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公務人員退休法新制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公務人員退休法新制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公務人員退休法新制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公務人員退休法新制產品中有8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8萬的網紅工商時報,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公務員福利恐縮水?】 新進公務人員的退撫新制預計2023年7月上路,傳出銓敘部傾向將現行「確定給付制」納入「確定提撥制」,預計年底提出草案,若方向不變,未來公務人員退撫制度運作模式可能類似勞退新制,消息一出引起網友熱議,不少人認為當公務人員的退休福利縮水,將會大大影響報考意願,無法吸引優秀人才,「...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萬的網紅艾倫的理財研究室,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我們從畢業以後到退休 大約有40年的時間都在工作 勞保和國民年金這兩項 佔了我們人生超過一半的時間 這些社會保險 在我們人生最後退休的2-30年也非常重要 如今卻可能有破產危機 如果不是強制納保,該不該加保? 不加保的話 有沒有什麼其他的方案可以替代這些保障? 上週新聞報導台北市一名周姓女子 ...

  • 公務人員退休法新制 在 工商時報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13 15: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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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員福利恐縮水?】
    新進公務人員的退撫新制預計2023年7月上路,傳出銓敘部傾向將現行「確定給付制」納入「確定提撥制」,預計年底提出草案,若方向不變,未來公務人員退撫制度運作模式可能類似勞退新制,消息一出引起網友熱議,不少人認為當公務人員的退休福利縮水,將會大大影響報考意願,無法吸引優秀人才,「這樣誰要考?如果要公平,對公務員的限制也取消吧」。

    #公務員 #退撫新制 #福利
    https://ctee.com.tw/news/policy/516591.html

  • 公務人員退休法新制 在 鄭麗文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4-15 17: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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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0414、0415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新北市教育人員產業工會討論「公教人員退撫新制」及兼任教師權益相關議題。

    0415質詢銓敘部,
    公教人員「退撫新制」即將上路,內容是否夠完備?

    新進公教人員的退撫新制2023就要上路,這對廣大公務員及教職人員,包括已退休者、現職者或未來投入的新血都影響甚大!

    #銓敘部法規年底會出爐? #討論時間夠嗎?
    去年九月,考試院院長、秘書長及銓敘部部長就已提到需於一年內具體定案,
    然而距離八個月,卻連公聽會都沒辦成,
    草案確定能在今年底送立法院審議?
    銓敘部有與相關團體接洽了嗎?
    是否會在法定期限最後一刻才公佈新制內容,
    使廣大公教人員面臨「突襲式」的權益變動?

    #退撫制度變動影響甚大 #銓敘部有對公教人員進行意願調查嗎?
    勞保局已於月初公佈勞工退休金權益不會受影響,同時下半年將先進行「勞工意向調查」。
    銓敘部針對「新制勞退自選投資標的」有進行公教人員意願調查嗎?
    若新制通過,是否會影響舊制?現職者要沿用舊制?
    改採新制計算方式?還是比照私校以年份分別計算?

    #沒有提繳收入 #退撫基金財政漏洞怎麼補?
    長期以來,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面臨沉重的財政壓力,未來新制推行後只會雪上加霜。
    銓敘部如何協助退撫基金維持支付水準、確保公教人員退休生活品質?退撫基金如何進行更有效益的投資?
    是否有配套措施來填補退撫基金的財政黑洞?

    銓敘部應加速公教人員退撫新制研議,秉持透明化原則與相關人員、團體溝通,並盡早送至立法院審議,訂定出最適方案!

  • 公務人員退休法新制 在 蔡易餘 家己人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7-14 18:11:01
    有 3,084 人按讚

    #今天在國民黨的突襲下立法院再度空轉一日
     
    若對於監察院被提名人有任何質疑,運用審查與監督的方式,透過答詢過程點出問題讓人民知道,會好過單純的暴力衝突與破壞公物...
     
    --下文節自 陳菊(花媽) 臉書粉絲團--
     
    今天非常遺憾,沒有機會在國會殿堂向大家說明,因此僅在臉書上向國人們報告。

    自從接受總統的提名後,我一直期許自己能成功扮演 #最後一任監察院長的角色。在修憲通過後,確保監察權順利換軌,國家人權機構能夠延續。在憲改工程完成後,業務還在,同仁還在,只有一生為人權奮鬥的民主老兵,會完成最後的任務,光榮離開。

    這段時間來,我始終期盼能夠在國會殿堂上,與朝野黨團就監察院和國家人權委員會未來的工作規劃,乃至監察院的存廢,進行溝通討論,並且直接清楚地回應在野黨對我的種種質疑。

    然而,我相信每一位國人都清楚看見,在野黨不僅不願意理性行使人事同意權,更不願意當面與我將他們所質疑的種種說清楚講明白——即使他們口口聲聲要我出來面對。

    我對我的理念、我的清白,有百分之百的信心,無奈在野黨只有不停地片面抹黑指控,用非理性的手法阻止我走上備詢台向朝野立委及全體國人說明。

    因此,我只能在此,將原先預計在立法院報告的全文,直接向全體國人同胞報告。

    --------------

    《立法院同意權審查報告全文》

    主席、各位委員。首先,對大院為監察院院長及監察委員被提名人選召開審查會,行使憲法所賦予之同意權,本人表達由衷感謝。本人也深感榮幸能有機會對大院說明未來監察院及國家人權委員會推動善治與人權保障的工作,請各位委員不吝指教。

    一、出身農家,追求民主自由人權

    本人是台灣農民的女兒,出身宜蘭三星,從19歲投入民主運動、從事人權工作,至今已經五十年,見證台灣從威權走向民主的艱辛歷程。我曾被軍事法庭以唯一死刑起訴,也坐過六年半的黑牢,在從事反對運動的過程中,不僅致力於救援政治犯,也積極協助許多處境艱難的家屬;在我走入政府體制後,弱勢優先、關懷弱勢更是制定各項政策時一貫堅持的信念。

    捍衛人權是我一生所繫,50年來,我從未忘記。在美麗島事件後,我繼續從事人權工作,任職台灣人權促進會超過十年,在1988 年受德國維薩克總統邀請參加「世界人權宣言四十周年」活動,1993 年獲聯合國邀請參加世界人權會議,為台灣人權發聲。

    1994年到2000年,我先後擔任國大代表、台北、高雄的社會局長,從街頭走入體制,因為長期為弱勢爭取權益,我深刻明白弱勢的聲音幽微細小,因此,我以促進並保護人權為目標,推動各項社會福利政策。

    2000年我擔任勞委會主委。在將近六年的任期內,捍衛過去常被忽視的勞動人權,完成許多重要的法案及政策,包括性別工作平等法、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大量勞工解雇保護法等等重大保障勞工權益的法案,過去勞退舊制有百分之九十的勞工領不到退休金,使街頭抗爭不斷,我們建立了年資可攜的勞退新制,同時也修改勞保條例,確保勞工的勞保年資得以接續。這是台灣勞動人權的重大發展,保障並促進每一位勞工的權益。

    2006年底我當選高雄市長,以近十二年的任期全力建設高雄成為安居樂業、多元文化、保障人權的幸福城市。我們成立高雄第一個人權委員會,更率全國之先,首創同性伴侶的戶政註記制度,核發「同性伴侶證」, 使每個多元個體都能在人權城市高雄得到尊重,真正落實「相愛是人權」。

    過去兩年,我擔任總統府秘書長,依然關注人權的促進與深化,我協助促成婚姻平權法案通過,也參與政治檔案解密,讓許多塵封檔案一一揭露,令歷史的真相有機會露出曙光。

    二、監察院的轉型與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設立

    本人今日以監察院長被提名人至大院向各位委員報告,是民主憲政、責任政治的體現。本人在接受蔡總統提名擔任院長職務後,深深感受到社會對於監察院及國家人權委員會的高度期待與重視,更深刻了解社會對於監察院定位和功能有許多不同的看法。

    去年12月10日《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三讀通過,標誌著監察院即將轉型、邁入嶄新的階段。接受總統託付,推動監察院轉型、建立國家人權機構的重責大任,我感到非常榮幸,更感到戰戰兢兢。未來的監察院,不僅要繼續發揮監察權救濟人民權利、監督政府施政的職責,更必須完成國家人權委員會的制度建立,發揮國家人權機構的功能,促進對人權和基本自由的普遍尊重和遵行。
    如蒙大院通過提名,本人將全力推動以下工作:

    (1)監察院必須超然、公正、效率行使職權,確實監督政府、伸張公平正義。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及監察法,監察院行使彈劾、糾舉、糾正及審計權。彈劾權是對公務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所做的處置;糾舉權則同樣針對公務人員的違法失職,所先行的停職或其他急速處分;而糾正權則是針對行政機關行政作為的問題,促其注意並檢討改進;近日來部分人士將糾正案與弊案混為一談,這顯示監察院職權未被社會大眾普遍認識,徒增紛擾爭議。因此,未來監察院,一方面要加強社會溝通,讓審議的過程更公開透明,接受全民監督。另一方面,更要強化監察委員行使職權的獨立性、非黨派性和公正性,讓未來監察權的行使,更能受到社會的廣泛信賴。

    (2)設置並完善「國家人權委員會」的相關制度,監察院將不再只是消極的舉錯糾正,更要積極地保障並促進人權。

    從1948 年聯合國頒布世界人權宣言,至今人權已成為全人類追求的普世價值,由國家設立保障人權的專責機構也已成為世界潮流。

    2019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大院院會三讀通過《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於監察院設置「國家人權委員會」。感謝大院的立法,讓台灣的國家人權機構終於獲得法定正式的組織地位,這不但是台灣落實「人權立國」的里程碑,也是監察院轉型的起點。

    國家人權機構象徵著國家的「良心」,必需致力聽見最細微的呼救聲、為最脆弱的群體發聲,落實憲法對人民權利的維護,促進及保障人權,確保社會公平正義。

    「國家人權委員會」是銜接台灣與國際人權規範的重要橋樑,使台灣符合國際人權標準,落實國際人權公約。未來,我們將依據巴黎原則的精神,以憲法或法律保障「國家人權委員會」的獨立性,提供人權的諮詢、監測、受理申訴和教育,調查對人權的侵害及歧視,並建立指標監督政府施政是否符合人權標準。

    「國家人權委員會」將整體性、系統性監督國內的人權狀況,其目的並非立即嚴懲被調查機構或人員,而是要發掘制度與結構上的困難,參照國際人權標準與所掌握的事實證據,提供立法、行政等政府部門保障人權的諮詢與建議。

    「國家人權委員會」也將積極推動人權教育,提升、強化各級公務機關人員的人權意識及人權保護機制,協助公務機關找出具有侵害人權疑慮之處,並提供相關解決方案。

    推動人權外交也是「國家人權委員會」的工作重點。過去由於威權統治以及遭受國際孤立,台灣長期與國際人權運動及組織脫節,未來「國家人權委員會」將積極與國際人權組織交流,並廣邀各國的國家人權機構來台訪問,讓台灣與國際人權無縫接軌。

    此外,身為坐過六年半黑牢的政治受難者,我始終堅信轉型正義是台灣脫胎換骨很重要的歷史工程。歷史真相大白是公道的基礎,如果沒有歷史真相、就沒有真正的公平與和平,我們必須牢記受難者和家屬的傷痛,誠實面對曾經侵害人權的國家暴力,以及創傷的歷史真相,才能帶領台灣真正走過黑暗,走向真正自由民主的未來。

    (3)監察院長的自我期許與定位。

    作為監察院院長,首要為超出黨派,以公正中立之地位,捍衛監察委員行使彈劾、糾舉、糾正等職權,不受任何特權、外力、利益及個人利害關係的干涉。

    本人已向民主進步黨申請註銷黨籍,退出所有政黨職務和活動,全心投入人權保障和促進的工作,依法行使監察院長職權。

    其次,身兼監察院長及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委,我有義務與監察委員、監察院及國家人權委員會一起凝聚共識,推動監察院改革轉型、並履行國家的人權責任及義務。

    更重要的是,廢除監察院與考試院,是社會長期普遍存在的呼聲,我也認同這個主張。最近朝野各政黨已經逐漸形成廢考監的憲改共識,相信各位委員會在憲改工程啟動後,實現這個對人民的承諾。

    我也會在修憲程序完成前,遵循大法官解釋,依憲法妥善行使監察院長的職權,提昇監察權的效能與公正性、保障人民救濟的權利,同時也積極配合憲改工程,承擔起制度轉換、銜接的重責大任。

    我期許自己能成功扮演最後一任監察院長的角色,在修憲通過之際,確保監察權能夠順利換軌、國家人權機構能夠延續,而在憲改工程完成後,業務還在、同仁還在、監督還在,只有一生為人權奮鬥的民主老兵,完成最後的任務,光榮離開。

    三、清白自持,始終如一

    監察院為台灣最高監察機關,職司端正官箴、澄清吏治,因此監察院成員的個人操守、歷練、專業能力都必須受到社會大眾的信任。我從政以來坦蕩磊落,面對過無數嚴格檢驗,清白自持,始終如一。我在此必須強調,除了美麗島事件的六年黑牢,我一生從未被司法判刑,更從來不曾遭到彈劾。

    二十多年來,我歷任國大代表、台北市社會局長、高雄市社會局長、勞委會主委、近十二年的高雄市長以及總統府秘書長等公職,我必須面對最嚴格的質疑、調查,接受最高標準的檢驗,我知道,心中有天堂的人,就不怕被釘在十字架上。

    但是,近年來「資訊戰」成為民主政治的嶄新挑戰,在媒體與網路充斥各種造謠抹黑與不實指控的訊息,造成社會嚴重撕裂、衝突對立、令台灣的民主自由蒙上陰影。而我個人也首當其衝,成為這種資訊戰的打擊標靶,例如前述將監察委員針對行政機關提出的糾正案混淆為弊案,甚至在網路的搜尋引擎上隨意輸入亂碼,竟會出現影射我涉及弊案的連結,實在令人震驚、遺憾,台灣民主發展至今,不該以濫用言論自由及侵害人權的方式製造對立鬥爭。

    各位委員。在爭取自由民主、推動政治改革的路上,面對威權的壓迫,我不曾恐懼退讓;如今,面對鋪天蓋地的抹黑與攻訐,我也不會因此退縮。台灣的民主可以繼續向前,不只是因為許多人無懼威脅的前仆後繼,也是因為台灣人民對是非公道、對價值理念的堅持,相信各位委員都秉持相同的信念,一起為了台灣的民主自由、憲政與人權發展,時時刻刻警惕著這些今日若不維護,明天就可能會失去的珍貴價值,以合作化解對立,以溝通取代衝突,共同開創更美好的未來,期待台灣成為真正公平正義的國家。

    四、不忘初心,用餘生守護人權

    我從十九歲開始,投入黨外運動與人權工作,爭取民主自由、捍衛人權尊嚴,在這條路上不曾計較個人得失,因為這段過程已經給了我豐富且充滿意義的一生。

    五十年來,我和許多人一起走過威權時代的黑暗,也共同創造並分享過台灣的榮耀,更一起見證了台灣民主轉型的奇蹟。然而,縱使台灣的民主自由,在眾人多年的努力下,已經得到一定程度的鞏固與深化,但我們不應停止追求更美好的社會、更有尊嚴的生活,因此,人權的保障與促進更顯得重要。

    最後,在我逐漸淡出政治的人生階段,能有機會回到投入公共事務的初心,人權的領域,再為台灣盡一份心力,我感到十分榮幸,更令我確信,為人權奮鬥是我一生使命。我必盡全力不負所託,以我的初心,用我的餘生,守護台灣、維護人權,讓台灣成為一個不僅民主自由,更落實人權價值的國家。

    願我們,同心協力,讓台灣更加美好公平、沒有恐懼、沒有壓迫,讓人民更有幸福尊嚴。謝謝各位。

  • 公務人員退休法新制 在 艾倫的理財研究室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1-07-31 20:00:11

    我們從畢業以後到退休
    大約有40年的時間都在工作
    勞保和國民年金這兩項
    佔了我們人生超過一半的時間

    這些社會保險
    在我們人生最後退休的2-30年也非常重要
    如今卻可能有破產危機
    如果不是強制納保,該不該加保?

    不加保的話
    有沒有什麼其他的方案可以替代這些保障?

    上週新聞報導台北市一名周姓女子
    通過普考任職公務人員
    考過普考以前的13年也在勞保局工作
    不過他當時是以勞保身份工作的
    但轉公職後卻發現特休也只剩最基本的7天
    而且前面的13年勞保
    也無法跟未來的公職退休年資合併
    這之間發生了什麼問題?

    是不是代表年輕人不該加勞保?
    如果沒有雇主強制幫自己加勞保
    有加入工會的必要嗎?

    如果沒有加勞保的話
    是省到錢,還是未來會虧更大?

    今天的影片會分享
    『年輕族群是否該加勞保?』的分析

    00:00 前言
    01:57 一定要弄清楚的勞保規則
    03:19 為什麼新聞說勞保年資會歸零?
    04:16 勞保年金改革對誰有好處?
    05:27 現在繳勞保費到底值不值得?
    06:53 改繳國民年金會不會比較好?
    07:39 勞保退休金很少,怎麼另外準備?
    09:22 完整財務規劃的地基怎麼規劃?
    10:56 Q&A時間

    年金提早領,效益最大化
    https://youtu.be/ELTlpqspoRI
    一次請領轉月退,年金改革無所謂
    https://youtu.be/gJC534dZKb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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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務人員退休法新制 在 高雄市議員鳳山黃捷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9-04-19 10:16:32

    2019-04-17 #15mins衛環委員會質詢
     
     
    #環保局
     
    1.要求擬定《高雄市生煤管制自治條例》
    從臨時會要求到現在,環保局承諾過了還是什麼都沒做,今天局長更以「中央已修空污法,地方沒有評估必要」#拒絕研擬!高雄不值得要求更嚴格的標準、不能要求更好的空氣品質是嗎?消極怠惰的態度實在令人失望,除了籌錢讓學校買空氣清淨機,不見市府空汙減量決心,更何況還是違法募款!
     
     
    2.修正《環保基金管理會設置要點》、完善《高雄市二行程機車汰舊加碼補助》
      
    今年高雄市的電動車補助拖了四個月的主要原因是委員空窗三個月且基金見底,我要求環保基金在設置要點裡新增「該屆委員任期屆滿前三個月,完成下屆委員之招聘作業。」條文,並善盡說明責任,避免名額認定不公平、讓民眾等待的問題再發生,也要檢討補助無法年年延續的問題,否則民眾沒有誘因汰換。
      
      
    3.檢討垃圾處理費隨水徵收
      
    一來隨水徵收本不合邏輯,二來變相懲罰使用環保餐具需要用水清洗的民眾,三來高雄的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用隨水徵收的方式每度水4.1元是全國最高,雙北隨袋徵收的垃圾處理費是全國最低。高雄若有心要推垃圾減量,應參考雙北成功和台中失敗的例子來認真研擬更好地推動辦法,而非因遇到阻礙就擱置,繼續使用更有問題的徵收方式。對此局長僅承諾 #會再評估。
      
      
    4.「石化專區」和「循環經濟產業示範區」兩者明顯不同
      
    韓國瑜市長說高雄缺一個石化專區,經發局長伏和中緩頰說「市長比較接地氣,講循環經濟很多人聽不懂」,指兩者是一樣的意思。我今天質詢環保局長兩者的定義一樣嗎?是市長不懂循環經濟還是市民不懂?局長答覆 #有機會的話會和市長解釋。
     
     
    #衛生局
     
    5.醫療觀光小組納入法制局、勞工局及醫護工會代表
      
    局長僅回覆會遵循中央法規、不會違法,且勞工意見會向「醫師公會」諮詢。顯然局長對於醫療行銷、醫療廣告等可能觸及醫療法規、遊走法律邊緣的推銷行為絲毫不警惕,更顯見局長的勞動意識很有問題,怎麼會找「公會」諮詢勞工問題呢?!再者,市府欲合作的五大院所高醫大附醫、高雄榮總、義大醫院、高雄長庚、阮綜合可是出了名的血汗,局長怎能完全不替基層醫護人員把關勞動權益?
     
     
    6.制定「危勞職務認定範圍」及「退休年齡酌減方案」
     
    我向衛生局長為護理人員請命,護病比超標、待命制、花花班的勞動問題已層出不窮,而根據《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危勞認定新制,主管機關須擬定「危勞職務認定範圍」及「退休年齡酌減方案」,現在衛福部、退輔會、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臺中市政府已擬定方案送銓敘部核備了,為何高雄市衛生局遲遲不送出?所屬高雄市管轄的醫院護理人員就比較命苦?局長承諾今年底前會完成。
     
     
    #勞工局
     
    7.建立工會陪檢制度並實施
     
    勞檢法規定勞檢時需通知工會,但目前仍只有企業工會可進行陪檢,產業工會和職業工會仍被排除在外,我要求局長盡快研擬相關計畫,讓工會陪檢制完整落實。
     
     
    8.完成勞動教材專區設立
      
    勞工局過去的勞動法制教材僅提供少數資料上網,我要求應在網站上設置完整教材專區,讓企業、學校都能使用正確且即時的勞動資料,供民眾索取,讓勞動教育進到校園和各行各業。
      
      
    9.勞動法制教育結合勞博資源
     
    高雄市勞工博物館具豐富的勞工文史資料,我要求勞工局應整合勞博文史資源來做更完整的勞動教育規劃,讓勞動意識透過更多元的方式進入公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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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務人員退休法新制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8-11-26 10:24:01

    1.台電員工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利用公家網站宣傳「以核養綠、護藍天」。然而,銓敘部次長對自己主管法規完全不熟,竟然認為《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不包含公民投票,被我當場提出條文打臉,次長改口不應這樣宣傳。

    2.就聘僱人員自7月1日起,選擇依新制提繳退休金,或依舊制繼續提存離職儲金,各機關自9月起陸續進行調查。

    然而,針對選擇新制者,6月30日前提存之離職儲金是否可先結清領回,銓敘部未清楚說明,導致機關內部以訛傳訛。直到11月,銓敘部才發函說明。

    對此,我要求銓敘部盡速發函至各機關,讓之前基於錯誤資訊、進行錯誤選擇的聘僱人員,有重新選擇的機會。

    3.針對過去「黨職併公職」不法溢領退休金之追討,銓敘部依法必須即時公告,為何銓敘部從來沒依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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