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偵查庭被告代理人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偵查庭被告代理人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偵查庭被告代理人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pederast (96141129)看板Lawyer標題[問題] 偵查庭告訴代理人是否可以作筆...


大家好

欸......
小弟無律師資格
只是一枚公司小法務
近日因為作為公司的告訴代理人出席偵查庭時
被法警制止作筆記

但同時被訊問的其他被告所請的辯護律師
都在我後面做筆記做得很開心(好啦應該沒有很開心)

想請問一下
告訴代理人
是不可以在偵查庭中做筆記的嗎?

還是這是基於身分的限制?

目前查到的兩個來源:

1.刑事訴訟法第245條

偵查,不公開之。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辯護人,得於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
法警察訊問該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時在場,並得陳述意見。但有事實足認其
在場有妨害國家機密或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或妨害
他人名譽之虞,或其行為不當足以影響偵查秩序者,得限制或禁止之。
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
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除依法令或為維護公共利益或保護合
法權益有必要者外,不得公開揭露偵查中因執行職務知悉之事項。
偵查中訊問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時,應將訊問之日、時及處所通知辯護人。
但情形急迫者,不在此限。

2.法務部頒訂的檢察機關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第28點
檢察官對於辯護人有無依本法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二項前段規定,
於訊問被告時在場,應命書記官於訊問筆錄內記明之。
在不違反偵查不公開之原則下,得許辯護人在場札記訊問要點。
檢察官於訊問完畢後,宜詢問在場之辯護人有無意見,
並將其陳述之意見要旨記明筆錄。

但似乎好像也沒有明文禁止?
還是這是實務上的習慣運作?
不好意思沒有接觸過此類的訟務,
想來請教一下各位大律師是否能幫忙解惑一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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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74.15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548317716.A.C08.html
J98: 沒明文禁止;單純倒楣遇到這庭這樣弄01/24 16:20

喔喔好謝謝!也不是倒霉吧因為也不是檢座說的~
是法警說的~

lokazdszone: 連辯護人被禁止扎記,聲請評鑑檢察官都不付評鑑了QQ01/24 17:03

QQ
還好我這檢座沒有這樣~
※ 編輯: pederast (36.234.10.65), 01/24/2019 18:19:16
nengneng: 法警大小眼啦,若你是律師,穿法袍,他不會禁止你01/24 22:40

喔?哈哈那我知道了,我還以為有什麼規定我不清楚的~謝謝!

lokazdszone: 這樣 o_O01/25 00:14

你太生動了

diggi: 律師不會被禁止01/25 00:48


好......很遺憾我不是律師~
※ 編輯: pederast (223.138.147.161), 01/25/2019 07:55:59
Scholz: 應該問為什麼可以吧!01/25 08:16

S大我想的是於法所不禁事項應該就是可以吧......
但您的經驗也是不行的嗎?

forbit1989: 過來人經驗,考取前當法務,連筆都不準拿出來,有次01/25 09:38
forbit1989: 紀錄被告姓名,還被檢察官訓斥不准紀錄被告個資...考01/25 09:38
forbit1989: 取後,直接搬筆電出來打都沒問題01/25 09:39

我的情況倒不是檢座說不行是法警說的
(不過我也沒問檢座可不可以啦)

我想之後就直接問檢座好了

wuii0306: o_O01/25 10:02

生動的圖哈哈哈

yijoull: 我開偵查庭時,連被告本人都不能筆記,只有我辯護律師能01/25 13:56
yijoull: 筆記01/25 13:56

對啊我後面的辯護律師抄得很開心(?)
我後來一開完衝出去馬上速寫所有擠得出來的記憶哈哈

capitalofz: 回應某樓 法律沒有禁止的行為 原則就是可以01/25 14:29
capitalofz: 這是現代民主法治國的核心精神01/25 14:29
capitalofz: 當然如果你的立場是別他種法哲學主義那我只能尊重01/25 14:30

沒關係啦~
也謝謝您的意見
您也有遇過這種狀況嗎?

另外我插播說明一下
我不是"抱怨"這件事情
我只是"好奇"這件事情

談到現在比較像是
這是檢察官的指揮權力,依檢察官的指示為主
※ 編輯: pederast (114.46.74.153), 01/25/2019 17:07:42
jasonyeh: 但若要從刑訴第245條第1項偵查不公開原則出發,避免抄錄01/25 17:15
jasonyeh: 的偵查內容外流,所以禁止非律師以外的人當庭筆記,好像01/25 17:16
jasonyeh: 也不是不可以01/25 17:16


原來還有這個觀點,受教了,謝謝!

nowash: 律師除了洩密罪,還有律師倫理的拘束啊。01/25 17:27

也是,所以聽起來針對沒牌的法務好像也不是不行。

satsuki1826: 借這篇問一下,如果律師把偵查庭的被告陳述在相同事01/25 18:11
satsuki1826: 實的民事案件,會構成洩密罪或違反律師倫理嗎01/25 18:12
satsuki1826: *在民事案件引用01/25 18:12

這我就pass了我不會
還是說要等偵結就可以?
※ 編輯: pederast (36.234.10.65), 01/25/2019 19:35:57
crosi: 回答樓上 要引的有技巧 01/26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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