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台中律師公會會費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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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中律師公會會費 在 奶爸律師 陳又新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5-30 15: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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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圈內戰?】

    全國律師聯合會正在進行理監事與會員代表的選舉,有人戲稱這場戰役是律師圈的內戰。
    這場選戰,的確讓許多律師同道間開始互相攻擊、責難;有趣的是,兩派候選人打得火熱,但還是有不少律師冷眼旁觀。

    #律師圈到底在吵什麼?

    事情是這樣的,律師法規定律師要執行業務必須加入公會,台灣目前一共設有16個律師公會,例如:台北律師公會、台中律師公會、台南律師公會等等。

    在舊律師法規範下,一位律師若想要在A地執業,便要加入A地的律師公會才能執業,而加入地方律師公會,首先要繳納2萬到5萬不等的入會費,之後則要每個月繳納400-600左右的月費來維持會籍。
    這對於律師來說,無疑是 #花錢買執業空間 ,無論會計師、地政士、醫師,似乎沒有其他職業有這種限制。同為律師,就連中國那種地方差異更大的國家也沒有這種限制,北京的律師想去黑龍江開庭就去黑龍江開庭,想去上海開庭就去上海開庭。

    舊律師法下,再由16個地方律師公會組成一個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公會,簡稱 #全聯會 作為律師唯一的全國性代表機關。
    但是!因為全聯會是由16個地方公會組成,加上各地方公會的代表人數最少3人、最多15人(即便台北律師公會人數是其他律師公會人數加起來的2倍,也只有15席代表),全聯會先天上就類似於美國的參議院、英國的上議院,全聯會的意見向來較傾向以地方公會的意見為核心。
    以「單一入會、全國執業」這個有利於每一個個別律師(但不利地方公會)的制度為例,全聯會並沒有積極地推動,司法院及法務部在修法過程中,甚至常以「代表全國律師的全聯會沒有表示支持」為由拒絕修法。

    2017年,台北律師公會宣布退出全聯會,以此行動堅定表達渴望改變律師執業環境的立場,好不容易在2019年底,律師法修法通過,律師界進入新的時代,全聯會改制成為 #全國律師聯合會,簡稱 #全律會,每一位律師都是會員,每一個意見都會被重視。而依新律師法,即將召開的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將制定出新的章程,由新的章程決定未來律師跨區執業要怎麼收費,因此,能否落實「單一入會、全國執業」,在此一舉!

    弔詭的是,無論先前在推動「單一入會、全國執業」時是不是扮演了反對的角色,在目前這場律師內戰中,已經沒有人敢再明揭著地方公會利益的大旗反對「單一入會、全國執業」(不過私下以維護地方公會利益作為拉票訴求的動作還是很頻繁)。
    不過,倒是有一派律師主張,在每一位律師都是全律會會員的情況下,全律會將傾向於會員人數眾多的台北律師公會,甚至將消滅其他公會的存在,因此這一派律師在這個前提下,一再訴求其團隊是由各地方律師組成。

    但以我所代表參選的 #2020台灣律師隊 來説,則是主張全律會與地方公會在任務上各有不同,都有存在的必要!
    全律會無分地區,推動有利律師的立法、提升律師執業品質,以全體律師在國家政策層級的利益為目標。
    地方公會則是為了服務律師在地工作而存在,地方審檢間的溝通協調、地方律師執業時的休息室等具體服務,這些事項根本不可能由全律會來運作。
    舉例來說,目前有10個左右的地方公會律師會員不到100人,收取的會費連維持行政事務及場館都有困難,2020台灣律師隊就主張,全律會應該挹助地方公會,這不只是政策主張,這也是律師法明文規定的全律會義務!

    全律會的誕生,將會為律師界帶來新的風貌,期待自己能成為其中一個推動的小齒輪!

    #選舉一回生二回熟
    #我是80號

  • 台中律師公會會費 在 巴毛律師混酥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06-12 00: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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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有人問我有在那些縣市執業

    目前登錄的有基隆、台北(新北)、桃園、新竹、台中、嘉義、高雄、宜蘭

    (台南、花蓮、台東我有合作律師)

    這幾個縣市我都可以去開庭、執行律師業務

    目前沒有打算新增登錄地點
    因為我很希望趕快開放單一入會

    不然每個公會登錄都要兩三萬(花蓮台東還五萬)
    每個月還要繳會費

    真的是好可憐Q皿Q

  • 台中律師公會會費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8-06-07 15: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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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大法律系畢業的盧姓男子,未取得律師資格,涉嫌經營法律事務所,由友人唐姓女子招攬客戶,盧負責撰寫書狀,從102年3月至106年8月間止,先後為566名民眾撰寫書狀,收費近200萬元,經台中市律師公會告發,台中地檢署今天依違反律師法將盧及唐女兩人起訴。

    想法如下:

    1.關鍵字:57歲,
    在他那個年代,律師錄取率非常的低,
    每年兩三千個考,錄取一百個上下,
    台大法律考不上律師,沒什麼好丟臉的~

    現在律師錄取率變高,每年錄取八九百個,
    當然有人會說律師像野狗,不值錢,
    我說即使是這樣,法律系畢業還是要去考一下,
    因為以前律師沒那麼多,沒律師牌還可以去企業當法務,
    現在連企業法務都要求律師執照,
    沒律師執照的人在職場上只會變得更弱勢,連法務都沒得當!

    2.也許有人會說,盧姓男子可能寫狀實力很強,
    只因為擋人財路(擋了律師的財路)才會被檢舉~
    我同意擋人財路這個看法,
    一個書狀收2000~8000元,是破壞市場行情的!

    不過如果以市場經濟角度來看,
    民眾貪便宜,
    希望用低的價錢買一個書狀,
    買的時候也知道這個寫的人不是律師,
    心裡也沒期待這個書狀品質有多好,
    那這樣有什麼不可以?妨礙到了誰?是吧!

    那地檢署跟律師公會何苦用律師法一再相逼呢?

    我想律師法之所以規定
    只有律師才能執行律師業務,
    除了保障人民權利之外,
    (說實話如果人民自願放棄這個權利,
    我們也沒有什麼立場靠腰對吧!)
    其實也有保障律師這個職業的意思,
    確保法律訴訟業務只有律師可以寡占,
    沒執照的旁邊吃土去吧!
    這也造成了一樣法律系畢業兩樣情,
    取得律師執照的職業生涯的路無限寬廣,
    沒取得律師執照的人,除非專攻非訟案件,
    不然在訴訟領域,
    不管你是碩士或博士,
    在事務所或法院都只能擔任配角,
    收入跟律師相比也是差很多~

    這樣的生態,其實跟葉問2很像,
    想在香港開館授課,
    你的實力必須獲得其他武師的肯定,
    怎麼肯定?先打一架再說!
    律師界是不用打一架,
    但透過律師考試這個門檻,也是有一樣的效果,
    通過後記得每個月繳交會費給公會,
    至於公會有做什麼事情,在所非問,
    只問你為公會做了什麼,不要問公會為你做什麼!
    反正繳了錢,就保你不會有麻煩,
    出現盧姓男子這樣擋人財路的人,
    公會也會幫大家處理掉的~

    結語:
    基本上律師界也是江湖,
    沒有牌,連在江湖上走跳的權利都沒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