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口頭醫囑 法規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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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口頭醫囑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6萬的網紅林靜儀醫師,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 辦公室已經針對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因應和配套措施,邀集勞動部和衛福部與數個專科醫學會,開了近10場溝通協調會議了(而且持續進行中)。 這個議題最重要的精神,是醫師的勞動力關係到自身健康和病人安全,其他的醫事人員目前都有勞基法保障,但是醫師卻毫無工時的限制。 各國...

口頭醫囑 在 壞醫生星球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8-18 20:32:25

#醫院工作日常 【住院醫師工作日常:外科系】 👉🏻可右滑看圖 住院醫師在你的印象中,是不是都住在醫院裡,忙東忙西十分忙碌,看起來很邋遢蓬頭垢面呢?今天壞醫生就來帶大家看看,住院醫師一天工作的日常٩(˃̶͈̀௰˂̶͈́)و 不過不同科別工作內容差異頗大,壞醫生大致分為內科系病房(不用開刀但要顧病...

口頭醫囑 在 壞醫生星球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8-18 20:32:25

#醫院工作日常 【住院醫師工作日常:內科系病房】 👉🏻可右滑看圖 住院醫師在你的印象中,是不是都住在醫院裡,忙東忙西十分忙碌,看起來很邋遢蓬頭垢面ㄋ?但其實住院醫師普遍沒有那麼慘,今天壞醫生就來帶大家看看,住院醫師一天工作的日常٩(˃̶͈̀௰˂̶͈́)و 不過不同科別工作內容差異頗大,壞醫生大...

  • 口頭醫囑 在 林靜儀醫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7-09-18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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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

    辦公室已經針對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因應和配套措施,邀集勞動部和衛福部與數個專科醫學會,開了近10場溝通協調會議了(而且持續進行中)。

    這個議題最重要的精神,是醫師的勞動力關係到自身健康和病人安全,其他的醫事人員目前都有勞基法保障,但是醫師卻毫無工時的限制。

    各國都有對於勞動權益的規範,許多國家尤其歐美也都有對於醫師工時的規範;不過,台灣因為過去各勞動工會能量一直無法提升,勞基法的規範彈性相對不敢放大,白話來說就是規定得很死,這在某些業務有季節變化的行業(俗稱"大小月") 或是常有臨時變動的業務,其實也造成了勞資雙方不少困擾(存心苛扣勞工的部分不在此討論)。

    日前在 醫師立委邱泰源 委員召開的"勞基法新制施行後對醫療照護影響暨因應"公聽會中,聽到很多醫師說"我自願不要休息",這個說法,如果是勞基法,受僱醫師是不可以"自願超時工作"的喔。而我們在這幾次會議中,常常聽到醫師說"我們周末都有去看病人喔",呃,勞基法做五要休二,頂多也只能再加班一天喔。

    在協調會時常常遇到的幾個關注點,包括醫院中的醫師是否都是勞工?以勞基法來說,因為醫院對醫師有"指揮監督"的事實(規定何時來看門診、需要提供醫療業務等),因此所有在醫院工作的醫師都屬於勞工,之後納入勞基法就有勞基法保障及規範。而現行很多醫師有on call 這個部分,在勞動部的見解,以其他勞工的狀態,on call 被 call 回到工作場所,會以回到工作場所提供勞務的時間計算加班;而這幾年也有LINE群組回應工作即屬於加班的案例,那醫師電話那頭提供口頭醫囑、或是LINE回應輪值護理師,應該也要計入工時;而如果 on call 是" 絕對要立刻回去而且不能不接電話"的這種強度,甚至必須從on call開始計算工時而非回到工作場所開始計算,這樣未來是否影響on call 制度改成在院值班制度,是可能要注意的部分;而這樣某些on call 強度很強的科,on call 班變成輪值在院排班的話,人力的部分可能就需要再補充才足夠了。

    其實目前現行的很多制度,是衛福部為了維持不間斷的醫療業務提供或者醫療品質,所規定出來的;例如某些評鑑規範下,醫院可能要24小時提供某些醫療業務,過去在人力不足的情況下,醫師都是在家on call;如果衛福部規定未改,這24小時輪值在勞基法保障醫療工時的情況下,勢必需要更多專業醫師排班,這是否會出現大型醫療院所廣吸人力而使中小型醫療機構人力真空,值得評估觀察。或者健保給付的規定,有住院病患時的給付必須"醫師每日親自查房診視", 以這樣來看,是健保給付的規範直接違反了勞基法。目前病患普遍有"誰是主治醫師就是全部負責我的醫療"的想法,醫師進入勞基法的輪班制之後,理論上應該如同住院時的護理師,可能是幾位醫師輪流照顧術後或是住院病患,此時醫師之間的醫囑差異、判斷差異,是否有醫療糾紛風險,也是很多醫師擔心的問題。

    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是既定政策,但是過程中必須要把執行可能出現瓶頸的細節一一做好準備,才能避免政策上路之後長遠的影響。辦公室會持續請衛福部、勞動部協助與各專業醫師團體進行溝通了解,讓政策貼近實際、減少紛爭,保障醫師勞動安全。

  • 口頭醫囑 在 A Nan MOSTA 阿男醫師の磨思塔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7-01-12 09:3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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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錄案例)護理師,真是無辜啊!?

    1. 實務上,有些醫院缺醫師,就是讓護理師,「顧病人」外,還「看病」(診斷),「開藥」(處方),小心違法! (醫師法28條密醫罪!)...

    2. 弔詭的是,醫師排了急診值班,卻不在醫院,實務上這代表什麼?

    3. 該醫師若是一線,不在醫院,護理師幫忙扛(接口頭醫囑,線上指導...),還舉報護理師為密醫? (李組長眉頭一皺,案情並不單純...)

    3. 醫師若是二線? 那,一線是誰?是否是護理師獨立執行醫療業務?在這類醫院要小心,出了事,恐怕就是自己扛!

    4. 這類密醫案例,系統上,法官不知醫院組織制度問題,不告不理,但醫院是否有潛在法律責任?詐欺?偽造文書?(搜尋司法案例很多!)

    5. 護理師的法律風險,「醫療崩壞」,醫院制度問題,最後,讓護理師個人承擔法律責任?

    6. 實務上,護理師就是被當作「醫師助理」,但,醫院若說你是「醫助」,就違法!(醫療法58條 醫療機構不得設置臨床助理...)

    7. 實質上,有些醫院讓護理師做「專科護理師」或「住院醫師」的工作,「診斷」「處方」,違法,薪水卻不高,也都沒有法律保護! 小心啊!

    8. 出庭,就實話實說吧…
    否則,若幫醫院說謊,卻是被認定「犯後態度不佳」,沒有「易科罰金」,沒有「緩刑」,很衰...

    9. 很慘!
    「法官認為被告犯行明確,還企圖狡辯,沒有悔意,不宜輕縱,審酌被告品性還算良好,判處8月徒刑。」

    10.
    NP之執業範圍與法規,要好好注意,
    台灣法律會走向《專科護理師法》,還是「醫助合法化」?

    有人主張專師「擴權」,but, 未來如果沒有法律保護,後果可能就是會如此悽慘!

    護理師朋友,NP.
    為了病人,
    為了家人,
    自己好好保護自己吧!

    (其實,
    爭點整理,這不是「醫療過失事件」!
    恐怕這是「醫護衝突」,「醫院溝通管理」之異常事件!
    醫院團隊不懂TCM危機管理:
    團隊關懷溝通調解!
    化解院內衝突,
    結果,
    就鬧上法院,鬧上媒體了!)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943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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