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包租代管工作內容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包租代管工作內容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包租代管工作內容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包租代管工作內容產品中有1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8萬的網紅邱顯智,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紓困預算成功爭取 #執行落實持續監督 #精準投放救急救窮 紓困預算協商及表決稍早結束,時代力量針對這次紓困方案,提出150個提案,許多都獲得通過,向大家報告幾個爭取成功的成果及表決被輾壓的提案。 #精準投放直接補助商業服務業勞工 商業服務業幅員廣大,其中更包括絕大多數流動性高、最弱勢、...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萬的網紅輕易豐盛學苑 Jamie 賺錢小宇宙,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了解自己天賦特質,幫自己加薪上萬元! ‣ https://lihi1.com/ou2i3 ●超強理財攻略小資理財 :https://reurl.cc/8lKQDb #好禮雙重送 #禮物大禮包 #免花30萬學費立即Get! #輕易豐盛 #理財新手 #投資理財入門方法 打破社會住宅7大迷思 Fea...

  • 包租代管工作內容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6-18 17:49:16
    有 1,237 人按讚

    #紓困預算成功爭取
    #執行落實持續監督
    #精準投放救急救窮
     
    紓困預算協商及表決稍早結束,時代力量針對這次紓困方案,提出150個提案,許多都獲得通過,向大家報告幾個爭取成功的成果及表決被輾壓的提案。
     
    #精準投放直接補助商業服務業勞工
     
    商業服務業幅員廣大,其中更包括絕大多數流動性高、最弱勢、沒有議價能力的勞工,這是一群 #最無法承受疫情衝擊的勞工朋友,也就是這波疫情中最需要紓困的對象。
     
    然而,在經濟部商業服務業的補貼方案中,勞工居然要 #透過雇主申請,才能領取到薪資補貼,如果只為了行政作業方便,卻要犧牲這群人獲得補助的機會,相信是廣大商業服務業勞工無法接受的。
     
    時代力量主張,商業服務業勞工可以直接向經濟部申辦薪資補助,不需要透過企業,避免企業擺爛,故意不提申請。
     
    在幾輪激烈協商後,時力提案終於修正通過。經濟部同意,願意針對受政府停業,或是疫情衝擊無法內用的餐飲業,會同勞動部一起檢討及評估,是否能夠 #直接現金補貼受害勞工 。
     
    儘管經濟部同意會和勞動部一起開會討論,但也不代表經濟部會全盤採納時代力量的建議,後續會議我們將持續追蹤,請經濟部給商業服務業勞工一條活路,開放讓他們可以直接申請薪資補貼,而不需要透過雇主申辦,如果商業服務業勞工有遇到類似的困難,也請和我們聯絡。
     
    #全面檢討勞工薪資補貼綁雇主申請的紓困模式
    #直接發給勞工薪資補貼
     
    然而,還有許多勞動部或衛福部可以提供勞工的 #協助,都必須建立在雇主和勞工進行合法協商的先決條件。例如,勞動部的「安心就業計畫」或「充電再出發計畫」,唯有雇主依法申報減班休息的勞工才能申請。
     
    除了經濟部之外,交通部、文化部、衛福部、教育部的勞工薪資補貼,都有也有類似的架構問題,只有部分勞工,可以直接申請現金補貼。
     
    因此,時力黨團也提案要求,請行政院全盤檢討 #勞工薪資補貼綁定雇主申請的紓困模式,儘快開放受雇勞工也能依據實際工作和收入減損證明,#直接申請薪資補貼,該案在黨團協商沒有結果,最後保留。
     
    在稍早表決中,以贊成47、反對61,遭輾壓未能通過。如果你問我,為什麼這麼好的提案被否決,那你要去問民進黨。
     
    #避免事業單位一手領政府補助一手違法解雇勞工
    #精準投放守法企業
     
    在去年經濟部辦理製造業及其技術服務業的紓困補助申請規定中,都包含要求申請補助的企業在領取補助期間不得裁員、資遣員工,及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者不得申請的條款,然而在今年的商業服務業紓困補助申請規定中,前述條款都遭刪除。
     
    我們提案要求經濟部應於兩周內納入相關條款,確保勞工就業、精準投放。
     
    在協商過程中,我們還是秉持保障勞工就業的精神極力爭取,同時考量此次疫情嚴重狀況,最後提案以「事業單位申請期間不得 #違法解雇」及「 #一年內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不得申請」,順利修正通過。
     
    #體育產業紓困直接補貼從業人員
    #研議一對一教練課程可能性
     
    體育產業因應疫情而停業,對於相關從業人員以及小型工作室的影響甚鉅。
     
    和前面問題一樣,教育部補貼體育事業單位編列12億,其中員工薪資的補貼,必須由 #事業單位負責人提出申請,還是有難以提供勞工實質協助的問題,提案請教育部針對員工薪資補貼研議直接補助予勞工,修正通過。
     
    此外,我也陸續接獲多名健身教練陳情,希望能在消毒確實、人流管制的前提下,回復一對一教練課程,以降低疫情停工對生活的影響。協商中,希望衛福部依專業角度評估,研議回復一對一教練課程的可能性,提案修正通過。
     
    #廣大租屋族群的租屋補貼
     
    租屋族普遍為受薪階級,疫情之下,由於收入短少,導致租金所得比提高,對租屋族的生活造成極大的壓力, #紓困救急救窮,因此這次紓困當然也應該納入對租屋族的租金補貼。
     
    其中除了社會住宅及包租代管直接撥付現有系統外,針對一般民間租賃的補貼,也應直接撥補給承租人。
     
    我在協商中強調,針對租屋族面臨的困境,內政部應該嚴肅看待,盡快研議出租金補貼發放方式,否則將造成嚴重的社會問題,提案修正通過。
     
    諸多時力提案,於協商中(被)修改後通過,接下來就看行政機關是否信守承諾,依照提案內容確實履行。
     
    紓困本應的 #精準發放、 #救急救窮,否則就是浪費人民的納稅錢,又幫助不到需要幫助的人。
     
    我們不會鬆懈,持續嚴格監督。

  • 包租代管工作內容 在 張金鶚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5-03 23:48:54
    有 137 人按讚

    4/30下午受邀參加審計部「各級政府推動社會住宅興辦計畫執行情形專案調查計畫」專家訪談,沒想到只有邀請我一個人,由副廳長主持,共有七位審計部同仁一起諮詢面談,感覺好像接受博士論文口試一般,很特別的經驗。

    審計部事前準備工作詳細,業務單位報告初步調查內容,然後提出:政策推動、法規制度及實際執行四大面向七項問題諮詢內容。相關報告內容及討論題綱如下:

    業務單位報告

    我國當前住宅與房市問題包含高房價、高空屋、高自有率及社會住宅短缺,難以滿足青年及弱勢家戶的基本居住需求。為解決上述問題,政府推動只租不售之社會住宅政策,結合政府興建與包租代管的供給方案,增加政府住宅政策供給面資源,同時透過包租代管民間閒置住宅,讓租屋市場成為無力購屋者正常居住消費之選擇方式,進而發揮租屋與購屋市場相互調控的均衡機制,並健全租屋市場以制衡房價過度上漲的效果,對穩定住宅市場與安定人民居住,具有重大意義。內政部爰報經行政院於106年3月6日核定「社會住宅興辦計畫」,預計於106至113年,由住宅基金支應約307億6,000萬餘元,分2階段辦理,第1階段(106至109年)目標於109年達成直接興建4萬戶、包租代管4萬戶,合計8萬戶社會住宅;第2階段(110至113年)目標於113年達成直接興建12萬戶、包租代管8萬戶,合計20萬戶社會住宅。

    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臺網站所載,第1階段社會住宅興辦計畫執行情形,其中社會住宅直接興建部分,截至109年10月13日止,包含既有、新完工、興建中、已決標待開工、規劃及招標中之社會住宅計4萬2,665戶,與第1階段計畫目標尚符;社會住宅包租代管部分,截至109年9月30日止,媒合計1萬1,055戶,分別為第1期5,157戶及第2期5,898戶,惟其執行情形與計畫目標1萬戶及2萬戶有大幅落差。又為落實社會住宅第2階段目標,行政院於109年9月28日原則同意內政部所報「社會住宅興辦計畫」第1次修正草案。據載,直接興建社會住宅部分,增加中央協助辦理先期規劃、內政部營建署協助地方政府代辦工程或代為營運管理,由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下稱住都中心)直接興建及營運管理、協調國營事業參與興辦等模式,預估將由中央主導推動300處約6萬戶之社會住宅,經內政部指示由住都中心興辦。

    鑑於住宅法及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108年7月「臺灣永續發展目標」、核心目標11「建構具包容、安全、韌性及永續特質的城市與鄉村」之第1項具體目標為「確保所有的人都可享有適當、安全及可負擔的住宅及基本生活所需的服務,並改善弱勢棲所」,已揭櫫我國住宅政策為使全體國民居住於適宜之住宅且享有尊嚴之居住環境,以保障國民居住權益。本部爰辦理「各級政府推動社會住宅興辦計畫執行情形」專案調查,期發掘其問題癥結,俾提出適切建議意見,增進執行效能,發揮審計積極功能。

    一、政策推動面向:

    (一)為使國民居住於適宜之住宅且享有尊嚴之居住環境,政府目前係透過住宅補貼(包含租金補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等)、直接興辦社會住宅、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等協助機制辦理。

    諮詢重點:鑑於目前住宅補貼、社會住宅、社會住宅包租代管之申請及補助條件均不相同,請問政府目前政策擬定或執行方向是否可以達到保障或改善經濟或社會弱勢居住權益並提升其居住環境品質之目標?有無待檢討或加強策進的地方?

    (二)99年開始之社會住宅運動,聚焦於爭取保障弱勢者之基本居住權益,挑戰政府長期傾向「市場機制」之住宅政策思維,經過10年努力,我國社會住宅存量占總住宅存量之比率,從99年之0.08%,提升至109年10月之0.19%。現政府訂定8年20萬戶社會住宅政策目標,推估其數量仍僅占全國住宅存量之2.23%。

    諮詢重點:請問我國社會住宅存量占總住宅存量之比率多少才適宜?政府應如何於保障弱勢者之基本居住權益與國家財政負擔間取得平衡?

    二、法規制度面向:

    (一)住宅法於106年1月11日修正,將原第3條社會住宅應提供至少10%以上比率出租予具特殊情形或身分者之規定,修正為第4條提供至少30%以上比率出租予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另提供一定比率予未設籍於當地且在該地區就學、就業有居住需求者之規定。又據「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支持生養的住宅策略,將積極協調地方政府於後續完工之社會住宅,保留一定比率提供新婚、育有子女者優先承租。

    諮詢重點:請問就目前供需情形,前開規定提供至少30%以上比率出租予經濟或社會弱勢者是否足夠?另如再保留一定比率提供新婚、育有子女者優先承租,是否會造成資源排擠效應?

    (二)依住宅法第11條第3項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於105年12月23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後2年內,完成相關租金資料或價格蒐集、負擔基準及補貼金額計算方式之建立等規範。

    諮詢重點:請問政府對上開法令規範修正情形,是否能滿足或確保弱勢家戶取得減輕經濟負擔之居住機

    三、執行面向:

    (一)近來臺北市明倫社會住宅44坪三房型月租(含管理維護費,4萬500元)引發社會關注,使得各界對於社會住宅之租金計算訂定方式有諸多討論。

    諮詢重點:
    1.興建社會住宅自償率之訂定標準將連帶影響租金計收金額,合理及妥適之自償率為何?又無法自償部分之資金缺口應如何填補,才不會加重政府之財政負擔?

    2.住宅法第25條第3項規定:「社會住宅承租者之租金計算,主管機關應斟酌承租者所得狀況、負擔能力及市場行情,訂定分級收費基準,並定期檢討之」。又據內政部興辦社會住宅出租辦法第10條規定:「社會住宅之租金訂定方式如下:一、本部得評估成本效益,參酌國有財產相關規定租金計算,或委託三家以上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查估後評定市場租金水準。二、本部得參酌社會住宅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定分級收費規定,及承租者所得狀況、負擔能力訂定分級收費,不得逾市場租金水準。」惟查目前各地方政府對社會住宅租金訂定原則及分級收費標準不一,是否會影響經濟或社會弱勢之居住權益?另社會住宅租金應如何計算及訂定較適當?承租者的負擔能力及市場行情應如何評估?是否應有一致性的評估標準或原則?

    (二)政府鑑於全國各市縣除臺北市以外,住宅供給率均呈現供應大於需求之情形,且部分市縣低度使用住宅數量略多,爰推動以包租代管方式興辦社會住宅,於社會住宅興辦計畫中訂定8年8萬戶之目標。106年先由6直轄市政府辦理試辦計畫,目標1萬戶;108年第2期擴大由6直轄市、14縣(市)政府及住都中心辦理,以提供弱勢租屋能有更安穩的居住環境。惟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資料顯示,截至109年9月30日止,媒合計1萬1,055戶,分別為第1期5,157戶及第2期5,898戶,執行情形與計畫目標1萬戶及2萬戶有大幅落差。

    諮詢重點:請問包租代管執行成效不佳之問題癥結為何?政府應如何因應?

    四、綜合面向:
    諮詢重點:請問您認為社會住宅要達到永續經營,須具備之條件及考量因素有那些?對於我國目前社會住宅興建及營運有何建議或應改善之事項?


    我花了一整個下午二個半小時很詳盡分享我的看法。七位同仁輪番提出問題,我則從理論研究到實務經驗分析各項諮詢重點。這是一場難得詳盡的討論對話,我能夠暢所欲言,大家相談甚歡。個人退休之後,參與這次諮詢的感覺非常不錯。

    希望透過這次審計部的諮詢意見,最後能對社會住宅的未來政策有所助益!

  • 包租代管工作內容 在 楊博宇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2-09 08:48:58
    有 447 人按讚

    #社會住宅是什麼🤔?

    ⭕️#社會住宅
    (英語:#social housing) ,在歐洲亦稱之為「#社會出租住宅」(Social Rented Housing),是指政府直接興建、補助興建或民間擁有之適合居住房屋,採「#只租不賣」模式,以低於市場租金或免費出租給所得較低的家戶或特殊的弱勢對象的住宅,此一名詞定義僅為概念指稱,各國中央與地方政府實際運作所使用之名稱不盡相同,例如美國稱之為affordable housing、日本稱#公營住宅、香港稱#公共屋邨(簡稱公屋)、新加坡與馬來西亞稱#組合房屋(簡稱組屋)等,台灣又因為年代法源和地方政府政策施行而有不同名稱之社會住宅,例如平價住宅、出租國宅、公營住宅、青年住宅、勞工住宅等。

    #社會住宅目標:
    一、社會住宅簡單來說就是由政府蓋房子出租給民眾、或者是由政府承租民間的空屋轉租給民眾的住宅(#包租代管)。同時,它的租金也會比較便宜。它跟過去以出售為主的 #國民住宅不同,社會住宅是只租不售的住宅,使政府提供的住宅資源能循環利用,照顧更多的民眾。

    二、按照#住宅法規定,社會住宅應提供至少30%以上比率出租予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另提供一定比率予未設籍於當地且在該地區就學、就業有居住需求者。也就是說這種住宅資源除了能夠幫助在市場上租不到房子的
    #弱勢族群,例如身心障礙者、老人、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等等外,也同時可以照顧青年族群就學、就業階段的居住需求。

    三、在品質方面,政府興建之社會住宅將導入
    #綠建築、#太陽能光電、#智慧建築及無障礙空間等設計概念,擁有完善社區管理,及提供社區照護服務等必要公共空間與設施,是讓入住民眾可以感到幸福與便利的#高品質住宅,並透過訂定住戶生活公約,讓社會住宅社區都能有秩序地運作。

    🔴#那裡有社會住宅:
    https://pip.moi.gov.tw/V3/B/SCRB0503.aspx

    🔴#社會住宅是什麼一影片說明
    https://youtu.be/ltlSrEAVOOo

    ⭕️#明倫社會住宅案例-
    #多目標使用、#青銀共居、#穩定房價、#社會公益 、#在地創生、#新創青創輔導丶#智慧建築丶#綠建築
    明倫社宅,不但提供青銀共居丶多目標使用丶智慧建築綠建築的應用宣導,更重要的在地創生解決了社會和社區區域的文化,青創新創的輔導可以挹注活力生氣,一起改上生活品質。更於低樓層規劃公辦民營托嬰中心、社區日間作業設施、非營利幼兒園、明倫新創基地等公共服務空間。

    1️⃣提供住戶及一般民眾使用:
    🔺(1)公辦民營托嬰中心:收托滿2個月至未滿2足歲之嬰幼兒40人,並提供嬰幼兒所需 之教保(照顧、托育)及衛生保健或其他托育社會福利相關方案之相關服務。

    🔺(2)社區日間作業設施(明倫工坊):針對15歲以上、未安置於機構且非在學,無法進入庇護性就業服務場所之身心障礙者,於社區日間作業設施提供以作業活動為主,自立生活及休閒文康為輔之服務內容,以協助身心障礙者提升社會適應能力及生活品質。

    🔺(3)非營利幼兒園:招收2足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適齡幼兒共152人,提供幼兒教育及照顧服務。

    🔺(4)明倫新創基地:提供設計產業微型、新創團隊進駐使用,辦理相關創新創業講座、趨勢課程與媒合交流活動,作為創業者聚集、學習與經驗交流分享平台。

    🔺(5)明倫創造力學園:含舞蹈/瑜珈教室、才藝教室、閱覽室、廚房教室、會議室、小型討論室

    2️⃣僅提供住戶使用:
    🔺(1)屋頂農園:規劃太陽能板、社區農園,除配置植栽作物箱外,另設置洗手台、座椅、 工作台與活動草坪區域等機能設施。

    ⭕️建議:全國各地的都發局或者是城鄉局處,其實全國各地有很多「#蚊子館」應該重新做整體結果重新評估,所屬地目#全面通盤檢討規劃將閑置的#蚊子館有效地利用推動「#社會住宅」,真正才能在地創生解決居住的問題高房價的問題

    ⭕️ #社宅的性價比CP值
    一樣的蔬菜丶水果,經由不同級別的廚師做出來一定不同,經由大師做出來變米其林星級餐點,變成美侖美奐。
    一樣的一磚一瓦,經由不同的級別建築師丶PCM規劃,變成了一等一的美侖美奐建築,但是所花的丶成本材料是一樣的。加上社宅他是以一般周遭房價的八折在打折定價了,實質優惠弱勢族群!這已經真正考量到弱勢的需求,加上若是弱勢族群真正能幫助的話是從弱勢族群不同的級別申請不同的補助!補助符合不同身分資格而認定不同需求達到實質幫助!

    ⭕️ #自償率
    弱勢補貼應該從補助著手,因為身分別的不同而補助不同。自償率百分之百是其實從財政紀律管理的觀點,不債留子孫,這是正確的!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自償率計算的關鍵在於是否扣除土地丶營建成本,其應由中央定訂決議,扣除即能降低社宅租金。

    #建築師的用心是不能被抹滅
    #九典聯合建築師事務所,是國內綠建築的推手更是花博及台灣綠建築首獎,不希望媒體因為租金誤導而造成建築師的用心及規劃被抹黑
    所以「明倫社宅」是目前國內最好的PC M加上最強綠建築師團隊,若是再被媒體抹黑,抹滅了整個台灣推動社會住宅的意義丶用心了!

    

    參考資料:https://www.public-rental-housing.gov.taip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