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前夫子女繼承權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前夫子女繼承權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前夫子女繼承權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7萬的網紅經濟日報,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在本件個案情況,主要為直系血親卑親屬繼承人的資格判斷,到底哪些子女是有繼承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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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配偶與前夫之兒子對配偶亦享有繼承權,解決之方法,可針對配偶之財產預作分配,提早規劃,沒有遺產,就沒有繼承的問題及特留分之問題。
律師洪可馨答: 依據民法繼承編的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了配偶以外,直系血親卑親屬是第一順位的繼承人。而配偶是指在繼承開始時,與您還維持配偶 ...
遺產的繼承權人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有當然繼承權人及順位繼承權人之分;當然繼承權人是指基於合法有效婚姻關係之配偶,順位繼承人為血親。在本件個案 ...
自己的東西留給誰,自己決定:不想給子女繼承遺產,可以怎麼做? ... 某位母親和前夫離婚後,雖未取得女兒的監護權,但從女兒就讀國小到專科學校 ...
... 母(或父)在子女未成年時告別人世,子女是可以繼承母(或父)的全部遺產。 但是因為子女未成年,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就將由前夫(或前妻)擔任。
婦人又問「我聽說妻子能分一半喔?」 這是當夫妻沒有子女,夫妻一方死亡時,存在的一方與往生者的父母或兄弟姊妹共同繼承的時候,配偶 ...
也就是說,小孩只能繼承養父、養母的遺產,不能繼承生父生母的遺產。 妳還問到前夫的月退休俸,依據《公務人員退休法》,若妳前夫沒有再娶,則他死亡時 ...
不少人誤以為死了之後,配偶、子女和父母可以共同繼承遺產,但事實上,被繼承人死亡時若有子女或孫子女,就有了第一順序的繼承人,作為第二順序的父母自不得繼承遺產; ...
本文簡要說明夫妻離婚後,男女雙方以及子女之間有關繼承的相關問答。 ... 法律諮詢, 繼承, 子女, 夫妻, 離婚, 配偶, 死亡, 前夫, 法律, Sandy, 小孩.
婦改嫁先生阻前夫婚生子女繼承 ... 前年她過世,留下300萬元遺產,楊姓男子指妻子與前夫所生的兩個女兒在她重病時,都沒有到醫院探望,不聞不問未盡孝道,應喪失繼承權 ...
前妻與前夫的婚姻關係,既然在前夫死亡(繼承開始時)前,即已因離婚而消滅, ... 包括子女、孫子女等,以親等近者優先繼承,例如有子女者由子女繼承, ...
首先夫妻雙方離婚,子女與父母之間的子女關係是不受到影響的。如果前夫去世,她的女兒是前夫的婚生子女,則女兒依然有繼承父親財產的權利。只要其父親生前沒有立遺囑將 ...
前夫 過世留下房產,讀者可持前夫死亡除戶戶籍謄本等資料到地政事務所幫子女辦理繼承登記。資料照片 讀者賴小姐問: 我與前夫已經離婚2年,孩子監護權 ...
如有子女者由子女繼承,無子女者由孫子女繼承,血親關係不因婚姻關係消滅而 ... 該名女子雖已與前夫辦理離婚登記,但畢竟兩人所生的孩子於法律上仍是 ...
如監護權歸女方,小孩與你哥仍有父子關係,以後當然可以繼承你哥財產。 ... 民法第1116條之2:「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不因結婚經撤銷或離婚而受影響。」
她很有效率地切入主題:「律師,我想要立遺囑,我和前夫已經離婚很多年,孩子 ... 所謂特留分,簡單說,就是兩名子女本來是各二分之一的繼承權,特留分就是四分之一。
继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主要是要看是否与被继承人(即继父母)之间形成抚养关系,如果形成抚养关系的,则是有继承权的。 是否形成抚养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 ...
如果從這個角度觀察,似乎父母子女間的親情,應該是最難以被割捨取代的關係了吧? 然而有趣的是,最近有愈來愈多的長輩(或是長輩派自己的子女或孫子女先 ...
【個人法律問題專區】你好: 請問前夫死亡之後,再改嫁, 我於97年購置不動產,前夫之子女是否可以分配繼承此購置之不動產, 謝謝!
首先,依法規定,如果沒有再婚對象,繼承人的財產全部由子女繼承;如果已經再婚,則是由現在的配偶、子女,與前配偶的子女共同繼承。
... 生父母及兄弟姊妹間之關係已暫時停止,無繼承其兄弟遺產之問題. 全文內容:按血親之配偶或配偶之血親,依民法第九百六十九條規定,僅為姻親。故繼父與妻前夫之子女 ...
民法第1138條有規定繼承人資格,繼父母子女之間並沒有繼承關係。回到提問,如果父親死亡,繼母於前夫生的兩位女兒沒有繼承權。 繼父母子女之間沒有血親、姻親 ...
繼子女(stepchild),是指丈夫與前妻或妻子與前夫所生的子女。繼父母子女關係是由於父或母再婚而形成的姻親關係。繼子女繼承繼父母遺產的條件關鍵就是他們之間是否 ...
在1973年1月1日前按照中國法律及習俗在香港領養的子女; ... 死者仍未再婚的前妻或前夫,而在緊接死者去世前,該前妻或前夫是完全或主要靠死者贍養的 ...
孩子有他妈妈的财产的继承权。 老婆和前夫的孩子,属于继子女,与继父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遗产享有继承权。只是继承的部分是母亲再嫁过后和继父的共同财产。
前夫子女繼承權 的推薦與評價,在FACEBOOK、YOUTUBE、PTT和經濟日報這樣回答,找前夫子女繼承權在在FACEBOOK、YOUTUBE、PTT就來法律條文查詢及法律問題經驗分享, ...
(已經離婚的不算歐); 第一順位:子女、孫子(內外孫),曾孫(內外曾孫)。肚子裡面未出生的胎兒也算在繼承 ... 但是若是與前妻前夫所生的小孩,請記得要辦理拋棄繼承。
係的繼子女之繼承權. 三、保障有事實扶養關係的. 貳、兩岸繼承法上繼承人之範. 圍. 配偶方面. 二、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 ... 所說的繼子女是指前夫或前妻. 所生的子女, ...
親生子女的繼承權,除非因為意圖殺害被繼承人、或重大污辱等特殊情形,才會導致繼承權喪失外,父母離婚並不會導致孩子失去繼承權。
若該代位繼承人還有子女(曾孫輩),曾孫輩的繼承地位也會向上一親等,變成孫輩的地位。 ... 如果已經離婚,當然繼承人就不包含配偶(前夫或前妻)。
(4)繼子女繼子女是指妻與前夫或者夫與前妻所生的子女。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的關係,是由於父母一方死亡,他方再行結婚,或者因父母離婚,一方或雙方再 ...
如果你的前夫父母已亡,如果你的前夫二婚沒有親生子女、也沒有繼子女,你的前夫死亡時,其個人名下的財產的一半由''你與你前夫''的子女繼承,另一半由 ...
配偶、子女、父母爲第一順序繼承人。雖然趙女士的兒子改隨繼父姓,但孩子與其生父的血緣關係並不因此消除,因此,趙女士的兒子仍有繼承權,孩子與他的 ...
如果第一次的婚姻有子女,第二次無論有無子女,當事人往生時,財產繼承的繼承關係就相對複雜了。 最近承辦的一件繼承案件,太太走了,先生把太太的 ...
若前夫跟妳離婚後,沒有再結婚也沒有非婚生子女或養子女,情況就比較單純,他的遺產可由前妻的兩個小孩均分。 如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洽詢女人徵信,會為您做盡快的處理 ...
前夫 或前妻的子女与继父或继母长期生活在一起,形成了事实上的扶养关系,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生父母子女关系相同,互有继承权。
直系姻親,但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者,不在此限。 ... 因此養父母子女間應負扶養義務,如養父母死亡,養子女可繼承財產,相對地養子女與本生父母間扶養義務 ...
註: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之兄弟姊妹,但其等之子女並無繼承權) ... 只要小孩沒有被再婚對象收養,前夫依然是小孩法律上的父親,所以前夫的財產小孩仍可繼承,而媽媽 ...
前夫 或前妻的子女與繼父或繼母長期生活在一起,形成了事實上的扶養關係,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與生父母子女關係相同,互有繼承權。
也就是說,配偶可以同時透過「前夫(妻)」、「繼承人」兩種身分,來主張依法取得遺產。 然而,這兩種權利應該如何一起行使呢?依照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773號民事判決 ...
也就是說,小孩只能繼承養父、養母的遺產,不能繼承生父生母的遺產。 妳還問到前夫的月退休俸,依據《公務人員退休法》,若妳前夫沒有再娶,則他死亡時,所有子女是第一 ...
繼親,親屬的一種,指生父與生母離異或父母其中一方逝世後,子女跟隨其中一方,該方再婚後之配偶和孩子之間,以及孩子和再婚配偶自身兒女之間的關係。
依照現行民法,不管出生時父母如何約定,子女在成年後都有權利「自己」決定要選擇父姓或母姓,不需要經過父母任何一方的同意。因此,若先前去法院宣告變更 ...
因為我弟弟單身未婚無子女,他生前有債務,所以我們親人想辦理拋棄繼承。 ... 眾人皆辦理了拋棄繼承,但我兩個未成年孩子因與前夫共同監護,所以必須要前夫的印鑑證明 ...
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死者配偶、親生父母、養父、養母、親生子女、養子女。 ... 妻子或丈夫與前夫或前妻所生子女不享有繼父、繼母的遺產繼承權。
继子女是夫妻一方对另一方与其前夫或前妻所生子女而言。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和赡养关系,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的财产有继承权。如果继父与生母 ...
兩岸法律在繼子女對繼父母遺產繼承權存在着一些差異。 ... 首先,繼子女是指丈夫與前妻或妻子與前夫所生的子女,依中國大陸《婚姻法》的規定,繼子女的法律地位分爲兩 ...
怎样终止前妻孩子的继承权. 我们都知道家里老人去世后财产会由子女继承,那么如果是前妻或前夫的孩子呢?他们有继承权吗?如果想要终止前妻孩子的继承权该怎么做呢?
囑,完全排除特定非婚生子女的繼承權利(D)養子女可同時享有. 養父母與生父生母的遺產繼承權【107 年初等】 ... 美莉離婚後與志雄結婚,志雄十分喜歡美莉與前夫所生的小孩.
上期我們談過了遺產應該如何繼承、繼承的順. 序和繼承的多少等問題。 ... 親的子女,都是父親的直系血親卑親屬,當然也就 ... 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中,如果是前夫所生的子.
吳律師,請問我不想給我不孝的兒子/女兒繼承遺產可以嗎? ... 如果從這個角度觀察,似乎父母子女間的親情,應該是最難以被割捨取代的關係了吧?
前妻孩子是有继承权的,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 ... 由被保人(前夫)同意的,当前夫身故时,保险金的受益人就是前夫与前妻的小孩。
(1) 如果只有配偶,而沒有子女、父母或全血親兄弟姊妹或其全血親兄弟姊妹的 ... 若該女士離婚後再婚的,則其前夫與再婚妻子所生之子女無繼承權; (2) ...
過去的婚姻失敗,留在她身邊的,除了與前夫生下的寶貝女兒外,剩下的只是 ... 遺產的繼承有法定的順序,配偶及子女同為第一順位,繼承權是均分,也 ...
【血緣無法抹滅,親子間互負扶養義務】 · 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不因結婚經撤銷或離婚而受影響。 · 【即使未盡扶養義務,不構成繼承權喪失】 · 二、 ...
由此可見,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繼承人,但子女的配偶不是。一般情況下,兒媳和女婿都沒有繼承公婆和岳父母財產的權利。只有在子女行使繼承權、實際得到遺產、 ...
離婚死亡親戚能否爭取監護權-民法第1055條:「夫妻離婚後,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得由夫妻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若是夫妻協議未成年子女之監護 ...
民法(含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題庫下載題庫 ... (C)父母子女關係 ... 前夫的婚姻關係,即已因離婚而消滅,前妻就不是前夫的法定繼承人,對前夫的遺產並沒有繼承權。
1、前夫或前妻的子女與繼父或繼母長期生活在一起,形成了事實上的扶養關係,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與生父母子女關係相同,互有繼承權。 · 2、生父母再婚時, ...
按照法定继承规则,子女可以继承父亲的财产。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当事人前夫的孩子作为其子女,依法享有法定继承权;但是前述“子女”的 ...
李女士与前夫育有一子,与前夫离婚后一直没有再嫁,直到儿子成年,在外工作生活后,才与孙先生结婚,两人结婚不久后,孙先生发生车祸不幸当场身亡,对于继.
如何讓不肖子喪失繼承權不能繼承遺產? 家事相關 · 前夫(前妻)不付小孩扶養費,我可以不給他(她)探視權不讓他(她)看小孩嗎? 家事相關.
今年初前夫死亡,勞保有死亡給付,可償還我部分債務,但前夫父母向法院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訴訟,請問非婚生子女有勞保死亡給付的繼承權嗎?
但相對的,原父或母,就會因此與子女失去任何法律上的親屬關係,彼此不再有繼承權、監護權、扶養費…等扶養的權利跟責任。 收養的7個限制. 收養人的年齡要超過被收養人20歲 ...
5 鄧學仁,「子女重複受婚生推定之解決」,林秀雄編,民法親屬繼承實例問題分析,第170、171 ... 可能在後婚姻關係存續中,該子女之生父,究為母之前夫或後夫,頗.
甲、乙二人為夫妻,甲與前妻生子丙,乙則與前夫生女丁。問: ... 丙對乙之遺產有無繼承權? ... 母子女關係(婚姻無效所生之子女即為非婚生子女)、繼承等問題,.
欣欣與前夫離婚後努力工作購得一屋,並獨自將兒子阿越扶養長大,阿越也很爭氣的從 ... 的情況,但如果衡量現行法律,依民法規定,子女被父母剝奪繼承權的條件較嚴苛。
子女 就105 年祖父死亡發生之遺產繼承,仍有代位繼承權。 四、再轉繼承. (一)繼承開始後,原繼承 ... 更其住居所時,其前夫戶口仍不得認為業已廢絕」;大正4 年控字第.
期,頁39;張宏銘(2008),〈未成年子女繼承制度修正之評釋〉,《萬國法律》,160 ... 前夫之家為主」,因此,妻須以無子、不改嫁為條件,始得繼承夫分,且須.
因此,養子或養女可以擁有養父母財產的繼承權,也可以在收養時一併調整 ... 直系血親、直系姻親間是不能收養的,除非是再婚的夫妻收養對方的子女。
如果從這個角度觀察,似乎父母子女間的親情,應該是最難以被割捨取代的 ... 案例2》某位母親和前夫離婚後,雖未取得女兒的監護權,但從女兒就讀國小 ...
呂秋遠代墊扶養費拋棄繼承,這幾年來,爸爸的身體狀況一直沒有起色, ... 先說結論,父母沒資產,但是年輕力壯,可以請求子女扶養;父母有資產,但是 ...
還是老王預立遺囑,把財產都給3 名子女繼承就可以,或實際上並非這麼簡單? 建業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馬傲秋指出,依民法第1144條第1 款規定,配偶與直系 ...
熟年人若有意再續弦,其遺產的繼承將會是後妻、與前妻和後妻所生的兒女有 ... 或是繼母已有與前夫所生子女,因再婚能取得後夫逝世後的財產,但等到她 ...
如果我沒有生下任何子女,而公公婆婆仍健在,哪麼遺. ... 2019年11月3日— 前妻與前夫的婚姻關係,既然在前夫死亡(繼承開始時)前,即已因離婚而消滅,前妻就不是前夫的 ...
其實如果提出該否認之訴,對子女有關繼承權等事宜就會有很大的變動。 ... 小孩會推定您與前夫所生,因懷孕當時您與前夫的婚姻關係仍然存續。
三、假設我或先生身亡,配偶是第一繼承權,但要如何設定他的另外2個孩子是 ... Q:我在兒子小學時與前夫離婚,當時協議書上註明兒子成年時房子歸兒子 ...
→例如:嫁出去的女兒容易繼承娘家的債務;兒女死亡時,如果他們沒有小孩,父母就會繼承子女的債務;當父母已經往生,兄弟姐妹就很容易繼承對方的債務。 三、債務是看不見 ...
继子女是指夫与前妻或妻与前夫所生的子女。在现代社会,离婚和再婚已经不再是世俗不能忍受的事情了,如果再婚的一方有子女就会产生继父母子女 ...
兩岸法律在繼子女對繼父母遺產繼承權存在著一些差異。在台灣,只要是雙方未辦理收養,繼子女是沒有繼承權的;在中國,只要雙方存在著扶養關係, ...
同上,只要父親欄還是前夫,小孩對前夫就有繼承權。 ... 如夫婦雙方同意離婚,且不涉資產及子女撫養權爭拗,便可自行辦理離婚手續,毋須律師處理。
一對夫妻, 妻子為再婚, 有和前夫所生的子女, 和現任丈夫亦有子女. 假如丈夫離世, 妻子和前夫所生子女是否沒有遺產繼承權? 又如果妻子先離世, 則是否丈夫 ...
而兩岸法律在繼子女對繼父母遺產繼承權問題,存在著一些差異,在台灣只要 ... 或妻子與前夫所生的子女,依中國大陸婚姻法的規定,繼子女的法律地位分 ...
過去的婚姻失敗,留在她身邊的,除了與前夫生下的寶貝女兒外,剩下的只是 ... 遺產的繼承有法定的順序,配偶及子女同為第一順位,繼承權是均分,也 ...
標題[繼承] 再婚之後的子女財產繼承問題. ... 萬的她在與許父結識前,曾經結過婚並已離婚,與前夫育有1子(劉弟弟),而現在劉弟弟由林女扶養。
二、眾所周知,子女可以繼承父母的遺產,那麼親子關係的確立對繼承方面有 ... 四、假設李太太再婚,她還有權要求前夫(李先生)繼續向其提供扶養嗎?
離婚再嫁後,如果單親媽媽單獨監護,小孩還可以繼承前夫的財產嗎? ... 如夫婦雙方同意離婚,且不涉資產及子女撫養權爭拗,便可自行辦理離婚手續, ...
被繼承人沒有子女沒關係,根據前一段的繼承順位,遺產會一直依順序往下找尋 ... 年1月3日期間身亡,則其前夫與再婚妻子所生之子女,可繼承其遺產。
在法律上固然有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予以保護,但是在父母離婚時,究竟應將孩子的監護權判給誰,才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 ... 關於離婚子女監護權之規定,我國<民法>親屬編於85 ...
上一八)四 IT 孀婦改嫁,違反民法第九百八十七條之規定者,其前夫之待其工作, ... 父或母與其未成年之子女共同繼承時,依同千零五十五條之一及第一千零五十五條之二之規定 ...
一、子女之繼承權不因父母離婚而受影響:. 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 ...
(见台上一二六)五)《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條所謂繼承權被侵害,須自命有繼承一第一千零八十九條之一(未成年子女權義之行使或負擔準用規定) %父母不繼續共同生活達六個月 ...
法律分析: 老婆和前夫的孩子,属于继子女,与继父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遗产享有继承权。只是继承的部分是母亲再嫁过后和继父的共同财产。
依照民法第1073條之1第2款規定,直系姻親是不得收養為養子女。但是夫妻之ㄧ方,收養他方之子女是可以的。 所以原則上,因為收養子女所產生的法律效力,就是等於 ...
或湮滅被繼承人的繼承事項遺囑;並經被繼承人表示取消繼承權。 ... 但趙匡胤死後,主張自己對遺產擁是父母離婚並不影響其等與子女被繼承人父親趙匡胤前妻王月虹有繼承權?
... 例如家庭成員中一方與離婚妻子有前夫前妻的關係,家庭內亦可能有繼父母繼子女的 ... 遺囑繼承的主要缺點一般來說,有遺囑的繼承是要比沒有遺囑的繼承更符合被繼承人 ...
... 不能讓與他人,也不能夠 繼承 喜歡我們的節目的話,訂閱與分享加上小鈴鐺給他開起來!你有法律問題需要解答嗎?趕快點擊下方連結留言唷!
前夫子女繼承權 在 經濟日報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在本件個案情況,主要為直系血親卑親屬繼承人的資格判斷,到底哪些子女是有繼承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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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遺產配偶可以先分一半,其他由子女平分,是嗎?」
「好像不是喔!我聽說配偶繼承權跟子女是一樣的,應該是大家一起平分遺產才對吧!」
大家覺得呢?你又是『聽說』什麼呢?
其實這兩個答案都不算正確。到底配偶死亡時,另一方可以分多少財產?
關鍵在於當夫妻其中一方先死亡時,有關於財產分配的部分其實牽涉到兩個權利。
一、夫妻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你沒有看錯喔!不只是離婚,當夫妻的其中一方死亡時,另一方在跟其他繼承人分配遺產之前,可以先主張夫妻財產差額分配,只是這部分的分配比例,並非配偶所留下的財產的一半,而是夫妻財產差額的一半,也就是說,還是回歸法定夫妻財產制的規定,計算完婚後財產差額並扣除後,所剩下的錢才是由繼承人分配的遺產範圍。這就是很多人會「聽說」或「誤以為」,生存的配偶是分一半財產的原因。
二、遺產繼承權
等到生存配偶先拿走可以分配的婚後剩餘財產差額後,剩下的部份才是依民法的順位來分遺產,第一順位就是跟子女一起平分。
因此假設生存配偶名下完全沒有財產,而死亡的配偶名下的全部都是婚後賺的的財產,生存配偶可以分到的錢其實是超過財產一半的。
因此,最近就看到一個有趣的法院判決(台灣高等法院104年度家上易45號)
一位丈夫死亡的妻子在跟其他繼承人(或許是子女或其他順位的親人)辦完遺產繼承登記後,起訴請求其他繼承人要將所繼承的房屋土地移轉一半的應有部分給她,請求的依據就是夫妻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法院因此判其他繼承人們應該配合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雖然很多母親其實還是會將亡夫的遺產直接登記給子女,但是還是提醒大家,其實在財產的分配上,遺孀可以分的可能比你想的多更多。
另外,我們還常常被問到的問題有:
一、離婚再嫁後,如果單親媽媽單獨監護,小孩還可以繼承前夫的財產嗎?
可以的喔!只要父親欄還是前夫,小孩對前夫就有繼承權。
二、那如果幫小孩改姓呢?會影響對生父的繼承權嗎?
同上,只要父親欄還是前夫,小孩對前夫就有繼承權。
三、那離婚後有什麼可能性小孩會沒有繼承權嗎?
如果繼父收養了小孩,父親欄就會更改為繼父,小孩就會喪失對原生父親的繼承權,但相對的,也會變成繼父以後的繼承人。
四、如果離婚後前夫過世了,但前公婆還健在,小孩對阿公阿嬤有繼承權嗎?
有的,只要父親欄還是前夫,小孩對阿公阿嬤還是有繼承權,這叫代位繼承(爸爸的繼承地位)。
五、既然有繼承權,那不就代表也可能會繼承債務?
是的,所以要記得去拋棄繼承喔!
六、聽說拋棄繼承要在知悉三個月內,萬一我都跟前夫沒有來往,也忘了幫小孩拋棄繼承,有一天才被銀行或其他債務人追債,怎麼辦?
只要到國稅局調遺產清冊,證明沒有繼承到財產,回函給銀行,通常他們都會不了了之,但千萬不要把支付命令丟到垃圾桶裡,記得閉著眼睛異議就對了。
其實,我也聽過不少後妻來諮詢,怎樣可以讓前妻的小孩不要繼承自己現任丈夫的財產,原則上,除非生前就過戶,即使有遺囑,還是有特留分問題,也就是一定要保留部分遺產給法定繼承人,我想如果現任丈夫不想做那麼絕,或許也只能接受那也是他的過去,那就回到本文最前面跟大家分享的夫妻一方死亡時的剩餘財產分配,先多拿一點留給自己的小孩囉!
講真的,據不負責任觀察,我發現有時父母留給小孩越少財產的,兄弟姊妹感情反而好,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這種感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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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我不是你親生的!】
台灣鄉土劇會有因為家裡養不起,所以把小孩送給不孕,但經濟狀況比較好的家庭養,經過各種意外後,偶然到醫院驗了血型才發現自己不是父母親生的,其實是收養的,然後開始調查自己身世的劇情……但是收養有像電視劇那樣容易嗎?
🎸什麼是收養?
收養可以讓沒有血緣關係的兩方,透過法律認可的過程,來建立親子關係,這樣不但能讓原生家庭無法撫養的孩子,可以在另一個安穩的環境中成長,同時也讓想要孩子的人實現當父母的願望。
收養關係成立之後,收養人就是被收養人的父母,如同親生父母一樣要負擔照顧責任和義務,而養子女和養父母及養父母親屬的關係,基本上和親生子女一樣。相對的,生父母的權利義務會喪失,包括親權、繼承權、撫養權等等,在法律上就變成陌生人。(民法第1077條)
🎸收養的類型有哪些?
收養的類型可區分三種:
1⃣無血緣關係收養:
養父母、原生父母及養子女之間沒有血緣關係,依現行的《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無血緣關係收養必須經過收出養專業團體媒合。
2⃣親戚收養:
又叫近親收養,也就是收養親戚的孩子。
3⃣繼親收養:
也稱為他方收養,收養配偶之前婚姻所生的小孩。
🎸收養有條件限制嗎?
一. 年齡限制【民法第1073條】
一般人想收養別人,年紀必須超過對象20歲才可以。如果是「夫妻共同收養」別人的情況,則是一個人超過20歲、另一個超過16歲即可。例如丈夫40歲,妻子36歲,就可以共同收養正值20歲的A。
二、禁止近親收養【民法第1073-1條】
爺爺不能收養孫子、公婆不能收養媳婦。原則上直系血親、直系姻親間是不能收養的,除非是再婚的夫妻收養對方的子女,例如A和B再婚,A可以收養B與前夫所生的兒子。
除此之外,近親之間輩分不相當(包含輩分相同)也不能收養,例如表兄弟姊妹不能互相收養,或是祖父母收養外孫,這種導致倫理輩分秩序混亂的也不行。
三、配偶共同收養【民法第1074條】
如果你已經結了婚,你想收養子女一定要得到配偶同意,與配偶共同收養。除非收養的對象本來就是對方的孩子,或是你的配偶生死不明、因特殊原因無法表示意見時,才可以單獨決定。
四、禁止雙重出養【民法第1075條】
養父母一次只能有一個(組),不能已經給A收養,又想要給B收養,法律是禁止「職業養子女」出現的。
五、被收養人配偶的同意【民法第1076條】
如果你已經結了婚,你想「被收養」,這時候就跟收養別人一樣,也要得到配偶的同意喔!
六、收養合意【民法第1076-1條、1076-2條】
收養會切斷對象與原生父母的親子關係,因此收養別人的子女,依法要經過別人父母的同意,不管對方是不是未成年人都一樣喔!
舉例來說,C是A、B的子女,你想收養C,得先請示A、B的意見才行。
除非,今天A、B有虐待、施暴等未盡教養義務,或是A、B因重病等情況而無法表示意見,你才能無視對方父母的意願進行收養。
七、無血緣未成年人的「收養必要性」:
如果收養對象是18歲以下的兒少,依《兒童及少年權利與福利保障法》第16條規定,必須經過專業機構的審核,由先調查「出養必要性」,確認除了收養以外,原生家庭真的沒別的方法讓孩子獲得妥善照顧,才可以進行收養程序。
🎸要怎麼收養?
因為以前會有私下收養的情形,其中衍生出偽造文書、販賣人口等問題,為了保障孩子的權益,《兒童及少年權利與福利保障法》第16條第1項規定,除了「旁系血親在六親等及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相當」與「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子女」以外,「無血緣關係的未成年人收養」都必須透過衛福部社家署或地方主管機關許可的收出養專業團體辦理。
所以要先找到機構登記,再參加說明會或是課程,經過機構人員評估和訪談、審查收養的人資格,再進行配對,然後觀察雙方適應狀況,之後決定收養的話就可以進行收養作業。
依民法第1079條,收養要用書面,並向法院聲請認可,所以完成收養作業之後,就可以向養父母或養子女住所地的地方法院提出聲請,等法院出庭機構訪視後進行裁定,在十個工作日之後聲請確定證明,就可以拿確定證明辦理戶籍登記。
如果是其他收養情形,則逕向法院法院辦理即可。
🎸外國人怎麼收養台灣小孩?
外國人收養台灣小孩屬於跨國收養,通常透過收出養專業機構進行,外國人必須在自己的國家找到和台灣合作的收養機構來媒合。
依狀況有不同的辦理原則:
1⃣夫妻一方是台灣人,配偶是外國人,夫妻都住在台灣,照台灣收養程序辦理。
2⃣夫妻一方住台灣,配偶住國外:
1.夫妻雙方都是台灣人,照台灣收養程序辦理。
2.夫妻一方或雙方是外國人,照跨國境收養程序辦理。
不過依照《兒童及少年權利與福利保障法》以及「海牙國際公約」的精神,在有出養必要性的前提下,會以國內收養為優先,希望讓孩子盡量在同種族同文化的環境長大。
🎸台灣人怎麼收養外國小孩?
按照《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54條規定,收養之成立及終止,依各該收養者被收養者之本國法,所以養父母及養子女的收養過程都必須符合自己國家的法律,要 #先到孩子的原生國家,照原生國家的收養程序完成收養,然後將所有收養文件資料帶回台灣。
再依照《家事事件法》第115條規定附具相關文件,提出收養符合養父母或養子女本國法的證明文件資料,各項證明文件,如果是在國外作成的,要先經過我國駐外機構的驗證,外文文件要附上中文譯本,然後 #再向法院提出收養聲請。
小時候看完鄉土劇,我也想過該不會我不是父母親生的,不然怎麼對我這麼兇?也覺得別人家好像比較好,想當別人家的小孩,但長大後發現,和家人的關係並不全然建立在血緣之上,有愛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