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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佔用 在 新竹市議員林彥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0-06-19 11:08:29第三次定期會單位質詢-交通處-左右轉專用道設計問題
搞什麼道路設計⁉ 害八成的市民都違規 😱
定期會我針對新竹市左/右轉專用道設計不良的問題質詢交通處長。之所以會專注這個議題,是有次助理載著我在南大路直走就突然變成左轉道,我嚇了一大跳(當民代都很怕被說違法)。
過沒多久,就收到有人陳情相同的路段,覺得案情並不單純,一查下去發現不得了,問題可大了。
🚥 #轉彎專用道傻傻分不清楚
質詢一開始,我列舉了好幾個路口畫有「左轉指向線」的車道,讓交通處長猜看看是不是「左轉專用道」。
這些例子大多沒有「專用道」的標字,有些有雙白實線,有些沒有;有些有箭頭綠燈,有些沒有。
處長可能太緊張,回答每個例子都是專用道(我還再三確認),後來問統一規範的時候,才又改口其中幾個只是左轉道,不是左轉專用道。
🚥 #究竟專用道有沒有統一規範
處長表示:嚴格來說,左轉專用車道是要搭配左轉專用號誌和獨立時向;如果沒有左轉燈,那只能叫作左轉車道。
規劃上有一個原則,直行車輛總數的百分之十五如果是屬於左轉車輛的話,那就要設一個左轉車道。
而專用車道是讓你左轉的時候可以停留的車道,但是呢,是不是有配合號誌,是另外一回事。
不過呢,只要是劃有「左/右轉指向線」的車道,不論是屬於專用道或是轉彎道,都不可以直行,只要駕駛人直行都算違規。
(經查,處長的說法跟《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有所出入,文末補充。)
🚥 #你以為的直行不是直行
新竹市的道路設計有個很大的問題,很多路口都是直行走一走就突然變成左/右轉(專用)道。
像是上面說的南大路x公竹路,還有光復路二段x金城一路、建中路,以及公道五路三段x舊社大橋、食品路x西大路等等,不勝枚舉。
走一走變轉彎道問題可大了呢!
如果沒有提前在轉彎道提醒駕駛人的話,很容易到路口才發現,緊張怕違規占用才急著變換車道。
幸運的話,後方沒車可以來得及換,來不及就會違規跨越雙白實線(禁止變換車道線),可罰 600~1800,最慘是如果不幸擦撞到後方車輛,造成交通事故,通常要負全責。
🚥 #這不是陷阱什麼是陷阱
其中我認為問題最大的是西大路地下道出來和南大路的交叉口,我在現場看的時候,幾乎有八成的人都在該左轉專用道直行,所以我很好奇警察局裁罰的標準。
警察局長表示,只要在左轉專用道或是左轉道直行就是違規,要罰 600-1200(正確其實是 600-1800)。
我特別追問:即使是上面提到的南大西大路口,只要有人檢舉 八成的人都要受罰,是不是這個意思?
警察局長:沒有錯。
我的天呀!交通處長和警察局長在議場上毫不猶豫都認為八成的人都違規。他們都不覺得這樣的道路設有問題嗎?根本是意圖使人違規、掉入陷阱!
(經查,警察局長的說法跟《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所出入,文末補充。)
🚥 #偏心式轉彎車道才是根本解方
路口如果沒有設置轉彎車道,往往遇到有車輛要轉彎,就會擋住後方的直行車輛;被擋住的車輛想往外切,結果又卡住隔壁車道的車,造成兩線道的行車效率,有時候剩不到一線道。
即使有設置轉彎車道,但如果沒有偏移或是提早告知,就很容易發生上面說的,直走開一開變轉彎道,影響行車動線和交通安全。
為了改善上述的狀況,有愈來愈多的縣市開始在推動所謂的偏心式轉彎車道,通常都是在有分隔島的主幹道上,像是新竹市的光復路二段。
但其實沒有分隔島,也可以利用標線劃出偏心式的左轉道。像是台中市的民權路和市府路口,只要將分向限制線(雙黃線)畫成有彎度的,就可以讓路段的頭尾都有偏心式的左轉道。
🚥 #市府應全面改善竹市左右轉專用道設計
在質詢的最後,我向交通處長提出下列三點訴求:
1⃣ 制定一致的行車方向專用道設置標準
2⃣ 提前告知駕駛人前方為左/右轉(專用)道
3⃣ 廣泛運用偏心式左/右轉車道,並以北大路和南大路為先行試辦路段。
感謝處長承諾會全面來檢討改善,也提到目前北大路和東大路都有在辦理偏心式的左轉道。至於南大路的部分,因為有國道客運在行駛,轉彎需要比較大的空間,所以還需要再評估。
未來我會持續來追蹤改善的情況,也歡迎大家留言反應新竹市還有那些左/右轉道應該要改善。
#第三次定期會質詢
#路口改善 #交通安全
#偏心式轉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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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車方向專用道」相關規範: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 第 62 條:
車道遵行方向標誌,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使用車道應行駛之方向。懸掛於該指定車道將近處之正前上方。
本標誌應以一標誌面管制一車道,同方向車輛能同時看到管制各車道之所有標誌面為原則。
本標誌得配合「禁止變換車道線」、「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及「指向線」使用。
📍 第 164 條:
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左彎專用」、「右彎專用」、「直行專用」。
📍 第 176 條:
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設於接近交岔路口之行車方向專用車道上,得視需要配合禁止變換車道線使用。用以指示該車道車輛行至交岔路口時,應遵照指定之方向左彎、右彎或直行。
本標字為白色變體字,自該專用車道之起點開始標寫,標字之前方應標繪指向線,每隔三十公尺標繪一組,連續至交岔路口。
📍 第 188 條:
指向線,用以指示車輛行駛方向。以白色箭頭劃設於車道上。本標線設於交岔路口方向專用車道上與禁止變換車道線配合使用時,車輛須循序前進,並於進入交岔路口後遵照所指方向行駛。
📍 第 213 條:
行車管制號誌箭頭綠燈之應用原則如左:
一、與單行道相交之交岔路口號誌宜以箭頭綠燈指示車輛遵行方向,避免轉入單行道逆向行駛。
二、道路某些方向受到管制,或實際上不能行駛時,其交岔路口號誌宜以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指示車輛遵循方向行駛。
三、交岔路口進行早開、遲閉等號誌運轉時,可以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使在早開、遲閉時段中,僅有部分方向車輛可以行駛。
四、交岔路口准許紅燈右轉,或進行多時相號誌管制時,可增設箭頭綠燈,或以多向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指示車輛行進方向。
#專用道應該怎麼判斷
綜合上面幾條,完整的左轉專用道應該要有:
1⃣ 左轉專用道字樣
2⃣ 左轉指向線
3⃣ 禁止變換車道線
交通處長說的「行車管制號誌箭頭綠燈」反而不是必要的條件。
📂 違規裁罰標準: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
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
五、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慢車道上左轉彎或在快車道右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七、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專用車道。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行近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不暫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七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真的八成的人都會被罰嗎
按第七項,就法規的解釋,應該在「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直行才會被罰,究竟在交通處長說的(非專用)左轉道直行,警察能不能罰,恐怕有所爭議。
⚠ 溫馨提醒:
按第二項,在有左轉專用燈的路口,只有左轉專用燈亮了才能左轉,燈未亮就左轉會被罰。
按第四項,在設有左/右轉(專用)道的路口,如果不在該車道左/右轉,會被罰。 -
占用佔用 在 守望家園.改變金門董森堡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20-05-15 16:00:122020-05-15 金門縣議會第七屆第三次定期會 – 財政處業務報告質詢
因為有金酒維繫金門福利政策的基礎,森堡再次感謝金酒員工的付出。
針對本次財政處的業務報告,森堡的疑問與建議如下:
1. 財政處多年來委託廠商進行「軍事資源釋出評估暨規劃運用計畫」,不過107年得標公司為一資訊公司,顯未具備文史調查能力,其中資料有許多缺失,舉例說報告裡面直接寫坑道內不明、營區長滿雜草無法進入,這樣要怎麼評鑑價值?107年財政處也委託廠商建置「軍事營區史蹟管理資訊系統」,後來也不了了之!
2. 農業畜牧出租比數多達119筆,13.16公頃,年租金收入24萬5千元,與金酒租用縣有地11筆,2.71公頃收600萬的收入差距太多,森堡建議財政處應該要明定不同地目的租用標準。
3 「金門縣縣有土地租金率計收標準」與其他縣市的收費標準差距甚多,請財政處與時並進,進行必要之修正。
4. 「金門縣縣有不動產被占用處理要點」沒有罰則請儘速修正:目前佔用縣有地的罰則是只需補繳跟租金一樣的金額並沒有罰則,意思是假設有人非法佔用縣有地10年,他們就只需要再被發現後補繳這10年的租金即可,沒有相應罰則的處理要點,是要變相鼓勵全民佔用縣有地嗎?
5. 業務報告提到免稅商店受疫情影響減徵的數字並未提供,請補入預算追減之中。
6. 依據業務報告,太湖山莊的預計於110年進行活化,但是沒有提供任何確切的活化招商方案,請公告讓全體縣民知道。
7. 西南門里的都更,從2006年大幅報導到現今,15年還未完成,依舊原地踏步,請縣府持續努力。
8. 本國菸酒稅是隨營收多少而增加,但受疫情影響是否有機會向中央爭取降低徵收的比率,請縣府努力向中央爭取。 -
占用佔用 在 黃珊珊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9-06-11 18:52:56#黃珊珊 #婦幼車格 #質詢
2012年珊珊率先要求北市劃設「婦幼車格」
去年完成法制化 今年6/29起違規佔用可開罰1200元
在2012年4月的交通部門質詢時,珊珊就要求台北市能比照高雄市(3月開始劃設),在公家機關以及孕婦比較經常去的場所,比如各區區公所以及聯醫各院區,也設立所謂「婦幼車格」,讓懷孕婦女以及帶著小朋友的媽媽,比較容易找到車位。而這樣的政策也慢慢拓展到其他縣市,在去年交通部也訂定發布施行《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正式將這婦幼車格法制化,同時訂有罰則,並有1年的宣導期。6月29日起無相關證件違規停車者,將可依停車場管理辦法開罰600-1,200元。
黃珊珊議員表示,2012年要求台北市設置婦幼車格,當時即獲林志盈局長承諾,將與民政局、社會局與衛生局協調相關停車格劃設。而這粉紅車格麼多年來一直處於鼓勵宣導階段,因此陸續有一些被占用情形,甚至因此上了媒體,但卻沒有相關法源可以規範。去年交通部終於將這粉紅色的婦幼車格法制化,對於哪些停車場必須設置婦幼車格,以及無相關證件占用均有了罰則,讓友善婦幼停車環境目標更往前邁進了。
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有六大類場所附設停車場是必須保留婦幼車格,未依法設置亦有罰則,一、提供民眾申辦業務或服務之政府機關(構)及公營事業。二、鐵路車站、航空站及捷運交會轉乘站。三、營業場所總樓地板面積一萬平方公尺以上之百貨公司及零售式量販店。四、設有兒科病房或產科病房之區域級以上醫院。五、觀光遊樂業之園區。六、其他經各級交通主管機關公告之場所。台北市到底哪些停車場是符合上設六種場所必須設置婦幼車格?停管處有無完成稽查確認完成劃設?
黃珊珊議員指出,根據停管處統計,計有京站、好市多北投店、新光三越等164處民營及各機關,符合上述規定並須設置婦幼專用車格。除此之外,就台北市公有停車場部分,則有100處立體及地下停車場,共設置634格婦幼專用車位,但卻獨缺公有平面停車場!黃珊珊議員要求台北市的公有平面停車場也應比照規定畫設婦幼專用車格。
另外一個問題就是宣導不足,市民請領專用停車證比例不高。台北市自107年7月26日起,台北市停管處服務台、所轄公有立體、地下停車場、12區戶政事務所、健康服務中心、13處親子館都可辦理婦幼停車位識別證。但截至108年4月底為止,共計發放4,006張孕婦版、25,498張兒童版識別證。對比截至108年1月份民政局統計資料,6歲以前孩童數161,448人來說,比例相對偏低,可見還有很多民眾並不清楚這項政策。
最後台北市議員黃珊珊有2點要求,一個是目前台北市公有平面停車場也應依《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按其規定設置婦幼專屬車格。另一個則是加強宣導,雖然從今年起,孕婦版及兒童版識別證,已隨媽媽手冊與兒童手冊一同發放,但在這之前育有6歲以下兒童之家庭,則建議可從公民營托嬰中心、幼兒園等管道,讓具有資格的家長盡快來請領。
占用佔用 在 陳光軒・dpp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頭份市公所近期在處理「仁愛段2筆市有土地排除占用案」,今天下午特別邀請各住戶來參加說明會,大家對於當初現有合法建築、執照才被公所徵收部分土地表達不滿,頭份市公所表示當年都市計劃原本要將該地區道路拓寬所以進行徵收,但最後並沒有真正執行拓寬計畫,所以讓鄉親繼續使用。如今要和鄉親收補償金,引發很多的不滿,甚至是鄉親和公所之間有諸多的疑義,公所當下也沒有辦法清楚回應和釐清,所以雙方沒有共識,最後公所決定將相親所提出的疑義先釐清後,向上級機關申請函示後再行決定。
公所今天沒有發通知讓民意機關參與,我是收到鄉親通知才去參與,但因為公所和鄉親之間一直陷入各說各話(手上都沒有帶上書面文件、證明),我也只能請他們各自要把問題釐清後再處理才是,有些不理性的鄉親對我有謾罵或是指稱這是民進黨政府在亂搞,我也是聽聽、笑笑以示尊重,但冤有頭債有主,就算今天你被政府收了佔用的補償金,入的是地方政府的庫而非中央,這也都是公部門的錢不會進到誰的私人口袋,而我沒受邀卻自己到場關心,很想幫忙卻無端一直背負罵名,實在也是無奈😮💨!
就我個人的看法,還有其他可以解套的辦法就不要與民爭利,複雜一點無所謂,但就常人的想法,總會覺得這是先來後到的問題,當時的時空背景既然無法順利推動計畫,也允許大家長年正常使用,過了那麼久突然來找民眾要補償金,會犯眾怒也是能理解的……
#佔用道路
#繳交補償金
#溝通協調
占用佔用 在 林彥甫 新竹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你是否常遇到相同問題?直行走一走突然變轉彎道,直走怕被罰,切換車道又擔心與後車擦撞。
最近收到民眾向我陳情,他在南大路(往明湖路方向)跟西大路口被檢舉開罰,理由是「直行車占用轉彎專用道」。他認為是道路設計有問題,沒有提早預告,讓大部分的人都違規。
其實早在去年第三次定期會我就針對相同的問題質詢過交通處長和警察局長,引起廣大的迴響(詳見:https://youtu.be/aGGE1XcWicA)就連處長和局長對於「轉彎專用道」的定義都不是很清楚,更不用說是一般的駕駛人。
這次收到陳情我也趕緊安排會勘,希望能及早改善問題,讓交通更順暢、安全,也避免更多無辜的民眾受罰。
以下跟大家分享今天的會勘結論:
1. 南大路(往明湖路方向)左轉西大路的左轉道標線會往後延伸,提早告知駕駛人內側有左轉道,避免被迫臨時切換車道。
2. 南大路(往明湖路方向)交通號誌於尖峰時段將改成綠燈遲閉,以利車輛左轉西大路接寶山路,舒緩上班塞車狀況。
3. 西大路(往市區方向)交通號誌將配合新設的左轉專用道改成綠燈遲閉,方便車輛左轉至南大路。
4. 西大路與南大路交叉路口,未來會配合西大路地下道改善工程作整體規劃和調整,並搭配轉彎專用號誌。
5. 有關道路標線僅有轉彎指向線且無轉彎專用號誌時,是否非屬轉彎專用道,無直行佔用之問題,請警察局與交通處商討後,給予交通隊及各派出所明確指示,避免警察同仁未依規裁罰徒增民眾困擾。
占用佔用 在 市議員 劉耀仁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防疫期間,爭取建設不停歇!
西門旅客服務中心,即刻開工!
西門町漢中街45號,前身為光復大陸設計研究委員會,該會於民國80年6月裁撤。後續遭到兩位榮民長期占用長達二十年,且遭非法出租給特定業者營業獲利。
直到2016年政黨輪替後,商圈劉家鑫理事長找我與 Freddy Lim 處理本棘手案子、在林昶佐委員的要求下,國產署終於願意採積極訴訟方式解決與佔用戶之間的民事糾紛。後續我才能要求台北市政府強力執法,成功於2018年底排除非法占用戶。
但在市府與中央洽談購地時,黃金地段的極高利益引來了不肖政客施壓市府企圖變更使用分區後再出售給財團,取得一時的分潤。我透過多次的質詢及便當會要求市府挺住壓力,拒絕誘惑,終於守住了這個精華商圈地段中難得的公有土地,讓都更蟑螂及財團沒有炒作的機會,才有今天的開工典禮。
這是西門町的重大公有設施,希望西門町能在疫後以更好的樣貌重現,帶領整個萬華商機再度重生。
#西門町旅客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