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八週變形工時 同意書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八週變形工時 同意書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八週變形工時 同意書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八週變形工時產品中有1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419的網紅Workforce勞動力量,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嗨嗨大家,如果待的公司是比照公務機關行事曆休假的話,想必在放了七天連假之後,已經開始期待月底的228連假了吧😆不過在此之前,記得先還公司一筆債,那就是本週六(2/20)要補上班唷! 有關補班的概念 如果是比照公務機關行事曆出勤或休假的事業單位,其實是可以經過勞資會議同意後實施「八週變形工時」制度,...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萬的網紅苗博雅,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行政院在三大報買半版廣告,花了多少稅金我不知道。 我知道的是,這個廣告沒講清楚的事。 1) 勞基法沒有禁止勞工加班,只有設定「每月46小時」加班上限。 依照行政院主計處的統計,全台勞工2016年加班平均每月時數為8.5小時(工業類平均每月加班時數為14小時,服務業類平均每月加班時數為4.2小時)...

八週變形工時 在 Workforce 勞動力量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7-11 08:50:48

嗨嗨大家,如果待的公司是比照公務機關行事曆休假的話,想必在放了七天連假之後,已經開始期待月底的228連假了吧😆不過在此之前,記得先還公司一筆債,那就是本週六(2/20)要補上班唷! 有關補班的概念 如果是比照公務機關行事曆出勤或休假的事業單位,其實是可以經過勞資會議同意後實施「八週變形工時」制度,...

  • 八週變形工時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2-18 19: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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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嗨嗨大家,如果待的公司是比照公務機關行事曆休假的話,想必在放了七天連假之後,已經開始期待月底的228連假了吧😆不過在此之前,記得先還公司一筆債,那就是本週六(2/20)要補上班唷!

    有關補班的概念
    如果是比照公務機關行事曆出勤或休假的事業單位,其實是可以經過勞資會議同意後實施「八週變形工時」制度,並在週期內調整休息日而致生成連假。因此,像這次農曆春節期間之所以可以放七天連假,是因為除了原本的四天國定假日外(除夕、初一至初三),還有原本應休的一例一休以及調移的休息日。

    簡單來說,2月10日是由原本在2月20日往前調整的休息日,因此調整後2月10日即為休息日性質,2月20日則為應出勤的工作日。

    如果你真的真的不想補班,那不妨參考以下幾個做法:
    ❶請假
    既然2月20日是出勤日的性質,當然也就可用請假來免除提供勞務的義務~如果是因為有正當理由無法出勤的話,可以依照勞工請假規則向公司請假(雇主要求的話,應提出相關證明);若已經累積一定年資而有特休的話,也可以依照自己的意願排定特休作為有薪休假,但切記無論是何種方式,都要事先遵照公司的請假程序與辦法提出,必要時也要安排好職務代理或是業務交接工作唷!
    ❷盧老闆
    不是說老闆姓盧就可以不用補班(?)而是可以跟公司討論看看,是否可以採用優於法令的方式,讓老闆免除掉員工出勤的義務而讓補班日成為新增的「有薪休假」,其實這種方式Workforce勞動力量已經有部分客戶是這麼做的,不失為一種收買員工人心的好方法唷🥴

    題外話,如果公司是很大方地表示會採用「無薪假」的話那就另當別論了......這個如果沒有事先經過員工同意的話,反而就會違反法令規定了!
    ❸離職(誤)
    離職的話的確就不用補班了呢😆不過如果是勞方主動提離職的話,可能還得注意是否有依法提前預告以及妥善辦理業務交接事宜,覺得麻煩的同學,不如還是乖乖繼續上班比較實際。

    以上內容希望對大家有幫助👍🏻大家加油!補班後228連假就不遠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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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八週變形工時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0-07 19: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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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嗨嗨大家,上週放中秋連假,這週又要迎來雙十連假了(每到這時候就會覺得心情很複雜,因為這是今年度最後一個連假XDD要一路撐到領年終啦)。這幾天還是會陸續有讀者詢問雙十國慶連假的加班費計算方式,米編還是再分享一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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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的公司是比照政府機關⾏事曆採用「八週變形工時」調整休息日:
    10月10日為「國慶日」,屬於休假日(國定假日),當天應休假且工資照給,但因當日剛好遇到週六(休息日),依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3-1條應另行補假,因此另補假於10月9日,則當日為休假日(國定假日)性質,10月10日則仍為休息日。
    (這段有看懂請再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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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❶10/9出勤👉🏻當天屬於國定假⽇性質,老闆徵得員⼯同意而出勤的話,在8小時以內都得加給⼀天工資,如果超過8小時的話,則像是平常日的加班費率⼀樣,第9與第10⼩時應加給1又1/3倍(或1.34倍),第11及第12⼩時則加給1又2/3倍(或1.67倍)。
    ❷10/10出勤👉🏻這天屬於「休息日」的性質,所以有出勤的話前兩個小時,老闆應加給1又1/3倍(或1.34倍)加班費,第3小時至第8小時則加給1又2/3倍(或1.67倍),第9小時起則每小時加給2又2/3倍(或2.67倍)唷!
    ❸10/11出勤👉🏻大部分的公司會把星期天定為「例假日」,所以除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導致員工一定得在這天出勤工作處理特定事件才能讓員⼯加班,而且還必須在事發24小時內向勞動局或勞工局核備😎所以這邊我們就不贅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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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是排班制的員工呢?由於10/10(週六)未必會排到例假或休息日(如果有重疊到的話,也應另補一天假),當天即應讓員工休假且工資照給,如果因業務需要無法休假的話,也應與員工協商調移休假或發給加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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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還是想宣傳一下,在Workforce勞動力量的官方部落格,都有放上各年度的行事曆,每個月底下的備註,其實都已經有說明各個連假的性質,所以你各位啊!這麼實用的內容還不趕快收藏起來~也別忘了分享給你所有的親朋好友唷。祝大家一切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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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八週變形工時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9-30 12: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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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嗨嗨大家,明天開始就是中秋連假了,不知道大家是否已經安排好行程了呢?雖說是連假,有部分勞工應該還是得出勤工作的吧,那麼加班費你都知道怎麼算了嗎?如果你有看一下去年雙十連假的貼文,應該就會對今天要講的內容有點概念,如果是新朋友不知道的話,也沒關係,我們趕快看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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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開始前先跟大家說明一下:如果是比照政府機關⾏事曆採⽤用「八週變形工時」調整休息⽇日的公司,上週六9月26⽇就會成為應出勤的工作日(也就是俗稱的補班日),而10月2⽇則會變成「休息日」的性 質,所以在不同⽇子出勤,加班費的計算方式則會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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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❶中秋節當天出勤👉🏻當天屬於國定假⽇性質,老闆徵得員⼯同意而出勤的話,在8小時以內都得加給⼀天工資,如果超過8小時的話,則像是平常日的加班費率⼀樣,第9與第10⼩時應加給1又1/3倍(或1.34倍),第11及第12⼩時則加給1又2/3倍(或1.67倍)。
    ·
    ❷10月2日及3⽇出勤👉🏻這兩天屬於「休息日」的性質,所以有出勤的話前兩個小時,老闆應加給1又1/3倍(或1.34倍)加班費,第3小時至第8小時則加給1又2/3倍(或1.67倍),第9小時起則每小時加給2又2/3倍(或2.67倍)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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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❸10月4日出勤👉🏻大部分的公司會把星期天定為「例假日」,所以除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導致員工一定得在這天出勤工作處理理特定事件才能讓員⼯加班,而且還必須在事發24小時內向勞動局或勞工局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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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的各類型加班費計算方式,可以參考我們的「⼈資基本功—解析加班費計算⽅方式」這篇文章,其中有詳細講解各類加班費的計算與法令依據,包含上面沒講到的例假⽇加班費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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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還是要重申一下,有很多⾏業是採⽤排班制度的,本⽂提到的只能作為參考,詳細情況還是要依照公司的制度⽽定喔✨但不管怎樣,雇主還是應以類似的概念來排定例假與休息日。覺得這篇貼文實用的話,請幫我們點讚收藏,並分享給你所有的親朋好友,祝大家連假愉快,出外旅遊請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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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八週變形工時 在 苗博雅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7-12-10 10:00:00

    行政院在三大報買半版廣告,花了多少稅金我不知道。

    我知道的是,這個廣告沒講清楚的事。

    1)
    勞基法沒有禁止勞工加班,只有設定「每月46小時」加班上限。
    依照行政院主計處的統計,全台勞工2016年加班平均每月時數為8.5小時(工業類平均每月加班時數為14小時,服務業類平均每月加班時數為4.2小時)。

    每月46小時的加班上限,還有非常多空間。怎麼會不能加班?怎麼會需要放寬到「允許連續4個月加班54小時」?

    就算萬不得已要把加班上限調高,是否至少明文規定「雇主必須證明上個月已讓勞工領足46小時加班費」?

    2)
    為了因應各行各業的特殊性,以及產業「淡旺季」的需求,勞基法早就有四大法寶:責任制(84-1)、雙週變形工時、四週變形工時(30-1)、八週變形工時。

    其中以責任制和四週變形工時最厲害。責任制可以幾乎突破所有加班、工時的規範;四週變形工時允許連上12天班(在最極端狀況下可以連上22天班)。

    這四大法寶,雙週變形工時可以適用所有行業;八週變形工時適用所有製造業;責任制和四週變形工時適用數十種行業。

    廣告裡那位白襯衫的小企業老闆,到底是屬於哪種特殊行業,「四大法寶」不夠用,責任制和四週變形工時都不夠用,要拖著全國勞工一口氣放寬「全行業」?

    3)
    一張圓餅圖,大喇喇地畫著60%勞工想兼職多賺錢,旁邊用一行小字標示19%。19% x 60% = 11.4%。但好多媒體沒注意到小字,在報導標題上直接寫行政院民調「六成勞工想兼職」。

    如果是商業行銷手法,我們都能理解,畢竟泡麵也經常在封面美圖旁邊寫一行小小的「本圖僅供參考,實際以內容物為準」。明明只有12%的顧客滿意,也可以畫出一張讓人以為六成顧客滿意度的圖。

    但公共政策的討論,政府用上這種商業行銷手法,合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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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院用納稅人的稅金,做了這種廣告。所以我和夥伴用自己的休假時間,拍了這部影片,免費分享給大家。分享轉傳,功德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