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刑事二審要多久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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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刑事二審要多久產品中有1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139的網紅陳政宏律師-不可不知的法律事,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刑事案件就是決定犯罪之人如何調查及處罰的案件。 刑事案件概略可分為偵查及審判階段。所謂偵查階段,指警察機關、調查局及檢察官階段,也就是警局、調查局做筆錄及地檢署偵查庭之階段。審判階段則是指法院階段,又可分為一審地方法院、二審高等法院及三審最高法院。 刑事偵查階段決定了該案件的走向,若是調查得知有...

刑事二審要多久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7-11 09:09:20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最高法院認證!中國刑事訴訟法非常可以信任! 中國的刑事訴訟法可不可信、有沒有保障人權?相信大家心中都有答案(燦笑)。 不過,十年前的一個案子,最高法院可能有跟你不一樣的答案。 —— 杜明雄、杜明朗兄弟,和他們的父親杜清水,父子三人從中國回到台灣以後,某天他們被警察抓走。他們...

  • 刑事二審要多久 在 陳政宏律師-不可不知的法律事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14 10: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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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案件就是決定犯罪之人如何調查及處罰的案件。

    刑事案件概略可分為偵查及審判階段。所謂偵查階段,指警察機關、調查局及檢察官階段,也就是警局、調查局做筆錄及地檢署偵查庭之階段。審判階段則是指法院階段,又可分為一審地方法院、二審高等法院及三審最高法院。

    刑事偵查階段決定了該案件的走向,若是調查得知有明確犯罪事實,可能會起訴,若是查無實證,則為不起訴。遭遇刑事案件,通常是指收到傳票,傳喚通知書,或是警方上門調查,甚至執行搜索逮捕。

    由於偵查不公開,打電話去問警方是什麼案件,一定不會得到答案, 任何犯罪在偵查階段的答辯方向及作法對將來案情影響都甚為重要。輕微犯罪若做法妥當,檢察官調查後可能緩起訴甚至不起訴。不管接到了起訴書、不起訴書、緩起訴書,代表偵查階段告一段落,如果是起訴案件將會移到法院去開庭,由法官決定是否有罪。

    偵查階段的筆錄可以說對案情影響起絕對的作用,有句話:【案重初供】。也就是第一份筆錄可能會拿來做為判決有罪無罪的重要參考。在這裡也必須要強調,務必與律師開會討論後再前往作筆錄。如果是突然被搜索逮捕的情況下,也務必在律師到場討論前,保持沉默,緘默權的保障是刑事訴訟法賦予被告之權利。

    刑事案件若起訴,則進入法院階段,對於檢察官起訴的證據將加以一一檢視,交互詰問聲請調查證據以及對於案件的答辯,言詞辯論,決定被告究竟有罪無罪,若有罪要判刑多久,都是在這個階段處理。

    由於刑事案件是流動的,沒有絕對的做法跟標準,經驗法則居多,法院裁判脫離不了證據價值判斷之自由心證,可謂牽一髮動全身,一錯則全部錯,刑事案件必須要由專業人士評估,才能在當下做最好的判斷,爭取最有利之方式。遭遇刑事案件,能立即的尋求專業人士協助,針對案情比對而評估,配合最新實務的見解與運作才能確保自身最大權益。

  • 刑事二審要多久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2-27 19: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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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剛才為止,有3位精神醫學領域的朋友(醫師)分享這篇給我,並與我討論。也許沒多久後還會有第4位(怕我沒看到的)分享給我…

    我本身也是檢方出身,也有從事過公訴,所以可以理解交互詰問的法律上攻防、對於專家鑑定方法的質疑。但是......檢察官是公益代表人、代表的是國家,所以不能出現不實、無稽、胡攪蠻纏的胡亂詰問與論告。也許有人說看「電視/電影」裡的法庭戲律師滔滔雄辯如何如何,但是現實和戲劇是不一樣的,更不要說,檢察官不是律師,#檢察官代表的是國家,國家當然不能胡言亂語。

    檢方(特別是二審檢察官)到底在審理時說過什麼話、怎麼說、到底有沒有檯面下的「媒體運作」,這部分質疑對於檢方在刑事訴訟法上的圖像影響很大,也許欠缺現代法治觀念的台灣鍵盤鄉民們會覺得「把專家問到倒判刑好正義好棒棒」,但是檢察官是法律專家,在刑事訴訟法上的圖像是「法律守門員(Gesetzeswächter)」,不是鄉民。

    我認為檢方(特別是高檢署)有必要必須正式說明並予以回應,更應該查明檢方在法庭上的詰問與論告有無欠缺專業的不實內容,如果檢察官在法院裡真有胡言亂語,那麼恐怕有懲處之必要;但如果是媒體胡亂報導,那也應該要正式說明,而不是間接地透過輿論來給予院方、專家壓力,影響審判公正性。

    只要有司法精神鑑定實務經驗的專業人士都知道「司法精神鑑定的訪談地點不可能在醫療機構以外的公開場所(例如速食店)」,也應該了解司法精神鑑定在還原行為時點精神狀態上的難題;
    檢方對於司法精神鑑定的程序與判讀也應該具有一定程度的專業,對於鑑定結果的打擊,應該聚焦在專業,特別是鑑定方法、檢驗項目與精準度,而不是寫報告的時間。
    審判中的交互詰問,對於專家證人的學經歷等各類攻防,是司空見慣,如果報告有利被告,檢方攻擊;報告不利被告,可能被律師攻擊得更嚴重。
    重點是:檢察官要懂司法精神鑑定,也要做足功課,對司法精神醫學與鑑定方法進行深入與專業的了解,而不是天女散花般的亂射箭。
    (這部分在去年粉專便有討論過:http://bit.ly/3b14vGu

    但另一方面,我也必須說,檢察體系長久以來不做精神鑑定(因為沒錢),所以在這方面的實戰經驗少得可憐,再加上沒時間進修,而體系的某些文化(例如衝組、錯誤的檢察官定位認知)影響下,也會莫名其妙被一些素樸正義感左右。
    我之前看過一本論文,竟然有檢察官「素樸正義感」上身,對於保安處分嗤之以鼻,還對著學術訪談者說出「最好判死刑」這種話,甚至對於精神鑑定的「時點還原」等難題一無所知,說什麼「精神鑑定沒有時效性」,檢方不需要做鑑定,證明構成要件起訴就好等不知道從什麼年代活過來的鬼話。
    所以如果檢方派出的,是長期不進修的老派檢察官,那他們對於鑑定程序的誤會與陌生,也不會讓我意外。

    另外,政治媒體和輿論對於某些扛不住壓力的司法人員而言,會迫使他們屈就媒體,做出一些去專業的行為,這是整個社會都要檢討的。

  • 刑事二審要多久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1-06 2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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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民法官法】

    研擬了許久,終於在日前(109年7月22日)由立法院三讀通過了《國民法官法》,將會在2023年開始施行,以下跟大家一起來看看這部新的法規。

    👉🏻什麼是國民法官?國民法官要做什麼?
    目的是要增進民眾對司法的瞭解及信賴、也為了反映國民正當的法律感情,在特定的刑事案件由「3位法官及6位國民法官」組成國民法官法庭,共同進行審判。

    👉🏻誰可能成為國民法官?
    年滿23歲,且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繼續居住4個月以上的中華民國國民,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每年隨機抽選。
    但是還是有一些條件限制,譬如不能被褫奪公權、受監護宣告或者有刑案尚未確定等;也不能是法官、檢察官、律師、法律系教授或是警察、軍人、民代等職業(詳見第13~15條)。所以吉律已經跟國民法官無緣啦~

    👉🏻什麼案件會有國民法官參與?
    若被起訴的罪名為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罪、或是因故意犯罪而發生死亡結果的案件,除了少年刑事案件與毒品案件以外,將來會有國民法官參與審判。

    細看條文可以發現,有許多眉眉角角值得留意!

    🎸國民法官表決門檻

    魔鬼藏在細節裡,國民法官法中最重要的第83條中規定了表決的門檻,可以分成兩個部分:一個是針對有罪認定,一個是針對科刑(判多久)。

    首先,針對有罪的認定要有「包含國民法官及法官雙方意見在內」達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才能決定。白話的意思就是,至少需要有6人同意認定為有罪,但是這6票不能全部都是國民法官,至少要包含1票職業法官。

    其次,刑度的評議門檻則要以「包含國民法官及法官雙方意見在內」過半數的意見決定。但若是科處死刑,則是要包含雙方意見在內達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行。

    但是,不像有罪無罪只有兩種選擇,刑度的選擇會比較多,所以若有些人認為要判15年、有些人認為要判12年、10年,每個都沒有超過半數同意,這樣要怎麼認定?所以在第83條就規定,這種情形要以「最不利於被告之意見,順次算入次不利於被告之意見,至達包含國民法官及法官雙方意見在內之過半數意見為止,為評決結果。」

    舉例來說,假這9位法官中,有1位認為要判20年、3位認為要判18年、1位認為要判16年、4位認為要判10年。會先從最不利被告的開始算直到累積到過半(且當中要至少有一票是職業法官),這個例子中會以16年為評議結果。

    🎸上訴到二審的案件怎麼處理?

    原則上國民法官只會在一審時參與審判,如果案件經過上訴,在第92條中規定,關於事實的認定,要原本一審的判決有違背經驗或是論理法則、且顯然影響到判決的時候,第二審法院才能撤銷改判。但是原本國民法官參與時的刑度決定並沒有特別規定,也就是說如果國民法官的判決到了二審被撤銷改判,刑度認定的部分就不拘束二審法院了。

    不過,為了避免上到二審依法能撤銷改判時會導致觀感不佳,法規中也有提到「上訴審法院應該要本於國民參與審判制度之宗旨,妥適地行使審查權限」這種宣示性的規定。整體來說,國民法官的目的是為了讓民眾能夠接近瞭解法院審判工作,也期待未來國民法官上路後的實際運作,能夠提升民眾對司法的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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