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債務協商流程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債務協商流程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債務協商流程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債務協商流程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963的網紅徐定禎,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徐定禎最認真 回文系列 Part1】 面對網友提問「徐定禎可以先公開宣示不炒地皮」此問題,定禎會分兩篇來回文,一篇主要是回復有關於偏政治層面的事情,一篇則是會就政策面給出專業意見,再請大家踴躍回饋喔! 〔一〕定禎擁有的是代書、地政士與估價師執照,靠的是苦讀不動產相關的法規、經濟學和許多...

  • 債務協商流程 在 徐定禎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8-04-13 2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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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定禎最認真 回文系列 Part1】

    面對網友提問「徐定禎可以先公開宣示不炒地皮」此問題,定禎會分兩篇來回文,一篇主要是回復有關於偏政治層面的事情,一篇則是會就政策面給出專業意見,再請大家踴躍回饋喔!

    〔一〕定禎擁有的是代書、地政士與估價師執照,靠的是苦讀不動產相關的法規、經濟學和許多專業學科,尤其是民國93年考取苗栗縣第一張估價師執照更讓定禎自豪,因為苗栗的第二張已經是7年後,我的專業是不動產買賣的行政流程與價格、趨勢分析。

    不動產炒作的要件是錢而非專業,不動產買賣找任何一個代書、地政士都可以幫你跑流程,所以用不動產專業去衡量是否會炒作土地,是錯誤的邏輯!

    [二]過去有非常多的政治人物發過毒誓、簽承諾書,為了能夠當選什麼都說OK,今天要定禎宣示能夠增加選票定禎當然樂意,但這是最好讓政治人物不變成政客的作法嗎?

    過去定禎在頭份市長的政績可謂是苗栗糟糕財政狀況下的少數亮點,更沒有貪污舞弊的官司在身,定禎有信心可以秉持著初心為苗栗解決艱難的困境,但更重要的是請所有的苗栗縣民能夠在定禎當選後用力監督定禎,完善民主政治裏面的監督制衡機制。

    千萬不要因為厭惡政治就遠離政治,因為政治上的每個決定都會影響生活,對我來說真正負責並非選前承諾,而是我奉公守法盡責,縣民集體監督縣政!

    [三]苗栗縣現在因為財政窘困導致很多土地標售不出去,在中央不放心的狀況下自然不會核定大筆經費預算,當務之急應該是能夠取得中央信任重啟債務協商,定禎在頭份市長任內的財政結餘成果還算豐碩,相信能夠取得中央的信任,為苗栗縣財政的開源整流做出貢獻!

    如同民進黨秘書長洪耀福在民進黨禮讓定禎時所說,民進黨對徐定禎是「吃人一斗、還人一口」,定禎會為縣民盡力爭取不會只有一口。

    [四]新一屆縣長上任後一定會面臨土地、資產無法拋售卻得要持續付出稅金、維護費的問題,假使沒在2018年前被縣府賣光的話,現實上早就沒有太多土地炒作空間,反而是要藉定禎過去的專業和頭份經驗對解決負債問題。

    假設定禎當選,會優先盤點縣府既有資產,慢慢活化館設消滅蚊子館,只要能開源整流還清一定比例的負債,我們就能夠把苗栗人的臉面爭回來,這是定禎的專業,定禎作得到!

    [五]感謝網友對定禎的督促,定禎覺得可以將問題提到徐耀昌縣長粉絲團,讓現任縣長從現在開始在與定禎的競爭當中,調整一些施政做法與方向,這也是另外一種讓縣政進步的方式,甚至促成討論會或者是辯論會,讓選舉不僅僅是選舉!

    #徐定禎最認真回文系列因為同時要定禎與政策小組共同討論後才可以負責任地發出,所以是不定時的會認真回文喔!

    #如果只有定禎和政策小組整合後的想法實在是太可惜了,除了攻擊性的言論外,也希望能夠聽到鄉親們對自己家鄉的想法喔!

  • 債務協商流程 在 胡言亂語股票討論區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7-11-16 20: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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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07 華美

    本來以為不會在提到這檔股票了,沒想今天竟然發重大訊息公佈說

    "本公司因主要客戶之應收帳款收回延宕,因而產生資金週轉困難,擬於民國106年11月17日向經濟部申請紓困。"

    猜想應是透過債權債務協商機制(即俗稱的企業紓困機制)來尋求金援,作業方式為公司透過經濟部窗口診斷後送銀行公會,由最大債權銀行召開銀行團會議討論紓困作法,二分之一以上銀行同意,全體銀行就須遵循。



    「經濟部協助企業辦理銀行債權債務協商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100年2月25日經企字第10002602840號令

    中華民國101年4月2日經企字第10104602370號令修正

    一、經濟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協助營運困難之企業,紓解其金融機構貸款償還壓力,防止因資金周轉不靈影響其持續經營,於兼顧企業發展及金融風險控管下,爰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適用對象為有繼續經營意願且提出償債計畫,於金融機構之授信屆期,經向原承貸金融機構申請展延或分期攤還,而未達成合意之企業。
    企業如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破產法」或其他法規,進行債務協商、更生、清算、和解、重整或破產程序者,不適用本要點。

    三、企業原借款有申請續借、展延或協議清償需要者,應先洽各金融機構依其內部所訂之協商規範,逕行協商處理。
    企業依本要點辦理銀行債權債務協商者,應檢附下列資料向本部提出申請:

    (一)申請表(依受理機關規定格式)。

    (二)聲明書(附件一)。

    (三)最近三年度財務報表影本各一份。

    (四)營運及償債計畫書。

    前項申請之企業屬中小企業認定標準規定之中小企業者,受理申請機關為本部中小企業處;企業規模超過前述認定標準之非中小企業者,受理申請機關為本部工業局。

    四、本要點協商處理流程如下(附件二):

    (一)資格審查:由受理申請機關檢核企業申請資格及所提文件,符合者即委請輔導單位進行評估診斷。

    (二)評估診斷:先由輔導單位瞭解企業與負責人授信、票信狀況及銀行往來情形,並現場診斷後,就企業是否具繼續經營可行性、償債可行性及往來銀行協商條件、支持態度等,出具評估診斷報告並函送本部。

    (三)召開債權債務協商會議:診斷報告評估可行者,由本部協助轉送申請企業之最大債權金融機構,由其召開債權債務協商會議協商債權處理事宜。

    (四)協商會議決議:前述協商會議決議由各債權金融機構逕行核辦,並請最大債權銀行將該協商會議紀錄及結果函覆本部及該企業。

    五、企業與各債權金融機構協議合意者,由各債權金融機構與企業簽約;未合意者,由本部視個案提供相關輔導建議或後續關懷協處。

    六、本要點所稱輔導單位係依據政府採購法公告遴選之。

  • 債務協商流程 在 尤美女立委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5-06-04 21: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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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支付命令的協商,由於大家與司法院就民訴施行法第4條可再審事由尚有不同意見,明日(6/5)上午11點再協商,希望本會期能三讀。

    今日上午,我與林國正委員、民間司改會及支付命令被害人共同召開記者會,以實際案例說明說明修法的必要性。

    此次修法除了規範支付命令應附相關證明,同時要讓修正支付命令僅有執行力(得強制執行),但不再具有「既判力」(與三審確定的案件具有同樣效力),才能讓沒有欠債的無辜民眾,日後有機會經由訴訟程序救濟未被實質審理的案件。同時,施行法規範過渡條款,讓過去兩年內,因現行制度無法再審的案件,得以救濟。

    委員會初審及昨日協商時,司法院對於拿掉既判力十分抗拒,對施行法的可再審的事由及年限也還有不同意見,但我們認為,不能讓民眾沒有後續救濟途徑。因此明日再協商,希望能達到共識,力拼本會期三讀通過。

    支付命令制度本是讓沒有爭議的債務迅速清償,也避免雙方訟累。因此核發流程寬鬆,且效力強大。只要書面文件就能主張債權,不需陳述原因、事實,對方沒有在20天內及時表示異議,就與法院的終局裁判效果相同。導致有心人濫用,甚至收購過期債權發出支付命令,受害人數眾多。而司法院認為光是利用再審即可救濟,成效非常有限。因為再審機制本是針對「已經法院實質審理」的案件重新審理,通常需要某些法定門檻才能開啟。實務運作一定是嚴格的。彌補現行制度的問題,還是得從既判力下手,才是正辦。

    今天公布的案例,是民間團體持續接獲好幾件支付命令的申訴陳情案件,發現類似的操作手法,民眾先是收到一張法院公文,內容稀奇古怪,不少人都會以為是詐騙,而不予理會。沒想到超過20天的異議期,就是噩夢的開始。只要沒有在期限內提出異議,支付命令就是一紙確定判決,不能再重行起訴。加上接觸到的兩個案例中,債權人都是同一對夫妻,丈夫李國祥被通緝,還能聲請支付命令,這對夫妻聲請的支付命令就有261件,詐遍全台法院,無一倖免,受害者更是難以翻身。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604/622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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