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國家機密保護法第11條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國家機密保護法第11條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國家機密保護法第11條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國家機密保護法第11條產品中有9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曹長青,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蔡英文政大升等資料列「絕對機密」是光天化日下違法 【摘要:中華民國的《國家機密保護法》列有「絕對機密」、「極機密」、「機密」等三級,並沒有「密」這個等級。教育部把蔡英文的政治大學升等資料列為「密」,是自創等級,公然違法!網友諷蔡家關係「深藍到不可測」比韓國瑜更藍,民進黨挺比韓國瑜更藍的蔡,到底是挺...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萬的網紅陳其邁,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支持駁回馬前總統出境申請 應先依國家機密保護法釐清涉密範圍!】 國家機密保護法立法目的在於確保國家安全及建立國家機密保護制度,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細則第32條,賦予主管機關相關權限來審核政務人員或事務人員出國程序,對出境行程、所到國家或地區、會面人員等,由該機關審酌申請人之涉密、守密程度等相關事由...

國家機密保護法第11條 在 范雲_立法委員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11-02 12:40:55

#大法官也要轉型正義 #司法院不要再迴避威權黑手曾深入大法官會議的真相 #公開為威權服務的大法官姓名 #法德韓都有釋憲過程公開規定 我在9月30日就曾質詢促轉會,促轉會調查到的九號戒嚴時期大法官解釋,其中屢次出現「請院長詢問中央意見」等紀錄,甚至有「總裁手令」指示;鞏固萬年國會的釋字第31號,...

  • 國家機密保護法第11條 在 曹長青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11-13 10: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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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英文政大升等資料列「絕對機密」是光天化日下違法

    【摘要:中華民國的《國家機密保護法》列有「絕對機密」、「極機密」、「機密」等三級,並沒有「密」這個等級。教育部把蔡英文的政治大學升等資料列為「密」,是自創等級,公然違法!網友諷蔡家關係「深藍到不可測」比韓國瑜更藍,民進黨挺比韓國瑜更藍的蔡,到底是挺啥?】

    正文:

    【影音】「密」誰下令?彭文正爆!蔡升等著作「絕對機密」光天化日下違法

    《民報》陳俊廷/綜合報導 2019. 11. 13

    蔡英文政大升等著作資料「密」等級封存至138年12月31日。彭文正昨出示教育部列「密」之書函指根據國家機密保護法第11條國家機密等級區分:包括「絕對機密」、「極機密」、「機密」分別有30年20年與10年期限,並無「密」等級。彭文正諷:什麼樣等級叫「密」?沒有!
    彭文正舉國家機密保護法相關條文指蔡英文升等著作封存至138年(2049),就是列「絕對機密」這是光天化日下違法。
    為什麼要用「密」?彭指因為「她」要含混避開國家「絕對機密」的條文來呼攏大家,彭強調,實際上國家機密保護法並沒有「密」這個等級。「她」就攏統用「密」來代表「絕對機密」、「極機密」、「機密」。且依據發文日期108年7月19日,就算列「絕對機密」也應到138年7月19日,而非封存至138年12月31日,(已超過30年)光這一點就已違法。
    根據國家機密等級區分:
    一「絕對機密」適用於洩漏後足以使國家安全或利益遭受非常重大損害之事項。(不得超過三十年)
    二「極機密」適用於洩漏後足以使國家安全或利益遭受重大損害之事項。(不得超過二十年)
    三「機密」適用於洩漏後足以使國家安全或利益遭受損害之事項。(不得超過十年)
    彭文正指教育部列「密」之書函,該文故意用「密」來呼攏大家,實際上就是「絕對機密」三十年。而根據國家機密保護法第七條,國家機密核定權責「絕對機密」由下列人員親自核定: 1、由總統、行政院長或經其授權部會首長2、戰時,編階中將以上各級部隊主官或主管及部長授權之相關人員。彭文正指「中華台北」現在沒有在打仗吧?所以下令來源只有總統、行政院長二人。彭進一步指出,經打聽蘇貞昌沒有下令這個公文,據深喉嚨透露是…………
    此外「絕對機密」適用於洩漏後足以使國家安全或利益遭受非常重大損害之事項。彭文正請問蔡同學妳的升等資料洩漏後除了對妳本身遭受非常重大損害會鋃鐺入獄身敗名裂外,何干國家安全或利益遭受非常重大損害?他請總統加開記者會回應。為什麼要用「密」這個字來偷渡國家的最高等級「絕對機密」……
    依據國家機密只有三等級,絕對機密只有總統或行政院長可以核定,彭指深喉嚨透露蘇撇的乾乾淨淨,那就是妳蔡英文妳可以核定,依法蔡可以授權部會首長,所以……….
    (完整內容詳見影音)
    ——原載《民報》2019年11月13日
    https://youtu.be/phjWz_V1k18

  • 國家機密保護法第11條 在 民報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11-13 09:3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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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音】蔡英文政大升等著作資料「密」等級封存至138年12月31日。彭文正出示教育部列「密」之書函指根據國家機密保護法第11條國家機密等級區分:包括「絕對機密」30年、「極機密」20年、「機密」10年並無「密」等級。彭文正諷:什麼樣等級叫「密」?沒有!彭指蔡英文升等著作封存至138年,就是列「絕對機密」這是光天化日下違法。而根據國家機密保護法第七條,國家機密核定權責「絕對機密」下令來源只有總統、行政院長二人。彭指,經打聽蘇貞昌沒有下令這個公文…。此外「絕對機密」適用於洩漏後足以使國家安全或利益遭受非常重大損害之事項。彭文正請問蔡同學妳的升等資料洩漏後除了對妳本身遭受非常重大損害..,何干國家安全或利益遭受非常重大損害?他請總統加開記者會回應。為什麼要用「密」這個字來偷渡國家的最高等級「絕對機密」…。《政經關不了》大爆蔡英文政大升等著作資料列為國家機密「密」等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相關等級區分後,在網路引發熱議,網友指:「巨大的謊言黑洞?把台灣所有的法治、規則、通通吞噬。這場台灣的悲劇…..」
    尤值一提的也有網友諷:「蔡英文的姐姐蔡英玲10月29日公開現身挺英後,至此神隱」蔡英玲日前係在10月29日自爆其陪其妹蔡英文赴倫敦「博士資格考試」,遭彭文正打臉根本是豬隊友,如揭穿蔡英文根本沒有參加博士論文口試就回台了。彭當時並重播520鄭佩芬在《政經關不了》大揭蔡英文家族和國民黨黨國的深厚關係。該則影音至今在網路引發熱議。有網友諷蔡家關係「深藍到不可測」比韓國瑜更藍,民進黨挺比韓國瑜更藍的蔡,到底是挺啥?有網友喟嘆:難怪蔣介石銅像還在中正廟。辜嚴倬雲能落跑美國;也有網友說:難怪蔡謎樣論文門,連政大升等資料也要封存三十年…
    ※完整與更多內容詳閱《政經關不了》

  • 國家機密保護法第11條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10-07 16:2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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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代力量在守護台灣主權的路上,從未退卻過。
     
    從2016年進入立法院開始,時代力量就持續推出非常多對中法案,包括:
    📌2016/03/04一讀的《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監督條例》(處理與中國協議)
    📌2016/11/18一讀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處理退將赴中)
    📌2016/12/02一讀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0-2條(處理退將赴中)
    📌2017/05/19一讀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3-1條(中資違法投資)
    📌2018/03/14一讀的《國家機密保護法》第32到34條、刑法部分條文(洩密中國罰則)
    📌2018/10/05一讀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領用中國居住證)
    📌2018/12/21一讀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3-4條(中資借名冒名)
    📌2019/03/15一讀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5-3條(兩岸政治協議高門檻)
    📌2019/05/03一讀的《廣電三法》修法(處理中國滲透媒體)
    📌2019/05/17一讀的《國家安全法》修正案(替中國發展組織)
    📌2019/05/24一讀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與中國通謀政治合作、遊說)
    📌2019/05/31一讀的《反境外敵對勢力併吞滲透法》(處理中共協力者滲透)
     
    另外還有針對各項修正案、修正動議,都代表我們極力想要健全台灣抗中機制的初心,而我們在今年2、3月就開始關注香港反送中的事情,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也曾就這此事質詢過法務部官員,並且在後續也都持續推動對港的援助實質化的立法。
     
    我們盡力對抗中共滲透,因為這是時代力量在2016年進入立法院時,身上所背負的期待與責任;同時,我們也承諾我們會推動租稅改革、改善勞動權益、加強育兒環境、提升幼教品質、打擊失控房價。
     
    中國的滲透,要擋、防衛的機制,要做、令人窒息的房價,要打、警消人員的權益,要顧、土地環境的保護,要做、勞動環境的權益,要保障、育兒幼托的環境,要建立。
     
    這些改革,攸關許多人的生活、甚至生命,而社會上對這些改革的期待,我們從未忘記、也從未放棄,我們在努力推動抗中法案的同時,我們也不會放棄這些改革的推動,我們始終堅持「改革不可停滯」、「抗中與改革應該要並進」。
     
    因為我們始終相信,這才是真正支撐起台灣社會、讓大家對民主抱有信心、讓大家願意相信政治、讓大家對未來抱有希望、讓大家繼續支持民主的唯一方法。

  • 國家機密保護法第11條 在 陳其邁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6-06-13 13:45:51

    【支持駁回馬前總統出境申請 應先依國家機密保護法釐清涉密範圍!】

    國家機密保護法立法目的在於確保國家安全及建立國家機密保護制度,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細則第32條,賦予主管機關相關權限來審核政務人員或事務人員出國程序,對出境行程、所到國家或地區、會面人員等,由該機關審酌申請人之涉密、守密程度等相關事由後據以准駁。

    馬前總統自己也承認香港地區屬於兩岸三地較為敏感地區,因此才自提停留七小時;而陸委會和國安局也同意馬前總統此次出訪香港,不但有安全風險、機密外洩之問題,考量國安局跟香港並無聯繫管道,香港也無從提供即時情資和人身保障。

    馬英九在回應裡提到,為何李前總統、呂前副總統、蕭萬長等人在卸任後出訪都無爭議,是否唯獨針對他?因為馬總統是卸任總統,必須考量到對人身安全的風險降到最低,試想,如國安局長或國防部長卸任未滿一個月就出訪中國大陸,難道沒有爭議?更何況涉及機密層級更高的總統?

    馬英九的回應也絕口不提涉密範圍。我要求,就整個國家安全部分,希望儘快釐清馬英九涉密範圍、機密層級(未來馬英九也許還有機會出訪港澳、甚至中國),並獲得人身保障後,再來做出訪審查。因此,我贊成駁回馬英九此次訪中國香港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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