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品管人員設置規定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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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品管人員設置規定產品中有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773的網紅林彥甫 新竹市議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權貴疫苗,傷害的是人與人互助的道德良善。懲處重罰還不夠,亡羊補牢是關鍵。 昨天新竹市爆發國軍新竹分院院長利用剩餘疫苗違規施打的情形,違規施打的對象除了院長家人外,也包含 5位北區衛生所的非醫護同仁。 雖然國防部第一時間已將該名院長調職處分,且市府也依規對醫院開罰200萬元並撤換北區衛生所主任...

  • 品管人員設置規定 在 林彥甫 新竹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6-11 12: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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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權貴疫苗,傷害的是人與人互助的道德良善。懲處重罰還不夠,亡羊補牢是關鍵。
     
    昨天新竹市爆發國軍新竹分院院長利用剩餘疫苗違規施打的情形,違規施打的對象除了院長家人外,也包含 5位北區衛生所的非醫護同仁。
     
    雖然國防部第一時間已將該名院長調職處分,且市府也依規對醫院開罰200萬元並撤換北區衛生所主任,但本次的事件凸顯了幾個問題。
     
    第一,#疫苗造冊配發制度未落實。
     
    新竹市衛生局一開始回應議員表示,國軍醫院的莫德納疫苗是疾管署直接配送,所以沒有要求醫院造冊送到衛生局,這很明顯是在卸責。
     
    因為根據指揮中心今年三月公布的新冠疫苗接種計畫書,各地醫院的主管機關,也就是地方政府衛生單位,有責任要收集、調查並彙整符合疫苗接種條件的名冊並副知疾管署,以利掌握優先施打疫苗的人數,並進行配發。
     
    衛生局說國軍醫院沒有造冊送到局裡,那衛生局或是疾管署要如何估算疫苗的配發數量?這顯然大有問題。
     
    第二,#疫苗用量未精準估算。
     
    國軍醫院宣稱說因為疫苗開瓶未施打完畢,有多餘的針劑才臨時通報衛生所找同仁和附近診所的醫護來打。市府調查之後表示,衛生所施打的同仁有 19 位,但其中 5 位是非醫護人員。
     
    如果再加上名單上有 5 位院長親戚,以及幾位可能是其他診所的醫護人員,總共將近 30 位,根本就超過一般民眾認知的多餘針劑。
     
    一瓶疫苗可以施打約 10 劑,如果用細的針頭可以打到 11~12 劑,竹市府前幾天甚至對媒體說他們 28瓶打了344人,平均一瓶超過12個人。
     
    究竟疾管署或衛生局配發疫苗的時候是如何精準估算用量?是否有規定現場接種人數到達門檻之後才能開新瓶?不然國軍醫院怎麼會有高達近 30 劑的剩餘針劑可以臨時找人施打,令人匪夷所思。

    第三,#剩餘針劑疫苗的施打原則模糊不清。
     
    如果開瓶施打後一定會有少許多餘針劑疫苗,或是配發用量無法精準估算,那就應該制定相關的施打原則,不然即使造冊配發還是會不斷出現違規施打的問題。
     
    國軍醫院絕對不是少數個例,一定還有許多地方有類似的情況。像日前竹市就曾出現疫苗接種站有多餘的針劑,找一旁非優先施打對象的志工來施打的情況。
     
    在相關規定不明確的情況下,實在很難將違規施打的責任完全歸咎於現場主管人員。
     
    配發給單位的多餘針劑究竟該如何處理,中央疾管署應該要有統一的規定,地方衛生局也應該要求相關單位依規照辦,才不會一再出現黑箱或特權疫苗的問題。
     
    第四,#疫苗的管理機制不完善。
     
    由本次國軍醫院的事件可以得知,新竹市衛生局對於各醫院的疫苗施打對象及疫苗庫存量的掌握度有待提升。
     
    我認為新冠疫苗應該比照像是嗎啡等一、二級管制藥品的管理機制。
     
    根據衛服部《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 26 條,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者,應於業務處所設置簿冊,詳實登載管制藥品每日之收支、銷燬、減損及結存情形,並定期向當地衛生主管機關及食品藥物署申報。
     
    也就是說,如果新冠疫苗比照管制藥品的管理機制,衛生局應該要每天確實掌握各醫院和診所的疫苗針劑用量,搭配施打對象清冊,用以比對剩餘可施打的劑量庫存是否正確。
     
    針對上述的問題,我提出以下三點訴求:
     
    1. 新竹市衛生局 #應落實施打對象造冊與疫苗配發估算,避免產生剩餘疫苗。

    2. 衛服部疾管署 #應制定剩餘針劑疫苗施打原則,並各地統一規定,減少違規施打的問題。

    3. 衛服部疾管署 #應規定新冠疫苗比照管制藥品的相關機制來管理,並要求的地方衛生局即時掌握疫苗的使用與庫存,杜絕黑箱疫苗施打。
     
    我們明白基層衛生局同仁現在一定非常辛勞。然而,在疫苗嚴重不足的情況下,越是不透明的機制,會讓有特權的人,越有機會無視排序,鑽營打疫苗。
     
    遵守排序,願意讓出自己的順序,讓比自己更危險的人優先施打,是人與人之間相互善意的展現。
     
    此時濫用特權,不只是違背了指揮中心的指示,更是在嘲笑人們願意互助的道德情感。
     
    所以請衛生單位務必盡快將漏洞補起來。
     
    最後,就本次國軍醫院的違規施打疫苗事件,因為有許多議員,包含我和蔡惠婷 新竹市議員及廖子齊 新竹市議員 ,在第一時間就要求市府了解狀況後要嚴正處理。市府昨天也立即進行調查與懲處開罰。這凸顯了時代力量在中央及地方作為專業監督的重要性。
     
    政府在疫苗的配發與施打上不只要快,更要做好做對,讓有限的資源花在最需要的地方。

  • 品管人員設置規定 在 PTT Gossiping 批踢踢八卦板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4-04 11:2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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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擔任過公共工程品管人員 負責監造工作過一小段時間
    (代表機關盯營造廠是否有按設計和法規施工)
    政府部門的評鑑往往最後就是流於文書形式.....

    會生產出一堆需要簽名和打勾的表單
    但台灣的教育訓練下 如同寫公民考卷一般

    大家都知道表單和實際行為是兩回事
    歐美的檢查表單是防呆 台灣的檢查表單通常是拿來推責任....

    另外業界管理能力和安全紀錄好的營造廠
    大多私人案子接不完 偶爾投一下政府的某些指標工程案
    也不會特別來接這種維修或中小型工程

    所以評鑑結果嚴選廠商資格 但卻不提升工程費用
    能通過標準的廠商恐怕也不會想來拿案子
    造成大量工程流標後 大概又會悄悄放寬標準....

    台灣政府的工程案費用很低 勞安的費用編列占比也很低
    編列比例通常是工程成本的0.3%~3%
    實際上很多都只編在0.3%~0.5%
    (勞工安全衛生費 除了安全管理 還包含衛生....)

    小型工程通常編列些安全帽 反光背心 三角錐 警示燈就快用完了

    (200萬的工程 0.3% 6000元給你做安全衛生管理)

    進階的安全管理和設備當然就是能省就省......

    --------

    另外這次事件真的是系統性的災難

    風險較高的工作環境
    日本歐美會很重視車輛 機具 材料用畢後擺放的位置和存放狀態

    不只是預先計畫得先審視安全 實際上也會精準落實
    因為這是高風險作業場所安全管理的重要步驟
    不過台灣能落實的工地很少

    機具未依規定停好及工地管理未完善造成重大死傷事件 太魯閣號這並不是第一起

    先前的新加坡航空006號空難 就是在中正機場起飛時撞上施工跑道上方怪手造成 (83名人員罹難)

    當時事故主因在台灣的報告是認定新航駕駛進入錯誤正在施工的跑道

    但新加坡航空和國際飛安調查單位也認為
    施工中的跑道兩端未設置施工封閉警示和怪手夜間未施工狀態下未停放置規劃位置

    不符合國際機場的施工作業安全規範 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但這點國內調查報告並沒有列入積極改善項目)

    .
    另外工地安全的管理和主管重要性

    國內對其重視程度很低 這跟風險管理觀念有關

    風險管理和一般心理直覺很多時候是相反的 需要許多後天的訓練才能理解

    多數人會認為災難發生後 努力認真解決問題和拯救生命財產的人是英雄

    但風險管理的重點是在防範或降低災難造成的傷害

    越厲害的安全主管和管理方式 他所在的工作場所會越少意外發生

    但越少意外發生在一般人的直覺上反而會覺得這樣的職位或措施沒有必要

    因為工作環境都沒有意外發生.........

    也因此這種工作和措施在台灣很多老闆和同事眼中 似乎就是吃閒飯的
    很難花錢請有豐富經驗的人專職擔任
    (在歐洲 安全主管由經過訓練且有足夠實際現場經驗的人員擔任 而且只專注在管理安全)

    甚至很多老闆或主管一算 寧可壓低勞安人員薪水 找經驗少的人擔任

    出事後把他推出去扛責任 賠償如果有保險就保險賠
    賠不起就讓公司倒掉 另起爐灶 反正台灣多數土木包工業不求永續經營

    今年因為有很多因素 會造成台灣許多工地管理上在安全部分會出重大問題
    但對這些因素有興趣的人可能不多......

    如果本篇文有超過50推 明天再補上一些台灣工地管理的普遍問題....』

    Re: [問卦] 營造公司有沒有評鑑制度 https://disp.cc/b/163-dnKL

  • 品管人員設置規定 在 高虹安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4-03 18: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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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沉痾代價痛,工安改革何時動?

    台鐵太魯閣號遭包商工程車滑落撞擊的意外,造成台鐵史上最嚴重、目前共51死178傷的火車事故慘劇。事發至今一天有餘,第一時間全國上下都以救災為先,共同為傷者與罹難者家屬祈禱,也為不幸身故的死者默哀。

    但國人也要忍不住質問,這樣的悲劇是如何發生的、誰該負責?如何減少未來再次發生意外的風險?

    一個包商工地主任的「無心疏失」,卻釀成如此大規模的傷亡事故,難道其中沒有任何管理問題與系統性風險該檢討?

    檢視整起案件背後的問題以及各方提供的資訊,虹安發現這起火車事故背後實在有太多被忽略的結構性沉痾與原本可避免的問題:

    1⃣️廠商紀錄不良、工安品質堪慮:
    台鐵發包廠商「義祥工業社」的負責人李義祥過去已有諸多不良紀錄,包括2007年涉嫌圍標自強外役監鋪設琉璃鋼瓦標案、2008年違反政府採購法被花蓮地院判刑6個月易科罰金、2014年偽造承包工程當中用以維護工安的圍堰照片及施工日誌,今年2月才三審定讞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以及2014年其員工駕駛疑似故障的工程車而跌落山谷身亡。但這樣的公司負責人卻在5年來透過不同公司名稱(義程營造)拿了政府金額高達2億元的19個工程標案,義祥工業社5年來更有15筆違規開罰紀錄。
    #為何這樣的問題廠商還可繼續承包政府工程?
    #政府的稽核與評鑑機制是否已經失靈?

    2⃣️鐵路局監督與品管責任勿逃避:
    無論是以國家治理責任或企業管理QC品質控制的角度檢視,儘管今天出問題是承包商,包括監造都有責任,發包與管理稽核的鐵路局又怎可卸責?竟然還傳出台鐵內部有幕僚建議將責任推給承包商和監造商,以降低台鐵的責任與負評等訊息,人民絕對難以接受!

    台鐵應該嚴正面對自己的管理疏漏並大刀闊斧改革。舉例來說,有曾擔任工程品管人員的網友在PTT撰文指出,由於政府評鑑流於形式、中小型維修工程案利潤低,業界管理能力和安全紀錄好的營造廠不太會投標這類小工程案,因此大量工程流標後,時常又會回頭放寬審核標準,導致承作廠商品質參差不齊。而勞安及安全衛生管理費用編列佔比也過低,更遑論進階安管設備的編列。

    #台鐵是否有針對各個工程案件的工安品質做好把關?

    此外,造成此次事故工程車所屬的「#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該工程標牌顯示今年1月20日就該完工,卻產生延宕狀況施工至今,是否有廠商趕工鋌而走險造成風險管控失靈?台鐵指出是因水土保持問題申請展延,但就連展延申請程序都仍在進行中,為何仍可施工?難道台鐵都要推說這全是承包商的問題?

    3⃣️台鐵局長無人敢當,徒增管理風險?
    自從2018年普悠瑪號事故發生後,台鐵局長換人做,而前任局長張政源今年1月14日退休就由交通部次長祈文中代理至今,這一代就是三個月,至今懸缺。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台鐵因為事故危機不斷,局長人選不但沒人敢推薦,更沒人敢當!然而無人敢領導、推託怕事的態度,就能讓意外不再發生?還是反而造成風險的增加?台鐵人事任命的延宕與推諉不前,這個政治責任請問是誰要來扛?還敢說有政府會做事?政府到底在哪裡?

    #沒政府敢扛責?

    相關問題可能還有很多,有待大家共同討論與挖掘。虹安在這裡想就目前看到的情況提出簡要的建議與解方:

    1⃣️ 落實廠商品管、工安品質重新檢視:
    當政府體系保護自己、保護廠啇,都不得罪人就都不會真正面對問題。嘗試把問責推給法律,但司法是「無罪推論」,除了蒐證不易,官員更不會積極尋找罪證,以免牽連自己的責任。最後當法院無法判罪,厰商就可以號稱「還我清白」,繼續投標、承包政府的工程標案,也持續放任工安風險蔓延。

    台鐵以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限期內提出過去十年內有有紀錄不良、工安問題或有訴訟爭議之政府工程得標廠商名單,甚至是換個名字就捲土重來投標、承作政府案件的不良廠商名單,都應該要逐一檢視並重新審核,並徹底稽查進行中工程之工安及工程品質,以維護國家公共工程品質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2⃣️ 職安與工安風險態度的檢討與落實:
    我國已是發達經濟體,但多次的事故意外不斷發生,顯見台灣營造產業對於工安意識的輕率亟待改進,包括我國的《職業安全衛生法》當中稽核措施與罰責過輕、職安人員待遇不足且不受工地友善對待等問題都持續為人所詬病。

    台灣的營造設計法規與安全要求,到了工地現場變成一份份需要簽名與打勾的文書表格,但究竟有多少真正落實?此次意外,無論是學者專家或相關從業人員都指出 #肇禍工地旁未設置安全圍籬 是一重大疏漏。即便台鐵指出在圍籬安全和防護設計合約都有規定要做,但承包廠商就是沒做,竟還曾是有圍籬造假前科的廠商,一再知法犯法、相關條文形同虛設,為何台鐵與廠商對於安全設施的落實與稽核如此漫不經心?

    當年普悠瑪案提出的上百項改善計畫,今天又落實了多少?

    一時貪圖方便的心態「車子停這裡一下沒關係」,在缺乏有效規劃的安全管控措施下,就輕易引發死傷如此巨大的災難。我們從工安意識的提升到相關法規的檢討落實,還有非常多要努力。

    3⃣️ 安全措施的增加與落實:
    此次意外後,許多人舉歐美或日本的工地安全及現場管理為例,認為台灣應可效仿,包括制度面的日本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有效降低了一半的事故死亡率、全員責任式管理機制與重度的事故罰則,到器物面嚴格規範的現場施工設計與工地周邊安全防護等。勞動部早在2018年就有相關研究報告指出仿效日本工程安全輔導做法,可有效改善我國營造業工程安全、降低職業災害。

    回到此次意外當中的情景:
    a. 台鐵對於鐵道周邊沿線的淨空以保障行車安全負有明確責任,那麼靠近鐵軌的工地及道路邊坡,是否有規範停放各類車輛、工程物資如何堆放及危險物品放置處的明確規範或禁令?

    b. 台鐵對於鐵路周邊工地現場的實時監控顯有不足,未來包括台鐵與行控中心的聯絡,是否能運用大數據資料與AI管理,交叉比對各項即時數據與影像,掌握列車行進時周遭工地的動態並回報給行控中心與列車駕駛,增加風險管控程度與駕駛反應時間?

    c. 對於學者建議台鐵應效仿日本鐵路及我國高鐵在特定路段設置異物入侵系統警示來車,政府是否願意採納並儘速編列預算?

    d. 此次意外傷亡巨大,有意見指出可能為緩解疏運需求而增加販售站票有關,太魯閣號每節車廂至多15名站票,意外發生時站票乘客遭拋離受傷風險更大,未來是否重新檢討站票販售機制?

    以上種種從注重工程安全意識的重新建立、工安稽核與廠商品管制度檢討到鐵路及工地安全措施的增強,其實有許多都是長年累積下來的積弊陳痾。一次次的慘痛傷亡不斷提醒國人,我們還有很多事沒做,或者沒有做好。

    虹安誠摯希望,我們不該一次又一次經歷這樣慘痛的教訓、付出如此多珍貴的國人同胞性命,卻一次又一次在輕忽風險、疏於做出改變當中等待下一次悲劇降臨。

    願罹難者安息,也持續為生者與家屬祈禱。但在祈禱以外,我們還可以做得更多、做得更好。

    當救災告一段落,檢討與改進的腳步刻不容緩!

    #文長因為語重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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