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國有財產局土地買賣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國有財產局土地買賣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國有財產局土地買賣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國有財產局土地買賣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萬的網紅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日期:106年12月1日 地點:屏東地方法院 案件:屏東林森一巷被封路 說明:。証人71年搬到林森一巷。 。林森一巷已經有鋪油路,搬來時 。証人有照片証明,當時就有舖柏油路 。証人家臨18地號 。証人小學生時代,就通過這條路 。通行使用到封路 。對方律師問12號房屋主(証人)是否佔國有財產局土地,回...

  • 國有財產局土地買賣 在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7-12-02 07:46:10
    有 3 人按讚

    日期:106年12月1日
    地點:屏東地方法院
    案件:屏東林森一巷被封路
    說明:。証人71年搬到林森一巷。
    。林森一巷已經有鋪油路,搬來時
    。証人有照片証明,當時就有舖柏油路
    。証人家臨18地號
    。証人小學生時代,就通過這條路
    。通行使用到封路
    。對方律師問12號房屋主(証人)是否佔國有財產局土地,回答沒有
    。交叉路口是否有設路燈。回答是
    。照片証明是㐧12地號
    。放置物品不是洪姓地主,是歐姓地主的
    。所言㐧17地號是供行人使用
    。被告証人先生未到
    。被告先生:18年
    。法官問證人:64年分割,65年設抵押權66年因買賣取得(向先生取得),但是是先生帶姓父親,依照當時価錢賣給姓父親
    。目的放廢料及工程因為本人是做水電工程
    。土地沒有設圍籬,因為沒有路通往
    。被告律師問有租人嗎?有包商要蓋電力公司工程,96年
    。76年代,是否借台電公司公司,有,台電變電所,有埋管地下(㐧17號地號)
    。80年要求取回向台電公司
    。當時沒有圍牆
    。依照圖片劃您的土地(被告)
    。被告律師問買賣時,是否知道有私人道路通行
    。依照相片,圍牆旁做通路
    。圍牆何時建立不知道
    。堆放廢料
    。証人所言不實在(原告律師反駁)。
    。被告律師說明衹地段是放廢物使用,等証明非道路使用。
    。傳,証明此地段是私有道路
    。証人住林森路,67年住入,76年拍攝
    。路旁有幼稚園招牌,指示牌,通往道路(現被封鎖)

  • 國有財產局土地買賣 在 Kolas Yotaka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6-07-25 17:42:47
    有 208 人按讚

    找一下,小心「不當黨產」就在您身邊! 這些資料都是內政部、監察院的公開資料,都是該還給原住民族的土地。可能就在您家旁邊。

    舉例來說,其中編號72、73筆土地都是原住民族土地,但是:
    1. 日據時期被劃為竹南堡南庄110番地(所有權人:國庫;管理人:台灣總督)
    2. 民國36年間登記為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所有
    3. 民國53年間分割出南庄鄉南庄段南庄小段110-42地號,於53年9月2日囑託登記為國有(管理機關:財政部國有財產局)
    4. 民國73年因買賣並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予「中國國民黨台灣省委員會台灣省苗栗縣南庄鄉民眾服務社」。
    5. 民國83年更名登記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
    6. 民國97年9月12日出賣並辦所有權移轉登記給「光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7. 99年5月7日辦竣法人分割登記,現所有權人為新光華股份有限公司。

    是哪一位長官把這兩筆土地「囑託登記」給財政部,然後又准許財政部賣給中國國民黨? 內政部告訴我: 「因年代久遠,(公文)業已銷毀,尚難提供」

  • 國有財產局土地買賣 在 張銘祐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5-12-04 17:20:19
    有 45 人按讚


    「從軍宅談改革」
    一生戎馬,一生忠於中國國民黨,到今天多麼難堪,過去為了中國國民黨與中華民國的存在,被騙來台灣的老兵們,只能老淚縱橫,讓高階的人來玩這樣子買賣的金錢遊戲, 1986年通過榮民眷村改建條例,卻變成這些高階將領及政府體制利用這些榮民眷屬來買賣房產,截至目前為止眷改基金已經虧損七十四億元,這些本來是要照顧榮民的民指民膏,卻變成一群豺狼虎豹的財團進行操作,而操作的人就是當初把這些榮民騙來台灣的中國國民黨政府將領,貪得無厭的結果就是造成台灣人民整個社會問題與福利支出。
    回頭來看這些不公不義的所謂軍宅,無非是從過去日劇時代從日本人手中或是台灣人手中的土地與房舍,演變至今無論是改建或是佔有國有土地改建,都應該更落實照顧弱勢而不是只有給特定的族群,今天從王如玄的例子來看不過是整個事件背後財團利益的皮毛,這一個案子除了是跑跟國民黨的鐵票,更是揭開長期不堪的潘朵拉的盒子。
    不管過去的歷史演進,確實這些榮民眷屬很多很多都是社會福利支出的一環,很多很多都是社會的弱勢,所以既然要刨根,不如重新檢討整個榮民眷屬的改革條例,真正落實有需要的人擁有這樣類似的社會住宅,而不是將這樣的社會住宅給特定人居住,反而成為操作賺錢霸凌剝削的工具。這是轉型正義的開始,台灣的稅收在這裡支出太多了,王如玄副總統參選人你誠實的面對這樣的錯誤,不是一間房兩間房三間房…等問題了你誠實的揭開背後這些蟑螂所作所為反而可以穩住選情,找回深藍的鐵票。
    回頭看看邱顯智律師前幾天所寫的文章裡面過去到梨山中橫開墾的老兵,政府原本就地安置,今天卻變成林務局跟國有財產局爭土地房舍,害他們無家可歸,還有一些老舊的榮民眷村面臨國有財產局收回因為他們沒有土地權,這些才是真正需要的榮民。而且這些所謂的眷村改建的軍宅,應該擴大為社會住宅照顧弱勢而不是買賣所用圖利特定族群,這是揭開潘朵拉的盒子卻也是改革的契機,落實轉型正義與居住正義,讓真正有需要的人老有所依、幼有所養,眼看紙包不住火中國國民黨有照顧榮民軍人的天職與責任那就誠實面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