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刑事訴訟法260條新證據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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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刑事訴訟法260條新證據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監察委員的荒謬約詢譯文】疑似罹患失憶症的高委員 在我擔任檢察官短短3年9月的任內,曾經因為一個其實跟我無關(而且我接任執行檢察官後還要倒楣的幫法務部擦屁股)的案件,被監察委員「約詢」。 當時,我的一位實務老師聽聞此事,睡不著覺,特地打電話提醒我小心:「我當然知道這件事情在法律上根本沒有妳的責任,...

  • 刑事訴訟法260條新證據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7-01 18:4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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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監察委員的荒謬約詢譯文】疑似罹患失憶症的高委員

    在我擔任檢察官短短3年9月的任內,曾經因為一個其實跟我無關(而且我接任執行檢察官後還要倒楣的幫法務部擦屁股)的案件,被監察委員「約詢」。
    當時,我的一位實務老師聽聞此事,睡不著覺,特地打電話提醒我小心:「我當然知道這件事情在法律上根本沒有妳的責任,問題就不是法律,而是監察院這群人腦中只有政治、沒有法律,他們要弄妳,不需要法律,而且他們的談話,非常政治狡詐,所以妳要『做好準備』。」
    身為一個檢察官,主要的工作就是蒐集與分析證據,「保全證據還原事實」其實就是「最好的準備」,更不至於蠢到連「蒐證」的能力都沒有。

    資淺如我(當時才剛分發第二年)都知道要如何「準備應對」了,陳隆翔學長大我幾期(我不認識,但是我知道比我資深幾期),有可能不知道監察委員背後的政治動作嗎?有可能毫無準備嗎?
    當檢察官的人,就要有扛下政治力的決心--這是檢察官倫理的基本要求。要扛下政治力,當然也要有防止「政治奧步」的基本自保能力。
    更不要說,要講精準的譯文製作,應該不會有人比檢察官更專業了。

    而養老院的老人們,長期以來耍廢、養尊處優, #不看卷宗(這是監委自己承認的,錄音有錄到)、結案報告都丟給助理寫,完全不懂辦案,只有官威,連檢察官的工作與基本能力都搞不清楚。
    所以,他們可能沒想到,他們無恥的言論,會被蒐證下來。

    高涌誠反問媒體:「給段宜康交代」誰講的?
    他的這個問題,讓我想到 #韓導演 那句:挖石油誰講的?

    問題就是,這就是他和蔡崇義約談陳隆翔時說的,錄音和譯文裡面說的。
    錄音譯文裡,高涌誠是這樣講的:
    「陳檢你也不用太在意啦,那個案由一樣嘛,監察院開門會跟你們地檢署開門一樣,你們就會有告訴、告發人去,也會有不理性的告訴、告發人,其實不理性的告訴、告發人也在你們的工作能量,監察院不諱言,我們也是會有告訴、告發人,這個案子不是我們自己吃飽太閒要去查的啦,你覺得段宜康段委員不會來嗎?你不用這樣怨嘆監察院啦。」
    「對不對,你覺得段宜康段委員不會來嗎? #段宜康段委員他就來了嘛(笑聲),來了,你說我們能夠說案子,噎,案子沒問題,檢察官處理得都很好,然後案子就踢掉,你覺得可以嗎!」
    「再審用什麼,檢察官犯職務上面的錯誤,你不幫我想怎麼解決方法,就是你要逼我們彈劾你,彈劾了以後才能夠去聲請再審,就緩起訴,刑事訴訟法260條熟不熟?未經撤銷緩起訴,緩起訴確定了,2年過了,要怎麼重新起訴?準用420條第1項第5款,你要我去用那個嗎!你們不要檢察官論壇又回來罵我,說我專門找檢察官麻煩,我相信你今天來就覺得說,只不過沒傳一個林滄敏而已,你監察院就這樣子來調我、這樣來整我,為了一個政治性案件就要來整我,你覺得是這樣嗎?你覺得我們今天攤開來給你看的證據不清楚嗎?」

    至於蔡崇義則老實到更爆笑:
    「陳檢我也老實告訴你,我真的沒有看卷。」(???)

    如果身為律師的高涌誠當上監察委員後,竟然能夠變成這副德行,
    我真心相信,應該不是「高律師」本身的問題,而是 #監察院使人腐敗。

    既然朝野都有共識,認為監察院無存在必要,麻煩立法院趕快修憲廢除監察院。
    畢竟,我實在不忍心看到那麼多法律人 #把律師當成當官的終南捷徑,當上官後說話像拉屎一樣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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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片擷取自新聞:https://bit.ly/2Zs37Wk
    至於錄音譯文則是公開審理時提出的,許多媒體都有報導,更多搞笑的譯文內容請見:https://bit.ly/3dPmu0v

    不要懷疑,這就是台灣監察委員的素質,而且還是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的大律師喔!

  • 刑事訴訟法260條新證據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6-05 22: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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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於從檢察官的高度傳喚、約談警政高官並且「檢討分局長、偵查隊長等警官」的事情,#我還真的幹過,而且不只一次。
    其實這本來就是檢察官倫理規範「督導義務」有權、也應該做的事情,但卻被警政高層歪鴿講成「驚世駭俗」的事情,天天咒罵,甚至跟調部辦事的檢察「大官」告狀。
    可笑的是,有些檢察官調部辦事、升官發財、飛黃騰達以後,好像也忘了自己是檢察官,更忘了刑事訴訟法的使命。

    為什麼不問我之所以憤怒到約談甚至傳喚分局長的原因?
    起源都是案件被搞砸,甚至抓到承辦員警與殺人被告的「地方首長親戚」有「不尋常通聯」,甚至有拖延證據保全的具體事證。
    這樣要不要傳喚分局長?

    但是下場是什麼?
    這群警政高官跟檢方高層胡說八道,一度在我背後插滿箭,引來檢方「前輩」關切。

    如果不是我運氣特別「好」(股運特別背、新聞案件有點多...),簽分的專案最後有結果,到後期也越來越多「懂得思考」的員警支持我的理念,
    假如案件失敗,最後死的是小檢。

    在這個體系,「大聲說話」的條件是要有「戰功」,但是有戰功的人有多少願意放棄仕途做改革?

    這就是現實,也是幾位學長姊覺得我幸運的原因。}

    【理論與現實】「調度司法警察條例」為何不能成為抑制警政高層歪風的武器?

    有人問為何不用 #調度司法警察條例 解決浮濫移送、歪鴿騙票、騙指揮、為了績效切割集團犯罪把案件搞砸等問題。
    對,那是法律和理論,
    但檢察實務上2個現實問題:

    1.我批判已久的(不知衝三小的)「檢警關係」,在檢警高層的「互利共生」下扭曲:
    https://reurl.cc/o6Wej

    2.別忘了,龜山法系退休教授和警政大官博士生、律師出身的政客一直倡廢條例,說這樣叫做「尊嚴」,背後的政治陰謀是什麼?
    參見:
    ☆廢除《調度司法警察條例》?癱瘓警察的,是英雄主義的績效制度
    https://reurl.cc/EyEbv
    ☆豬瘟防疫增警力?《調度條例》遠不比「上命下從」的威力
    https://reurl.cc/YbyDX

    在這樣的氛圍下,又有多少檢察官願意「當壞人」上簽要求檢察長懲處胡搞瞎搞的歪鴿(包含他們的高層)呢?

    很多基層其實也是績效獎金下的「得利者」,或是整個惡性競爭結構的「幫助犯」。
    還有一群不思考的基層跟著人云亦云、淪為 #平庸的邪惡。
    可悲的是,多數人知道錯在哪,但寧可沉默,成為 #沉默的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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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於從檢察官的高度傳喚、約談警政高官並且「檢討分局長、偵查隊長等警官」的事情,#我還真的幹過,而且不只一次。
    其實這本來就是檢察官倫理規範「督導義務」有權、也應該做的事情,但卻被警政高層歪鴿講成「驚世駭俗」的事情,天天咒罵,甚至跟調部辦事的檢察「大官」告狀。
    可笑的是,有些檢察官調部辦事、升官發財、飛黃騰達以後,好像也忘了自己是檢察官,更忘了刑事訴訟法的使命。

    為什麼不問我之所以憤怒到約談甚至傳喚分局長的原因?
    起源都是案件被搞砸,甚至抓到承辦員警與殺人被告的「地方首長親戚」有「不尋常通聯」,甚至有拖延證據保全的具體事證。
    這樣要不要傳喚分局長?

    但是下場是什麼?
    這群警政高官跟檢方高層胡說八道,一度在我背後插滿箭,引來檢方「前輩」關切。

    如果不是我運氣特別「好」(股運特別背、新聞案件有點多...),簽分的專案最後有結果,到後期也越來越多「懂得思考」的員警支持我的理念,
    假如案件失敗,最後死的是小檢。

    在這個體系,「大聲說話」的條件是要有「戰功」,但是有戰功的人有多少願意放棄仕途做改革?

    這就是現實,也是幾位學長姊覺得我幸運的原因。

    結論:我注定不是升官的料,也不會成為政客青睞的官。
    #做夢比較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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