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口頭契約反悔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口頭契約反悔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口頭契約反悔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口頭契約反悔產品中有10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張美慧,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發生車禍怎麼辦?立即報警保權益 牛年開春,祝大家行車平安,如不慎發生車禍事故,必要步驟千萬不能忽略,才能自保、避免不必要的爭端。 服務處今日接獲一起車禍糾紛陳情案,主因是汽車與機車在路口發生擦撞事故,機車騎士摔倒但立即起身,汽車駕駛亦即本案陳情人見機車騎士無大礙,現場提議車損各自處理,騎士未表反...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90827東森財經 斡旋金陷阱 高雄熟女慘賠共40萬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l6xsRpbUTlw 買房子沒有不討價還價的,可是房子這麼貴,買方難免猶豫,這時候幾乎所有的房仲,都會請買家先付「斡旋金」。小心了,裡面有很多話術跟陷阱!就有一名高雄的孫小姐,因為合約沒看清楚就簽...

口頭契約反悔 在 S風格社群工作室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4-02 00:21:24

#社群放大鏡 創作者除了要專注在自己的內容 更要學會保護自己的權益! 我們無法改變或掌握他人的想法 只能在合理限度內做好自己能給自己的保障 今天就來盤點四項 與廠商合作時你應該了解的四個基礎觀念! 看下去之前老樣子 #先收藏以備不時之需 1. 依照台灣民法規定,只要雙方意見一致 任何合作的口頭...

口頭契約反悔 在 雷丘律師就決定是你了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4-04 20:31:21

#到底小花可以不可以告小明詐欺? #刑法第339條第1項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通常我們認為要構成詐欺罪有四個要件 1. 不法所有的意圖 2. 施用詐術 3. 被害人因為詐術而陷於錯誤 4. 因為此錯...

口頭契約反悔 在 葉廷廷宇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11-02 15:31:57

保生路2號從2019年三月開始運行以後 到2020十月 這一年半我幾乎都是處於高壓的狀態 知道真的要經營頻道不是鬧著玩 不像個人頻道要發不發無所謂 我是個很討厭規定跟規則的人 所以開頻道之前我做了很大的心理建設 告訴自己 開下去 就是至少一週一更 而且是認真的那種 認真想企劃認真拍認真後製的那種 這...

  • 口頭契約反悔 在 張美慧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2-18 18: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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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生車禍怎麼辦?立即報警保權益

    牛年開春,祝大家行車平安,如不慎發生車禍事故,必要步驟千萬不能忽略,才能自保、避免不必要的爭端。

    服務處今日接獲一起車禍糾紛陳情案,主因是汽車與機車在路口發生擦撞事故,機車騎士摔倒但立即起身,汽車駕駛亦即本案陳情人見機車騎士無大礙,現場提議車損各自處理,騎士未表反對,因此雙方各自離開,但當天稍晚,機車騎士卻至派出所報案,陳情人因此遭開肇事逃逸罰單。

    先不論警方所開出之肇事逃逸罰單是否有瑕疵,要提醒大家,車禍發生時,如僅財損或是不幸發生輕重傷亡,最妥善,也是唯一的處理方式就是:先報警、先報警、先報警。

    因為很重要,所以要說三次!

    無獨有偶,我的親人在大年初五也在路口欲右轉時與一輛機車發生擦撞事故,情況非常輕微,但當事人立即報警,完成身分查證、酒測、丈量、拍照、提問等步驟,並且在警方公正之下,雙方和解完事,兩案相對應,此案步驟正確,避免了不必要的後遺症。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範:「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刑法第185-4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能有人會有疑慮,若車禍當下,雙方駕駛人同意自行和解、未報案即離去,是否有可能仍會被究責?答案是「有可能的」。

    雙方駕駛人私下進行和解,在民法上屬於「契約」的一種,在法律上不具備強制力,因此有可能會出現有一造反悔的狀況,而在車禍中如果有人受傷,受傷的一方是有提告對方過失傷害的可能性,過失傷害屬於刑法範疇,且並無拋棄刑事告訴權的規定,所以即使告訴人有「捨棄告訴」的表示,也屬無效;車禍當事人仍有可能遭到起訴。

    所以發生車禍的當下,唯一的選擇就是先報警,在留有完整的報案紀錄以及車禍筆錄之後,才具有法律上的證明效力,也才能夠進行後續的保險理賠或是與對造進行和解、調解,否則在這之前,任何未經過報案的口頭約定、自行簽署的和解內容,都有可能存有風險。

    出門在外,除了謹慎的駕駛交通工具之外,如果不幸發生車禍,也必須充分了解處理的正確程序,方能保障自己的權益。

  • 口頭契約反悔 在 巴毛律師混酥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1-09 22:52:18
    有 1,868 人按讚

    【車禍和解大補帖】
    昨天和小剪刀在高速公路被後車撞
    還好人沒事
    不過發生車禍才發現手邊沒有和解書臨時要寫一份真的很麻煩
    (而且沒有紙筆...還跟對方借筆然後拆了卷宗裡面的留底背面來寫...)
    (我們真的很容易被撞....有次車子停在旅館停車場也莫名其妙接到旅館通知說車被撞了...)
    小剪刀跟我說他要留一疊和解書在車上備用
    畢竟不是每次被撞都有律師在車上

    乾脆來跟大家分享一下車禍和解的一些重點!(和解書範例下載連結在最後)

    1 和解書沒有一定格式,隨便什麼紙都可以你要用布丁狗信紙也可以

    2 一定要留下雙方當事人的個人資料,包含身分證字號、電話、住址,千萬不要只留姓名,以免之後求償無門(保險一點可請對方拿身分證出來核對,避免留假資料)

    3 雙方一定要簽名或蓋章,一般人通常不會在身上隨身攜帶印章,所以只要簽名就可以了

    4 要寫出事發經過,事發時間、地點、車輛資訊,車輛毀損狀況,人員是否受傷都要寫清楚

    5 賠償金額
    誰賠誰,多少錢,賠償範圍包含什麼(車輛維修費,財物損失,工作損失,醫療費用等等),如果怕遺漏,可以直接寫 #賠償本次車禍包含的所有損害

    6 最重要的訴訟上請求放棄

    和解書上一定要清楚註明「當事人放棄一切民事、刑事求償權與告訴權」,避免有人當下說沒事沒事,事後反悔。
    但刑事告訴權原則上不能放棄,所以建議加上違約條款,「違反本契約須賠償對方xxxx元」,避免對方反悔

    車禍和解書最少1式2份: 通常是雙方各執1份,但如果想保險一點,可以一式三份四分,交給保險公司或警察機關。
    當下如果真的不方便影印,用拍照的也可以。

    7和解不一定要見證人
    坊間有些錯誤傳言說和解一定要有見證人或是拿去公證才有效,
    其實只要雙方合意在紙本上簽名,和解契約就成立了,不要聽信不實傳言喔(其實口頭約定也可以但要錄音錄影,日後才能舉證)

    車禍和解書範例在此 https://pse.is/38aztj
    裡面有word跟 pdf檔案
    大家可以列印出來放幾張在車上
    當然都不要發生車禍是最好的囉

    ps 我跟小剪刀車禍發生當下,因為在塞車中車流緩慢,所以疏忽了沒有到路邊護欄外和解,經大家提醒~以後如果再有類似情況一定會避免類似危險行為,請大家不要跟我們一樣啊啊

    最後的彩蛋
    附上之前的臨檢應對術小卡 https://pse.is/3bg5b2

  • 口頭契約反悔 在 DJ-Trista«薛薛»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2-08 21:56:18
    有 281 人按讚

    上個禮拜有一則很轟動的新聞是:鴻海有一名協理在2013年2月7日的公司尾牙上抽中10張股票。
    因為這名協理在2013年3月就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所以協理在同年2月22日向公司申請退休,並在申請退休的文件上注記請公司將他中獎的十張股票一併核發。
    總經理對此批示「准予核發」,後總經理轉呈總財務長,但總財務長以「退休申請在抽獎前不符合」為由拒絕核發中獎股票。
    這名協理不服鴻海拒絕核發10張股票,就起訴到法院。
    法院在今年11月2日作出判決,認定鴻海決定不核發10張股票給這名協理是合法的,判決原告也就是這名協理敗訴。
    為什麼法院會這麼判。法院在審理這個案子的時候,認為本件審理的重點在於,公司在尾牙上舉辦的抽獎活動,抽獎抽到的股票,性質到底是什麼?
    法院認為,員工在公司舉辦的抽獎活動中抽中獎品,公司與員工間就因此成立一個「贈與契約」。
    又因為公司在抽獎開始前,會場前方就有以投影片方式逐一宣達抽獎規則,而且主持人也有以口頭方式對抽獎規則逐條說明,抽獎規則裡面就載明了「獎項發放時需在職始具領取資格」。
    所以其實這個贈與契約,是附「停止條件」的。白話來說,就是必須滿足一定要件,贈與契約才生效,公司才有履行贈與的義務。也就是如果條件沒滿足,公司不需要履行這個贈與契約。
    可是,這名協理在申請退休的時候不是有註明請公司核發十張股票,而且總經理也准予核發了嗎?為什麼公司可以反悔不核發股票呢?
    法院認為,其實從鴻海公司內部的「授權核決權限一覽表」可以看出,關於獎金發放的部分,不論是年度獎金總額(現金、股票),或主管年度績效獎金及股票分紅,其等之核決權限在於「總裁」,而非「總經理」。
    所以雖然總經理在協理的申請文件上簽名,但只是行使建議權,表示會將申請文件呈遞給總財務長做最後決定。因此法院認為,總經理依照公司內部規定,並沒有權限核發獎金,所以就算他在員工的申請文件上簽名,也不會發生同意核發獎金的生效力。

    所以提醒民眾,在向公司主管申請獎金或其他事項的時候,不要以為自己的主管簽名了,就表示自己的權利可以獲得實現。一定要清楚知道公司內部,就相關事項有決定權的是哪個部門、哪個主管。
    另外,法院還提到說,因為是贈與契約,所以只要在公司還沒有把股票背書轉讓給員工以前,其實根據民法第408條第1項前段的規定,都有撤銷贈與意思的權利。
    所以只要公司在還沒把股票轉讓給員工前,公司可以隨時撤銷贈與。所以在這個案件中,公司既然有撤銷贈與的表示,那員工就沒辦法再主張這十張股票了。

    謝憲愷律師提醒大家,依我國民法規定,當一方同意贈與,另一方接受此種贈與,那麼雙方間成立贈與契約。但是,在贈與物還沒有移轉前,例如約定送一筆不動產,在還沒辦理過戶前,;或者約定送一輛汽車,在汽車沒有交付給受贈人前;或者像新聞中的例子一樣,約定送股票,但還沒背書轉讓前,贈與人隨時都可以撤銷贈與,不負擔任何責任。當然,如果已經履行贈與的程序了,例如已經過戶、交付、背書了,就不能反悔,不能撤銷已經履行的贈與。當然也必須提醒民眾,這種可以隨時撤銷贈與的情況,也有例外,例如贈與有經過公證,或者贈與是為了履行道德上義務的,就不能隨時撤銷贈與。
    所以民眾如果成立了贈與契約,受贈人想確保贈與人不隨時撤銷贈與的話,建議民眾可以對這個贈與契約作公證的動作。

    以上內容為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團隊提供,亨達法律事務所可以為您提供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詳情可上網Google搜尋「亨達法律事務所」,http://xn--hengdaattorneys-ic40an498b.com/;或上臉書查詢粉專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提供您最完善的協助。

  • 口頭契約反悔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9-08-31 22:33:36

    190827東森財經 斡旋金陷阱 高雄熟女慘賠共40萬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l6xsRpbUTlw

    買房子沒有不討價還價的,可是房子這麼貴,買方難免猶豫,這時候幾乎所有的房仲,都會請買家先付「斡旋金」。小心了,裡面有很多話術跟陷阱!就有一名高雄的孫小姐,因為合約沒看清楚就簽下去,結果反悔不想買房了,不只賠掉10萬斡旋金,還要付房仲30萬的服務費,總共高達40萬元。

    記者/林佑之、張博翔 採訪報導……↓

    房仲:「價錢也蠻符合您的需求,您是不是要下個斡旋?」

    東森財經記者/林佑之:「好不容易進入討價還價,下斡旋的階段,這個時候如果我突然反悔了,斡旋金還拿不拿得回來,關鍵就在這張合約。」

    買方賣方一簽名白紙黑字,就算契約成立,錢註定拿不回來,但高雄孫小姐控訴,因為老公將調職外縣市,她付錢3天後反悔,已經認賠了10萬斡旋金,卻還被房仲索討2%,約30萬的服務費,合理嗎。

    房市專家陳泰源:「他會覺得說,今天斡旋轉定了,代表這個買賣已經成立了,只是還沒有簽約,所以他本來就有權利去跟買家主張,收取1至2%的服務費。」

    孫小姐仍憤而投訴消保官,因為她質疑房仲對她說這還不是正式合約,只是先簽個名而已,是為了騙她簽約,沒想到類似話術真不少。

    房市專家陳泰源:「push買家,然後增加他衝動購屋的意願,譬如說你如果晚一天下斡旋的話,說不定隔天就被人家賣掉了。」

    其實斡旋金爭議最常發生在貸款族身上,像是35歲的小明,好不容易付了20萬斡旋金,跟屋主爭取到700萬價格,卻因為試算貸款才發現,自己頂多貸款600萬,斡旋金跟房子兩頭空。

    律師許家華:「代銷業者他可能在口頭方面跟你擔保說,跟我買的話利息的部分好談,其實並沒有真正約定,可是你的斡旋金已經下了。」

    看來斡旋之前,還得先試算房貸,否則斡旋金一去不回,真的只剩後悔。

    新聞網址→https://fnc.ebc.net.tw/FncNews/video/97038

    部落格網址→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19/08/190827-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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