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兒童權利公約締約國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兒童權利公約締約國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兒童權利公約締約國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兒童權利公約締約國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4萬的網紅王婉諭,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昨天下午去了關愛之家位於南港新成立的分部,療癒度破表! 在最後合照的時候,小孩一屁股就坐在我的前方,扭呀扭的就到我的大腿上了;然後另一個小孩也一股腦的打開我另一隻手,坐在我另一條腿上。 喔喔喔!很久沒有一腿一隻小孩了,有些吃力,但療癒度還是破表啊! 關愛之家的孩子,過去很多都曾經是「透明...

  • 兒童權利公約締約國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3-24 2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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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下午去了關愛之家位於南港新成立的分部,療癒度破表!
     
    在最後合照的時候,小孩一屁股就坐在我的前方,扭呀扭的就到我的大腿上了;然後另一個小孩也一股腦的打開我另一隻手,坐在我另一條腿上。
     
    喔喔喔!很久沒有一腿一隻小孩了,有些吃力,但療癒度還是破表啊!
     
    關愛之家的孩子,過去很多都曾經是「透明的小孩」,而在台灣加入《兒童權利公約》締約國後,確保了國內的每一位兒童,均享有公約權利,不會再因為種族、國籍的不同,而成為「透明的孩子」。
     
    目前在台灣工作的外籍移工,有高達 78 %年齡介於 25 歲至 44 歲,處於生育年齡的他們,若生下了孩子後,常面臨許多問題。
     
    有些可能在身處異鄉的情況下,與國人或同鄉有情感連結懷孕產子,甚至部分女性遭受我國國人、雇主性侵害懷孕產子。
     
    若是女性移工失聯、遭遣返,他們生下來的孩子,將面臨生父不詳、生母失聯、未被認領等問題,而成為「非本國籍」、「無國籍」、「國籍未定」的兒少,在辦理戶籍登記、歸化、居留,皆會遇上重重阻礙。
     
    過去這些孩子可能因為無法辦健保,也無法打預防針,讓許多的孩子因此生病,甚至喪失性命,在憾事接連發生後,內政部移民署終於在2017年2月開始,發給無國籍兒童「暫時居留證」,衛福部與台北市衛生局也接著給他們兒童健康手冊,所以才能打疫苗,維持基本健康,也能擁有就學的權利。
     
    台北關愛之家過去十多年來,就是在收容這些孩子,這些移工寶寶們,終於有個溫暖的家!
     
    關愛之家的南港分部最近才新居落成,空間寬敞、明亮無比,甚至在房間、教室都裝有紫外線殺菌設備。
     
    創辦人楊婕妤和關愛之家的夥伴,在介紹園區時,聽得出來充滿了熱情與對這些孩子們滿滿的愛;看著這些孩子天真、燦爛的笑容,彷彿也讓我看到了兒童人權的光。
     
    真的很感謝有這樣執著的人,儘管過去可能受盡責難,飽受批評,甚至用盡了錢財,但還是努力堅持、秉持初衷,深深令人佩服!
     
    (先前我也曾針對「無國籍兒少權益」進行質詢,在這邊分享給大家:https://youtu.be/09ViCxf9DzY)

  • 兒童權利公約締約國 在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8-10-27 07:3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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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國專家籲勿讓婦孺回福島 輻射水平比預期高!! (10/26/2018 蘋果日報)

    (國際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聯合國人權專家表示,2011年發生核事故的日本福島核電廠附近範圍,輻射水平仍未達安全水平,要求日本政府停止讓孩童及適齡生育的女性返回接近核電廠範圍的地區,以策安全。

    聯合國關注環境及人權問題獨立調查員通賈克(Baskut Tuncak),周四向聯合國大會遞交報告,指日本政府在災後將法定安全輻射水平標準提高了20倍,令人不安,警告過量輻射對兒童健康有潛在威脅。

    報告指福島核事故後,日本政府將福島居民可接受輻射水平由每年1000微希(mSv),提高到了每年2萬微希。德國曾建議日本將標準重新降回每年1000微希水平,日本也表示會展開相關工作,但至今仍未落實。通賈克表示:「日本政府似乎完全置若罔聞,這一點令人失望。」

    通賈克指日本作為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締約國,有義務阻止兒童曝露在可避免的核輻射及其他有害物質下,或將曝露程度減到最少。他要求日本就包括解除疏散令,以及將輻射安全水平上限調高的政策決定,提供完整的決策細節和背景,以證明是符合《兒童權利公約》的原則。

    通賈克指:「福島核事故是本世紀最為嚴重的核事故,逐步解除的疏散令為生活已經遭遇重大變故的受害者帶來巨大壓力,許多人感覺是被迫回到了尚不安全的地區。」

    完整內容請見: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internati…/…/20181026/1454814


  • 兒童權利公約締約國 在 黃耀明 Anthony Wong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5-07-05 16:3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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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pread the word.

    新加坡當局必須立即無條件釋放青年余澎杉。余澎杉因在網上批評已故新加坡前總理李光耀,正面臨最少十八個月的懲教刑罰。他只是行使言論自由,而被當局定罪。因此,國際特赦組織宣佈他是良心犯。余澎杉為未成年人士,新加坡政府必須履行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締約國責任,確保他受到合乎國際公約的對待。

    The Singapore authorities must immediately and unconditionally release teenager Amos Yee, who is facing a minimum of 18 months of reformative training after criticising the late Singapore Prime Minister Lee Kuan Yew online. Amnesty International considers him to be a prisoner of conscience, held solely for exercising his right to freedom of expression. As he is a minor, authorities must also ensure that his treatment is consistent with the UN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 to which Singapore is a State party.

    http://amn.st/6183B8Mx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