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國有土地承租辦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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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國有土地承租辦法產品中有4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元照出版,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行政法裁判精選】 本期由李建良老師精選行政法院裁判5則,依次整理事實概要,節錄法律見解,提要說明簡析,並附加案名與標題,俾於引用;並就本次所選裁判進行綜合論述,付之文末,以助思考。 行政法院裁判向有一定制式與語句,行文未盡通順,理解不易,特予適度改寫,分段呈現,以利閱讀。讀者宜先掌握事實、針對...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70的網紅蕭美琴立委辦公室,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台灣東部地區有許多國有閒置空間,從廢棄的眷村到荒廢的公務機關全都雜草叢生,儼然成為治安跟景觀的包袱。這些閒置空間應予以活化,而對不處分的空間,要積極對外招商、承租,甚至優先考量供公共使用,比如社區有空間的需求或地方政府有公共用途規劃,包含綠美化或社區活動中心,讓它成為地方的資產。即便國產署未來另有...

  • 國有土地承租辦法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6-10 11:4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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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法裁判精選】
     
    本期由李建良老師精選行政法院裁判5則,依次整理事實概要,節錄法律見解,提要說明簡析,並附加案名與標題,俾於引用;並就本次所選裁判進行綜合論述,付之文末,以助思考。
    行政法院裁判向有一定制式與語句,行文未盡通順,理解不易,特予適度改寫,分段呈現,以利閱讀。讀者宜先掌握事實、針對爭點自行思考,再細閱裁判見解,而後對照簡析綜論,交互參詳,印證所思。
     
     
    📌行政訴訟權能與「當事人程序選擇權理論」?(籌設醫院水土保持案)
    【主要爭點】
    一、財團法人醫院之籌設人得否就廢止醫院用地水土保持計畫及施工許可證之處分(廢止處分)提起撤銷訴訟?
    二、非行政處分之相對人得否行政處分提起撤銷訴訟?
    三、行政處分之廢止是否需有法律依據?
    四、審核監督辦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與行政程序法第123條第1款之關係?
    五、行政程序法第124條「除斥期間」之如何適用與是否適用?
     
     
    📌行政契約之終止與損失補償請求(臺北西站土地使用案)
    【主要爭點】
    一、行政程序法第146條第5項「得向行政法院提起給付訴訟」之意涵?
    二、行政程序法第146條第1項「行政機關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之意涵?
    三、行政程序法第149條「準用民法相關之規定」之意涵?
    四、行政契約約定與行政程序法第146條之關係?
    五、申請拆除重建許可之切結書的法律性質及其與基地使用契約之關係?
     
     
    📌傳染病防治之場所與人流管制及其合法性控制(龍發堂傳染病防治案)
    【主要爭點】
    一、公告1、2之法律性質?特別是公告1所載「執行期間」的法律性質?公告1、公告2與公告3的關係?
    二、本件之訴訟類型為何?特別是上訴人2之程序標的及其訴訟類型為何?
    三、系爭公告的合法性審查準據為何?
    四、何謂「只出不進」之管制措施?如何執行?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4款之「撤離特定場所或區域之人員」如何適用?
     
     
    📌原住民保留地之存否與公法上法律關係確認訴訟(原住民保留地確認案)
    【主要爭點】
    一、「原住民保留地」是否為行政訴訟法第6條第1項所稱之「公法上法律關係」?
    二、何謂行政訴訟法第6條第1項所稱之「非原告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
    三、依國有財產法請求承領或承租國有耕地,與請求確認原住民保留地法律關係不存在之關係?
     
     
    📌命遊樂業停止營業之法定要件與期限(八仙樂園停止營業案)
    【主要爭點】
    一、依發展觀光條例第54條第1項規定為停止營業處分,是否需先令限期改善?
    二、依發展觀光條例第54條第1項規定為停止營業處分之法律性質為何?
    三、系爭停止營業處分是否定有期限?
    四、系爭停止營業處分是否違反明確性原則?
     
     
     
    完整內容:#月旦法學雜誌 第313期(2021.6),行政法裁判精選/李建良教授 
      
      
    📕本期目錄: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2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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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有土地承租辦法 在 高雄市議員【 李亞築 】服務處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5-11 13: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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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農業旱災配套措施 🌱

    🏜 高溫乾旱荔枝農損現金救助 🏜

    今年春季降雨不理想,高雄水情嚴峻,影響到大高雄農作物成長與收成。截至4月28日,本市各公所速報農業旱災災損為荔枝、青梅及茶樹等,被害面積共1,254.73公頃。累計損失金額初估為5,363萬1千元。荔枝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並於4月28日公告,自4月29日起至5月10日止(假日不休息)受理農民申報,協助農民減輕損失。

    市府農業局提醒,請本市種植荔枝且受災損失達2成以上之農友,務必於5月10日前(假日照常受理申請),持身分證、印章、農會存款簿及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使用同意書等相關文件,儘速向土地所在區公所申辦3-4月高溫乾旱荔枝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另本市梅及茶受災損失2成以上之農友,本市現金救助受理至4月30日,儘速向土地所在地區公所申辦,市府也會儘速勘查辦理相關作業,協助農民復耕復建;需低利貸款者請至當地農會辦理申請,減輕農民損失。

    ㄧ、救助項目:荔枝
    二、受理地點:區公所農業課
    三、受理時間:110年4月29日至110年5月10日
    四、申請應備資料:
    (一)身分證丶印章及農會存摺。
    (二)地籍登記謄本及地籍圖(可至農會申請)。
    (三)申請人非土地所有權人(配偶及直系親屬除外),請檢具耕作同意書(本所備有耕作同意書)。
    (四)林業用地及暫未編定土地不得申請。
    五、救助項目及額度如下:
    (一)玉荷包荔枝、糯米荔枝、玫瑰紅荔枝等新品種荔枝:90,000元/公頃。
    (二)黑葉荔枝:60,000元/公頃。
    六、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
    (二)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三)長期作農產品於同曆年,救助以一次為限。

    ------------------------------------------------------

    💧 農業抗旱設施補助💧

    ㄧ、農戶申請補助時,應填具申請表,並檢附下列文件向本處各工作站提出申請:
    (一)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正本)影本、印章。
    (二) 三個月內之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
    (三) 地籍圖謄本乙份。
    (四) 所補助之設施應申請容許使用者,應檢附容許使用同意文件;土地非屬申請人單獨所有者,應檢附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施設之證明文件。
    (五) 承租國(公)有地及台糖土地者,承租人應檢附租賃契約書影印本。
    (六) 推廣管路灌溉設施補助切結書。
    (七) 推廣管路灌溉設施補助規劃委託書。
    (八) 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空白者,檢附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屬「農業區」。

    二、申請補助設施之土地,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補助:
    (一) 不符合推廣管路灌溉作業要點第三點至第五點規定之一。
    (二) 所灌溉土地曾接受本要點補助管路灌溉設施。但符合第十一點規定再次申請補助者,不在此限。
    (三) 申請土地位於行水區者(指河川堤防外之農地)。
    (四) 所灌溉土地種植檳榔、荖花及荖葉之作物。
    (五) 所灌溉土地位於超限利用情形之山坡地、國有林事業區出租造林地管理要點所稱造林地,或都市計畫保護區內依法不得供農作使用之範圍內。
    (六) 所灌溉土地以休閒農場或露營區之方式經營。
    (七) 未依規劃書施設完成;或未經申請而施設完成管路灌溉設施。
    (八) 申請人規避、妨礙或拒絕本處之現地勘查或系統功能測試,或未提供必要之協助。

    三、注意事項:
    (一) 補助款使用轉帳及匯款方式,手續費由補助款內扣。
    (二) 工作站派員前往會勘時,請與規畫人員討論灌溉形式、田間配置、使用材質等事項。
    (三) 收到本處預算書後,其內容若有不明之處,請洽各工作站規劃人員。
    (四) 經審查同意補助者,自行政處分送達之日起一年內不得有前點第四款至第六款或第八款、經廢止容許使用、拆除部分或全部等上述之情形。

    #李亞築議員關心地方大小事

  • 國有土地承租辦法 在 劉櫂豪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4-13 13:51:44
    有 1,429 人按讚

    在頂岩灣向好朋友分享承租土地新辦法

    櫂豪長期關注 #國有林地 相關事宜,政府為了讓民眾 #更有保障的承租,農委會也公布了更貼近民眾需求的作業辦法。

    櫂豪昨天親自到頂岩灣關切台東林管處說明會辦理情形,也跟鄉親分享新的作業要點 #放寬了相關的限制,讓實際使用人可以申請,民眾能夠更放心地承租耕作,讓民眾多一個選擇。

    除了有讓民眾更瞭解申請方式的說明會外,台東林區管理處也貼心準備了各種樹苗開放給民眾索取。

    櫂豪看見頂岩灣的好朋友們熱絡的交流,也期待新的作業辦法讓農民無後顧之憂,加上農民專業技術能讓台東的農特產業持續欣欣向榮!

  • 國有土地承租辦法 在 蕭美琴立委辦公室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5-11-02 13:54:55

    ▶台灣東部地區有許多國有閒置空間,從廢棄的眷村到荒廢的公務機關全都雜草叢生,儼然成為治安跟景觀的包袱。這些閒置空間應予以活化,而對不處分的空間,要積極對外招商、承租,甚至優先考量供公共使用,比如社區有空間的需求或地方政府有公共用途規劃,包含綠美化或社區活動中心,讓它成為地方的資產。即便國產署未來另有規劃,至少現階段也應該尊重地方的需求,順應民意,放寬相關審核標準。提供書面資料。
    署長:閒置的營舍只有部分是由國產署掌管,而最近正清查公用財產,大面積閒置空間都會要求收來由國產署處理。會協助撥用土地讓地方政府取得管理權供公共建設使用。另外,針對沒有要做處分及撥用的土地,會協助地方做綠美化規劃。
    ▶有關綠美化部分,尤其是鄉鎮公所層級的,因為本身的自有財源不足,不一定有辦法做綠美化,國產署不應任由雜草叢生,否則恐造成登革熱的發生。
    署長:事實上國產署也有在做環境的清理,也有開放由民間認養進行綠美化。
    ▶花蓮赤柯山由林務局解編耕地移交給國產署的過程中國產署卻不接收,影響到農民承租的權益。自2007 年行政院政策要專案處理也曾函示財政部用輔導的方式來協助農民土地承租。目前卻只有 3 件個案申請通過,已影響到地方整個產業以及觀光發展。
    署長:102 年底才完成林務局林班地的解編,103 年開始做變更編定分割,要等完成這些程序以後,才移交給國產署辦理放租。已與林務局、縣政府跟地方公所組成專案小組,這 100 筆土地會在今年底以前完成放租。
    ▶國有地放租注意事項中,農耕地對外放租租金的計價模式,過去是以中間等則計算,如果是旱地的話,用甘藷代金來計價,如果是水田,用稻米代金計價。東部地區旱地的租金 1 公頃八千多,水田是七千,依照耕地放租的標準,有灌溉、有水源的地方比旱地還要便宜。赤科山就是屬於旱地的範圍,另外,在花蓮產值龐大的西瓜,也都是以旱地的收租標準計算,務必重新提出一個公平合理的計價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