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免除扶養義務開庭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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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免除扶養義務開庭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最近承辦的法律扶助案件中,有一位年輕爸爸請求「免除扶養義務」案件,最令人感到揪心。原來他從小父母離異,母親改嫁日本後未曾見面,父親則是長年跑船,把他交給姐姐(申請人的姑姑)後,就對他不聞不問,甚至也沒給扶養費用,任由他從小寄人籬下,受盡言語奚落。 - 沒想到他當了爸爸之後,就接到父親在公司宿舍中風的...

  • 免除扶養義務開庭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28 17:3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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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承辦的法律扶助案件中,有一位年輕爸爸請求「免除扶養義務」案件,最令人感到揪心。原來他從小父母離異,母親改嫁日本後未曾見面,父親則是長年跑船,把他交給姐姐(申請人的姑姑)後,就對他不聞不問,甚至也沒給扶養費用,任由他從小寄人籬下,受盡言語奚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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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想到他當了爸爸之後,就接到父親在公司宿舍中風的消息,為了搶救父親,花光了他所有存款,連小孩子的奶粉、尿布費用,都要向太太的娘家借錢周轉。但父親出院後,不願珍惜他的付出配合復健,也不肯調整生活及飲食習慣,導致二次中風,只能整日臥床,由他和太太扛下所有照顧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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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不再看到妻兒受苦(一家連同父親共五人,同住於小小承租套房),他決定請求法院裁定「免除扶養義務」,但姑姑不願出庭作證,函查他從小的學校輔導紀錄也都被銷毀,無計可施下,才想到可以拜託很照顧他的國中導師出庭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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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庭當天,老師不但向法官說明當時到家訪視的過程,以及生活上的觀察,更帶了當時為他拍的照片當佐證資料。看著自己當時桀驁不馴的照片,他忍不住落下男兒淚,九十度鞠躬感謝老師願意出庭作證,站在旁邊目睹,真的非常感動,天下會這樣對孩子掏心掏肺、不求回報的人,除了父母至親以外,就只有對學生用心的好老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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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師生之間都是緣分,值得我們好好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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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謝所有老師們的辛苦付出,敬祝教師節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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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記:這幾天聽到我國小一、二年級啟蒙老師生病住院開刀的消息,深感掛念,敬祝老師平安痊癒,早日出院!

  • 免除扶養義務開庭 在 巴毛律師混酥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6-28 17: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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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律師,你幫我看看,這個社會局寄來這什麼意思,說我爸被安置要我付安置費用,可是我根本從小沒有看過我爸欸,我可以不要付錢嗎」

    「陳律師,我媽說他賭博把積蓄輸光,叫我給他錢,不然要告我遺棄,但我媽從我小時候就離家出走我是阿嬤帶大的,我真的會被告嗎」

    很常遇到這種諮詢,明明父母小時候沒有善盡照顧義務
    長大以後發現子女長大了有收入有工作能力,反而反過來要錢
    這種時候,子女一定要付錢嗎?

    #天下並非無不是的父母
    #當父母沒有盡到父母的義務
    #子女其實可以聲請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

    根據民法第 1118-1 條
    I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 #減輕其扶養義務:
    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
    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
    II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

    簡單來說就是當父母對小還有虐待或是重大侮辱,譬如性騷擾、性侵、家暴這些行為
    或是沒有盡到扶養義務,譬如小孩才滿月就跟小三同居在也沒回過家,也沒有付扶養費
    依照情節重大程度,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 聲請免除或是減輕對父母的扶養義務
    之前我處理過的案子

    媽媽從小孩幼稚園就離家出走
    等子女成年,就開始回來要錢,不斷的用遺棄罪恐嚇子女,說不給錢就要告他們,子女受不了了才來找我
    開庭的時候媽媽堅持子女不孝,他以前都有接送他們上下學,
    結果法官一問「喔,那你小孩哪間小學畢業?」
    媽媽完全答不出來,最後順利免除了扶養義務

    不過要特別注意的是
    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的效力都是「判決時間點往後生效」
    所以要特別注意一個狀況
    就是如果當父母有特殊狀況 譬如生病、變成遊民等等狀況
    被社會局安置照顧
    這時候社會局會向扶養義務人請求安置費用
    通常很多網友都是到這時候才跑來詢問,才知道可以去聲請免除扶養義務
    但問題就是在判決免除扶養義務前,子女都應負擔安置費用!
    所以如果父母110/1/1被安置,判決110年8月才出來
    那1-8月的安置費用還是要子女支付
    現在一個月安置費用我上次看到大概也要三萬多
    幾個月下來也是十幾二十萬的
    所以建議如果有我上述所說這種狀況,都要趕快去諮詢律師,
    看看有沒有聲請免除或是減輕扶養義務的必要
    #免除扶養義務
    #減輕扶養義務
    #家事案件
    #權麒法律事務所
    #陳宇安律師

  • 免除扶養義務開庭 在 律師娘講悄悄話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5-04-16 22: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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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離婚律師事務所} 004

    「當然不行!父母養小孩是天經地義的事,就算是未婚生子,只要是你親生的,你就有扶養他的義務,生而不養,只想把錢花在自己吃喝玩樂身上,不顧孩子的死活,任誰都會不好意思的,先生,您說是不是?」我一手拿著話筒,一字字的把話從齒間用力擠出來,另一手緊握著差點忍不住把中指孤伶伶的留在拳頭上。


    「不.客.氣!」掛上電話前,還深怕對方不知道我的義憤填膺,把這三個字故意像打字般,敲在我們對談的空中。


    「你這樣大動肝火有用嗎?他掛上電話只是再找下一家下一家律師事務所問而已。」大律師翻著他的商業週刊,坐在他最愛的圈椅上,翹著二郎腿,一派悠閒地說著風涼話。


    「你聽聽他說的這是人話嗎?把人家的肚子搞大了,說什麼沒結婚他就不算父親,還敢問我說可不可以把監護權給對方以免除他的扶養義務,他可以一輩子都不要見小孩沒關係。還好他不是來現場,不然我肯定把他給趕出門。」我氣呼呼的把雙手交疊在胸前,兩眼盯著天花板,想著這男人怎麼好意思這麼直接的表達他的不負責任。


    大律師瞄了一眼我鼓著像青蛙肚的腮幫子,嗤之以鼻的說道:「妳這種EQ也能在律師事務所工作,讓妳當律師不就在法庭上貽笑大方了。」


    「上次,不知道是哪位大律師把要告爸媽的當事人訓了一頓,搞的當事人拂袖而去,摔門時差點沒把事務所的落地窗玻璃給摔破了?」被大律師一激,我忍不住反唇相譏他的五十步笑百步。


    大律師像沒聽見似的,闔上了雜誌,連珠炮式的交代:「昨天剛委任被訴離婚的王小曼趕快遞出委任狀給法院才會收到開庭傳票,下週要開庭的張正華請求分配剩餘財產事件幫我聲請閱卷,還有昨天開完庭的陳有田要寫著陳報狀,你上司法院的網站調閱昨天的開庭電子筆錄就知道要寫什麼了,還有,幫我約被訴詐欺的江翰星開會。」律師的另一個特質就是可以對他不利的事實充耳不聞、視而不見。


    「你要去哪?」我衝著大律師即將開門離去的背影喊著。


    「去書店逛逛。」他頭也不回正要關上門時,被我一手擋住了落地窗的大門。「你交代完一堆事情就要留我在事務所一個人處理,自己要出去蹓躂?」


    「每個人有每個人適合做的事情。誰叫你不去考律師?」他就是那張嘴永遠那麼不討喜。


    我吞下一口氣,慢條斯理的告訴他:「10點有人要來請律師見證協議離婚。」


    「我怎麼不知道?」他拿起手機,滑動著電子行事曆確認。


    「不用看了,剛約的,我還沒記上去。」我單手叉在腰上,不容置疑的看著他。


    「剛約的,現在就要過來?」大律師為了本來已經準備好偷得浮生半日閒的心情落空,皺起眉頭。


    「是啊!急診呢!大律師!」坦白說,我為了他本來要棄我而去的行為未遂有點幸災樂禍。


    「現在的協議離婚怎麼都流行掛急診啊?結婚花一年,離婚不用一小時。」他像洩了氣的皮球,無奈地走回辦公室。


    我俏皮的雙手一攤,請君回甕。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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