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螺絲大哉問
嗨嗨大家,今天這篇貼文看似像一篇廢文,但其實真的有很高的收藏價值,請先收藏起來好嗎?🤣🤣🤣其實自從Workforce勞動力量成立以來,一直有許多民眾會誤以為我們是公家機關,最常被誤認為是勞工局、勞保局、健保局或是工會?雖然我們先前在「全台各縣市勞政單位一覽表」已經有稍做說明並提供各...
#小螺絲大哉問
嗨嗨大家,今天這篇貼文看似像一篇廢文,但其實真的有很高的收藏價值,請先收藏起來好嗎?🤣🤣🤣其實自從Workforce勞動力量成立以來,一直有許多民眾會誤以為我們是公家機關,最常被誤認為是勞工局、勞保局、健保局或是工會?雖然我們先前在「全台各縣市勞政單位一覽表」已經有稍做說明並提供各地勞政機關的聯繫方式,但是還是很多人搞錯rrrrr,因此今天想要針對大家比較經常辦理的業務再說明一下,我們一起往下看好嗎~
👉🏻勞動局/勞工局/勞工處/勞動暨青年發展處
勞工局應該是最貼切我們的單位(也最常搞混),主要在處理勞動條件(工資、工時、休假或請假爭議)、勞資關係(勞資爭議調解)、勞工組織(職業工會、企業工會)、就業服務、職業訓練、身障就業、外籍移工、勞動教育、勞動檢查、職業安全。
其實有些業務乍看跟上面其他單位有重複,但詳細的業務劃分可以再自行上網查詢。一般若有勞資相關問題要詢問、檢舉公司違法、申請勞資爭議調解等等,到當地勞工局處就可以了。
另外提醒一下,若勞務提供地是位於經濟部加工出口區內、或是竹科、中科南科等科學園區,則遇到勞資相關問題或欲申請勞資爭議調解時應向各該管之管理處或管理局洽詢。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勞保局)
主要承辦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勞工退休金(新舊制)、國民年金等業務,基本上只要想到各項保險或是給付相關的,都可以先往勞保局的承辦業務查查看。另外提醒一下失業給付的部分,雖然承辦單位是各地就業服務據點,不過就業服務站或就業服務處僅處理至資格認定與送件,實際受理與核發款項的還是勞保局,所以若有款項疑義,還是建議打去勞保局詢問唷。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署)
主要承辦全民健康保險等相關業務,比較常會被問到的內容有投保與保費、健保卡相關、就醫紀錄、健保醫療費用與健保醫療計畫的等。這個應該比較好分辨,就不多贅述了。
👉🏻勞動力發展署(勞發署)
勞發署在各地設有分署,分別是:北基宜花金馬分署、桃竹苗分署、中彰投分署、雲嘉南分署、高屏澎東分署。大家比較常會接觸到的應該會是職業訓練(職前/在職)、就業服務與技能檢定這三個部分,另外有部分的移工相關事務,通常也是需要找勞發署辦理。
👉🏻勞動部
勞動部是全國勞動業務的中央主管機關,依照該單位的簡介,主要是負責勞動政策規劃、國際勞動事務的合作及研擬;勞動關係制度規劃及勞動關係事務處理;勞工保險、退休、福祉之規劃、管理及監督;勞動基準與就業平等制度之規劃及監督等等業務。
簡單來說,中央主管機關主要是負責整體國家政策的制定,如果是個案性的爭議,還是會交由實際處理勞工事務的各機關或地方政府辦理。當然,如果有讀者是針對整體政策有建議或是疑慮的話,也是可以直接向勞動部洽詢的(但不一定會直接回覆就是了)。
以上是對於各勞政主管機關簡單的歸納與介紹,假如真的搞不清楚要找哪個單位,也可以直接撥打勞動部建制的勞工諮詢申訴專線「1955」,或許他們就能告訴你要找的機關或協助轉達陳情案件唷!
至於我們「Workforce勞動力量」到底是什麼單位呢?我們除了是撰寫勞資相關議題自媒體外,同時也是勞資顧問公司,創辦以來也陸續協助提供個案性的建議給有遇到勞資問題的勞工或雇主,間接協助解決當事人遇到的爭議,如果實際上有遇到問題時,可參考我們官網中的詳細服務項目唷,就算平常沒有遇到什麼勞資問題,也可以偶爾看看我們的貼文多少了解一些勞動議題啦。😆
今天簡單介紹各單位的相關業務,希望大家下次若有遇到問題,可以很快地找到對的單位協助,不然電話一直轉接來轉接去~也是有點令人煩悶啊(笑)祝大家一切安好
追蹤 @workforce.tw
獲取勞動法令小知識
#Workforce勞動力量 #勞動力量 #勞動部 #勞工局 #勞動局 #健保署 #勞保局 #雇主 #人資 #老闆 #工作 #職場@
勞保局檢舉電話 在 故事:寫給所有人的歷史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老闆.....我想下班.....!】
2014 年 6 月,一名四十多歲於媒體公關業工作的女性,下班後在公司突然昏倒,診療後才發現是腦中風,搶救一個多月後還是不幸病逝醫院。沒有不良嗜好也不曾受重大外傷的她,卻無預警地撒手人寰,留下傷痛的家人與朋友。
然而,一切真的都是 #無預警的嗎?
後來,經家人向機關檢舉,並調查她的電腦與手機等通聯記錄後,才發現裏面充滿了下班時間甚至是深夜才傳送的訊息與來電紀錄,公司也提不出相關缺勤證明下,經過勞保局認定,成了國內第一起雇主「透過通訊軟體下達工作指令」而致員工過勞死的案例。
可能有人會說,媒體公關業就是要隨時 on call(待命)啊,錯過訊息或電話很可能就會讓工作丟了,然而保住工作的代價,卻是拿命來換,是否真的值得呢?
生活在高工時的臺灣,職業工作者或即將畢業的學生,最在意的勞動議題多半是「工資」、「工時」或「員工福利」,但對職業災害的保障卻常被忽略甚至是敬陪末座。過去臺灣雖有職災補償制度,但制度存在各種缺失,又分散在各部法令之中,不諳法律的勞工們,在求助無門下只得忍耐,最終往往演變成過勞的災難。
可能會讓你很驚訝的是,臺灣的職業病補償率僅僅只有丹麥的 1%,比起周邊的日本、韓國,也是遠遠不及。然而依據法律規定,被判定為過勞死後的補償金其實已經遠高於一般情況。換句話說,即使法律保障業主不得使勞工過度工作,勞工實際上能獲得的幫助仍是遠遠不足。
在今年 4 月 23 日,政府終於通過《勞工職災保險及保護法》,為「#職災補償」設立專法。然而,臺灣勞工的權益仍有許多需要努力的地方,期盼未來能朝更完整的方向修正。
近日因疫情,許多公司行號包含各級學校逐漸改為遠端工作,但 Work From Home(遠距辦公)的工作型態,更容易使得上下班的界線變得模糊。提醒大家在「遠距」之餘,也要注意身體安全,勤洗手,口罩也要戴好,大家一起在線上群聚吧!
#故事慢新聞
#因礦災而催生的勞基法故事請看:https://bit.ly/3hCEII7
勞保局檢舉電話 在 阿孝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鄉民分享與慣老闆交戰的過程與檢舉方式,
真的是,自己的勞權自己救。
不知道啥時才會有政府正視台灣勞動權益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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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廣大網友要求我來分享交戰的過程與檢舉方式。
公司遲發薪水我就去勞工局申請調解。
調解當天公司不願意和解,他說時間很多要跟我慢慢耗。
調解失敗後勞工局直接檢舉,未保存出勤紀錄、
未依規定給付加班費、未依約定給付薪資。
帶著薪資明細單與勞保投保明細去勞保局檢舉高薪低報。
然後打電話跟法扶約好時間,
要帶全戶財產所得清單(國稅局申請要帶戶口名簿跟每個人的印章小孩的不用印章)
戶籍謄本、調解不成立通知書,跟法扶律師說明事發經過,
等扶助通過跟律師討論寫存證信函寄給公司。
調解失敗後我就決定要離開公司了,
我開始整理手邊的帳本要結算金額,
詢問會計兩次皆稱不知道帳本的去處(負責人把帳本收起來不讓我對帳)我都有錄音啊!
OS:還裝傻?錄音檔我早就給地檢署了!
事後召開小型會議在會議上說我侵佔公款500元*2,我悶不吭聲不理會他。
存證信函寄出後我就離職,並將1000元差額匯回給公司,同時將已
請領的四萬元飾品費用(我還沒去買)全數匯回。
公司收到存證信函後有約我談和解我帶著律師去談,
出發前律師跟我確認和解金額,和解當下公司負責人完全不談和解金額,
拿著一疊資料說我哪裡違法不和解就要告我,我們馬上走人並將狀紙寄出。
我去新公司上班一個月後收到到案說明通知書,
馬上跟律師聯絡律師說:公司是故意要贓張藉由我違法在先所以才解除勞動契約。
OS:心想馬的居然告我這個,
我就拿著以前操作的案子報價單去國稅局檢舉逃漏稅。(獎金1萬八已領謝謝老闆!)
到案說明後兩個月召開偵查庭,庭上我說帳本被收走所以沒辦法得知正確差額,
檢察官問負責人為什麼要收走帳本?
負責人:因為時間要緊所以我先把帳本收走。
我也說公司三年來都是先請款後依照發票實際金額多退少補,負責人說沒有這回事!
檢察官要我們雙方帶證人來,我說我問過其他離職或在職同事沒有人願意來作證。
第三次開庭我請假沒去,負責人帶員工去作證,
員工的供詞與我一致檢察官也認為符合常理所以背信罪獲得不起訴。
著作權呢因為我PO我親手設計之完工照片至個人臉書被公司告,
一開始委任律師勸我跟公司和解,
我不服第一我沒有因為PO照片獲利、第二公司沒有因為我PO照片損失利益,
眼看這律師不靠譜我就請法扶更換律師。
最後檢察官也認為PO照片沒有造成公司損失利益,
且公司不是以照片來營利,
照片內也是我親手設計的裝潢,
所以不起訴!
後來新公司被打壓協議將我遣散,我就失業啦!
勞資糾紛終於收到開庭通知,
庭上攻防不得不跟大家分享,
我請求的項目有:遣費散、預告工資、業績獎金、特休未休、加班費
第一次開庭我們依照勞基法未按時給付工資以及高薪低報,
主張解除勞動契約合法並依遣散處理。
對方律師竟然說公司沒有固定時間給付薪資,
OS:天啊!這種話都說得出來我真是敗給他了,
我都附上薪資轉帳明細你還說沒有固定發薪日?
第二次就改口有固定發薪日了,
開始說為什麼延遲發薪水,說了一堆屁話。
獎金的部分又說我不適用獎金公式表,
我事後跟以前配合過的業主請她翻拍合約書給我,
合約金額*公式=我當月業績獎金。
最笨的是公司拿了一堆我操作過的案子帳本說虧損嚴重不可能發獎金,
帳本最下方有一欄清楚寫著業績獎金XXXX元(未申請),
看到當下我真的笑死了哈哈哈哈!未申請=我可以領只是還沒領對吧?
最後13萬獎金法院全數判給我了!
法院申請勞工局跟勞保局的檢舉資料我才發現公司居然偽造出勤紀錄,
我就馬上請求去調閱通聯對方律師馬上抗議!
法官不理會還是幫我調閱,
開庭後對方律師馬上補狀紙要求撤銷我的請求,
並附上一張105年我簽的切結書內容:
因為我們設機是上下班時間不固定,所以統一由會計人員代為打卡。
疑?這跟你在勞工局說的用電話或口頭告知到退勤時間並登記在電腦裡不一樣欸!
我想剩下的你去跟檢察官說吧!
我就帶著通聯記錄與勞工局勞動檢查得出勤紀錄表,
按鈴申告後,檢警會說申告者請近!
到櫃台出示身分證後等待書記官來做筆錄,書記官態度很友善呢!
至從7月份公司負責人要求我離職後我整天上班就全程錄音!
整整錄了近兩個月整理起來還真累人,
想聽幹話語錄的網友我看大家反應我在PO上來給大家聽!
至從前公司事件後我養成錄音的習慣,所以關於誹謗我的我都有錄下來。
誹謗的錄音檔我也很多由於還沒宣判偵查不公開就不方便PO上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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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7968737.A.7F3.html
勞保局檢舉電話 在 Smart 智富月刊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焦點答問】搞懂勞保月投保薪資,權益不吃虧之5
問:如果我對公司幫我投保的薪資跟保費有疑慮,該怎麼辦呢?有什麼申訴管道嗎?
答:勞保局建議,因為勞保加保與投保薪資調整採「申報制度」,生效日期是從投保單位將加保表,寄送到勞保局的當日生效,投保薪資調整是從投保單位將投保薪資調整表,寄到勞保局的次月1日生效,若勞工的公司有未核實申報投保薪資等情形,勞工可先向服務單位反映。
若勞工不方便向投保單位反映,或已反映卻無效,為求慎重與釐清案情,勞保局規定勞工可以「書面方式郵局」或親自到勞保局提報申訴或檢舉,但需注意2件事:1.需提供真實姓名,若是匿名檢舉,勞保局將無從答覆查處結果;2.需準備具體事證或資料,例如公司之正確名稱、負責人姓名、電話等基本資料;勞工在職出資料、薪資明細等,並詳敘事情發生時間、地點與經過,例如公司未按正確投保薪資投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