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利害關係意思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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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500的網紅林佳龍,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立法委員林佳龍今(25)日在司法委員會質詢檢察總長黃世銘,林佳龍指出,黃世銘自稱因為主張不起訴拉法葉案,從北檢檢察長位子「黯然下台」、「殊屬遺憾」;但在黃世銘出任檢察總長後,卻為了拉法葉案是否上訴,大陣仗召集高檢及北檢的檢察長,做出「會後裁定」、「以不上訴為宜」的結論,根本就是換了位子就換腦袋。而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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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利害關係意思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22 18:2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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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父的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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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虹安與名嘴朱學恆、資深媒體人黃暐瀚合唱「塔綠班之歌」嘲諷民進黨及其支持者,歌詞為「塔綠班,塔綠班,綠畜生氣有夠讚,大家都在嘲笑,你們塔綠班,你看看你塔綠班.」以「綠畜、塔綠班」羞辱選民,遭批評後,回應「我為什麼整個晚上不說話,因為我想先看清楚,到底有多少貨真價實的塔綠班、聖蟑士會對號入座」,並稱「塔綠班」此詞引起大眾共鳴,是民意的反撲,民心的向背.高虹安並拜託國防部趕快徵召她,讓她潛入敵國唱歌撕裂他們,並再度重申真正撕裂族群製造對立的,就是民眾痛恨的塔綠班.高虹安質疑,批評她的人為什麼在疫情導致八百多人死亡時,怎麼沒看你們這麼大聲,卻只檢討她唱歌. 高虹安認為,批評她的言論的是一種霸凌行為,她說霸凌她的都是塔綠班,塔綠班將會深深的刻化在民眾的心中,成為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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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摘自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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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立委滿口塔綠班、聖蟑士,把與自己意見不同的選民罵成是綠畜,我認為這樣的行為已經令國會殿堂蒙羞,而且正在拉低民意代表的水準-人民最基本的要求,一個立委不要出口成髒,沒想到,台民黨的立委連這一點都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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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任何一個民意代表都必須對此提出譴責,這不但是踐踏立委的專業,也是破壞民意代表的名譽,人民也會提出質疑,是否花費稅金,付出選票,只是為了養出一個立委,登台演唱「塔綠班之歌」,怒罵綠畜,並說,她是在反映公民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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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虹安想像的立委,是跟民眾站在一起罵髒話,詛咒其他黨派支持者,其實,這不用立委來勝任,隨便找一個升斗小民,在路上潑婦罵街即可,或者找一個三歲小孩,沒有行為與自主能力,也無法判斷是非,給她張歪歌歌詞,叫她照著稿唱.這也是她辯解之詞,她只是應別人的要求唱一首歌,歌詞皆非她創作,她不懂歌詞意思,看不懂中文,還在學ㄅㄆㄇ,只是覺得這個怪叔叔對她很好,給她一顆糖吃,所以她就聽他的話,別人叫他幹什麼就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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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把一個民意代表,當成一個未成年的小女孩來做,這是不可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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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知道,就算一個小女孩做出這種事,回家也會被爸媽教育,加以訓斥不能隨便罵髒話,不要收陌生人給的歌單,但她的行為似乎沒有人能制止他,彷彿缺乏監護人的看護,使她失去教養.唯一像是監護人的東西,是她的上司,台北市長柯文哲,而他正是滿嘴「塔綠班、聖蟑士」的起頭者,不免讓人懷疑,她是否耳濡目染,有樣學樣,或者這就是市長教她這麼做的,在高虹安罵人了以後,市長還站在她身旁,稱讚她做得很好,稱她出口成蟑的舉動,贏得了龐大的網路聲量,這下子她的蟑話路人皆知了,就連彰化人都知道這個看似成年的小女孩,當眾罵人髒話,不免令人感嘆,有什麼樣的父母,就教出什麼樣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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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虹安說,「難道你們沒有看到塔綠班這個詞是怎麼在網路上瞬間爆紅成為熱門關鍵字、引起大眾共鳴嗎?民意的反撲,民心的向背,豈是我一人可以操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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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這個大樹鋸專家,是怎麼把網路聲量看成是對自身行為的認同,網路聲量,有正面,也有負面,也可以經由少數一群極端的人,不斷刷洗歧視性的話語,而躍上版面,現在,「高虹安」這個詞,也成為網路上瞬間爆紅的關鍵字了,它是否意味著大眾的共鳴、民意的反撲,民心的向背?在我看來,它比較接近負面的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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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虹安說,塔綠班和聖蟑士,是社會氛圍對於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或資訊戰從業人員,「在網路上恣意出征不合黨意的公民意見,意圖引發寒蟬效應的反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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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些話的理解,透露出常識的缺乏,短短幾個句子,卻有諸多謬誤,令人不知如何吐槽起,為了自己咒罵與羞辱別人,創造出這麼一大串歪理,也真是令人佩服起人類的本能,一種自利取向的自我防禦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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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事件發生之初,不就是高虹安莫名的唱起一首歌,羞辱起不相干的民眾?歌詞中,毫無道理的指涉泛綠本土派支持者,是塔綠班,並以激怒他們得到自己的歡愉「綠畜生氣有夠讚」,並且糾眾和她一起發出暴言,塑造大家都厭惡的氛圍,要其他人跟隨他們一起進行集體嘲弄,「大家都在嘲笑,你們塔綠班,你看看你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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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與其說是一種反諷,不如說是惡意的嘲笑,而且是沒有目的,也沒有原因的,並沒有人冒犯她,此前,大家並不特別關注這個人,甚至不知道她的存在,而她藉由戲謔一群人,討好一群人,為自己博得優越感,吸取其他人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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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諷,還要有一個諷刺你,你加以反擊的對象,講白了,高虹安這種行為,就是單方面的網路霸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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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自己進行網路霸凌的行為,被看不下去的人批判,卻稱自己遭受到網路霸凌,加害者反倒變成被害者,這邏輯的弔詭,也令人瞠目結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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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者,作為一個民意代表,妳千不該,萬不該,去謾罵選民,就算他們是別的黨派的支持者,這是從政者的大忌,民意代表,你監督的對象,是政府,不是人民,人民反倒是要監督你的對象,確保你是否有正確的反應民意,立法、審查預算、質詢、召開公聽會,監督你是否有完成自己的工作,你要質詢的是各部會,而不是質詢人民是否偏激,是否是塔綠班.代議士(representative)指人民賦權與民意代表,代替自己行使權力,制定法律和管理公共事務,實行間接民主,這個代替並非出賣或者轉讓,誠如人民並沒有將自身之權利無條件賦予主權者,在人民與政府之間,代議士作為一個中介者,是人民的辦事員,換言之,和政府一樣,都是人民的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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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權在民,誠如盧梭所說,「要尋找出一種結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來衛護和保障每個結合者的人身和財富,並且由於這一結合而使每一個與全體相聯合的個人又只不過是在服從自己本人,並且仍然像以往一樣地自由.」政府與人民與代議士的關係,便是基於社會契約,人們放棄天然自由,獲取契約自由,從自然狀態進入社會狀態,從本能邁入道德和公義,這就是社會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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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而自由,卻無處不在枷鎖之中」,一個人倡導的絕對自由,就意味著剝奪另一個人自由,當個人尋求自己的利益至上,彼此的利益就會產生衝突,社會契約的產生的前提便是基於公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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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每個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於公意的最高指導之下,並且我們在共同體中接納每一個成員,作為全體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公共意志在於接納每一個成員,以群體的福祉作為發想,而非單一個人或一個小群體,是所有個體結合而成的公共人格,是主權者,而人們參與其中,換言之,無論是人民/政府/代議士,都必須遵守這樣的社會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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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像高虹安一樣,身為代議士,卻指控她的主權者是塔綠班,是「另一群人」,「是極端份子」,而將這群人排除在命運共同體之外,並要她的另一群主權者去嘲笑他們,貼標籤,進行仇恨動員,獵巫,與霸凌,這比較符合她口中的部分激進支持者,而這就是毀壞契約的行為,她應該自行辭職,或由人民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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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這樣的制裁並不會是另一種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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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該立委的薪水來自於全體人民的納稅金,這是不分政黨色彩的人所貢獻;該立委的權柄來自於全民參與的民主政治架構,而這是基於2300萬人的公共意志,所賦予,要求他進行質詢與立法代議士的義務,這些人無論政治立場為何,政治選擇為何,支持哪一個政黨,贊成或反對政府的政策,都是他們自由的選擇,來自於他們的自由意志,並不能由代議士決定,或者干涉,甚至將之作為一種攻擊性的理由,攻擊自己理當付出責任的對象,純粹是因為人民不選擇她或她的政黨,或者不遵從她的個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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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要檢討政府的防疫,應該提出你的論述和客觀依據,與哪些需要改進的地方,凸顯其不足之處,但絕非檢討選民是綠畜或是塔綠班,這不會對防疫有任何幫助,只是單純地進行惡意攻擊和羞辱,根本是搞錯對象.立委就職都必須宣誓效忠人民與憲法,憲法即規定,議會必須具有有自治、自律之權責,議案之討論、質詢等有關會議事項所為之言論為限,始有免責之權,如與會議事項無關,而為妨害名譽或其他顯然違法之言論,則係濫用言論免責權;而權利不得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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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虹安此舉,是在違背自己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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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立委之議事攻防、辯論、溝通的過程,其判斷標準為「為思辨或溝通過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白話來說,你可以向民眾陳述利害關係,爭取他們認同,而不是強制人民遵從自己的意見,反對者的意見都打成對立群體,進行抹黑和汙衊,比起黨意,極端的個人主義更令人無法苟同,前者仍符合民主的範疇,後者傾近於將自己當成一個暴君或奴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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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明顯,汙衊人民是塔綠班或者綠畜,並不屬於「為思辨或溝通過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相反的,它屬於侵害公民存在的負面成分,壓制人們表達自己的主張,才有可能製造所謂「寒蟬效應」,當人民表達自身的主張時,隨時會被代議士貼上恐怖份子的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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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當中最荒謬之處,那就是代議士拿人民因染疫而逝去800條人命,合理化自己對人民羞辱和歧視的行為,她似乎忘了,她才有質詢權以及代議的職權,而人民並沒有,她說「八百多人死亡時,怎麼沒看你們這麼大聲」,事實上,這是她的工作,她不去做,要人民自己去做,而這發生在她被檢討唱歌的情境,只要人們質疑她為何罵人是塔綠班,就必須代替自己去質詢政府,如果你做不到,就不能質疑她,要接受她的羞辱.一個代議士,主動拋棄了自己的工作並對著自己主僱惡意的謾罵,並拿他人的悲痛,來為自身歧視言論進行背書,可以說,符合亞里斯多德所稱的「惡行」(adike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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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不會說,羞辱與歧視是一種民意,霸凌與嘲笑是公民的行為,「塔綠班」是一種惡意的標籤,框架在無辜的人身上,對於他人進行莫須有的指控,用意在於報復與逼迫他人服從他們權威,如同盧梭所說的自爽之愛(I’amour proper),把民主社會當成一種複雜的人際關係,為了經營這種人際關係,試圖與他人比較並進行貶低,他們想從他人的目光中確認自我存在的價值,藉由反覆激怒與刺激他人,引起別人不悅,討好極端的對象,取得他們的認同,他們越生氣,我越高興,越將他們非人化,越能建構自身的優越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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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反映的是它自身的脆弱性,必須依賴他人的認同才能生存,必須試著去忌妒和怨恨,他們的戲碼才能繼續演下去,在這個螺旋之中,它是在服膺另一群主權者嗎?我想不是的,它像是在爭奪獲得支配自己的權力者的寵愛,一種怨婦式的忌妒,奴隸般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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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綠班之所以是歧視的字眼,是因為它遭致了台灣本土伊斯蘭教信徒的反對,他們屬於客觀的第三者,就像柯文哲當初說「希特勒屠殺600萬人的歷史悲劇,是猶太人對國際上最大宣傳」,而遭到猶太協會所杯葛一般,台灣伊斯蘭協會對於ptt上「塔綠班、聖蟑士」的戲謔用語,認為是一種謾罵並且像是一杯毒藥,牽連無辜穆斯林,並認為使他們遭受到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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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得注意的是,對於羞辱與歧視的詞彙,它所指涉的對象,以及加諸的語境,並不是由加害者所定義,那只會淪為二次傷害,加害者出於自利取向,必然會合理化自己的羞辱行為,認為他們十分合理,如此,就會出現「我所指稱的就是一群可恨的人他們應該被憎恨」,或者「塔綠班當然不是塔利班就如同塔利班早已不只是字面上的神學士」,這樣虛構的謊言,將原本人們欲脫離的傷害字詞,再度烙印在被害者身上,使惡意成為一種平常,將錯誤變成一種正確,原本應該被遏制的行為,變成強迫別人接受,而不許抗拒的日常,明明感受到了惡意,也確實被傷害,他們要其他人裝作沒這回事,掏洗人們的認知,只能默默的忍受,把他們惡意當成善良來解讀,為了少數人的慾望,施暴於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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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歧視與羞辱字詞,應該由受指涉的對象,他們的感受為主,以普世價值審視他造成的傷害性,塔綠班不是塔利班但卻將塔利班與之連結,如高虹安想指涉的對象是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或資訊戰從業人員,她就直接說「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就好了,犯不著使用塔綠班,她也可以使用傷害較小的網軍或1450,但是否,從她本身的意圖來看,她故意使用塔綠班標籤他人,就是要讓觀者往塔利班神學士的惡行進行聯想,say,「他們就是那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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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民進黨支持者來說好了,或者她所謂「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他們可曾去強暴婦女,或是殺害平民?他們可曾對公共設施進行恐怖攻擊?他們可曾解釋一部律法,剝奪女孩子的受教權力?他們可曾說,「女生不能養寵物」而在飼主前面槍殺他們的毛小孩?他們可曾毆打或殺死記者,阻止人們說出真相?或入侵電視台,用槍逼迫主播說出他們想令她說出的口不擇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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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有,而高虹安,作為一個代議士,說他們是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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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令人想起黃士修,曾經攻擊立委王婉諭為「小綠燈媽媽」,他們慣性以「綠」作為一種原罪,並拿他人的創痛,使他人無法忍受,難以反駁,讓人陷入退無可退的境地,而諷刺的是,當神學士把女性當成羔羊那樣宰割,身為一位女性,卻把兇手的暴行嫁接在不相干的人身上,這是在利用太平洋一端的受害者,拿著她們的吶喊聲,來為自己取暖,尋求共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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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學士不是神學士,淪為負面的詞彙,塔綠班卻不是塔利班,是一種無害的歌頌,這理科出身的中文造詣,實在令人不忍卒睹,既要罵人,展現自身的惡意,又想要免於責難,掩飾自身的意圖,要其他人當這股惡意都不存在,不准別人批評,可以看見其中極度自私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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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為塔綠班一詞的發源地與推波助瀾者,ptt八卦版與成衣商人,他們明確的使用這個詞,用來指涉所有泛綠的支持者,只要遇見泛綠支持者的存在,無論他們說什麼,贊同或反對政府的政策,都來上一句「好的,塔綠班」,高虹安既然稱歌詞皆非她所創作,但又認為歌詞不是他們所定義的那樣,而是自己所獨創的那一種,「社會氛圍對於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或資訊戰從業人員」,這是沒有邏輯的,她獨創這樣的概念,又加以違反,對於這個詞彙有反應的「貨真價實的塔綠班、聖蟑士」是自己「對號入座」,凡看不下去她出口成髒,羞辱他人行為的人,都是一種霸凌,而霸凌她的人又會將自己的言行舉止,刻在人民心底,塔綠班將成為「你的名字」

    她早已將所有具有正常道德與價值判斷的人,看不下去她惡行的人,都當作是塔綠班,「只要批評我的,都是塔綠班」,這才是她真正的定義,「我說你是,你就是」,只要我爽,我就能將塔綠班貼在不合我意的人身上,而對我有利的人,就不是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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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有點像是當初母豬教徒的「仇母豬不仇女生」,將女生分為好女孩、壞女孩,被我仇視的,就是母豬,遵從我的女孩,就是好女孩,不是母豬.在這邊,高虹安把她不同政治傾向的朋友,以及她認可的,就事論事的民進黨員和非民眾黨支持者,定義為「聰明溫暖的活人」,她「永遠也不會用塔綠班來稱呼他們」,至於她稱呼塔綠班的人,都是一群愚笨冰冷的屍體,她不需要在意他們的感受,然而,事實真的如此嗎?簡單的劃分成對我好的和對我不好的,孩童般的世界,我想,在她的朋友中,也必然存在不認同她羞辱他人行為的人,在她認可的非民眾黨支持者中,也有看不下她罵人綠畜的人存在,是說,正常人都會這麼認為,不過,在她眼中,就會突然被歸類成「不能就事論事」,哪怕,是針對她辱罵別人的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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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符合我意的,就是塔綠班,這才是她真正的定義,證據就在於,她的定義不斷地再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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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是不是理科的人,都容易產生這樣自我掏洗腦袋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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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八卦版早前,在塔利班攻進首都喀布爾時,改版標「賀阿富汗酋長國成立」,成衣商人則在此時直播中表示,「塔利班以前就是一個政權,是後來美國人來,把塔利班政權趕走,這才是整件事的開端.」,並稱「美國人說走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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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見,他們濫用這詞彙的前提,和其他人不同,是肯定塔利班的行為,並對他們展開奇異的同情,透露出他們隱約的反美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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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方面,他們又將「塔綠班」標籤在任何他們認為是本土派支持者的人身上,他們某種程度贊同塔利班的行為,又將他們的暴行轉嫁給其他人,無的放屎,這樣的行為,就是在認同惡意,轉移加害者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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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同看一個強暴犯在強暴凌虐另一個女孩,他們一面大聲叫好,一面對加害者抱以同情,並大聲嚷嚷著,無辜的路人,你們是強暴犯,對著所有想幫助被害者的幫助者,說,你們就是那個強暴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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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樣的思維,無疑是一種共犯的思想,我們周遭的人們,出現了一群強暴犯預備軍,而高虹安唱起他們的語彙,並說,不是她創作的,是應觀眾要求,話鋒一轉,又直接指控「我想先看清楚,到底有多少貨真價實的塔綠班」、「不正是坐實了民眾痛恨的塔綠班?」、「就是民眾痛恨的塔綠班.」,直接將塔綠班說成是刻畫在民眾心裡的你的名字,噢,我想她真正想說的,是已經刻畫在自己的心中,成為永遠的名字,她已經命定了,所有批判她的人,你們就是一群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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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她不敢說,說成是人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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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遠方的人正在受苦,他們被用鞭子鞭撻著,被蓋上罩袍,遮住了眼睛和嘴巴,而一群人不同理他們的處境,不正視他們的痛苦,甚至捨不得別開眼睛,當作事不關己,看著一群人被奪去了自己的名字,被另一群人奴役,你不為他們發聲,反倒是把加害者的名字,當作是鞭子,試圖鞭撻另一群人,活在你身旁的人,也奪去他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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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們很痛苦,而他們卻很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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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樣的情緒,這樣的剝奪,和兇手又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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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高虹安為了保護自己,而將自己周遭的人,都刻化成兇手的名字,那麼,神父必須為那些被削去自己臉孔的人,找回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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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必須為和她同樣活在這座島嶼上的人辯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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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人,不是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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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作為同樣活在島上的人,她必須意識到,她和其他人不同,她不是一個鄉民,或是名嘴,她是一個代議士,具有公職的身分,她具有著權勢,立法權,質詢權,要代替人民上國會殿堂,理所當然,具有較多的社會責任,必須以較高的道德標準加以省視,何況,她還任職於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教育、文化政策的議案,難道她要用謾罵綠畜的眼光,去制定民眾教育的規準?用唱「塔綠班之歌」的方式,去審視族群的文化?而她犯了錯,不肯道歉的態度,難道不會有家長問「我要怎麼教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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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誠如鄭太吉所說的,「過高屏溪,殺人無罪」,如果他不是一個代議士,他只是一個罪犯而已,他說的話不具備影響力,但他選上了議長,這就表示,他不同於一般人,他的話語,不可避免的會對公民社會造成極大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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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隨口說出「塔綠班、綠畜」的代議士,是不是認同「只要是綠的,辱罵無罪」,如果是,他擁有立法權,不知道會提出什麼樣的法案,來合理化自己的言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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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重要的,她必須具有基本的常識認知,自己的話語,對照自己的職權,是如何的撕裂這個族群和社會,她絕非只是隨意唱歪歌的小女孩,如果她認為她是,請辭職,辭去自己的職務,想要罵什麼樣的髒話或是羞辱特定族群,沒人會理會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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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的伊斯蘭信徒,並不認同塔利班的行為,認為少數人曲解伊斯蘭後還自詡為穆斯林,使得他們受到了牽連,而這份心情,轉化成同理,使他們精確的辨明了,那些滿口「塔綠班、聖蟑士」,正在消費他們的信仰,將罪加在冤枉的人身上,正如其他人用塔利班的行為,對他們進行歧視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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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們感同身受,發出不平之鳴,人之所以為人,乃因對其他人的痛苦,能感同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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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人不能,我們希望他們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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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願那些謾罵塔綠班和嘲笑綠畜的人,能使自己的心靈早日得到平靜,br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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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篇文章的完成 感謝 #鶴 #林靖賢 tomoyo的贊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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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利害關係意思 在 我是賀禎禎 - 攝影教學 & 自助旅行 & 數位生活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22 12:4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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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攝影137] 細說分鏡 Vol.14
    🎥 影片時間連結:https://youtu.be/3XpWY8Xbe5U?t=189
    🖍我所執著的,是隱藏在藝 術下,那些種種技術是如何決擇的故事
    🖍故事,比起華麗的表象,更能吸引我的投入與專注

    謝哲青在他最近的新書中,談到美國哲學家「華特、費學」,將人類的學名 Human Sapiens (智人),改為 Home Narrans (說故事的人),他的意思是處於資訊爆發、混亂的世界中,我們身處焦慮的時代下,總是想找著安生立命的社會位𠤤,依靠著我們心中相信的管道,無論是電視上的名嘴、還是網路上的網紅、意見領袖,或是功成名就的學者、政治家、企業家的一翻話,讓我們找到心靈上可以依靠的方向,因為上述這些人,在現今我們的社會中,是懂得如何化繁為簡、去無存菁並且用有力的表達方式,說出一套我們心中困境的出口 – 也就是透過「敘事」「說故事」的方式,將許多讓我們無解、擔憂的事情,化作「一切都有因果,同時也是趨吉避兇」。

    🟥故事與說故事
    會說故事的人,我真心覺得這些人的人生閱歷、經歷一定非常豐富,讓我們能超越時空,體驗到我們人生過去與現今無法置身的環境,越是很達得好,越能讓我們如臨現場。

    🔹「故事」的呈現形式很多,口說故事、文字紙筆、圖像漫畫、動態影音等等,都是為了表達「故事」,而不同的媒體優缺長短也各有利弊,同樣的一套故事,會因表達形式的差異,產生與所謂的「原作」有著極大的落差,又特別是從小說改編成電影更常見這種狀況,族繁不及備載,大家心中一定有數,這裡也就不特別提,哪些小說改變成電影成為災難,或是變的更加出色。🔹

    雖然我不大愛看小說,越厚、越多集的小說我更是離的越遠,而我偏愛影集、電影、短片來了解故事,少數我是因為電影拍的不錯,回頭去看小說的情況也是有的,雖然我知道有些電影與小說原著有所落差,但我會當作「這是另一份作品」方式來解讀它,再有興趣再多參考他人的心得比照一下。

    最近,我更開始喜歡「10 分鐘看完一部電影」,讓我對一些從沒看過的電影,在短短時間下了解故事大綱與內容,這也不是最近才有,早在多年前的「古阿莫」就已經流行好一陣子,當然這種過於斷章取義的表現方式,自然無法讓人感受任何一部電影裡頭的醍醐味,但對於一些「有點興趣的電影,但沒有時間找來看」的我來說,偶爾看一看,當作消遺也是不錯,偶爾還會發現有趣的故事在裡頭。

    「袁騰飛」Youtube 之前我很有興趣的一位「說書人」,可以把古今中外歷史講的活靈活現,怎麼同一件學生時期歷史考題,在他的嘴裡可以說出另一套觀點,足足吸引我的眼眼好幾分鐘不撇一眼,真的是蠻利害的說書人,只可惜一點,若要看他更精采、更完整的故事,那就要到另外的平台、加入會員、付費才能享受得到,我就少去他的頻道去追一追。

    「老高」我想就不多說了,上百萬的訂閱人數,每集影片一推出,短短時間也有數萬人點擊觀賞,雖然有人批評他不過就是「會說話的內容農場」,也就是把別人的故事抄來變成自己的東西,確實我也這麼覺得,老高許多集談到的內容,我自己在很多地方也都看過、見過,無論是鄉野傳奇還是書本內容都有,但這點並不會折損我對老高的評價,因為能把 10 分鐘看完的故事,透過精彩的說書過程,搭配聲音、影片輔以說明,以及旁邊適時回應的小茉,更是讓 10 分鐘看完的故事,硬是說成 1 小時的節目,還不會讓你想要轉台,這點才是讓我覺得,老高真是個利害的說書人,不用透過多難的攝影、剪輯、打光等前製與後製技術,就能做到這樣子的成就,不簡單、不簡單。

    到底是故事吸引著我們? 還是呈現方式讓我們願意停留下來? 還是必需二者兼具? 有沒有可能「呈現方式」讓故事更加生動重現,讓故事更加豐富? 也有沒有可能某些故事必需透過特定的呈現方法,才能讓我們更加溶入故事裡頭? 這些問題成為我最好奇的點

    🟥照片與故事
    前幾篇文章我提到,比起「照片的故事」,我更在意「照片故事背後的故事」,我覺得這是兩種不同的故事,前者迷人,後者讓人沉浸其中,若用小說、電影來比喻的話,精采的小說讓人打開視野,而作者的世界更是另一部作品,更加引起我的興趣。

    參觀一些攝影展,或是經過一些攝影展出的場合,除了看看照片本身,底下的創作目的也是必需要要搭配一起看的,但如果作者在現場的話,與作者本身討論這些作品創作的過程,那更是精采。

    🔹但絕大多數是沒有這個機會,我們最多參觀看看攝影展,甚至是「線上攝影展」更方便簡單,就算不是很有制度、規模、設計的線上攝影展,每天在看臉書各攝影社團裡,每個人分享作品,我們也可以視為一簡單的「線上攝影展」,但我覺得這樣子比較片段零碎,比較無法透過偶然看到的作品,就能了解一創作者真實創作的立場與心境,透過「實體的課程」,透過一創作者一連串作品創作心得分享,比較能讓在場各位,了解攝影、拍攝過程中,隱𫟖在照片、照片故事後的「故事」。🔹

    正如我前篇提到,大多分享照片故事的「說書者」,我所見到的,絕大多僅是「描述照片現場發生的事情」,或是「心情分享 – 就是要這麼做就是好」等類似的說法,能聽到我希望得到的「照片故事背後的故事」,這樣機會並不多,如果一場 1 小時 20 張照片的分享會,能讓我聽到一張、二張,遠藏在照片裡頭更多的創作心路歷程,我就覺得「值得了」。

    為何「照片故事後的故事」我更有興趣呢?

    🔹因為「照片是記錄故事」,故事已經存在在那兒,已經是發生的事情,不會、也不容易改變,或是不再發生,就那麼一次,每一張照片故事就像是電影、小說讓我增廣見聞,絕對有的,但試著想一想,為何「故事就在那兒」,為何不會吸引我,或是更多人去拍? 不覺得這點比起「照片的故事」還要有趣嗎? 🔹

    除了「已經發生存在的故事」,有的則是「創作一個故事」,但同樣的我會問作者「為何你會想拍這些故事」,而不會去太對「照片與其故事」琢磨太久,相同的邏輯我也會問自己「有些人會想創照這些故事,又為何我不想? 為何我覺得一些我自己創作的故事,別人覺得不有趣?」。

    🔹我想得到暫時性的答案那就是「照片與其故事」一定與「攝影者、創作者」有一種神秘的連結與關係,才會讓我們與作品之間產生交集,這個交集才讓我更吸引我想去了解,希望進而發現隱藏在我心中沒發現的秘密,也就是更認識自己,了解為何我現在做的是什麼? 了解為何我喜歡、厭惡某些事物又是什麼原因。🔹

    🟥攝影創作的取捨
    用照片創作,背後的故事,無論是已經存在的故事,或是撰寫一個故事,而成就一張照片所需要的元素,依舊脫離不了那些攝影的基礎 – 曝光、構圖,每一個決定都影響這張照片的最後結果,那麼說說這張照片如何的創作 (How) 並不困難,而「創作目的」本身就是「Why」,這兩者的交集,我想就是「故事 Story」。

    🔹比如說光圈大小直接影響景深表現,為何讓淺景深隱藏了部分事物,消失在主體前方、後方,不會無理由的隨意使用,當說明為何擇「大光圈」 (How),相信是背後有個原因 (Why),是為了眼不見為淨,淡化那些藏汙納垢的角落,或使得長年以來堆砌老舊的痕失消失在畫面中,使得觀看者判斷不出時間地點線索,讓這張照片遊走在過去與現在之間,簡單的觀念表達,這就是故事。🔹

    光是一個變數,就有多種選擇,無論選擇為何,都是一個觀念的表達、都是一個故事,無分好壞,只有作者主觀的詮釋,以及觀者主觀多元的解讀,但若抱著更多一點問題,問著「為何選用的大光圈,讓部分線索消失是你這張照片故事的原因」,把問題再追問下去,就能更進一步深入創作者與故事之間的「連接」,而不會讓觀者停留在「看見作品、聽見故事」這層面,卻忘了「作者」在裡頭所扮演的角色,其實就是一個「說故事的人」,我想更了解這位「說故事的人」,而不僅於「照片的故事」就此滿足,通常那些「說故事的人的故事」,比起那華麗表像的作品,來得更有趣、更讓人有著深刻的記憶,再反過頭來看該作者的「創作作品與作品故事」,就能了解更多一些。

  • 利害關係意思 在 作者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16 13: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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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個小編被炒掉了,因為他所起的所有標題都一句說出了每單新聞的要點和利害關係,於是大家看標題就夠,令點擊量大減。

    另一個小編則被提拔,因為他所起的標題彷彿甚麼也沒有說,用釣魚的手法迫你點進去看個究竟。「××終於回應了」、「真相原來是……」,這些以前會被主編打個大交叉的大標題,現在全都獲得了兩個藍剔。

    大家都討厭這種矯揉出來的懸疑,但人們還是不爭氣地點了進去,為了看那答案——然後迅速跳回上一頁,這樣他們就可以對自己說:竟想騙我看全文?但你沒有得逞。

    有些硬頸硬到連兵長也斬不斷的人,見到這種釣魚標題便奉行永不咬餌的原則,並對着無形的小編說:你以為我很想知道嗎?我偏偏不想知道。

    再一次,市場的需求問題改變了商戶和消費者的行為模式,因為你不點進去,他們就沒有收入了。

    我關心的卻是另一個較特別的文學問題,可叫做內文的自我推演。貢布羅維奇解釋說,每個部分都會自行衍生出其他部分,比如只要畫上Anson Lo的嘴,它自會長出Anson Lo的臉,然後長出他頸部以下全個人,甚至連他身後其他11個成員都會長出來了。因此,廣告商找Mirror代言,並不需要找齊12個人,他們只需要找上其中一個,就可以大剌剌地對外宣稱自己找了Mirror代言了——可能老細甚至連自己所找的這個成員的名字也記不起,他只須知道自己找了Mirror就夠了。

    貢布羅維奇用了大半本書的篇幅解析這個「部分生全部」的問題,指出所有作家,包括自己在內,都會陷入這種文字內在的矛盾。文字自我生成的性質,令到「舉一反三」這個成語成立;而由於「成立」,作家不需要寫晒四,他只需要到一就可以了。當你睇預告片已知道整齣戲會說甚麼時,還有需要把整齣電影拍出來嗎?

    (有些則是睇預告就知道不用看了。)

    把1分鐘的內容拍成22分鐘拉廣告,是可悲的商技;把兩個音節的動機寫成一部30分鐘的交響曲,卻是一門精湛的藝術,我想關鍵就在這裡,就在人與自我生成的內容建起甚麼樣的關係——而現在,你已懂得我的意思,有了一窺知全豹的智慧,所以你也沒有必要看下去了,這篇文章剩餘的75%部分也沒有必要寫下去了。

    作者

  • 利害關係意思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3-09-25 16:04:42

    立法委員林佳龍今(25)日在司法委員會質詢檢察總長黃世銘,林佳龍指出,黃世銘自稱因為主張不起訴拉法葉案,從北檢檢察長位子「黯然下台」、「殊屬遺憾」;但在黃世銘出任檢察總長後,卻為了拉法葉案是否上訴,大陣仗召集高檢及北檢的檢察長,做出「會後裁定」、「以不上訴為宜」的結論,根本就是換了位子就換腦袋。而對黃世銘坦承兩次越級向馬總統報告,事後卻才知會江院長一次,林佳龍也質疑,黃世銘此舉已逾越憲政分際,檢察總長直接向總統密告是違憲的行為!

    林佳龍表示,根據黃世銘總長在99年3月被提名時送到立院的自傳,黃世銘當年自北檢檢察長去職是因為「處理部分案件不合上位者意思」,所以「黯然下台」、「殊屬遺憾」。黃世銘也在答覆立委質詢時,承認這就是指他與前檢察總長盧仁發對是否起訴拉法葉案的爭執。然而,根據99年11月7日特偵組發的新聞稿,黃世銘當上檢察總長後,針對拉法葉案一審判決是否上訴,用了四天半加半天的時間,召集高檢及北檢的檢察長與特偵組主任,最後做出「會後裁定」、「以不上訴為宜」的結論。林佳龍批評,黃世銘根本就是換了位子就換腦袋,當上檢察總長後做的就是自己在北檢檢察長任內批判的行為!

    另外,面對林佳龍的質疑,黃世銘當場坦承曾在8/31以及9/1兩次到官邸向總統馬英九密報,卻在事後才想起應該向行政院長江宜樺報告,而且只報告一次。林佳龍說,黃世銘此舉已經逾越憲政分際,檢察總長跳過行政院長向總統密告,根本就是違憲的行為。林佳龍也要求,面對高度敏感的憲政性問題,黃世銘應審慎思考自己的角色。

    林佳龍指出,黃世銘現場答詢時堅稱他當初為拉法葉案召集高檢及北檢檢察長的行為不是關說,也沒有所謂的施壓,同時黃世銘也認為當年盧仁發總長的行為不算關說;但對陳守煌檢察長僅向林秀濤檢察官表示「該上訴就上訴,不該上訴就不上訴」的行為,黃世銘卻認為是關說、且是所謂「司法重大風紀案件」,這明顯是兩套標準,他希望社會能認清矛盾之所在。

    林佳龍也引用台灣智庫九月民調質疑黃世銘,有六成民眾認為他已不適任,超過五成主張廢除特偵組;面對所謂關說案在政治、社會層面引起的風暴,難道他都沒有責任嗎?林佳龍強調,黃世銘現在已經是利害關係人,對後續案情發展,社會以及底下的檢察官都緊盯著他的態度,另外北檢近日也已受理近20件控告他的案件。未來如果北檢傳喚,甚至起訴檢察總長,對國家來說難道是好事嗎?林佳龍呼籲,黃世銘在全案釐清前,應該先自行請假、請調、甚至停職接受調查,不該以利害關係人的身份繼續待在總長位子上,也避免司法體系的內鬥與混亂,進一步影響全國民眾對司法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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