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勞工局資遣費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勞工局資遣費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勞工局資遣費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勞工局資遣費產品中有6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419的網紅Workforce勞動力量,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嗨嗨大家,我們跟 法律百科 Legispedia 合作的貼文,很快的就來到第四篇了~在這篇文章中,想跟大家分享關於雇主「合法解僱」的問題,過去我們在部落格中曾經整理過「好聚好散這麼難?關於勞動契約終止的15種方式」的文章,目的就是希望讓勞資雙方遇到契約終止爭議時,可以更快地釐清究竟是屬於哪一種態樣...

 同時也有6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9的網紅戴瑋姍‧板橋,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康軒員工被離職,新北勞工局卻不太給力! 表面上大動作勞檢,卻拘泥在獎金和資遣費上,方向根本錯誤。 重點應該放在 #職場霸凌,吹哨者不受保障! 勞檢處還說,「目前沒有明確看到吹哨者被不當對待」,仍有模糊區塊,需要釐清。 原來在公司電梯,連名帶姓被張貼「若妳懂得做人道理請自重」字...

勞工局資遣費 在 Sarah | 律師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7-11 08:42:07

- 這個雖然是老掉牙的議題了 但今天下午又宣布警戒延長到7/12,就先來插播這則提醒一下大家,雖然說這個消息,對於大部份人來說真的是哀鴻遍野,但在目前疫苗接種率還是很低的情況下,我想為了以策安全再延長還是很有必要性的,大家再努力多撐一下💪 🔸那目前大多數事業單位都是採無薪假或輪流上班、居家上班,若...

勞工局資遣費 在 Workforce 勞動力量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7-11 08:50:47

#Workforce勞動力量特別企劃 嗨嗨大家,我們跟法律百科 @legispedia_tw 合作的貼文,很快的就來到第四篇了🙂在這篇文章中,想跟大家分享關於雇主「合法解僱」的問題,過去我們在部落格中曾經整理過「好聚好散這麼難?關於勞動契約終止的15種方式」的文章,目的就是希望讓勞資雙方遇到契約終...

勞工局資遣費 在 Sunny / 律師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2-04 03:03:59

#我的老闆可以因為武漢肺炎就放無薪假或解僱我嗎? 武漢肺炎除了讓人人擔心身體健康以外,也造成全球景氣大蕭條,特別是餐旅業、酒店業等,甚至還吹上了熄燈號😭 老闆成本越來越高,在收支無法平衡的情形,也有許多公司打算縮減人事費用,也讓勞工們很擔心會不會被放無薪假,甚至因此丟掉工作! 今天來聊聊:老闆...

  • 勞工局資遣費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6-23 11:45:23
    有 28 人按讚

    嗨嗨大家,我們跟 法律百科 Legispedia 合作的貼文,很快的就來到第四篇了~在這篇文章中,想跟大家分享關於雇主「合法解僱」的問題,過去我們在部落格中曾經整理過「好聚好散這麼難?關於勞動契約終止的15種方式」的文章,目的就是希望讓勞資雙方遇到契約終止爭議時,可以更快地釐清究竟是屬於哪一種態樣,才能進一步檢視是否有符合法定的要件。

    實務上,當老闆想要合法地請員工走人時,大致上還是以「資遣」與「開除」這兩種情況最為常見,因此以下我們就針對這兩類情形所要注意的事項,概略地跟大家說明囉🙂🙂🙂

    🐟資遣(經濟性解僱)
    當企業因為遇到經營上的困難,再繼續聘用員工顯然有所困難,或是所聘僱的員工確實無法勝任約定的工作內容時,便可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1條的規定預告員工終止勞動契約,這就是我們常聽到「資遣」員工的依據。

    但事實上,要資遣員工並沒這麼簡單,很多企業在資遣員工時往往沒有妥善協商或是符合部分法令規範,很容易在事後與員工發生爭議而面對到主管機關的檢查或與員工對簿公堂時,就產生無法預期的法律風險了。以下我們簡單說明一下合法資遣員工的各個程序供讀者們參考:
    ❶確認是否符合法定事由
    基本上雇主只能在有符合勞基法第11條各款的情況才能資遣員工,並且也應有充分的相關證明以佐證確實有法條列舉的狀況。相對地,如果並沒有符合法定事由便要遣散員工,事後員工便可主張雇主的行為屬於違法解僱而要求「恢復僱傭關係」(可提出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甚至可因此要求至確定判決以前期間的薪資,對雇主來說可能這筆金額可能就會遠高過資遣費了(可參考我們部落格中「老闆開除員工後,還要繼續付薪資?」一文)
    ❷依照年資預告資遣
    依照勞基法第16條規定,雇主資遣員工時應依照年資提前預告以讓員工有所準備找到下一份工作, 如果事先預告的話,與法定標準不足的部分則應計算預告工資。
    ❸辦理資遣通報
    依照就業服務法第33條規定,事業單位資遣員工時應在員工離職10天前列冊通報主管機關(勞動局或勞工局)以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就業服務站或就服處),否則就會面臨相關的罰則。
    ❹依法計算資遣費
    資遣費的計算最快的方式就是參考勞動部建置的「資遣費試算表」系統,只要輸入各項條件很快就能概算出資遣費的金額了。
    ❺折算未休畢之特別休假工資
    其實無論員工是否是被資遣,只要勞動契約終止時,雇主就應依照其最近一個月的薪資換算成日薪後,再乘以員工未休畢的特休天數作為未休工資。
    ❻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及服務證明書
    依法來說開立這兩種這證明主要是讓員工可申請失業給付以及找下一份工作時作為工作經歷證明之用,特別是服務證明書,如果拒絕開立的話也是會有罰則的喔😅

    🐟開除(懲戒性解僱)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2條規定,若今天勞工在履行勞動契約的過程中有列舉的行為時,雇主便可不經預告終止契約,而且在此情況下也不必另外給付資遣費或預告工資。由於依照此規定終止勞動契約是對員工最為嚴重的處分,並且也會剝奪了員工的工作權,因此當勞資雙方因為這類情形而有契約終止爭議而進入到訴訟程序時,法院可能也會以較為嚴格的角度來檢視雇主是否有充分的證據開除員工。

    實務上常以此規定開除員工的情況,除了符合第六款「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這種最為明確的情形外,應該就以主張員工「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較為多見。

    然而,要以上述條款開除員工,除了要有事前約定好的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且其中應有懲戒相關條款外,雇主還應舉證員工有哪些行為符合「情節重大」的情狀,而且還必須考量勞工違規行為態樣、初次或累次、故意或過失違規、對雇主及所營事業所生之危險或損失、商業競爭力、內部秩序紀律之維護,勞雇間關係之緊密情況、勞工到職時間之久暫等因素,再進一步衡量是否達到懲戒性解僱的程度(參照最高法院105年台上字第1894號⺠事判決)。

    簡單來說,其實資方要開除員工並沒有想像中的那麼容易,如果沒有注意到上述的說明,勞方同樣可能在契約終止後再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以主張雇主為違法解僱。

    以上就是關於雇主如何合法解僱員工的一點小分享,如果有興趣瞭解更多內容的讀者,我們先前在部落格有寫過蠻多篇相關的文章,都可以再去看看。希望大家會喜歡我們今天的分享,如果對如何合法離職的議題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去 法律百科 Legispedia 那邊看看「員工如何合法離職」的貼文唷❤️

    追蹤 @workforce.tw
    獲取更多勞動法令小知識

    #Workforce勞動力量 #勞動力量 #資遣 #解僱 #開除 #勞工 #員工 #老闆 #雇主 #法律 #法令 #勞資顧問 #離職 #求職 #找工作 #職場 #職涯 #法律百科 #特別企劃

  • 勞工局資遣費 在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6-11 17:43:29
    有 3 人按讚

    處長您好!!! 以下事件需要您的協助
    縣議員蔣月惠感恩您!!!
    有關
    日期:110年六月11日
    地點長治鄉
    訴求:主持正義
    說明:訴求者一生從事勞動工作,賺取微薄薪水照顧家人,但五月10日無預警被老板叫我不用上班了,造成訴求者家庭經濟危機,所以希望蔣議員替弱勢訴求者發聲如下:訴求者,營造有限公司上班,期間沒有給勞退金6%,超時工作沒給加班費,沒勞健保費,扣我薪水6%,沒給資遣費。目前訴求者已經申請恊調:六月17曰早上10點半在勞工局,訴求者有請律師一同出席恊調,所以服務處不需陪同,但希望蔣議員要幫忙反應給勞工局處長,因為訴求者害怕恊調時,府方會站在資方。

  • 勞工局資遣費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6-05 11:59:56
    有 444 人按讚

    #本文適合所有面臨疫情擴散風險的工廠員工
    #不敢上班又怕考績差該怎麼辦

    ⚠給京元電子勞工的自保守則⚠
     
    京元電子現在爆發大規模的群聚感染,7300名勞工人心惶惶。京元電子遲不停工,苗栗縣政府反應慢半拍,連線上記者會都辦不好,身為苗栗國的勞工朋友,到底可以怎麼保護自己呢?
     
    尤其很多朋友反應,實在不敢上班,但是公司又威脅會扣考績跟全勤,甚至還說「我會記住你」,這種恐嚇威脅之下,京元電子的朋友們可以怎麼做呢?

    🟡我可以請防疫照顧假嗎?
     
    如果你有12歲以下的小孩,或是國高中身心障礙的小孩,可以請防疫照顧假,雇主不得拒絕。只是,防疫照顧假是無薪的,在這種狀況下,建議使用特休。
     
    🟡我可以不去上班嗎?這樣我應該要請什麼假?
     
    依照勞工請假規則,你有下列這幾種選擇:
    1.特休:給付全薪
    2.事假、家庭照顧假:無薪
    3.防疫照顧假:無薪,若家裡有12歲以下的小孩,或是國高中身心障礙的小孩
    4.病假:半薪(如果你有生病的事實)
     
    🟡如果雇主強迫我排特休,可以嗎?
     
    ➡️不可以。依據勞基法第38條,雇主不可以任意在班表上排入特休,除非徵得你的同意。

    ➡️如果有這種狀況,請直接向勞工局提出勞動檢查。

    🟡雇主可以排我無薪假嗎?如果我不想排無薪假,我可以怎麼辦?
     
    ➡️雇主不可以排你無薪假。無薪假一定要勞資雙方簽定減少工時同意書,並且送地方主觀機關備查,這些程序缺一不可。

    ➡️如果你已經開始放無薪假,記得,雇主要給付你基本工資,另外,你可以向勞動部申請「#充電再出發計畫」以及「#安心就業計畫」,領取到的薪資補助,#有機會恢復你原始的薪資水準

    但前提是:#無薪假手續要完備。

    ➡️如果不完備導致你無法向勞動部申請上述兩項計畫,請向勞工局提出勞動檢查。

    ➡️如果不想放無薪假,可以向雇主提出終止勞動契約,領取資遣費。

     
    🟡停工之後,我會有薪水嗎?
     
    過去日月光因為排放汙水,遭到高雄市環保局要求停工,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表示,這次停工歸咎為雇主的責任,不適用無薪休假的規定,因此停工期間資方必須照常發給勞工工資。
     
    如果確實是京元電子的職安衛管理不佳,而被停工,應該比照日月光案例,給付員工原薪。
     
    🟡有狀況可以聯絡誰
     
    歡迎聯絡:
    宋國鼎律師 苗栗縣議員

    時代力量會全力替大家協助
     
    這篇文章,適用於所有面臨疫情擴散風險的工廠員工,即便你不是京元電子的員工,也可以依循上述QA,來進行自保的動作,歡迎大家轉貼。
     
    如果還有任何相關的問題,歡迎在底下留言,我會盡速回答。
     
    #無薪假
    #京元電子

  • 勞工局資遣費 在 戴瑋姍‧板橋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1-05-06 15:46:57

    康軒員工被離職,新北勞工局卻不太給力!
      
    表面上大動作勞檢,卻拘泥在獎金和資遣費上,方向根本錯誤。
      
    重點應該放在 #職場霸凌,吹哨者不受保障!
      
    勞檢處還說,「目前沒有明確看到吹哨者被不當對待」,仍有模糊區塊,需要釐清。
      
    原來在公司電梯,連名帶姓被張貼「若妳懂得做人道理請自重」字條,還不算公開霸凌、不當對待?
      
    這種標準,我也是醉了🙄️

  • 勞工局資遣費 在 李坤城議員服務處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0-10-16 10:44:17

    雖然康軒與疑似吹哨者的員工達成和解,針對勞方主張的資遣費、業績獎金、非自願離職證明、撫慰金等有共識,康軒也在聲明中對員工道歉,但是下令要追查洩密的李萬吉董事長,至今仍然神隱,未向大眾公開道歉。
    坤城認為,全教總揚言要抵制康軒的教科書,是康軒願意道歉的最大壓力。雖然我們在議會疾呼,要求勞工局要嚴查,但針對職場霸凌,竟然只能勸導,也可見相關法令對勞工保障真的不足,對公益吹哨者也沒有任何保障。
    最後這位女員工說,在這事件上,感受到勞工、弱勢的權益真的很需要公家機關在立法上加強保護,「這是我在這邊懇求的」。也是接下來我們要努力的。

  • 勞工局資遣費 在 李坤城議員服務處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0-10-16 10:36:20

    坤城在議會質詢勞工局長,有吹哨者檢舉康軒公司老闆應該居家檢疫,卻到處趴趴走,被衛生局裁罰100萬之後,卻下令揪出吹哨者,甚至霸凌疑似吹哨者,使該員工受到壓力之下不得不離職,請問勞工局有什麼方法懲罰康軒,保護該員工?
    坤城認為,吹哨者是為公益,不是為了他自己,在公司受到壓力待不下去才離職,勞檢卻僅是關心資遣費、獎勵金等問題,方向完全不對,應該關心吹哨者被迫離職,否則以後誰敢吹哨。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昨日勞檢主要針對資遣費、獎勵金等項目;霸凌部分涉及職業安全法第6條第2項,雇主要訂定防霸凌相關措施,若無,則限期改善,若無改善,才予以裁罰,近日會再進一步了解。如果已經發生霸凌,而發生被迫離職情事,目前勞動法規並無罰則,需循司法(民事、刑法)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