的!

    民進黨政府各種委員會的成立,就是這樣逃避權責單位和法律規範好遂行己意,這些委員會如《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處理不當黨產委員會》、《國家保防工作草案》等等,委員會和執政黨政府有不受法律約束的權力,由自己認定的事實,就能禁制在野黨的財產,不需法官同意,就能對其它政黨和人民實施搜索,沒收一切的證據和資料,不願交出的還能施以一百萬至五百萬元的重罰,甚至處以重刑,世界上沒有一個民主國家能這樣無所顧忌,膽大妄為的,我們國家的司法體系崩解了嗎?一個執政黨掌權後就能這樣踐踏國家的司法嗎?法院現在真的是民進黨政府開的嗎?

    民進黨政府現在的所作所為,比戒嚴法還要嚴厲,戒嚴時代沒法官的簽署和判決,政府不敢任意的沒收其它政黨的財產,更沒有隨意的由政府和違法的委員會,任意搜索和沒收人民的檔案資料,違法與否竟由委員會和不具司法身份的政府單位認定,而不是法院,這些委員會和政治打手和專制時代殺人的東廠和西廠有什麼不同!

     被權力沖昏頭的蔡政府,現在的所做所為完全不顧民意,巧取豪奪,毫不手軟。慶富案如何撥款,隱瞞真象說不清楚,推出一個海軍司令承擔罪責。海軍司令有什麼權力能調撥三軍款項給慶富,國防部長也沒這個膽。公款未法用是要判刑的,我的同學曾經在長官的壓力下,公款未能法用,並沒有放進自己的口袋就被判刑。海軍司令有什麼權力能挪用陸軍和空軍的預算,陸軍和空軍司令能自己同意撥款給海軍嗎?不怕會坐牢嗎?國防部長更可笑,說他不知情,他是行屍走肉嗎?我們英明的政府是把人民當白痴嗎?

     民進黨政府借由不當黨產條例徹底抹黑和沒收國民黨的財產,好讓國民黨連黨工的薪水都發不出來。以前動亂的時代,黨產的產生有它複雜的歷史因素,這包含了國民黨政府帶來的大批黃金,這並不是台灣的財產,國民黨不是繳給了政府,成為當時台灣國家發展的基金,現在質疑國民黨的黨產,哪這批黃金該歸誰呢?國民黨的黨產如果真有違法,大可循法律途徑追訴,成立黨產會的目的不就是獲勝者的徹底追殺嗎?蔡政府口口聲聲的團結、和解是說給鬼聽的嗎?

    本月12月5日通過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更是荒謬無比,正義與否是民進黨說了就算數的嗎?哪甘脆宣佈台灣即日起實施一黨專政豈不是更痛快。民進黨的轉型正義完全是為將來一黨專政量身打造的,表面是鏟除威權政治,平反政治受難,實則是以自己竄改的歷史史觀來強迫社會認同,這和獨裁政治的操作完全沒有兩樣。轉型正義就是要徹底抹黑國民黨,讓它萬劫不復,無法東山再起,讓民進黨能夠永久執政,這纔是蔡政府的目的,歷史事實絕對不是一個政黨說了就算數的。民進黨長期拿二二八事件來當選舉的提款機,二二八事件,如果不是共產黨和親日的流氓於當年二月二十八日至三月十日,沿街屠殺上萬無辜的外省平民,並且強奪軍械庫和使用武力,佔領了幾乎所有台灣的官署,當時在台的警力無法平定亂事,政府纔派部隊實施鎮壓。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面臨這種屠殺無辜,佔領官署而不會派兵鎮壓的,否則國家豈不被暴民推翻,歷史上平定亂世、恢復秩序是政府的職責,政府不能平亂就要讓恐怖份子治國了。當然在亂世必定會有無辜的受難者,在越戰時期美軍還更曾經屠殺整村手無寸鐵的越南村民《見加萊村屠殺事件》,無辜者當然要道歉賠償,這是政府的責任,但對屠殺上萬外省居民和持槍攻佔官署的的匪徒,難道也要道歉賠償嗎?在死去的一千多個二二八事件受難者之中,中共認定並舉行紀念儀式的共產黨黨員居然還有八百多個,足足佔半數以上,民進黨不是最痛恨共產黨的嗎?現在還要向這些顛覆台灣的共產黨員道歉,世界上還有更諷刺的事嗎?對哪些二二八事件前被無辜暴民屠殺的上萬名無辜外省平民,難道他們不是同胞、不是人類嗎?國民黨怕二二八議題被操作,不敢為他們討回公道,蔡政府的轉型正義也從不提這些無辜的死者,這些人死得比賤民還不如,每每想起,我就不知人間是否還有公義、還有是非!

     轉型正義是一條獨裁的惡法,是撕裂台灣社會的利刃,轉型正義第一個就是徹底抹黑國民政府的正面歷史,而鏟除蔣中正更是他們認定打倒威權和獨裁的象徵。蔣中正的功過自有歷史認定,但不能否定蔣中正八年抗戰收復台灣、建設台灣,免於共產黨赤化的功勞,這也是許多國民緬懷他的原因,民進黨怎能用自己的史觀一筆抹煞呢?現在民進黨的委員更提議轉型正義第一步要廢掉中正紀念堂,拆除所有蔣中正銅像,完全不顧另一群國民,尤其是外省國民的心理感受,這是一種對另一群國民心靈的霸凌,政府能這樣冷血和霸道嗎?蔡英文口口聲聲的謙卑再謙卑,竟然是這樣的沒有同理心和蠻橫霸道,這樣撕裂社會,撕裂族群,怎樣團結民心,建設國家呢?
     轉型正義的內涵就是徹底的政治迫害和追殺,所追訴的轉型正義只限於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至八十一年十一月六日,這擺明就是假借轉型正義鬥爭國民黨,徹底否定國民黨在台建設的功績,將國民黨抹黑成邪惡的政黨。別忘了,在台建設使台灣經濟發展最快速的時期,就是國民黨執政的時代,國民黨如果是個邪惡的政黨,怎會有台灣當時飛快的建設和繁榮,並被譽為舉世矚目的政治和經濟奇蹟呢?民進黨的轉型正義為什麼不追訴民國三十四年以前日本對台灣的剝削和對四十萬台人的屠殺呢?為什麼不聲討台灣慰安婦所遭受的羞辱和不人道的待遇呢?為什還要緬懷、感恩奴役台人的日本軍國主義,並還有人倡議重建日本神社,這不是喪心病狂是什麼?轉型正義又為什麼只追訴到八十一年就停止呢?八十一年以後民進黨執政的貪腐和不法,就能借由轉型正義掩護不予追訴了嗎?這是什麼樣選擇性的轉型正義,執政者能這樣不顧社會觀感,蠻橫霸道的硬幹嗎?

     台灣的民主政治在一群無恥政客的操弄下已經快要走到盡頭,蔡政府的仇恨治國,更撕裂了台灣人民的情感,違憲、違法的年金政策,擊垮了軍公教的士氣和對政府的信任,台灣正快速的向下沈淪,人民如果還不能覺醒,一致抵抗這個違法專制的政府,台灣將落入萬劫不復的境地。我很早就不是國民黨員,年輕時還曾經同情過黨外的民主運動,但現在政府治國無能,還要霸凌整個社會,台灣正一步步的向下沈淪,我們子女未來的前途到底在哪裡,看見蔡政府最近修訂的惡法,感到心情無比的沈痛,希望國民都能覺醒,我相信有覺醒的國民,我們纔有光明的未來和明天。

    文/李 彧 彬 圖/網 圖

  • 國民法官產生的途徑 在 許秀雯 律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8-12-08 23: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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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一篇我在1124公投前就寫好的文章(今年10月完稿的),與大家分享。

    標題:還沒走完的台灣婚姻平權之路:我的運動筆記

    作者: 許秀雯 (伴侶盟律師團召集人、釋字748婚姻平權釋憲訴訟代理人)

    近二十年來婚姻平權已逐漸成為國際社會與一般大眾高度關注的議題,這一篇短文希望以簡單好懂的方式,摘要介紹台灣的同志運動與婚姻平權議題發展歷程,基本上是從我個人作為伴侶盟組織工作者的經驗與視角出發,提供有興趣的讀者參考。

    要理解台灣的婚姻平權運動,不能不了解台灣同志運動的脈絡,若簡單區分的話,我認為台灣同志運動可以分作幾個時期來說明:

    第一個階段是1990-2000,這個階段剛好是台灣政治解嚴之後,這時期的同志活動主要集中在文化面,表現在文學作品、學術討論、辦雜誌、、、,但也開始有較鬆散的校園同志社團出現。

    第二個階段大約自2000-2010,這個階段社會上慢慢開始有較具組織性的同志團體成立,提供社群各種支持服務,在有侵害同志人權的事件發生之時,協助同志群體發聲,和社會以及政府對話。其中,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伴侶盟)成立於2009年,是台灣第一個明確地把婚姻平權當作優先及主要議題來經營並進行立法倡議的團體,在此之前,同性婚姻議題固早已出現於社會,但囿於各種條件限制,並不被當作一個正式「政治議程」認真看待。

    為什麼在伴侶盟成立之前,沒有同志組織專責推動婚姻平權?我認為主要原因之一在於欠缺法律人的積極投入,2009年底我從法國回到台灣後,意識到這一點而開始積極投入伴侶盟的運作,因而有幸和愈來愈多的法律人一起並肩投入婚姻平權與多元家庭權益的立法倡議、司法行動,隨著議題發展,也和各式運動者有了更多串連與合作。

    第三個階段約自2010年迄今,我稱之為「挑戰期」,由於同志開始積極挑戰國家體制,要求在法律上被當作平等的公民來對待,但也開始引發反同勢力的積極反對,必須迎戰恐同勢力。

    2012年伴侶盟推出多元成家三法草案(包括婚姻平權、伴侶制度與家屬制度等三個民法修正案),其中婚姻平權民法修正案在2013年10月於立法院通過一讀後,馬上引發反同宗教組織大規模動員反制,這個對峙模式一直延續到2016年底第二波的立法行動,婚姻平權法案在立院迄今(2018/10)仍被擱置。而自2004年開始實施的性別平等教育法,自2011年起也遭到反同勢力的強力反制,包括教科書內容、課綱、性平委員會的組成等等,均遭受許多質疑與阻力。

    若觀察世界各國的發展會知道,達成婚姻平權的路徑主要包括司法途徑與立法途徑,這兩個途徑哪一個會先抵達目的地,也很難說,要看該國的社會條件與政治條件。而這兩個途徑,當然也不是只能擇一,許多國家的狀況最後看起來其實是兩者並行。

    作為法律人,司法途徑對我來說並不陌生,但是伴侶盟成立之後,是選擇先花了兩年時間研究各國立法,推出草案,先走立法途徑。

    為什麼?因為同時身為同志、法律人及運動者的我很清楚地意識到,台灣看起來對同志似乎很友善,但事實上,多數大眾和政治人物是沈默的,必須藉由推動立法促使大眾打破沈默,把婚姻平權變成「政治議程」。

    以下即以婚姻平權小史來勾勒其變成「政治議程」的軌跡:

    1986年,台灣第一位公開的同性戀者祁家威向立法院請願,希望國家允許同性結婚,獲得的答覆是:同性戀者為少數之變態,純為滿足情慾者,違背社會善良風俗。

    1996年,作家許佑生和他的烏拉圭籍同性伴侶葛瑞在台北市一個飯店公開舉行亞洲第一場男同志婚禮,當天場外雖有一名反同人士舉牌抗議,但場內則來了許多政治界、藝文界的嘉賓,在當年的媒體上掀起一波討論浪潮。

    2000 年陳水扁政府(民進黨)上台,於其任內草擬了「人權保障基本法草案」,明文規定同性戀者得依法組成家庭並收養子女,但這個草案從來沒有送進立法院成為正式的法律案。

    2006 年,民進黨籍立委蕭美琴提出「同性婚姻法」草案,但在立法院程序委員會即遭國民黨委員杯葛,法案無疾而終。其後,伴侶盟版婚姻平權法案在2013年10月送進立院通過一讀,於此同時引發反同勢力更組織化地集結,甚至發生史上最大規模的反同人士街頭抗議,抗議人數約為10萬人,超過當年的同志遊行人數。至此,某個程度上我們終於可以不無心酸的說,婚姻平權打破社會沉默,成為傳媒、街頭巷尾、鄉土劇會觸及、呈現與討論的公共議題與政治人物逐漸難以迴避的議程…

    由於立法受阻,伴侶盟乃於2014年開始同步採取司法途徑。如前所述,台灣對於婚姻平權的公開倡議與追求,至少可以追溯到祁家威先生於1986年向立法院請願,不過當時他不但遭到拒絕,甚至還被無情的侮辱。其後,他陸續進行了訴訟,甚至曾於2000年聲請大法官解釋,也全數都失敗。一直到2014年,他找我代理他再次提出同性婚姻登記案件,向最高行政法院上訴,還是失敗了,理由仍然是民法的婚姻只限一男一女的結合。最後是在2015/8/20(農曆的情人節)向大法官聲請解釋。

    2016年新的立委任期開始,因為一位長期居住在台灣的法籍男同志教授畢安生死亡悲劇而於11月時促使民進黨委員、國民黨委員及時代力量黨團均分別於立院提出婚姻平權法案,然而正反雙方的角力幾乎是重現2013年拉鋸的狀況,最終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雖完成初審,但其後即停滯立法審議。

    所幸大法官受理了祁家威所提出的婚姻平權釋憲聲請案,並罕見地在2017/3/24開庭並全程直播,引發高度關注與討論,最終在2017/5/24公布了釋字748號解釋,認定民法不保障同志結婚是違憲的,要求立法院在兩年內修法平等保護同志公民的結婚自由,如果逾期不修法,同性二人可以直接依據現行民法婚姻章規定結婚。

    大法官解釋的這個結果,是許多人一起努力的成果,以下的因素(但當然不僅這些因素)都直接或間接地扮演了某個角色或是創造出有利的社會條件:

    第一、台灣的女性主義運動在過去30年,積極對抗性別歧視,並推動修改歧視婦女的法令,尤其是成功修改了民法婚姻家庭相關規定中一些獨尊(偏惠)丈夫/父親的規定,這可說為後續LGBT群體爭取平等的婚姻自由與公民權,提供有利的基礎。
    第二、在就業、教育、醫療、家庭暴力防治等領域立法,陸續提供反歧視、保障LGBT(女同志、男同志、雙性戀、跨性別等多元性別)權益的基礎,尤其是 2004年開始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明定教育體系不得因學生之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性別特質而有所歧視,並要求各級學校應實施包括同志教育在內之性別平等教育。這對於改變年輕一代對於LGBT的認識,有相當的助益。
    第三、不同的同志組織依其性質,或提供社群各種服務,或進行各種LGBT議題倡議,這可以給予同志群體心理的、知識的以及公共參與上的支持,使得同志不再孤單,並且有機會聚在一起做點有意義的事。而台灣每年都舉行亞洲最大規模的同志大遊行,這也大大提高了同志的能見度,使社會大眾有機會認識同志的存在與面貌。
    第四、以台灣的案例來說,婚姻平權的社會倡議、立法與司法多管齊下並進的策略發揮綜效。2017年大法官決定受理祁家威釋憲案,於理由書中明白指出,自2006年,2013及2016均有立法嘗試卻不斷受阻,這正是他們認定本件應由司法權接手做出決定的重要原因。

    釋憲之後,因為政府仍然躊躇不前,遲遲未完成立法,加以公投法門檻下修,反同組織乃藉機發起三個反同的公投提案,希望將民法婚姻仍然限定為一男一女,另用隔離歧視的專法來規範同性二人的結合,並希望禁止國中小實施同志教育。伴侶盟律師團認為這些公投提案違憲,已代理多位當事人提出司法訴訟。

    而支持同志權益的人士也另外提出兩個關於婚姻平權修民法以及把同志教育的實施明文寫進性別平等教育法的公投,以與反同公投相抗衡。這五個公投案目前已確定將在11/24綁地方大選舉行。理論上,公投的結果不應影響大法官釋字748的效力,不過這些公投在政治上以及後續婚姻平權的立法上究竟會產生甚麼樣的影響,有待後續觀察。

    我想,對於釋字748釋憲案當事人祁家威及等待已久的許多同志來說,婚姻平權是一條相當漫長崎嶇的路,我們直到現在還沒走完,但我始終相信,人們對愛與平等的渴望,終將把這一頁翻過去。這一頁翻過去的那一刻是人權里程碑的抵達,下一刻同性結婚這件事也就回歸平凡的日常了!

    ps. 不知道配什麼圖比較好,於是配了一張我別著彩虹V的照片,希望平權的勝利,早日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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