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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公然侮辱罪刑法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伍麗華|Saidai / Reseres,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我又來了。也許您想問:為什麼我們需要一部 #族群平等法/#反歧視法? 我來藉這次引發近8000次轉傳分享,涉及族群辱罵引發眾怒的花蓮超商事件,做一個簡單分析: #公然侮辱罪(刑法第309條) 這是我們第一個直覺聯想到的罪名,所謂侮辱,要件有:負面形容詞、譬喻、任何罵人的話都可以符合。如果這位行為...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萬的網紅陳其邁,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要求消除種族歧視盡速入法 落實人權保障促進族群和諧】 今日在委員會質詢的,是一個大家都關心的議題:反族群歧視。 國民黨委員提出《反族群歧視法》,而在前幾個月,陳瑩委員等人也提出《消除一切種族歧視公約施行法》,這兩種草案規劃在不同體系中,規定也不同。內政部報告裡頭,則提及現行法規,包括出入國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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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侮辱罪刑法 在 劉耀鴻律師-劉哥的律師日記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9-03 18:18:31
最近看到一則新聞「罵人『長得像黃安』法院認證公然侮辱,黃安火大飆粗口回嗆了」, 但真的是這樣嗎? 說別人像黃安就一定會該當公然侮辱嗎? 我們來看看幾則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9 年審簡字第 2285 號判決】 被告於基於公然侮辱告訴人的犯意,將被告的臉書內容及照片截圖公開發布於臉書,...
公然侮辱罪刑法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8-03 14:47:52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 今天是世界 emoji 日,自從有了 emoji 之後,表達訊息的方式更簡單了。 那麼,用 emoji 靠北人,是犯罪嗎? —— 如果亂罵人,在刑法上最常被告的就是公然侮辱和誹謗罪。 公然侮辱罪,是是用粗鄙的言語、圖畫、動作等方式罵人,但「侮辱」必須是...
公然侮辱罪刑法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7-11 09:09:20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醫療暴力行為犯了什麼罪? —— 這幾天,許多醫院發生醫療暴力事件。那麼,法律如何制裁醫療暴力事件的行為人? 醫療法規定,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醫護人員執行醫療或救護,最重處 3 年有期徒刑。條文中的「其他非法方法」,按照法院的見解,需要到「強暴、脅迫、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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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侮辱罪刑法 在 陳其邁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6-06-15 14:43:38【要求消除種族歧視盡速入法 落實人權保障促進族群和諧】
今日在委員會質詢的,是一個大家都關心的議題:反族群歧視。
國民黨委員提出《反族群歧視法》,而在前幾個月,陳瑩委員等人也提出《消除一切種族歧視公約施行法》,這兩種草案規劃在不同體系中,規定也不同。內政部報告裡頭,則提及現行法規,包括出入國移民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刑法中,皆有可規範歧視言論的刑責,但是否仍有漏洞?
我舉了幾個例子,一是我在美國親眼目睹的:同樣一個餐廳,服務生將黑人帶位至廁所旁,卻將白人帶至窗明几淨的地方。如此算歧視行為嗎?
再來,馬英九曾對原住民說「我把你當人看,好好教育你」;前國民黨中常委廖萬隆「雜種說」、前花蓮縣長夫人徐榛蔚「叫原住民跳交互蹲跳展現體能」、蔡正元「外籍第二代未來可能成為台灣社會犯罪最大宗的來源」,以及郭冠英、洪素珠的言論等,以上所舉出這些讓人不適的言行,在現行法律中卻未有規範。
舉出這些例子,說明了歧視有不同樣態,輕重也有所差異。
因此我要求,行政部門跟法務部,應就現行法律如刑法、公然侮辱毀謗等罪責或其他法律的修訂、或訂定專法,和社會團體、相關部會一起研議,下會期送至立院審議,以促進族群和諧!
公然侮辱罪刑法 在 伍麗華|Saidai / Reseres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我又來了。也許您想問:為什麼我們需要一部 #族群平等法/#反歧視法?
我來藉這次引發近8000次轉傳分享,涉及族群辱罵引發眾怒的花蓮超商事件,做一個簡單分析:
#公然侮辱罪(刑法第309條)
這是我們第一個直覺聯想到的罪名,所謂侮辱,要件有:負面形容詞、譬喻、任何罵人的話都可以符合。如果這位行為人上面的要件都避開了,縱使大聲咆哮、氣燄囂張,恐怕都沒有符合侮辱的定義。
#恐嚇危害安全(刑法第305條)
這條罪名的行為,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不法惡害告知」為限,本案最接近的也只是「報警抓你」這樣的言語,而報警不屬於「不法惡害」,所以也沒辦法構成本罪。
#強制罪(刑法第304條)
本條罪名是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但目前至超商消費確實每個人都有配合實聯制的義務,所以大概也沒辦法構成強制罪。
看到這邊,可能很多人都會感到難過,如此令人眾怒的行為,難道真的沒辦法讓行為人負起責任嗎?
是的,依照目前的法制,很多讓人身心受創的辱罵、歧視,真的很難透過訴訟來主張正義。
所以面對這種令人無力的現況,我們絕對需要一部族群平等法/反歧視法,除了對歧視行為明確定義之外,也要給予相對應的懲罰及賠償責任。
或許也會有人認為,歧視行為應該來透過學校或社會教育來逐步改善。是的,我也贊同比照性別平等教育法,訂定 #族群平等教育法。
不過,正如許多騷擾行為過去無法透過刑法、性平法遏制,所以我們終於制定了「跟騷法」。同樣的,在歧視事件層出不窮的現在,並且從來也見不到有人願意公開真誠道歉,單以教育方式來尋求改善,恐怕不足以保護受害者。
我期待的是,未來在歧視行為的咎責程序中,一定要設計讓被害人(或族群)訴說感受的程序,好讓歧視者透過這樣的程序充分認知自己的行為造成多嚴重的傷害。
這也是一種正面的教育。
#最後也要跟各位朋友呼籲,在網路上發表言論,一定要避免上面所提到的「負面形容詞、譬喻、罵人的話、加害的言語」,免得落入陷阱,一不小心就惹上訴訟。
的確很無奈,司法有其嚴謹的性格,許多時候跟「我們的感受」有所落差,這就是為什麼容易讓有心人利用司法程序欺負不懂法律的人。
所以,讓我們一起懂法。
公然侮辱罪刑法 在 蔡明劼醫師 健康。瘦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誰是庸醫/狗屁醫生?】
請問這兩位先生,你我素昧相識,究竟怎麼判斷我是庸醫/狗屁醫生的呢?
大家在討論全面普篩的必要性,為何要做人身攻擊呢?
事實上前面也有不少網友留言反對我的觀點,但都僅止於理性討論,我樂見其成。不過看到左一句庸醫、右一句狗屁醫生,是可忍,孰不可忍?(這句話好像是某邱姓麻醫常說的台詞🤔)
而且我私下給過機會刪文道歉了,既然不好好把握,就休怪我無情啦!
到時候請來高雄出庭,好好陪我談心吧!🥰
#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
#刑法第310條第2項加重毀謗罪
公然侮辱罪刑法 在 施易男 Eli Shih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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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然侮辱罪(刑法309條)
2. 誹謗罪(刑法310條)
3. 散布流言或以詐術損害他人之信用罪(刑法313條)
4.其他妨害名譽罪(刑法116條、14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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