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公務員月退俸計算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公務員月退俸計算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公務員月退俸計算產品中有9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萬的網紅尤美女立委,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今天中國時報報導提及年金改革有關離婚請求分配年金的議題,報導內容卻忽略社會長期倡議的聲音,對於修法脈絡未進行了解,殊為可惜。今日我也接到不少媒體的訪問,在此回應如下: 「離婚可請求分配年金」符合性別正義 此次年金改革,不僅是讓年金制度能夠永續,也納入性別正義的思考。2002年,經過婦女團體多年努力...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500的網紅林佳龍,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立法委員林佳龍今天在教育文化委員會質詢教育部長蔣偉寧,林佳龍指出,此時此刻,朝野都在檢討年金制度時,而私立學校領雙薪的問題,更是必須要面對的議題,林佳龍表示,正在立法院門口進行絕食的全教總理事長劉欽旭,正是因此事而起,由於本周四將於司法法制委員會進行公務人員退休法的條文協商,他呼籲教育部長蔣偉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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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月退俸計算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3-05-08 17:45:40立法委員林佳龍今天在教育文化委員會質詢教育部長蔣偉寧,林佳龍指出,此時此刻,朝野都在檢討年金制度時,而私立學校領雙薪的問題,更是必須要面對的議題,林佳龍表示,正在立法院門口進行絕食的全教總理事長劉欽旭,正是因此事而起,由於本周四將於司法法制委員會進行公務人員退休法的條文協商,他呼籲教育部長蔣偉寧,能支持他提出的「公務人員退休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解決部分私校教師雙薪問題!
如今,私校教師雙薪議題演變至今,黃榮村請辭、全教總劉欽旭理事長至今仍在絕食,林佳龍認為,是因為教育部長做得不夠多,他強調,今年在審102年度總預算時,朝野通過了主決議,針對退休公務員至私校領雙薪的問題,教育部應儘速積極提案修法,,這顯示出不分朝野,都認為私立學校領雙薪的問題必須要解決。
林佳龍強調,針對公務人員退休後若再任接受政府補助之私立學校職務,卻能領雙薪的問題,已提出「公務人員退休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將於本周四的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併案審查,他說明,之所五提此修正草案的原因,除了因為朝野都在檢討年金制度時,部分私立教職員領雙薪的問題勢必要面對外,很多碩博士生畢業後很難進入大學任教,但全國卻有諸多公務人員轉任私校教職員,嚴重排擠了年輕人爭取教職的機會。
另外,私立學校接受學費等政府補助,動輒達全校經費之百分之二十或數千萬元以上,與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有類似之處,而與一般私人企業不同。公務人員退休後轉任私校專職,不僅排擠青年儲備教師工作機會,不利青年發展,且月退休金是為了保障公務人員退休後之生活,在私立學校再任專職或高薪工作之退休人員,並無同時領取月退休金之必要,再者,公務人員退休前之業務如與私立學校相關,退休後再被私立學校借重,則更有利益衝突之疑慮。
林佳龍補充說明,提案的內容明載,若公務人員退休後再任私立學校職務,每月平均報酬超過其退休前所得一半以上時,應暫停其月退休金(一次退休金之總領取金額為月退休金之一半以下,茲不列入停發),待離職後月退休金再次計算。
林佳龍表示,教育部原本修法,未來退休教育人員轉任私校,月退俸和私校薪水只能二擇一,後來教育部版本的「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草案」,調整為轉任私校可支領4成的月退俸,但草案提到行政院後,教育部的規劃卻遭刪除;林佳龍呼籲,週四審查法案時,蔣偉寧能支持林佳龍版「公務人員退休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徹底解決這個問題。
公務員月退俸計算 在 尤美女立委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今天中國時報報導提及年金改革有關離婚請求分配年金的議題,報導內容卻忽略社會長期倡議的聲音,對於修法脈絡未進行了解,殊為可惜。今日我也接到不少媒體的訪問,在此回應如下:
「離婚可請求分配年金」符合性別正義
此次年金改革,不僅是讓年金制度能夠永續,也納入性別正義的思考。2002年,經過婦女團體多年努力,在《民法》親屬編規定夫妻離婚時雙方對於他方的剩餘財產可以互相請求,也就是夫妻婚姻存續期間的財產,扣掉債務、繼承、贈與等無同心協力之財產後,其剩餘財產夫妻雙方可以分配二分之一,以保障家庭主婦或家庭主夫的財產權,但當時並未將退休金納入明文規定,以致於在實務上衍生許多爭議。因此於此次年金改革時,不僅公務員,尚包含教育人員、及政務人員均規定將退休金納入剩餘財產分配,於離婚時,只要婚姻存續滿兩年,夫妻雙方均可依其婚姻存續期間占退休年資之比率,請求退休金之分配,但最高以二分之一為限。
立法的目的在於保障家庭主婦或家庭主夫,他們為家庭辭去工作、照顧老小,離婚後也不一定能找得到工作;但另一方老年有月退俸,而家庭主婦或家庭主夫因無工作,老年僅能仰賴每月幾千元的國民年金,對其相當不公平。所以此次我們也仿德國、日本立法例予以明定。
議題凝聚十餘年的長期倡議與溝通
有關離婚可分配年金的部分並非台灣的創舉,在美國、德國、日本也都有離婚分配年金的制度。此外,也並非如同中國時報在報導中所說的「在法案進入院會表決前一個多小時才納入」。這是歷經長時間的社會倡議、制度研究以及長時間的立法推動才有今日的成果。婦女新知基金會於2002年修法時即有此倡議,但在當時的時空背景下,這樣的作法被視為太過基進並未被列入;隨即在2005年現代婦女基金會再次推動離婚配偶退休金分配的《民法》修正;在2006年,當時民進黨黃淑英立委與台灣女人連線亦共同推動離婚分配年金的制度;2007年並在立法院舉辦公聽會;2011年提出相關的修正草案。2012年,勞動部(當時為勞委會)也委託郭玲惠教授針對離婚配偶間如何分配退休金進行法制研究。2013年在「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的審查時,也有多位學者對於「退休年金與保險金作為離婚財產分配的對象」進行建議。2016年年金改革時,亦有時代力量提出版本,且於年金法案協商時,我也多次力戰群雄,要求將此年金分配入法。因此,這是十多年來台灣婦女團體、學者、立委的努力以及與相關部會進行長期溝通後所共同制定的,並非報載「在法案進入院會表決前一個多小時才納入」。此番言論不僅是忽略十多年來社會各界共同努力,對於修法脈絡未進行了解,是不負責任之報導。
離婚可請求分配年金不會造成離婚潮的問題
首先,一切都要回到《民法》以及相關規定,如果是協議離婚,必須是雙方都談妥條件。如果雙方願意協議,七月一日前雙方可以談妥,七月一日後亦可放棄,不須趕在七月一日前;若一方執意離婚,一方不肯,在無法協議離婚之下,只能訴請法院判決離婚,法院也不一定會配合在七月一日前就判離,所以並不會有七月一日前爆發離婚潮的狀況。且此請求權的行使,按規定有請求權時,二年間不行使就不能行使了,或離婚後五年就不能行使了,所以也不會有離婚十幾年的前妻前夫突然跑回來說要請求的狀況,而且此條文不溯及既往。
再者,要如何分配年金的部分,目前在《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82、83、84條、《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83、84、85條、《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第34、35、36條都有非常詳細的說明。首先,台灣退休金制度多元,包括軍公教政勞農等不同制度的規定,目前修法通過的是公務人員、公立學校教職員以及政務人員,今年七月一日後,除非對方是無納保的家庭主婦、家庭主夫,否則必須要離婚配偶雙方所處的兩個制度都已修法通過可以分配年金時才可以進行請求分配。
如何進行分配
分配的原則也是回到《民法》的精神,如果雙方是協議離婚者,雙方當事人可以自行協議,原則為審定退休年資期間所占比率二分之一為分配比率(以一次退休金為計算基準),計算得請求分配之退休金。如果當事人是支領月退休金的話,原則也一樣,也是以換算為一次退休金的金額為計算基準,按月照被分配比率扣減,直到應被分配的退休金總額為止,扣減完畢後,不再扣減。離婚配偶在協議離婚時,可以通知退休金審(核)定機關請求分配。屆時由服務機關直接將金額匯入離婚配偶帳戶,並不會產生糾纏不清的情事。
如果雙方協議不成,或是由法院判定離婚,法院會依雙方當事人的狀況,如果一方有家暴、外遇或其他情事,法官會酌情調整分配比例,甚至不准分配。如果當事人有多段婚姻,首先,如果已經過了請求期,依照《民法》規定,對方仍不能再回來請求分配。如果未超過請求期,且雙方婚姻存續期間必須滿兩年,就可各依婚姻存續期間的比例,照前述所說明的作法去做分配。
離婚可請求分配年金是年金改革納入性別正義的第一步,並不是針對公務人員,目前也包含了教職員、政務人員。年金改革是全面性的,未來在其他職業別的年金法案也會納入離婚年金分配的制度。離婚分配年金並非懲罰離婚,而是對於經濟較弱勢的配偶,在他們失去婚姻的支持後,仍能保障他們的老年經濟安全。
關注此議題的朋友可以參考相關的新聞與資料:
2005/10/10離婚後退俸 婦團促納分配 https://goo.gl/mP7i69
2007年 立法院第六屆「社會保險中的夫妻財產分配」公聽會 https://goo.gl/ZJGQKL
2012/12/22台北大學法律系郭玲惠教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託研究報告──勞退及保老年給付於離婚配偶間如何分配之法制度案 https://goo.gl/dSKNmM
2017/06/29退休金離婚分割 10年有成 https://goo.gl/wUn4m2
2017/07/03尤美女/年改納離婚配偶年金權 踏出性別正義第一步 https://goo.gl/Lm1zY3
《民法》第 1030-1 條條文 https://goo.gl/g9eXCg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條文 https://goo.gl/wQt9a8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條文 https://goo.gl/frPWVq
《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條文 https://goo.gl/GiDfTf
公務員月退俸計算 在 元毓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本文是2011年針對馬政府公務員加薪政策的批評,沒想到如今2017年,當年的反對黨也搞起自己當年撻伐的無效政策。
政客是也~
【舊文重貼--我反對公務人員不論績效、大規模加薪 2011/04/14】
我反對公務人員不論績效、大規模加薪!
理由如下:
1. 工資剛性
因為訊息費用的緣故,勞動市場上如何定價本身就存在的模糊空間。在多數國家裡,公務員的薪資往往會成為一種指標。公務人員薪資太高,很可能造成企業也要看齊。理由在於勞動市場上資方對人才的需求會讓彼此競爭,這競爭的資方也包含政府。如果多數企業薪資都遠低於公務人員,那人才就會寧可考國家考試也不願意到民間企業就業。
企業為了徵得人才,不得不提高薪資。但這樣的提升有其上限,邊際產業或邊際企業,沒有夠多的租值來支撐員工的高薪,只好選擇結束營業或外移到薪資水平低的國家。
我們假設台灣政府非常照顧公務員,人人月薪都是100萬台幣。如此有誰還願意在7-11打工?還願意在竹科廠房裡苦哈哈?能考公務員的大概全去考了,台灣有幾家企業可以支付所有員工月薪百萬的?支付不起只好外移,長期以往台灣只剩公務員,請問這樣的國家經濟會好嗎?
另一方面,公務員薪資並非市場價格,而是政府武斷決定。常見公務員薪資會隨通貨膨脹上調,但卻未因為不景氣下修的。這就是所謂的「薪資剛性」。
綜合前面所述,當景氣不佳時,公務員薪資高於私人雇員且不會下調,對企業來說這是很大的壓力,要嘛就是在不景氣下加薪(下場可能是倒店);要嘛就是辭退台勞轉進大陸、越南(台灣勞工請不起啊)。這景象在2008年金融風暴時,各位是不是很熟悉?「景氣差,公務員考生大增!」之類的新聞是不是猶言在耳呢?
小結之:公務員薪資的指標性以及調整上的剛性,使得高薪公務員對一國之經濟百害而無一利。
2.公務員其實絕大多數都是不事生產的人員。我所謂不事生產意指他們的活動並不會有什麼有經濟價值的產出。更重要的是公務員提供的服務多數狀況下人民都是被迫配合之,而非主動想要購買。
經濟學上將公務員之服務當成是為了降低交易費用而存在。但我們都清楚,公務員體系一方面能降低交易費用,卻一方面又可能提高交易費用。比如公務員過多、法規過於繁瑣,任何事都要經過層層關卡審核或公務員制度性收賄,均屬之。這種環境對任何國家經濟均有不良影響。
政府的資金,也就是稅收,絕大多數是來自於人民的產出,再者,最近稅收增加,主要是來自於人民的努力勞動(台灣GDP2009與2010年GDP分別是377,410 以及430,451Million USD,相當於14%的成長率),並非是政府的功勞。
對公務員的加薪,等於是拿有產出的人之收入分配給無產出的人,是否存在資源錯置,很值得討論。
原因在於財富存於私人,私人可以透過更多的投資行為創造更多未來的財富。但是財富若存於公部門,很可能多數是浪費掉。
換言之政府假如有錢加公務員薪水,倒不如直接減稅,還財富於人民。
再者,即便如行政院長吳敦義所言,加薪財源來自於公營企業所得居多。那請問如果明年公營企業賠錢了,台灣政府又要從哪來籌措已經答應的公務員加薪?
3.公務人員實際收入相當高;且公務員收入並非由市場決定:
先看一則2007年3月的報導:
「根據主計處日前的一份調查顯示,95年度公務員經常性薪資達6萬3,167元,高於工業及服務業的3萬6,126元,退休後部分基層公務員若是領月退俸,每個月可實領近6萬元。…公務員薪資報酬已躍居各行各業之冠…公務員不只每月經常性薪資比民間企業高,年終獎金也比較穩定。一般來說,公務員的年終獎金都在1.5至2.5個月的範圍,平均年薪可超過90萬元。當再加上年終獎金計算後,每位公務員每月的平均薪資可達到7、8萬元。而一般幾年民間企業年終獎金普遍都低於二個月,因此加上年終獎金總和後,公務員整體月薪資至少比一般民間企業高出3萬元…」
公務員平均月薪資將近民間企業的2倍,但這只是看得到的薪資部分。看不到的各種福利補貼之高,更令人吒舌。例如台北地方法院在西門町遠東百貨一帶有公家宿舍,一人一個月僅需數百元台幣租金,包水包電。請問私人企業的雇員在相同地方,上哪找一個月租金數百元的雅房?
這種補貼價差,事實上也是收入之一。而公務員食衣住行育樂,少見有「未補貼」之領域,如此高收入,難怪一堆人浪費人生、資源準備國家考試,這明顯就代表公務員太好賺。
根據經濟學的價格理論,一個人願意付出某些東西(金錢、時間、體力等等)來換取另外A物,顯然A物對該位仁兄的價值(或用值)勢必大於或等於他所付出的。
多少人花錢補習,數年寒窗,就只為考上公務員。如果說公務員收入很低,還會有這麼多笨蛋願意如此犧牲嗎?為國家為人民?別說笑了!過去我曾寫過一篇「台灣公務員與死老百姓的收入財富比較(兼論為何台灣有這麼多公務員考生)」,該文從利息理論推算一般人願意20幾歲開始重複嘗試公務員考試到30幾歲,就是因為公務員收入有那麼高才造成這個現象。
這跟政治人物拼死拼活要選上官職是一樣的道理。沒那麼爽幹嘛那麼拼?
其付出之代價之高,就是因為認為公務員之收入可以大於等於代價。
可是公務員所提供的服務,有那麼高的價值值得這麼高的收入嗎?顯然並沒有!
但為什麼可以這麼高?因為公務員薪資不是由市場決定。不透過市場機制來決定價格,則資源錯置、浪費以及隨之而生的尋租(rent seeking)行為,都會是負面大過正面。
回過頭看,這麼多20幾歲的青年不事生產,也不投資自己,只是一昧浪費時間在公務員考試(國考科目多半無用,所以準備考試不算知識投資),這種人力資源的浪費,對國家又有好處嗎?從經濟學角度來看,這是「租值消散」!
4. 對公務員的小幅加薪,並不會改善公務員族群對於永久收入(permanent income)的看法。
諾貝爾獎得主Miltion Friedman一個重要貢獻,就是提出永久收入假設。這我在很久以前批評消費券政策時就提過。
短暫的收入增加,並不會大幅改變人的消費行為。而就目前暫訂的加薪3%來看,對公務員消費行為之影響微乎其微。
因此,要透過這方式來提升內需景氣(假如政府抱有這種想法的話),真是痴人說夢。
5. 承第一點所述,公務員薪資在勞動市場上有參考性。換言之,過高的公務員薪資會提高失業率。
何解?很簡單,某甲跟某乙同是台大畢業之高材生,入社會後某甲順利考上公職,一個月收入5、6萬。某乙未考上,轉往私人企業,卻發現多數報價僅有3萬不到,依照經濟學來看,某乙立刻接受3萬的聘約可能性會變小,因為比價效應,他可能會希望多等等看有無其他與某甲收入接近之工作機會。但這一等,失業率就提升了。
6. 隱藏版收入
不少公務員有「隱藏版收入」,小至海關人員,大至阿扁總統,均有之。這部分台灣政府處理一直很差。連結到前頭,這種隱藏版收入往往也是眾多考生的動力來源。
此次加薪可能令私人企業不爽外,如果考慮進隱藏版收入,公務員對於這雞肋般的加薪幅度大概也不會高興到哪去。
馬政府推出這種主觀上要搶公務員選票,實質上卻可能惹惱民間跟公務員的政策,果然有一套啊!
原文連結:
http://www.yuanyu.idv.tw/?p=917
公務員月退俸計算 在 元毓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舊文重貼《我反對公務人員不論績效、大規模加薪》2011/04/14
我反對公務人員不論績效、大規模加薪!
理由如下:
1. 工資剛性
因為訊息費用的緣故,勞動市場上如何定價本身就存在的模糊空間。在多數國家裡,公務員的薪資往往會成為一種指標。公務人員薪資太高,很可能造成企業也要看齊。理由在於勞動市場上資方對人才的需求會讓彼此競爭,這競爭的資方也包含政府。如果多數企業薪資都遠低於公務人員,那人才就會寧可考國家考試也不願意到民間企業就業。
企業為了徵得人才,不得不提高薪資。但這樣的提升有其上限,邊際產業或邊際企業,沒有夠多的租值來支撐員工的高薪,只好選擇結束營業或外移到薪資水平低的國家。
我們假設台灣政府非常照顧公務員,人人月薪都是100萬台幣。如此有誰還願意在7-11打工?還願意在竹科廠房裡苦哈哈?能考公務員的大概全去考了,台灣有幾家企業可以支付所有員工月薪百萬的?支付不起只好外移,長期以往台灣只剩公務員,請問這樣的國家經濟會好嗎?
另一方面,公務員薪資並非市場價格,而是政府武斷決定。常見公務員薪資會隨通貨膨脹上調,但卻未因為不景氣下修的。這就是所謂的「薪資剛性」。
綜合前面所述,當景氣不佳時,公務員薪資高於私人雇員且不會下調,對企業來說這是很大的壓力,要嘛就是在不景氣下加薪(下場可能是倒店);要嘛就是辭退台勞轉進大陸、越南(台灣勞工請不起啊)。這景象在2008年金融風暴時,各位是不是很熟悉?「景氣差,公務員考生大增!」之類的新聞是不是猶言在耳呢?
小結之:公務員薪資的指標性以及調整上的剛性,使得高薪公務員對一國之經濟百害而無一利。
2.公務員其實絕大多數都是不事生產的人員。我所謂不事生產意指他們的活動並不會有什麼有經濟價值的產出,也就是產出並不是有人願意花錢購買的。多數人對於多數政府公務都是不得以配合之,而非主動想要購買。
經濟學上將公務員之服務當成是交易費用的一種。交易費用過高,比如公務員過多,任何事都要經過層層關卡審核或是公務員制度性收賄,均屬之。這種環境對任何國家經濟均有不良影響。
政府的資金,也就是稅收,絕大多數是來自於人民的產出,再者,最近稅收增加,主要是來自於人民的努力勞動(台灣GDP2009與2010年GDP分別是377,410 以及430,451Million USD,相當於14%的成長率),並非是政府的功勞。
對公務員的加薪,等於是拿有產出的人之收入分配給無產出的人,是否存在資源錯置,很值得討論。
原因在於財富存於私人,私人可以透過更多的投資行為創造更多未來的財富。但是財富若存於公部門,很可能多數是浪費掉。
換言之政府假如有錢加公務員薪水,倒不如直接減稅,還財富於人民。
再者,即便如行政院長吳敦義所言,加薪財源來自於公營企業所得居多。那請問如果明年公營企業賠錢了,台灣政府又要從哪來籌措已經答應的公務員加薪?
3.公務人員實際收入相當高;且公務員收入並非由市場決定:
先看一則2007年3月的報導:
根據主計處日前的一份調查顯示,95年度公務員經常性薪資達6萬3,167元,高於工業及服務業的3萬6,126元,退休後部分基層公務員若是領月退俸,每個月可實領近6萬元。…公務員薪資報酬已躍居各行各業之冠…公務員不只每月經常性薪資比民間企業高,年終獎金也比較穩定。一般來說,公務員的年終獎金都在1.5至2.5個月的範圍,平均年薪可超過90萬元。當再加上年終獎金計算後,每位公務員每月的平均薪資可達到7、8萬元。而一般幾年民間企業年終獎金普遍都低於二個月,因此加上年終獎金總和後,公務員整體月薪資至少比一般民間企業高出3萬元…
公務員平均月薪資將近民間企業的2倍,但這只是看得到的薪資部分。看不到的各種福利補貼之高,更令人吒舌。例如台北地方法院在西門町遠東百貨一帶有公家宿舍,一人一個月僅需數百元台幣租金,包水包電。請問私人企業的雇員在相同地方,上哪找一個月租金數百元的雅房?
這種補貼價差,事實上也是收入之一。而公務員食衣住行育樂,少見有「未補貼」之領域,如此高收入,難怪一堆人浪費人生、資源準備國家考試,這明顯就代表公務員太好賺。
根據經濟學的價格理論,一個人願意付出某些東西(金錢、時間、體力等等)來換取另外A物,顯然A物對該位仁兄的價值(或用值)勢必大於或等於他所付出的。
多少人花錢補習,數年寒窗,就只為考上公務員。如果說公務員收入很低,還會有這麼多笨蛋願意如此犧牲嗎?為國家為人民?別說笑了!
這跟政治人物拼死拼活要選上官職是一樣的道理。沒那麼爽幹嘛那麼拼?
其付出之代價之高,就是因為認為公務員之收入可以大於等於代價。
可是公務員所提供的服務,有那麼高的價值值得這麼高的收入嗎?顯然並沒有!
但為什麼可以這麼高?因為公務員薪資不是由市場決定。不透過市場機制來決定價格,則資源錯置、浪費以及隨之而生的尋租(rent seeking)行為,都會是負面大過正面。
回過頭看,這麼多20幾歲的青年不事生產,也不投資自己,只是一昧浪費時間在公務員考試(國考科目多半無用,所以準備考試不算知識投資),這種人力資源的浪費,對國家又有好處嗎?從經濟學角度來看,這是「租值消散」!
4. 對公務員的小幅加薪,並不會改善公務員族群對於永久收入(permanent income)的看法。
諾貝爾獎得主Miltion Friedman一個重要貢獻,就是提出永久收入假設。這我在很久以前批評消費券政策時就提過。
短暫的收入增加,並不會大幅改變人的消費行為。而就目前暫訂的加薪3%來看,對公務員消費行為之影響微乎其微。
因此,要透過這方式來提升內需景氣(假如政府抱有這種想法的話),真是痴人說夢。
5. 承第一點所述,公務員薪資在勞動市場上有參考性。換言之,過高的公務員薪資會提高失業率。
何解?很簡單,某甲跟某乙同是台大畢業之高材生,入社會後某甲順利考上公職,一個月收入5、6萬。某乙未考上,轉往私人企業,卻發現多數報價僅有3萬不到,依照經濟學來看,某乙立刻接受3萬的聘約可能性會變小,因為比價效應,他可能會希望多等等看有無其他與某甲收入接近之工作機會。但這一等,失業率就提升了。
6. 隱藏版收入
不少公務員有「隱藏版收入」,小至海關人員,大至阿扁總統,均有之。這部分台灣政府處理一直很差。連結到前頭,這種隱藏版收入往往也是眾多考生的動力來源。
此次加薪可能令私人企業不爽外,如果考慮進隱藏版收入,公務員對於這雞肋般的加薪幅度大概也不會高興到哪去。
馬政府推出這種主觀上要搶公務員選票,實質上卻可能惹惱民間跟公務員的政策,果然有一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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