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公文函範本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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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公文函範本產品中有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165的網紅吳玉琴,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社福補助及之核銷和履約因應肺炎疫情問題的調整請看這邊 七月十五日,衛福部社家署已經公布獎補助興費核銷諮詢專區(包括:經費執行函釋、支用及核銷Q&A、工程會勞務採購履約處理原則)。 六月二十九日,我和社福總盟召開線上會議,討論面對三級疫情,社福計畫部分怎麼履約與核銷,共有97個夥伴上線熱烈討論...

  • 公文函範本 在 吳玉琴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7-22 12: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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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福補助及之核銷和履約因應肺炎疫情問題的調整請看這邊

    七月十五日,衛福部社家署已經公布獎補助興費核銷諮詢專區(包括:經費執行函釋、支用及核銷Q&A、工程會勞務採購履約處理原則)。

    六月二十九日,我和社福總盟召開線上會議,討論面對三級疫情,社福計畫部分怎麼履約與核銷,共有97個夥伴上線熱烈討論。感謝社家署及公程會,於兩週內即提出具體的因應策略。

    一、核銷因應重點:

    ✅1.未涉及補助項目與經費調整,例如:調整時間、停辦、減少服務量等,免辦計畫變更,魚核銷時敘明並繳回剩餘款即可。

    ✅2.新增上線(網路費、公務手機費、視訊、線上軟體或平台費)費用,可於甲類專管或雜支項下核銷。

    ✅3.調整補助項目及經費,例如買手機、平板,則須申請計畫變更。

    ✅4.除人事費、資本門外,核定項目間可勻支。
    (其他詳細規定請大家自己上網)。

    二、勞務採購履約處理原則重點:

    ✅1.依勞務採購契約範本,可以展延履約期限,亦得免除契約責任。

    ✅2.如有因疫情而增加必要費用,機關可核實給付廠商需增加之必要費用。

    ✅3.因疫情影響導致成果審查受影響,可先支付該部分工作費用80%(剩餘部分審查後給付),避免影響廠商資金調度。

    ✅4.工程會設有「COVID-19疫情問題反映專區」,廠商有問題可以直接反映,減省公文往返時間。

    (其他詳細規定請大家自己上網)。

    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獎補捐助經費核銷諮詢專區:
    https://www.sfaa.gov.tw/SFAA/Pages/Detail.aspx?nodeid=1312&pid=10771

    公共工程委員會「COVID-19疫情問題反映專區」:
    https://cloudweb01.pcc.gov.tw/message

  • 公文函範本 在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1-04 18: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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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修法!只修採購契約!
    就是打假球

    蔡政府開放萊豬進口,民進黨團以多數暴力在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反對「校園膳食嚴禁萊豬」入法,主張只以教育部一紙公文要求一律採用在地豬牛肉,並只需修訂「學校外訂盒(桶)餐採購契約(範本)」來規範業者。國民黨團今(4)日於黨團記者室召開記者會痛斥此舉是在混淆視聽大打假球,欺騙國人。並再次主張校園膳食排除萊克多巴胺食材必須入法嚴禁,行政公文、採購契約無法嚇阻不肖商人偷偷使用萊豬殘害學童健康,而且沒有制度的穩定性,呼籲民進黨團委員不要再做萊豬的代言人、行政院的「立法局」,讓自己一再淪為蔡英文的橡皮圖章。

    國民黨團總召林為洲強調,再次重申黨團二大主張,第一、《學校衛生法》必須修法嚴禁萊豬才是正本清源之道。避免未來在契約上產生糾紛,製造地方政府及各級學校的困擾。第二、依教育部的契約範本,牛豬肉的再製品(貢丸、肉丸、魯肉飯等)是可以含萊克多巴胺,無法規範,契約內容必須明定校園內各項肉品及再製品皆不得含有萊克多巴胺,雙重保障才是真正在維護學童的健康。政治決定政治負責,不要混淆視聽欺騙國人。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學校衛生法》修法的召委萬美玲指出,民進黨團不要混淆視聽。只有透過修法才能讓校園成為萊克多巴胺的最後一塊靜土,修法嚴禁萊劑才有保障。民進黨團不願修法在法條上寫明契約中嚴禁,說要保護學童只是說一套做一套。如未修法禁止,未來行政訴訟可能打不完,也不能安家長及學子的心。如果民進黨真的有心保護孩童,就跟國民黨團一起來修法,做就對了。

    黨團副書記長鄭正鈐指出,以行政命令函示保障是不足的,隨時可以改。所以國民黨團才提案修法,要修法明確載入契約嚴禁。教育部真的關心學子健康,應該支持國民黨團的修法,立法嚴禁才能把萊劑擋在校園之外。李德維委員只想問一句,民進黨團、教育部的高官們及民進黨團教育委員會的委員們,你們是在捍衛學童的健康,還是在捍衛萊克多巴胺乙型瘦體素?陳玉珍也問教育部長你的心魔在那裡?也請蘇貞昌院長回去問問你的孫子同學的家長,是否都反對萊豬入校園?如果蘇院長聽不到國會議員的心聲,也請聽聽你孫子同學家長的心聲。

    本會期衛環委員會召委蔣萬安指出,現在行政院及民進黨團的作法完全都是在說謊,都是在騙!没有修法就是打假球。教育部契約規範違反者記點,但是這可能已經讓孩子們吃下了多少萊克多巴胺?事後解約無濟於事,為何不一開始立法嚴禁?而且現行《學校衛生法》的規定只是「優先使用」國內肉品,教育部卻自行擴大解釋,未來可能有層出不窮的行政爭訟,只有修法嚴禁萊豬,或修法規定一律使用國內食材才是正本清源之道。

  • 公文函範本 在 高虹安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0-21 18: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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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上午審查「學校衛生法第23條修正案」,也就是虹安為防範萊劑進入校園,率先提出的「#學校膳食禁止使用含乙型受體素之各類肉品及其相關產製品」,以確保易感族群學生於校園的食品安全。還記得教育部在8月28日開放擴大萊豬美牛進口記者會後,旋即發出公文,要求各級學校採用國產豬、牛肉食材,對於這點虹安予以肯定,畢竟政府未提出學童這類易感族群長期使用含萊劑肉品的健康評估報告,因此無法完全排除學童食用含萊劑肉品之長期健康影響。但,只以一紙行政公文不夠,因此,包括民眾黨及朝野立委都提案修法。

    但今天上午在教育部長潘文忠的口頭及書面報告中,對此修法竟回應:「現行法規與機制已完備,已可確保校園供餐一律使用在地食材」,然而學校衛生法第23條明明寫著「應優先採用」,「#應優先採用」及「#一律使用」是一樣的字眼嗎?懂中文的人都知道不是同一件事,令虹安不禁現場搖頭,部長的中文理解有問題嗎?就是因為兩者不同,才有這麼多委員提出修法。

    此外,在同一法條中,也同時 #明令禁止基改食品,那為何乙型受體素,就無法入法明文禁止,只能維持「應優先採用國產食材」此類無罰則之文字?教育部光用一紙行政公文下去,有罰則嗎?有和廠商的換約的強制規定嗎?這麼多委員提案,其來有自,就是希望在法律條文明定!教育部不該只擬公文,卻不修法!

    潘部長於隨後的口頭報告中也強調,教育部除了8月發函要求外,一定會修訂學校採購契約參考範本,增加相關罰則,11月底前即可修訂完成並公布,讓學校在110年5月1日前無縫接軌換約。另外,也會修訂營養午餐食材基準、幼兒園食材基準和範例,並落實執行。

    虹安肯定教育部在配套措施上的規劃,但也依然呼籲教育部支持最根本的修法,從法案文字中,明令學校膳食禁止使用乙型受體素之各類肉品及其相關產製品,才最能完善保障校園學童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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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TToday] 為了擋瘦肉精進校園 高虹安罕見爆氣轟潘文忠!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1021/1836186.htm

    [立法院演哪齣 YT頻道] 提案說明發言片段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cs8hrfc-uc&t=10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