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南方之星南勢角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南方之星南勢角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南方之星南勢角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南方之星南勢角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060的網紅晴麻的愛玩好食窩,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南勢角的南方之星要新開一家麵包店哩! 而且就離我家不用一分鐘的路程呀~真的是過個馬路就到了 看來我的減肥之路又要面臨威脅了XD 歡迎加入晴麻的FACEBOOK社團→http://ppt.cc/kgZd...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95的網紅房仲成交忙什麼,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07.06月份 中和團隊成交 NO-16...

  • 南方之星南勢角 在 晴麻的愛玩好食窩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4-09-10 20: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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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勢角的南方之星要新開一家麵包店哩!
    而且就離我家不用一分鐘的路程呀~真的是過個馬路就到了
    看來我的減肥之路又要面臨威脅了XD

    歡迎加入晴麻的FACEBOOK社團→http://ppt.cc/kgZd

  • 南方之星南勢角 在 黃珊珊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3-09-30 16:4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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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運聯開真是黑白來 ! ?用電不付錢 還圖利業者!!

    台北市議員黃珊珊30日(一)於工務部門質詢時表示,捷運南勢角站共構宅的「南方之星」管委會來陳情,社區內作為捷運出入口的照明設施,卻是由社區住戶全部買單,要求捷運局分擔電費,捷運局卻以「住戶規約」規定為由,拒絕分擔。但,捷運港墘站共構站的「文心移動光城」管委會陳情,明明「住戶規約」中規定社區地下一樓必須作為超級市場使用,現在卻被變更用途改做瑜珈館使用,捷運局卻以變更使照合法來否決住戶規約。同樣是「住戶規約」,怎麼捷運局盡挑對他有利的解釋,住戶永遠是吃虧的一方,因此,就請住戶規約的主管機關建管處,好好的來跟捷運局上上課。
    首先就拿「南方之星」共構宅的用電問題來說,基本上這不是個案,而是捷運局所有的共構宅都有這個問題,所有的捷運出入口上的照明設備都沒有另外設置電表,因此長期以來都是由社區住戶平均分擔,就使用者付費的觀念來看,這部分要住戶來負責的確說不過去,而捷運局以聯開條例綁「住戶規約」來拒絕分擔電費,老實說,這根本是不懂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人才說的出口。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只要區分所有權人2/3以上出席,3/4以上出席者同意(或依其規約規定)就可以更改規約,捷運局何以拒絕?
    因此,黃珊珊議員要求捷運局必須立即清查,還有多少像南方之星這樣的共構宅,捷運相關出入口的用電仍然要住戶買單的,捷運局應該好好去跟管委會談分擔的事宜,或是研擬另立獨立電表一勞永逸。

    捷運局圖利業者
    明明標租使用規定為超級市場 卻改為瑜珈館
    再來就是「文心移動光城」的案子,這問題可就大了。這個捷運港墘站地下一樓在建照、原始使用執照上,以及住戶規約上,其使用用途都是超級市場,甚至在捷運局今年(102年)的標租公告上,都是載明用途:零售市場(二)超級市場,結果當全真概念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得標承租後,捷運局竟配合這家公司,去變更使用執照,將超級市場用途改為健身服務業。過去有些例子至少都是得標者在經營某些時間後,發現原項目經營困難,才向主管機關要求變更,這種得標後馬上變更使用目的的作法,老實說,當議員以來還是首見。
    黃珊珊議員進一步表示,在捷運局與全真概念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合約中,也完全沒有一條註明,全真公司可以,或是捷運局必須配合作使用用途的變更,捷運局到底是以哪個法令來配合變更,捷運局必須對外說清楚。
    黃珊珊議員最後直言,捷運局這種做法根本是圖利,這對當初看到標租案上是超級市場用途的其他人來說,根本是不對等競爭,因此本案要求捷運局立即回復原標租用途,並要求法務局以及政風處徹查,如有不法立即移送法辦。

  • 南方之星南勢角 在 張金鶚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2-10-29 22: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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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page.jsp…
    今天中和線南勢角站的「南方之星」捷運宅243戶以低於市價10%~15%標售,結果有101戶無人投標,流標率超過4成以上,這是繼上週木柵線的「信義18號」5成流標後,再度失利破功,此對未來房市將產生何種影響,值得探討關注!
    首先,當前房市真的不妙了!這些產品過去號稱房市票房保證一再破功,市價下殺10~15%還乏人問津,這只是「冰山的一角」?還是「標售產品不佳」所致?後續將會陸續看出端倪。
    其次,目前看來,產品不佳似乎與市場認知有落差,如此冰山的一角將持續發酵,未來真正不佳產品(如山寨版豪宅、規模過大社區、區位條件不佳社區、、、)、投資客過多地區(銀行貸款管制地區,如林、淡、三、新、、、)等將產生更大的下殺空間!
    第三,由於實價將陸續揭露,國王的新衣無法被掩蓋,房價下跌資訊逐漸暴露,所謂退潮之後終於看到誰在裸泳。目前僅看到二個捷運宅個案,前陣子則看到幾處豪宅個案成交價遠低於市價,開價更是大幅下修,甚至看到新莊重劃區投資客發生降價拋售潮,此等現象顯示實價揭露後,房市已無法被少數業者所蒙蔽,如此房價下跌的骨牌將明顯被揭露。
    第四,當房市反轉下滑越加明顯之際,業者勢必企圖扭轉局勢,不只大幅廣告宣稱未來後市看好,同時更進一步結合各方勢力,包括民意代表,向政府施壓,宣稱台灣沒本錢打房,政府打房是在打經濟,要求釋放政策利多,未來如果資金週轉不靈,更進一步要求政府提供抒困方案!此時才是房市大戰的開始,且讓我們拭目以待!

  • 南方之星南勢角 在 房仲成交忙什麼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8-06-28 23:25:51

    107.06月份 中和團隊成交 NO-16

  • 南方之星南勢角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4-05-25 20:45:30

    140518TVBS賣屋「約」幾坪耍詐? 少0.07坪賠9.9萬
    影片網址→http://youtu.be/jO_GECk4668

    感謝記者 鍾沛君 的採訪,我只能說,什麼樣的買方都會有,千萬別考驗消費者,真的就是有人連那0.0幾坪也抓得出來,不過,建商也是一樣,不要偷吃步太過阿!現行的內政部版本制式合約中有提到,正負誤差不得超過2%,2%也必須找補,如果誤差達3%,買方還有解約的權利呢!

    以下是新聞報導......↓

    陳先生在3年前,向建商購買捷運南勢角站共構預售屋,交屋後發現面積短少0.07坪,建商卻主張,契約上坪數前面已經註明是「大約」幾坪,拒絕賠償,法官認為短少屬實,賣屋應該寫總共幾坪而非大約幾坪,短少的0.07坪應賠9.9萬,同社區其他3戶類似狀況,也通通獲賠。

    捷運南勢角站捷運共構宅,建商契約玩「文字遊戲」,房屋登記面積載明97.38平方公尺,後面加了個大約的約約29.46坪,買方發現短少0.07坪,為此,告上法院。

    TVBS記者鍾沛君:「這個藍色大方塊大概是1坪左右的面積,建商售屋時短少這個紅色方塊,大約一個人能站立的0.07坪,法官判賠9.9萬。」

    放張椅子占了大半空間,0.07坪大約60乘38.5公分,陳姓屋主3年前向建商買預售屋,交屋後發現面積短少,要求退差價被拒絕,建商主張契約白紙黑字,加上交屋時住戶也沒有異議,不過法官認為,短少屬實就是該賠,同棟住戶有人土地持份短少,也獲賠9.6萬,沈姓住戶車位土地持份少1/4,獲賠22.5萬,類似案例4件通通獲賠。

    房仲業者陳泰源:「買預售屋的時候,買的其實是一個虛擬的、一個想像的空間,所以當初建商為了偷吃步,他會在上面寫一個,可能是『約』多少平方公尺,或者是『約』幾坪,譬如說當初承諾給你10坪,我可能最後只給你個9坪多,大概就是有這樣的模糊空間。」

    房仲建議,如果買的是預售屋,交屋後應該自行丈量屋內長寬,確保交易無誤,才能自保。

    新聞網址→http://news.tvbs.com.tw/entry/531978

    部落格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74914516

  • 南方之星南勢角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3-06-04 15: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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