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公務員服務法兼職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公務員服務法兼職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ritud (小風)看板PublicServan標題Re: [請益] 公務人員禁止兼差是不是違憲...
公務員服務法兼職 在 瑩真律師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9-10 21:06:31
台灣羽球男雙選手王齊麟、李洋奪得奧運金牌🏅️🏅️之後,人氣高居不下,也成為廠商代言廣告的最佳主角。然而王齊麟日前在直播中表示希望幫金牌啤酒代言,台酒公司也樂觀其成,卻傳出因為王齊麟具有公務員身分而可能面臨困難,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依據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
※ 引述《XiaoLuu5566 (洨嚕)》之銘言:
: 最近在公共政策參與平台看到一個連署,是有關修正公務員服務法有關限制公務員兼差
規
: 定,讓公務員享有與勞工一樣兼差權利,以符合轉型正義。
: 為什麼當初要訂定這條規定呀?
: 純粹希望公務員能夠好好上班嗎?
雖然我也覺得公務員禁止兼差還滿奇怪的,不過話說回來,
真的有這麼多人想兼差嗎?
據我所知,雖然公務員禁止兼差,但這其實抓得很鬆,當補
習班老師這類需要拋頭露面,如此高調的都未必去抓了,你
如果下班真的在你家門口賣雞排,也頗難想像有人這麼無聊
去檢舉你,更別說做網拍代購什麼的,根本也沒人知道你是
公務員啊。
(當然會不會被抓,跟本質上合不合法,是兩回事啦。)
之前查的那一波應該是登記成公司負責人還是經理人或持有
股份超過10% 的,這根本就高調到白目,但我想這邊所謂的
兼差,應該不是指這種吧?
現在被禁止,又容易被抓到的兼差,應該是必須保勞保的工
作,那如果又是下班時間要去做,要嘛打工,要嘛輪班,這
種工作滿花勞力的,真的有很多公務員想下班去做嗎?
還是說這個訴求主要是指下班賣雞排這類的明確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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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說了容易被抓的就是屬於需要登記的兼差,保勞保、
職業駕駛、專業證照業務之類,這跟各位的說法有矛盾嗎?
而某些禁止也並非單純要你好好上班,或許有其他理由,就
如同 a大你覺得公務員開放兼差後,你就能夠兼律師了嗎?
那你要不要考慮再開個連署改律師法第31條?
※ 編輯: ritud (114.136.104.238), 01/21/2017 13:27:28
問題就是在於,一直以來重點都不是公務員自己覺得問題大
不大,如果公務員自己覺得問題不大就ok,那還需要連署嗎
...
而且附帶一提,從立法技術來看,公務員得否兼職,跟律師
得否兼任公務員,是兩回事吧,倘若立法理由不同,你怎麼
會覺得公務員開放兼職後律師法自然會有人配套修正呢?之
前好像還有律師禁止兼營商業的規定,但後來因為律師改得
太好考,人太多,就開放了(反正不管是律師還是商業,你
自己的事情你自己負責),但兼任公務員顯然不太一樣吧。
你撇去我所說的那幾類,會被抓的,真的是有在兼職中少數
中的少數,樓下S 大不就說他認識好幾個都沒被抓了嗎?(
不過嚴格來說業配文部落客應該算是發表文章賺取稿酬吧,
這有受禁止兼職所規範嗎?)
今天如果只是要問意見,那好啊,我覺得公務員不用禁止兼
職,那然後呢?
就沒有然後了,因為現實就是,上班顧家庭都沒時間的公務
員,不會來連署這個;而本來就不受禁止兼職影響的工作,
不需要連署這個;受禁止兼職所規範但根本不會被抓的兼職
公務員,也懶得來連署這個。
而沒有辦法突破這條法律心理威嚇又想兼職的守法公務員,
顯然就是少到很難連署啊。
至於是否不該禁止那些「容易被抓」的兼職,那就很可能不
只是開放兼職與否的問題了。
所以說,回到一開始的原點,姑且先不管這種連署就算過了
到底有無作用,我想表達的只是,單純連署開放兼職,不會
有點太空泛嗎?這樣會有人來連署嗎?如果提案沒有針對客
群提出吸引力高一點的誘因,那會有人來捧場嗎?
我是想說至少問一下客群是誰,讓他們去連署吧 ...
※ 編輯: ritud (49.213.133.1), 01/22/2017 21: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