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原產地證明書及加工證明書管理辦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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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原產地證明書及加工證明書管理辦法產品中有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惇安法律事務所 Lexcel Partners,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法律ㄧ分鐘】懲罰性關稅 作者:李叡廸律師 中美兩國自2018年開始互相對原產於對方國之特定產品採取包括加徵懲罰性關稅等一系列貿易措施,懲罰性關稅遂成為近年熱門議題。所謂懲罰性關稅(媒體亦有稱之為報復性關稅)係指,當特定商品出口違反了出口國與進口國間之協議,或者出口國未依進口國相關規定辦理進口手...

  • 原產地證明書及加工證明書管理辦法 在 惇安法律事務所 Lexcel Partners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12-16 15: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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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ㄧ分鐘】懲罰性關稅

    作者:李叡廸律師

    中美兩國自2018年開始互相對原產於對方國之特定產品採取包括加徵懲罰性關稅等一系列貿易措施,懲罰性關稅遂成為近年熱門議題。所謂懲罰性關稅(媒體亦有稱之為報復性關稅)係指,當特定商品出口違反了出口國與進口國間之協議,或者出口國未依進口國相關規定辦理進口手續時,由進口國海關對該進口商品課徵之具有懲罰性質的進口稅。

    因懲罰性關稅之課稅對象係原產於對方國之商品,如何認定商品原產地即相當重要。就此,世界貿易組織雖訂有原產地規則供各國參考,惟實際上各國仍依自身狀況設有不同規定。就我國而言,依「原產地證明書及加工證明書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輸出貨品以我國為原產地者,係指(1)貨品在我國境內完全取得或完全生產者或(2)貨品之加工、製造或原材料涉及我國與其他國家或地區共同參與者,以在我國境內產生最終實質轉型者為限。所謂「實質轉型」,依同法第5條第1項規定係指,除貿易局為配合進口國規定之需要,或視貨品特性,或特定區域另為認定者外,指下列(1)原材料經加工或製造後所產生之貨品與其原材料歸屬之我國海關進口稅則前六位碼號列相異者;或(2)貨品之加工或製造雖未造成前款所述號列改變,但附加價值率超過百分之三十五或特定貨品已符合貿易局公告之重要製程者。簡言之,若僅加工行為未造成貨品特性重大差異(例如:保存、分類、改包、貼標),或不構成實質轉型,而屬非以我國原產地之商品。

    惟應特別注意者係,原產地應以進口國之原產地規則為認定標準,而非逕以出口國為原產地。例如,據報載,美國商務部因部分在越南製造後輸美之鋼鐵使用了來自南韓或台灣製造的基板,即認定該等商品係藉由在越南部分加工之方式以迴避美國的反傾銷和反補貼關稅,故將自2019年8月8日起,課徵最高456%的懲罰性關稅。

    (本文之內容不代表本所之立場或法律意見)

  • 原產地證明書及加工證明書管理辦法 在 惇安法律事務所 Lexcel Partners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12-15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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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ㄧ分鐘】懲罰性關稅

    作者:李叡廸律師

    中美兩國自2018年開始互相對原產於對方國之特定產品採取包括加徵懲罰性關稅等一系列貿易措施,懲罰性關稅遂成為近年熱門議題。所謂懲罰性關稅(媒體亦有稱之為報復性關稅)係指,當特定商品出口違反了出口國與進口國間之協議,或者出口國未依進口國相關規定辦理進口手續時,由進口國海關對該進口商品課徵之具有懲罰性質的進口稅。

    因懲罰性關稅之課稅對象係原產於對方國之商品,如何認定商品原產地即相當重要。就此,世界貿易組織雖訂有原產地規則供各國參考,惟實際上各國仍依自身狀況設有不同規定。就我國而言,依「原產地證明書及加工證明書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輸出貨品以我國為原產地者,係指(1)貨品在我國境內完全取得或完全生產者或(2)貨品之加工、製造或原材料涉及我國與其他國家或地區共同參與者,以在我國境內產生最終實質轉型者為限。所謂「實質轉型」,依同法第5條第1項規定係指,除貿易局為配合進口國規定之需要,或視貨品特性,或特定區域另為認定者外,指下列(1)原材料經加工或製造後所產生之貨品與其原材料歸屬之我國海關進口稅則前六位碼號列相異者;或(2)貨品之加工或製造雖未造成前款所述號列改變,但附加價值率超過百分之三十五或特定貨品已符合貿易局公告之重要製程者。簡言之,若僅加工行為未造成貨品特性重大差異(例如:保存、分類、改包、貼標),或不構成實質轉型,而屬非以我國原產地之商品。

    惟應特別注意者係,原產地應以進口國之原產地規則為認定標準,而非逕以出口國為原產地。例如,據報載,美國商務部因部分在越南製造後輸美之鋼鐵使用了來自南韓或台灣製造的基板,即認定該等商品係藉由在越南部分加工之方式以迴避美國的反傾銷和反補貼關稅,故將自2019年8月8日起,課徵最高456%的懲罰性關稅。

    (本文之內容不代表本所之立場或法律意見)

  • 原產地證明書及加工證明書管理辦法 在 誠實大叔 張誠博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5-08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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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洗產地,是怎麼一回事?]
    台灣人民被政治人物用簡單片段的語言欺騙、玩弄了30年。
    讓我們理性地用科學的態度,定義名詞、探究問題,一步一步地釐清,才是台灣之福。

    定義 #洗產地
    進口國外的原料或產品來台加工達到「實質轉型」而取得台灣原產地證明書。
    例如,從「中國製造」變成「台灣製造」,讓「台灣貨」和「中國貨」分不清楚。

    關於 #原產地之認證管理
    中華民國依《貿易法》第二十條之二第四項規定訂定之《原產地證明書及加工證明書管理辦法》,進口產品需在台灣地區增加35%以上的附加價值,才可取得台灣原產地證明書。

    Q1:35%的附加價值的門檻,是否容易達到?這門檻是否合理?國際間取得原產地證明書的門檻是...?

    Q2:若法令沒有問題,卻有工廠可以「洗產地」,是否表示現行的管理制度有問題?

    Q3:網路上普遍的傳說,「蜂蜜、代糖洗產地事件已發生在台灣」,真相是甚麼?中華民國的法令、管理是否不足?

    Q4:洗產地,只能在「自由經濟示範區」中進行嗎?「自經區」以外的「境內」就不能進行嗎? 源頭是原產地之認證管理,還是自經區?

    #蔡英文總統的小編說
    不能讓「台灣貨」和「中國貨」分不清楚,就是我們反對「自經區」的原因。
    #畫錯重點
    法令完善、徹底執法才是重點,不是自經區。
    (圖:蔡英文總統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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