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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商、打臨工、接案子…「沒勞保」紓困怎麼辦❓❓❓
很多族人是「自營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但沒有投保勞保,在這波疫情當中,如何申請紓困?
陳瑩日前已向行政院建議,應針對「無勞保」的勞工提出補助方案,最後由衛福部辦理「因應疫情擴大急難紓困」方案,照顧沒有勞保的勞工。
【補助辦法】
🔹核發對象:
①109年申請符合者
②110年新申請者:
‧未加入軍、公、教、勞、農保等社會保險
‧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同類型相關補助、補貼或津貼
‧家戶「平均收入」加「平均存款」低於「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2倍」
🔹申請方式:
①109年已申請符合者「免申請」;
②110年新申請者:「線上申請」或「郵寄申請」
線上:6月7日網站開通 https://swis.mohw.gov.tw/eip
郵寄:免付郵資寄南港昆陽郵局第520信箱
🔹申請時間:110.06.07至110.06.30
🔹核發金額:1萬元至3萬元
🔹問題Q&A:一戶一人申請!
Q:規定不得領有其它紓困相關補助、補貼或津貼?領12歲孩童家庭防疫補貼,算不算?
A:不算。仍可申請。(重複補助指類似性質,如投保工會...等)
Q:未加入等社會保險(軍、公、教、勞..),是全戶所有人都沒加入?或領有同類型補助?
A:以「申請人」身分為主。
Q:如何證明自己「有工作」而受疫情影響?(收入證明)
A:無法提出相關工作證明資料時,以切結書處理。(切結書無統一格式,只要完整敘述即可,6/7網站開設後可上傳。郵寄申請則直接寄出。)
Q:如何計算家戶「平均存款」及「平均收入」?
A:去年家中「平均存款」每人扣除15萬元,加上家戶所有人平均收入。(衛福部、財政部會調閱資料幫您試算)
Q:補助1萬元至3萬元怎麼分?
A:「平均存款」及「平均收入」合計,與「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相比,1倍以下補助3萬、1至1.5倍補助2萬、1.5至2倍補助1萬。
🔺🔺🔺還有很多問題嗎?
歡迎傳訊息給我留下聯絡資訊,或與陳瑩團隊聯繫,我來為您解答!♥️
衛福部補助辦法內容連結:
https://covid19.mohw.gov.tw/ch/cp-5188-61205-2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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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商工登記公示資料)的女董事(非以上職稱但具實質決策權者,需檢附聲明書)
☑徵選企業需具備新商業模式或創新性技術、服務或產品,並已有營運實績
🈲未曾獲選女性創業加速器輔導者
【應備文件】
1⃣公司登記、商業或其他經我國法律之證明文件
2⃣簡報電子檔:不限簡報格式,含封面及封底建議20頁以內(應包含報名頁面的簡報內容做為要點說明)
3⃣*徵選切結書:須加蓋公司大小章
4⃣*個資同意書:由企業代表檢附
5⃣*聲明書:由企業代表檢附並加蓋公司大小章
6⃣*推薦函:如有推薦人或推薦單位請檢附
*請參考報名頁面的附件格式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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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結書格式內容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年決算報告審核】(下篇)
今天再次推薦給各位關心市政的公民今年度最佳讀物──「2019年基隆市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內容真的非常豐富,提出很多財務與市政上精闢的建言,快來閱讀~
💻好讀下載處:https://www.audit.gov.tw/p/405-1000-6364,c420.php?Lang=zh-tw
文章不管怎麼減都太長QQ,這一篇來針對重大工程進度和幾個業務執行問題來跟大家分享——前瞻計畫工程進度落後,還有道路系統的問題、現勘勘查與大家關心的精神倫理補助方案,以及社會處仁愛之家的轉型促參進度、基隆轉運站、調和街轉運站等議題。
🛠工程延宕問題──前瞻計畫各工程與水環境
首先,是要肯定綜合發展處有定期地在更新前瞻計畫的各案的執行進度,但在格式或檔案形式上,還是希望可以再更進步。也希望在進度部分,可以標明核定計畫的預計完工時間,以檢視施工進度及效率。
本市前瞻計畫的問題,除了審計報告中提到關於道路改善工程的進度延宕、以及其他計畫的用地取得、採購問題外,上個月媒體報導「前瞻六億丟水裡」提到:「基隆市在水環境計畫第2批次裡,共提出11項工程計畫,有6項獲得核可,卻只有1項如期完工。另外,基隆南榮河的一項水質提升及水環境工程案,竟在一年內流標11次,直到今年才決標,諷刺的是,這項工程儘管延了快一年才動工,仍被市長林右昌當政績宣傳。」
查閱了相關資訊,「南榮河水質提升現地處理工程及南榮河沿岸水環境改善工程」第一次公開招標是在去年三月,的確如媒體報導流標超過10次,在今年四月底才決標,本來預計應該要在今年底完工的工程,從綜發處的進度報告上看來,只有「施工中」還沒有進度。
我希望市府能夠說明多次流標的原因及未來其他工程如何改善,以及南榮河水環境計畫目前的進度及預計完工的期程。也希望能夠全面來檢討前瞻計畫的執行問題。
🚧寬度4公尺以下道路維管──道路挖掘系統問題以及未實際驗收
基隆市挖掘道路管理自治條例規定道路申挖程序與勘驗規則,是道路主管機關執行依據。並在2000年設置基隆市道路挖掘管理系統,自2017 年開放轄內各區公所上線使用,但道路挖掘案件仍兼採線上及書面雙軌作業,經審計室查核,發現該系統未設計主管線上核決功能,各區公所仍需將相關文件印出後,再以書面方式簽送各主管核決,徒增行政作業程序。
另外,比較嚴重的問題是,道路挖掘路面修復完工案件僅以書面審核,像是審計室舉例,安樂區公所辦理道路挖掘路面修復完工之勘驗程序,僅以目的事業單位檢附之勘驗表、切結書、混凝土出廠證明暨品質保證書及施工前中後照片等相關文件進行書面審核後,即完成勘驗,並未會同目的事業單位進行實地勘驗,未能證實挖掘面積之真實性,亦無法驗證路面修復品質(如平整度、用料等)。我認為「書面審核」作業難以保證巷弄道路平整,更可能造成用路人的危險和困擾,這點是否能立即改善。
民政處長回覆說,道路挖掘系統是由工務處整合,區公所配合工務處呈報,未來會和工務處協調,經費允許的話,希望能在線上完成。針對挖掘勘驗,部分案件是書面審核,會要求區公所盡量以實際勘驗為主。
🤹精神倫理的內容公開和檢核指標在哪裡?
去年因為颱風來襲,很可惜無法在議場上直接得到市府針對精神倫理建設方案問題的回應。
精神倫理建設方案的經費屬於經常門,用於補助機關與團體辦理活動、目標是發揚精神倫理。今年審計室則針對「基隆市補助各社區維護及加強原有社區三大建設經費實施計畫」進行檢討,並確認此筆經費不得用於餐會、旅遊等。市府也回應該筆經費不再補助旅遊及餐會等相關費用。而根據「精神倫理建設方案內部審查作業標準」,精神倫理建設方案也不得補助政治活動、聯誼、旅遊、餐會及基層建設,但因補助「機關」部分的公開資訊不足,無法監督檢視。
對團體補助部分公開資訊過於簡略,無法了解補助於各「生態觀摩」、「文化觀摩」等活動之內容,根本看不出活動內容,有達到精神倫理建設效益、符合精神倫理建設的目標嗎?同時,針對認真辦理符合建設方案活動的團體來說,不公開內容與成果,等於無法驗證精神倫理補助的價值。我再一次強調,補助辦理活動支持在地發展好的活動,但精神倫理建設方案是全體市民繳納的稅金,主管機關應公開「機關」和「團體」的活動內容與成果,供全民檢視區公所審核基準與證明此補助成效。
另外,計畫申請書內容其實跟過去相比並沒有改變,「精神倫理建設方案內部審查作業標準」中也完全沒有提及精神倫理建設的內涵、公所審查基準為何以及關鍵績效指標如何訂定,這樣要怎麼讓機關和團體了解並設計出好的、確實能夠提升精神倫理的活動?又如何能提升這筆預算的使用效能呢?
民政處長回應,精神倫理申請活動後需要做效益評估(活動內容、活動效益、預期效益)做滿意度調查,並作為下次審查的評估標準,也有要求區公所不能補助餐費。在公開部分,會研議機關與團體的活動內容公開。
👵仁愛之家轉型長照園區BOT與OT規劃進度落後
老人安養機構仁愛之家從2016年就辦理長照福利服務園區促參案可行性規劃,2019年也由財政部補助做前置計畫,且應於2019年12月辦理公告招商作業、2020年3月完成招商及簽約會議,但審計室在今年的報告中提到「上述作業計畫因先期規劃報告經 7 次工作會議及 4 次審查會仍未定稿結案,截至 109 年 4 月底止,仍處於先期規劃作業階段,已較原訂 109 年 3 月完成招商之期程落後。另外,2018年度的審計報告中,審計室就提醒社會處,要盡速針對住民和行政人員的安排做出規劃。我請教促參進度落後如何改善,以及請社會處說明目前住民與行政人員的安排狀況。
社會處回覆說,整個促參工作會議超過10次,除了報告提到的會議外,今年8月份也配合財政部進行招商,促參司長在七月底也到基隆協助重新檢視法規條文。目前進度沒有問題,先期報告規劃算是審查通過,後續統整相關法規及公告文字,預計今年10-12月公告、招標。在人員安排上,已經按照住民的意願,已全部轉介到其他機構並持續關注,其中,公務人員的任用、升遷、調職都有程序及法規保障,目前調任正簽核到市長,後續再報告。
🚌基隆城際轉運站規劃和調和街轉運站使用率問題
基隆城際轉運站未來將會成為基隆市中心重要的國道客運節點,然而在規劃上卻因為容納的關係,將原定的15個月台刪除為13個,交通處回應說針對月台刪除,會再尋適宜地點補回,我詢問說要將月台設計在哪裡才能不影響搭乘民眾的迫切性和方便性?
而關於調和街轉運站因海科館營運後參觀人數遠低於預期,導致轉運站使用需求低落,到2020年4月底,全區已封閉閒置4年5個月,針對此問題,交通處回應調和街轉運站沒有使用急迫性,要等完工後再討論交付營運事宜。我特別請交通處明確說明如何發揮使用效益,以及先前交通處所說觀光小客車車流攔截圈並搭配轉乘接駁車紓解觀光車潮的規劃是甚麼?
交通處說明,轉運站附近一共有17條路線,原來規劃15席月台,現在因為動線先建置13席月台,而13席月台提供17條路線綽綽有餘,雖然2席月台會尋找地方補齊,但基本上目前月台數已夠用。針對調和街轉運站,當時是依照市政府和中央的契約,就是市政府要蓋,移交給海科館,因2015年地調所劃定該區為易崩塌路段,所以重作水保、土地變更而導致進度落後,去年下半年准許水保和土地變更,今年初申請建照(公開閱覽中),建照通過後就會招標。而原先蓋好轉運站之後,就會給海科館來營運,但海科館現在收入有問題,所以編不出接駁車預算,之前有找和平島商家和海科館研商來經營接駁車,但商家都覺得負擔太重,之後會再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