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qqqa (Aqqqa)
看板car
標題[新聞] 轉彎自摔遭撞死 法官推翻應注意未注意判
時間Thu Nov 19 14:37:27 2020
原文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027469?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原文內容:
轉彎自摔遭撞死 法官推翻應注意未注意判致死駕駛無罪
2020-11-19 14:08 聯合報 / 記者張議晨/宜蘭即時報導
宜蘭市曾姓男子騎機車左轉自摔,直行楊姓男子反應不及撞上,曾男頸部出現開放性傷口
、創傷性血胸,送醫後傷重不治,楊男因「未注意車前狀況」、「超速」,被地檢署依過
失致死起訴,但宜蘭地院法官認為全案肇因是曾男操作不當自摔,楊男即使低於速限,也
無法避閃,判楊男無罪。
判決指出,楊男、曾男去年7月10日下午6時許,各自騎乘機車行經宜蘭市農權路、民族路
口,曾男從民族路由西向東前行,準備左轉進農權路時,卻在轉彎過程中自摔,滑向楊男
車道,楊男因閃避不及撞上,曾男因傷重,送醫急救後當晚宣告不治。
事後檢警勘驗事故調查報告,認為事故當天天候晴朗,路面乾燥、無缺陷、障礙物,視距
良好,楊卻因疏於注意,撞上曾男,檢警認為,楊男行駛時本應注意車前狀況,又有超速
行為,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嫌,將楊男起訴。
楊男不服,辯稱是曾男車輛失控滑到他的車道,路上行駛根本沒辦法預見會有車輛滑過來
,「我沒有任何過失!」
全案審理期間,法官重新勘驗事故調查報告,發現曾男左轉時,為行經交岔路口中心處,
就提前左轉,且與楊男撞擊前,就先「自摔」才會滑到楊男車道,也未遵守「轉彎車禮讓
直行車」的交通規則。
另外,地院合議庭引用美國大學警察科技管理學院事故重建分析所用的反應時間,認為從
觸發到有效剎車,至少要1.6秒,若以肇事路段速限為50公里視算,需要22.22公尺距離才
能反應,若加上有效剎車所需的11至14公尺長度,楊男即使依速限行駛,要要在33至36公
尺前發現事故,才能避免車禍發生。
合議庭認為,事故發生前,楊男與曾男僅有8公尺距離,即使依速限行駛,仍難以防範事
故發生,超速與肇事無因果關係,全案肇因是曾男操作不當自摔,因此判楊男無罪。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未注意車前狀況, 應注意而未注意種種判例, 很多法官的心證都不同
汽車駕駛朋友還是要自行注意機慢車的安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25.94.21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05767850.A.0C8.html
推 hanchueh : 非恐龍法官 給推 11/19 14:40
推 EEERRIICC : 正常人類法官給推 11/19 14:41
推 e04bank : 類似的心證判法都沒一個依據嗎?很不科學也 11/19 14:41
推 berryc : 恐龍檢察官 11/19 14:42
推 cheetahspeed: 還好不是開跑車不然就變有罪 11/19 14:42
推 randeon5566 : 讚 總算一個正常法官 11/19 14:43
推 hcshin : 法官有引用科學研究數據做計算還不夠科學嗎? 11/19 14:43
推 stillcolor : 奇怪,這樣科學分析,好像不是每個法官都會做? 11/19 14:45
推 hcshin : 應注意、能注意、未注意。大家都忽視中間那個「能」 11/19 14:45
→ hcshin : 注意 11/19 14:45
推 ccc101419 : 拜託,過失成立本來就是是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 11/19 14:46
→ ccc101419 : 才算,本來就會考量個案事實情狀,不要不求甚解好 11/19 14:46
→ ccc101419 : 嗎? 11/19 14:46
推 berryc : 我以為蒐集證據起訴過失致死是檢察官的責任 11/19 14:47
→ berryc : 結果被法官拿證據打臉, 這檢察官是不是失職? 11/19 14:47
→ ccc101419 : hcshin大比我早一些點出這點 11/19 14:47
→ STAEGG : 以爲法官都在全力檢討被害者的 11/19 14:49
推 bluesky1011 : 真心給這法官按讚 11/19 14:49
→ foreverwhat : 那個檢察官連蒐證都沒 是複製貼上應付應付嗎 11/19 14:54
推 duriel3313 : 這個起訴是正常的 法官判決也沒問題 撞死人就是要跑 11/19 14:58
→ duriel3313 : 完流程,本案已經正常到不行,不用一直怪罪法界人士 11/19 14:58
推 windowdoor : 一堆人都忽略「能注意」三個字 .. 11/19 15:00
→ berryc : 所以檢察官拿到的報告是哪個三流單位做的? 我比較 11/19 15:03
推 wisebani : 感動!終於有比較正常的判決 11/19 15:03
推 jamesyeh62 : 這是黑暗中的一盞明燈啊! 11/19 15:03
→ berryc : 關心這個. 啊不就還好遇到一個有素質的法官 11/19 15:03
推 berryc : 檢調人數>>>>>>>>>>法官 , 第一線沒把關,法官要審的 11/19 15:06
推 hb0922 : 正義 11/19 15:06
→ berryc : 案件太多不堪負荷, 這不就是造成恐龍的原因之一? 11/19 15:06
噓 Fiesta5566 : 檢察官真是垃圾 11/19 15:06
推 stillcolor : 問題就在於這樣的科學分析為什麼是法官在做啊 11/19 15:07
→ speedythief : 對一個莫名其妙活受罪的人來說跑流程也是一種折磨 11/19 15:07
→ stillcolor : 是不是每個法官都會做?或是說,都該做? 11/19 15:07
推 meles : 新聞標題好好笑,還推翻哩,這記者一定也是鄉民 11/19 15:07
→ stillcolor : 這根本就是機車能不能上國道的重要配套SOP 11/19 15:07
→ speedythief : 就算今天被判無罪,也已經耗掉不少精神和時間了好嘛 11/19 15:08
→ stillcolor : 為什麼不是檢察官該做的事情,被告莫名跑程序活該? 11/19 15:08
→ segio : 這和之前那個法拉利如出一轍.但法拉利有肇責判定... 11/19 15:16
→ bitlife : 這個案子會比較麻煩是超速,沒超速可能檢察官那關就 11/19 15:16
→ bitlife : 不起訴了 11/19 15:16
推 YongLunLin : 想幫法官手交以示感謝 11/19 15:20
推 david7112123: 難得一見的法官 11/19 15:22
推 kk87822 : 終於有正常的法官 11/19 15:25
推 EEERRIICC : 有致死事實,起訴沒啥問題吧... 11/19 15:26
→ EEERRIICC : 不然檢察官要加入判案嗎== 11/19 15:26
推 gx9900824 : 主要是當事人掛掉 還有其他次因 11/19 15:30
推 zebracoco : 這法官會引用科學數據給推了 11/19 15:30
推 dogluckyno1 : 推法官 11/19 15:32
→ allenxxx : Respect 11/19 15:33
推 iPadProPlus : 正常法官 11/19 15:33
推 sanpeter : 判決推 11/19 15:35
推 jansan : 竟然有腦袋正常的法官 真是見鬼了 11/19 15:38
推 bebehome : 居然有正常人當法官? 11/19 15:39
推 good5755 : 法拉利那個是市區飆150 怎麼判都不可能無罪 11/19 15:42
推 ibanes : 推法官 11/19 15:45
推 fairy20115 : 推法官 11/19 15:45
推 SA01 : 前陣子山路開法拉利一樣模式就被判過失..嘖嘖 11/19 15:47
推 berice152233: 正常人給推 11/19 15:47
推 mcconnell : 所以以後重機跑山自摔倒對向車道,也就不用浪費資 11/19 15:48
→ mcconnell : 源審乖乖開車的駕駛 11/19 15:48
→ duriel3313 : 超速 = 過失,撞死人 = 致死;請問檢察起訴問題在哪? 11/19 15:51
推 cpblgogogo : 應注意而非注意,你娘的垃圾法條 11/19 15:52
推 Cucoco588 : 推法官 11/19 15:52
推 iifz32 : 反正一堆只會罵法官恐龍不去看判決書 11/19 15:53
推 Blackeye : 請問這案子,楊男可以回頭求償車損嗎? 11/19 15:54
推 pigking75 : 法拉利那個如果能證明就算不超速也無法避免是不是就 11/19 15:57
→ pigking75 : 好了? 11/19 15:57
推 a0972723495 : 這是法拉利那個嗎 11/19 15:57
推 sai1268 : 檢察官不是應該要先研究過再決定要不要起訴嗎?還是 11/19 15:58
→ sai1268 : 先起訴再說,反正給法官判被罵恐龍也不是自己 11/19 15:58
推 roiop710 : 這法官是人 11/19 16:00
推 a6dddd : 終於有正常法官了 11/19 16:01
推 BreastFeed : 推法官 11/19 16:01
推 pp096127 : 就算法官正常 推文還是一堆法盲 11/19 16:03
推 henryrita : 合議庭應該是有三位法官? 11/19 16:05
推 scoutking85 : 哎呀 這先例一開 四輪嘴臉們就沒辦法嗆重機上國道 11/19 16:11
→ scoutking85 : 前先簽生死狀了 11/19 16:11
→ duriel3313 : ..檢察官須針對犯罪事實蒐集證據,但不負蒐集有利被 11/19 16:15
→ duriel3313 : 告證據之義務. 能注意與否,本來就是由法官判定 11/19 16:16
→ shamanlin : 這能注意考量個案就是法官大人寬似海的自由心證啊 11/19 16:16
→ shamanlin : 覺得你該義務賠錢,就來個應注意未注意 11/19 16:16
→ duriel3313 : 這案件要是檢察官有權不起訴,權力之大還不直接封神 11/19 16:16
→ shamanlin : 能不能不是很重要 11/19 16:16
→ duriel3313 : 樓上,這篇新聞就在講"不可能"注意的時候就沒有應注 11/19 16:22
→ duriel3313 : 意未注意的責任,跟你講的完全相反,還在能不能不重要 11/19 16:22
→ shamanlin : 樓上你根本沒搞懂我在說什麼 11/19 16:24
→ shamanlin : 現在這個法官不恐龍,會用科學方式去看可不可能注意 11/19 16:24
推 wate5566 : 推明理的法官 11/19 16:24
→ shamanlin : 但更多法官當他心證你該道義賠錢的時候,就根本不會 11/19 16:24
推 berryc : 檢察官權力本來就很大, 封神?? 11/19 16:25
→ shamanlin : 去管你可不可能注意,就直接說你應注意未注意,懂? 11/19 16:25
→ shamanlin : 以前就有個案例法官覺得該賠錢,於是他覺得汽車駕駛 11/19 16:25
→ berryc : 平平是檢察官, 人家就會看鑑定報告來判斷有無過失 11/19 16:25
→ shamanlin : 應該要能在燈號切換的一瞬間將車輛瞬間停止 11/19 16:26
推 xru03 : 推 11/19 16:26
→ berryc : 怎麼這個是到法官那裡被用證據打臉? 11/19 16:26
→ shamanlin : 這種完全超越人類能力的事,恐龍法官沒在管你的 11/19 16:26
推 berryc : 只要死人就送件是基層員警的流程, 檢察官比照辦理 11/19 16:28
→ berryc : 是嫌法官時間太多太閒嗎? 11/19 16:28
→ duriel3313 : 請問卡車有沒有違規? 沒有啊,遵守路權還盡力煞車. 11/19 16:30
→ duriel3313 : 請問本案車主有無超速?有阿.. 您能找一個有違規撞 11/19 16:31
→ duriel3313 : 死人結果還是可以不起訴的來參考看看嗎? 11/19 16:31
→ ultratimes : 實務上本來就是 應注意而未注意 你要說能注意 11/19 16:32
→ ultratimes : 那你去看法學課本就好,就永遠在課本中研究 11/19 16:32
→ ultratimes : 而且我會傾向解讀成 應注意而未注意 能注意而未注意 11/19 16:32
→ ultratimes : 也就是兩種你都必須注意,而不是要三個同時成立 11/19 16:33
→ duriel3313 : 過失致死起訴..我覺得沒問題,至於找科學證據來說明 11/19 16:38
→ duriel3313 : 是否"能注意"與採其研究之來源,應為法官之權責無誤 11/19 16:39
→ duriel3313 : 至於shaman所說,非本案例也無實際案例說明,無法置評 11/19 16:40
→ duriel3313 : 可能就反映一般大眾對於司法的不信任吧 11/19 16:40
推 klementhsu : 推 11/19 16:44
推 thrombocyte : 之前就發過文講了過失要件的能注意 馬的一堆文盲 說 11/19 16:51
→ thrombocyte : 什麼廢掉最好 那以後撞死人不管肇責一律殺人罪起訴 11/19 16:51
→ thrombocyte : 大家說好噗好R 媽的智障 11/19 16:51
推 denniss : 當事人運氣不錯,遇到擁有正常人思維的法官..... 11/19 16:51
推 berryc : 還在扯超速不超速...沒發現兩者的共通點嗎? 都是依 11/19 16:53
→ berryc : 最高速限來看煞停距離. 所以超速與否已經不是事故主 11/19 16:54
→ berryc : 因, 講白了不管你有沒有超速, 都 "不能注意" 11/19 16:54
→ duriel3313 : 你講的結論沒有不對,不用激動.我要說的就是檢察官針 11/19 16:55
→ duriel3313 : 對此案以過失致死起訴,實在也沒有不合理之處. 11/19 16:55
→ duriel3313 : 檢察官對超速一事認為有爭議或無法單憑本身職權判斷 11/19 16:58
→ duriel3313 : 與車禍致死有多少比例相關,因此由法官定奪沒啥問題 11/19 16:58
推 berryc : 所以我才好奇, 檢察官看到的報告一定是駕駛"能注意" 11/19 16:58
→ berryc : 所以認定有過失, 才能起訴啊 11/19 16:59
→ berryc : 到底是看了哪個厲害的鑑識單位給的報告? 還是因為家 11/19 16:59
推 aortic : 如果今天檢察官不起訴,duriel3313會覺不合理嗎? 11/19 17:00
→ berryc : 屬在那裡哇哇叫,所以直接起訴把自己的工作丟給法官 11/19 17:00
→ YCL13 : 檢警連自摔都沒查出來,這叫做應查而未查吧:P 11/19 17:00
→ segio : 這個CASE家屬要找到之前跑山撞法拉利那個大學鑑定. 11/19 17:02
→ segio : 就能判定對方肇責了.. 11/19 17:03
→ segio : 那個鑑定我真的覺得很瞎..人往你車道摔過來還要負責 11/19 17:04
推 berryc : 一堆交通恐龍案件,成立要件不就是" 11/19 17:04
→ berryc : 檢: 應注意能注意未注意 ,法官就照你給的證據判 11/19 17:05
→ berryc : 然後被大家罵恐龍法官... 結果其實是檢察官造成的 11/19 17:05
→ berryc : 如果你的證據顯示就是無過失(應注意但不能注意) 11/19 17:06
→ berryc : 就根本不會有後面的恐龍判決 11/19 17:06
推 edwardhsu : 這篇是教科書般的判決 科學證據輔助給推 11/19 17:08
→ nicayoung : 難得推法官 11/19 17:11
推 mokissru : 推法官 11/19 17:13
推 GTRCAN811024: 有邏輯法官必推 11/19 17:14
→ duriel3313 : 回aor,不起訴也不會不合理,是因為我們索閱讀到的資 11/19 17:15
→ duriel3313 : 料跟法官/檢察官比實在太少,根本無從評斷他們的判決 11/19 17:16
→ duriel3313 : 是否"合理".在資料闕如的情況,當然沒有立場檢討別人 11/19 17:17
推 jimmyyang : 痛快 以後機車上國道有解了 11/19 17:18
噓 keepwild : 檢察官吃大便吧 11/19 17:21
推 duriel3313 : 光看新聞內文來判斷法官/檢察官的判決是否合理,太容 11/19 17:22
→ duriel3313 : 意受到輿論影響.資訊不足卻能大放厥詞的鄉民卻很多 11/19 17:23
推 s6525480 : 活人法官 稀有 11/19 17:26
→ aortic : 爭論常流於情緒,兩邊皆是如此,為酸而酸太多了 11/19 17:31
→ chng8371 : 至少要留30幾公尺 11/19 17:33
推 pigking75 : 我也好奇 國道噴到別的車道是不是也這樣了? 11/19 17:37
推 iPadProPlus : 應注意未注意本來就是狗屎條款 11/19 17:37
→ iPadProPlus : 有沒有違規就好了,講那麼多幹嘛 11/19 17:38
→ AGX04 : 是啊,以後遇到闖紅燈的行人路撞下去也無罪,反正 11/19 17:46
→ AGX04 : 行人違規 11/19 17:46
推 v19791119 : 讚,這法官一定不是老人 11/19 17:50
推 Gary9163 : 還好對方不是孝子 11/19 17:51
→ Inar : 重點是依照限速也無法避免,這點其實很重要 11/19 18:01
推 ultratimes : 就應該判罪啊 假使速限70 但是開50 70 90都一樣撞死 11/19 18:03
→ ultratimes : 但只有90有超速 90的就該判罪 50 70的再依情況看 11/19 18:04
→ ultratimes : 90的就不論如何都該入罪! 11/19 18:04
→ ultratimes : 另外 應注意而未注意 能注意而未注意 這要分開看 11/19 18:05
→ ultratimes : 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 11/19 18:07
→ ultratimes : 兩種只要成立一種就算 11/19 18:07
推 pigking75 : 行人闖紅燈 如果突然是竄出 就算沒超速也閃不掉 要 11/19 18:14
→ pigking75 : 罰什麼? 11/19 18:14
推 billbaby : 推,遇到這種事真的雖 11/19 18:14
→ ultratimes : 沒超速也閃不掉 不等於你超速撞上去不用負責 11/19 18:17
→ ultratimes : 你覺得邏輯不通,我跟你講這本來就不單是邏輯問題 11/19 18:18
推 pigking75 : 所以我問的是沒超速啊 11/19 18:18
推 tomroy : 科學法官給推 11/19 18:22
推 hjtt : 哇 難得不是恐龍 給一個推 另噓垃圾檢警 11/19 18:29
→ afflect : 理證也了,沒超速也閃不掉,故無因果關係,這邏輯沒 11/19 18:35
→ afflect : 錯 11/19 18:35
→ afflect : 頂多給他一個獨立超速罰單,結案 11/19 18:36
推 SaberMyWifi : 這種檢察官 叫我啊罵來當都比較好 11/19 18:42
→ AGX04 : 所以樓上的論點是看到行人闖紅燈,我只要沒違規就 11/19 18:43
→ AGX04 : 可以直直撞上去而無罪? 11/19 18:43
推 DUNA : 終於... 11/19 18:44
推 pigking75 : AG再無限上綱什麼 要看竄出的反應時間啊 11/19 18:47
推 Alu76521 : 終於有正常法官了 11/19 18:47
→ afflect : 這case是對方自摔直直塞到你車底,你變成主動撞人? 11/19 18:47
→ afflect : 到底是收多少錢來發文的?有錢拿就隨便發哦哦哦哦 11/19 18:48
推 zong780405 : 這不得不推了。 11/19 18:55
推 berryc : 某樓邏輯堪慮.. 所以如果我酒駕等紅燈被追撞,人家死 11/19 18:57
→ berryc : 了我就因為酒駕所以有責任? 這司法不會笑死人 11/19 18:58
→ berryc : 酒駕(超速)歸酒駕(超速), 肇事歸肇事很難嗎? 11/19 18:58
→ berryc : 除非你能證明我沒酒駕後車就不會撞上來, 那我沒話說 11/19 18:59
→ berryc : 科學鑑定明擺在這, 你可以討論這證據不充份 11/19 19:00
→ berryc : 你可以質疑這鑑定報告有瑕玼,但不能說超速所以硬把 11/19 19:01
→ berryc : 責任塞給超速駕駛 11/19 19:01
推 luroro : 終於有正常的法官了 11/19 19:05
推 NEWinx : 終於有懂因果關係的法官 11/19 19:13
推 YanQian : 法官必須推 11/19 19:15
推 joson4921 : 推 11/19 19:27
→ MK47 : 正義法官 推! 11/19 19:37
推 XY105 : 前面的討論都有點歪了吧......雖然我沒看判決書,不 11/19 19:54
→ XY105 : 過從新聞的內容看來,應該是以“無結果迴避可能性” 11/19 19:54
→ XY105 : 來判定無因果關係,跟能注意好像不是那麼有關係... 11/19 19:54
推 heronesby : 看幾個人的推文覺得"移動神主牌來要錢是真的" 11/19 20:55
噓 qw5980162 : 這哪有什麼正不正常zz 11/19 21:13
→ qw5980162 : 事後鑑定就是無法避免 當然判無罪 11/19 21:13
→ qw5980162 : 之所以會被判有罪那就是可以避免 可避免叫法官判無 11/19 21:14
→ qw5980162 : 罪?? 腦袋? 11/19 21:14
推 ur83friend : 讚 11/19 21:15
噓 qw5980162 : 多去唸點書吧呵呵 11/19 21:17
推 km0220 : 交通鑑定就是恐龍,注意妳媽 11/19 21:19
推 jaries : 8公尺... 11/19 21:28
推 GyroZep : 文組終於出來一個有腦袋的法官了 11/19 21:37
→ mingchaoliu : 終於有個頭腦邏輯清楚的法官 11/19 22:07
推 MotleyCrue : 難得有正常法官 11/19 22:49
推 kazami : 這法官不推不行 11/19 23:05
→ tedcat : 起訴沒問題 但判決的時候就要科學合理 11/19 23:18
推 Bboykeyes : 推。垃圾二輪死了剛好而已。請死者家屬賠償他好嗎 11/20 00:13
推 huei252 : 其實重點在後面吧,法官明明在算反應時間與反應距離 11/20 00:37
→ huei252 : ,這算是科學辦案了,根本不算是法官的自由心證 11/20 00:37
推 pr9558 : 起訴合理 判決也合理 11/20 01:02
推 pr9558 : 審判長陳嘉年 法官張文愷 法官李岳 11/20 01:05
推 XXPLUS : 檢察官是有一定比例直接不起訴沒錯,但出人命的交 11/20 02:07
→ XXPLUS : 通事故案子不太可能停在檢察官手上就說不起訴就結 11/20 02:07
→ XXPLUS : 案,一定是把活的當被告遞上去,讓法官來審 11/20 02:07
推 azureashin : 明理 11/20 09:17
推 wengmo : 終於有正常邏輯的法官了 11/20 09:48
推 Leon0810 : 這就照科學分析的反應時間辦案啊,法官沒那麼白痴。 11/20 10:15
→ Michola : 推法官,難得一見明理 11/20 10:51
推 sinnx : 推正常法官 11/20 10:58
推 BalloonBa : 這個法官可以 11/20 11:24
推 color1355 : 推判決 11/20 12:03
推 kutkin : 這個其實你送鑑定 教授就會算了 11/20 12:28
推 Locis : 推法官 11/20 18:37
推 godchildtw : 法官就應該是要公正的 11/20 23:13
推 ed47 : 檢察官怎麼判定超速的? 11/20 23:52
→ twoboy : 又是一個開太快殺人 11/21 08:44
推 wetor : 8公尺判應注意未注意才扯 11/21 15:06
推 Musasi : 難得有正常法官 11/22 21:56
推 supermni : 判得好啊!機車違規還要別人賠 12/02 11:13
→ supermni : 半輩子多個前科 12/02 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