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公平交易法聯合行為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公平交易法聯合行為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公平交易法聯合行為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公平交易法聯合行為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8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公平會裁罰東洋製藥2億2000萬元 這是2018年12月,我所檢舉違反《公平交易法》的藥品聯合壟斷弊案,也曾在立法院數度公開質詢。 拖了兩年半,終於有結果。 今天,公平會作出處分,依法分別裁處東洋公司2億2,000萬元及美時公司6,500萬元罰鍰。 公平會在今天發出的新聞稿表示: 東...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針對某大腸癌學名藥,台灣東洋製藥除了自售,亦同時代理其他藥廠學名藥。實際藥物定價、銷售及市場(醫院)分配皆由台灣東洋製藥控制,已構成聯合行為。根據公平會2016年委託研究,該藥為台灣學名藥銷售第一名 ,每年銷售額超過4億元。 對此,公平會魏杏芳委員也認為,依據歐盟法制,台灣東洋製藥行為已屬聯合行為...

  • 公平交易法聯合行為 在 黃國昌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5-12 19: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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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平會裁罰東洋製藥2億2000萬元

    這是2018年12月,我所檢舉違反《公平交易法》的藥品聯合壟斷弊案,也曾在立法院數度公開質詢。

    拖了兩年半,終於有結果。

    今天,公平會作出處分,依法分別裁處東洋公司2億2,000萬元及美時公司6,500萬元罰鍰。

    公平會在今天發出的新聞稿表示:
    東洋公司與美時公司的大腸癌藥違反《公平交易法》聯合行為禁制規定。使東洋公司坐穩約8成市占率。此違法的聯合行為,除了限制市場競爭外,也剝奪健保體系、醫療院所及患者原本可能享有的降價利益、實質減少醫師對於藥品的選擇,甚或對健保藥價的調整不利,影響治療大腸癌藥品供需之市場功能。

    ⛔案件追蹤歷程

    2019-03-13 經濟委員會:東洋製藥弊案、水庫水源保護
    https://reurl.cc/OXlzyR

    2018-12-10 經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聯席會議:藥廠聯合行為 公平會放水嗎?
    https://reurl.cc/a5oR3l

  • 公平交易法聯合行為 在 元毓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11-12 16:17:38
    有 235 人按讚

    1. 裝得比較有文化、有讀書范兒的獨立書店宣布集體歇業一天以抗議某些電商通路的書籍折扣。

    經濟學上看,競爭只存在賣方與賣方之間,買方與買方之間。這是說,造成出版業乃至書店收入減少的,問題並不在消費者身上,而是在能與出版業競爭消費者「清醒時間」的各種可替代商品上,當然也包括書籍本身。

    選擇放棄競爭並不需要歇業,只要維持正常價格販賣即可。歇業對這些獨立書店而言並不會省下多少直接成本,更甭提省不掉的上頭成本。

    的確、或許、可以創造一天話題的新聞,只是這樣的話題是否可以帶來銷售量,我很懷疑。這是說,歇業在我來看是完全無效的競爭手段。

    不過提醒一點是:裝可憐也不能消弭你們可能違反公平交易法「聯合行為」的觸法可能性喔~大家都是讀書人,不會不知道法律規定吧?

    2. 轉到寶瓶文化,身為曾與PCHome和MOMO簽約合作廠商,我的經驗是開頭簽訂的契約多已經載明廠商「必須配合通路商促銷活動」,當初簽約就知道,如果不滿意一開始就不要簽約合作,何必在此時特別公告商品下架呢?

    3. 我比較好奇的點有:

    a. MOMO線上書展66折對寶瓶文化是不可承受之賤賣書籍活動的話,寶瓶文化自己在許多場合出現的75折才是正常,所以這價差0.9折是不可承受?

    下殺43折的電子書又怎麼算呢?

    我們來看看成本結構。我們都知道,台灣出版業紙張和印刷成本佔一本書成本結構約是定價25%以下,但紙本給作者的版稅約10%,電子書給作者的版稅可能上調到25%。

    換個簡單的說法,紙本書出版社毛利約在25%,電子書約在35%。

    能75折賣的實體書,扣除印刷成本的電子書約莫可以賣定價的5折。若電子書促銷價下殺43折不算「賤賣」嗎?

    b. 2019年1月份 momo也辦過下殺五折的國際線上書展,當時的獨立書店與某些出版商們有發起抵制嗎?

    2020年的66折活動比起2019年的5折活動更賤?合作廠商無法在2019年後,預見MOMO往後促銷活動會怎麼做?

  • 公平交易法聯合行為 在 黃國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8-12-10 21: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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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藥廠聯合行為 公平會放水嗎?】 2018-12-10 經濟&司法及法制聯席會議

    針對某大腸癌學名藥,台灣東洋製藥除了自售,亦同時代理其他藥廠學名藥。實際藥物定價、銷售及市場(醫院)分配皆由台灣東洋製藥控制,已構成聯合行為。根據公平會2016年委託研究,該藥為台灣學名藥銷售第一名 ,每年銷售額超過4億元。

    對此,公平會魏杏芳委員也認為,依據歐盟法制,台灣東洋製藥行為已屬聯合行為。根據《公平交易法》「聯合行為」原則禁止、例外許可。公平會坦承台灣東洋製藥聯合行為並未事先申請許可、事後公平會也沒進行調查。我請公平會必須要清楚說明,以維護消費者與納稅人權益。

    延伸閱讀:
    https://goo.gl/8UhzRd

  • 公平交易法聯合行為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8-12-11 14:13:15

    針對某大腸癌學名藥,台灣東洋製藥除了自售,亦同時代理其他藥廠學名藥。實際藥物定價、銷售及市場(醫院)分配皆由台灣東洋製藥控制,已構成聯合行為。根據公平會2016年委託研究,該藥為台灣學名藥銷售第一名 ,每年銷售額超過4億元。

    對此,公平會魏杏芳委員也認為,依據歐盟法制,台灣東洋製藥行為已屬聯合行為。根據《公平交易法》「聯合行為」原則禁止、例外許可。公平會坦承台灣東洋製藥聯合行為並未事先申請許可、事後公平會也沒進行調查。我請公平會必須要清楚說明,以維護消費者與納稅人權益。

    延伸閱讀:
    https://goo.gl/8Uhz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