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借錢不還只有匯款證明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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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借錢不還只有匯款證明產品中有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萬的網紅對我說髒話,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脫北者李晛瑞 李晛瑞為我們解釋著人生何以第七度改名的理由。她在首爾花了約新台幣1,500元找靈媒算命,對方問了生日,斷言她體質偏陰,列舉5個名字供她選擇,說可以讓人生變得溫暖。她挑了晛瑞這個名字,「晛漢字拆開來是見日,是陽光的意思,瑞是幸運,我的過去太陰暗,太悲慘了,我需要陽光和更好的運氣。」 ...

  • 借錢不還只有匯款證明 在 對我說髒話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2-17 12:5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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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主是一塊牛排> 脫北者李晛瑞

    李晛瑞為我們解釋著人生何以第七度改名的理由。她在首爾花了約新台幣1,500元找靈媒算命,對方問了生日,斷言她體質偏陰,列舉5個名字供她選擇,說可以讓人生變得溫暖。她挑了晛瑞這個名字,「晛漢字拆開來是見日,是陽光的意思,瑞是幸運,我的過去太陰暗,太悲慘了,我需要陽光和更好的運氣。」

    訪談是這樣進行的,我們以中文提問,李晛瑞以英文回答。相較於2013年她在TED演講的生硬與緊張,她的英語是愈來愈流利了,「當年,我飛到美國,那份稿子整整背了3天,演講的時候,我聽見我的聲音都在抖。」37歲的李晛瑞是脫北者,在18分鐘講完自己陰暗而悲慘的半生故事,該影音上線至今,累積850萬點閱,被歐普拉譽為最有生命力的演講,2年後,她出版《擁有七個名字的女孩》口述傳記,賣出20國版權,台灣繁體字出版2年至今,也有20刷、2萬本的銷量。

    所謂脫北者,泛指那些透過非正常管道離開北韓的人,多數脫北者皆為生活困苦,或是渴望自由而逃命,但李晛瑞不是。她中學看了太多的中國電視劇,嚮往外面的世界,17歲那年,她偷渡跑去中國玩,陰錯陽差碰到北韓戶口普查,母親不得已將她謊報失蹤人口。她回不去了,在中國躲躲藏藏11年,2008年,輾轉逃到首爾,成為脫北者。這是一個什麼樣的故事?也許我們得從她前2個名字說起。

    李晛瑞原名為金智惠,母親改嫁,因而改為朴敏英。網路上關於這個封閉國家的故事報導真真假假,脫北者就坐在我們面前,不免要向她求證內容農場上那些光怪陸離的傳說,「北朝鮮理髮,女生只有15種髮型可以選擇,男生只有14種,這是真的嗎?」「我離開北朝鮮20年,其實不清楚,但男生就算有14種,每個人也會巴結地選金正恩的髮型,巴結上級吧?!」「北韓國營農場輔導人民種大麻,然後北韓是安非他命最大輸出國?」「是的。」「90年代北朝鮮飢荒,有人吃人這樣的事?」「那是真的,而且是官方報紙披露新聞,嚴禁人民吃人,老百姓才知道國家居然發生這樣的事。」

    人吃人的世界,唯獨李晛瑞在下課後有餅乾可以吃。北韓百姓依對金家忠誠度分核心、動搖和敵對三大階層,李晛瑞外公是韓戰戰爭英雄,她一出生就在金字塔頂端。母親享盡特權,又深諳行賄藝術,懂得在鴨綠江邊置產,從事走私營生。困苦的年代,李晛瑞頭髮特別捲,衣服特別光鮮,現實太苦悶,她鑽進棉被裡,用小電視偷看中國電視節目和聽南韓流行樂,就是一個人的太平盛世。

    既得利益者從不覺得生活有何不公不義,唯獨對彼岸輝煌燈火心生憧憬。她家與中國一江之隔,河岸最窄處僅11公尺。1997年,18歲生日前夕,她涉江到對岸,拜訪母親走私事業的合夥人,她帶著最鍾愛的一雙紅鞋前往,彷彿穿上閃閃發亮的紅鞋,可以立足於那個電視劇的花花世界。她沒有多餘的行李,以為去去就回,卻陰錯陽差回不去了。

    脫北者回首過往,一身紅黑相間洋裝,黑色指甲油與黑色高跟鞋,美麗身影與悲慘往事全然不相稱。1天下來,3個訪問就換了3套衣服,受訪過程,不忘把手機遞給助理,側過臉,露出最美的角度拍照。她對自己的美麗是自覺的,「坊間關於妳的報導,皆冠以美麗脫北者,這會冒犯妳嗎?」「不會啊,那是恭維,但若說我脫北成功,只是因為我漂亮,我會很生氣。」「好萊塢有意將妳的故事拍成電影,假使有人拍電影,妳願意找誰演呢?」她不加思索地回答:「章子怡。」

    她的故事也太像電影,從故鄉惠山經瀋陽到上海,她被好友密告,抓去警察局偵訊、淪落情色按摩店用計逃脫、花光積蓄,從仲介手上買到假的中國身分證…從蔡美蘭、張順香、蔡尹希、朴順子,李晛瑞每換一個名字,就重新發明自己一次。為了生活,她說盡了一切該說的謊,「自己會想像,母親如果在北朝鮮遇到相同的狀況會怎麼做,自己就怎麼做。」要在極權國家活下來,憑藉的無非是謊言和演技。「何以在中國11年,至今卻不說中文呢?」在書中說自己曾以流利中文瞞過審訊公安的她,用生硬的中文說:「8年沒講,都生疏了。」

    脫北者朴研美出版《為了活下去》、申東赫《逃出第十四號營》,日前被西方媒體發現前言不搭後語,恐有博取同情,為自己的故事加油添醋疑慮,問她作何感想?「我沒看過其他脫北者的書,無法評斷,但言責自負吧,每個人說的話後來會變成文字,都需要小心說話,但你不要忘記了,他們其實都是受害者。」

    我看到警車下意識會很緊張,至今仍得吃安眠藥和鎮定劑才能入睡。
    她在中國流浪11年,憑藉朴順子的假身分,先後在上海一家南韓科技公司和化妝品公司擔任口譯員兼祕書,她買了手機托人走私帶給弟弟,順利與家人聯絡上。她說北韓地下經濟發達,往往上午匯款,下午家人就收到錢。2006年,她與1名南韓地產小開相戀,戀愛中的女人厭倦生活裡全是謊言,買了機票到首爾,成了脫北者。南韓自1997年便有脫北者獎金,依據脫北者提供情報,最多可獲10億韓元(約新台幣2,895萬元),她經過2個禮拜的審訊,朴順子證明自己的身分,又變回朴敏英。

    她自由了,進而也想讓母親和弟弟自由。無法為家人取得假護照,從中國搭飛機至首爾,2009年冬天,她回到長白縣,與偷渡到中韓邊界的家人會合,母子3人搭7天6夜的客運從東北到雲南,偷渡到寮國,計畫逃到當地南韓大使館投奔自由,未料家人在寮國被捕。她周旋於官僚體系,花光所有的存款、向男友借錢,不斷地賄賂,終於救出母親和弟弟。「在中國,因為太思念家鄉,每個晚上幾乎都是哭著睡著,當時從不覺得北韓有什麼不對的地方,來到首爾,看到電視上的人一直說北韓沒人權,我不知道那個詞彙是什麼意思,還用手機上網查。」然而直到家人受難,她才知道人沒有人權,是何等的卑微。

    2010年8月,協助家人脫北逃亡將近1年後,這一家人終於在首爾團圓了。旅途的過程並非地獄到天堂,而是從社會主義的地獄到資本主義的地獄。她北韓核心階層出身的家世,並不足以匹配一個資本主義社會的地產小開,2人黯然分手。孤立和被排擠是脫北者在南韓面臨的困境,政治大學國際關係研究中心教授蔡增家分析說,脫北者在南韓會面對3個問題,第一是被歧視,第二是待遇同工不同酬,第三是不被重視,難以融入社會。即便打開電視有源源不絕的韓劇可以看,她說,資本主義高度競爭的環境,讓母親至今仍嚷著想回北韓。

    「妳先生呢?書中說妳後來跟美國男人結婚住在首爾?」她雙手交叉比一個叉,說不回答私人問題。她狠狠地拒絕我們追問下去,又抱歉地說環境讓她對人存有戒心。她受邀上首爾電視節目,與一群脫北者分享悲慘經驗,眾人哭得唏哩嘩啦,唯獨她一臉漠然,「在國外演講,有讀者同情我可憐的身世,演講結束後會前來想擁抱我,我會本能地避開。我看到警車下意識會很緊張,至今仍得吃安眠藥和鎮定劑才能入睡。」

    喝著紅茶,看著藍天,發發呆,心裡覺得很平靜,我想那就是自由的味道吧。
    她說書中經歷是真的,但為了保護北韓親友,除了李晛瑞這個名字外,其他6個名字其實都是化名。母親在家都叫她什麼呢?「因為李晛瑞這名字不是母親給的,她很討厭,在家都喊我在北韓的名字,但我怕她喊習慣了,若在大庭廣眾下說溜嘴,我們就有麻煩了。所以她現在要叫我,就只是欸一聲。」後來,她變成沒有名字的人了。

    自由的代價何其大,但李晛瑞仍到處演講,呼籲世人關注北韓人權問題,「民主好比牛排,牛排很貴,很好吃,但我們在北朝鮮根本沒機會吃過,就算一塊牛排擺在我們面前,我們也不知道從何吃起,享受牛排和民主是需要學習的。」「自由的滋味對妳而言是什麼呢?」她皺了眉,似乎有點不知如何回答這個問題:「畢竟我自由的經驗只有9年,感受都細細碎碎的,但我很喜歡坐在戶外咖啡館,喝著紅茶,看著藍天,發發呆,心裡覺得很平靜,一杯茶的滋味我想那就是自由的味道吧。」她說,前陣子坐在家裡喝茶發呆,坐著坐著,突然哭了起來,哭得太凶,自己也嚇一跳,以為自己生病了,是否要去看心理醫生,但轉念說,太好了,她終於又可以哭了,於是就笑了出來。

  • 借錢不還只有匯款證明 在 對我說髒話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2-17 12:5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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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主是一塊牛排> 脫北者李晛瑞

    李晛瑞為我們解釋著人生何以第七度改名的理由。她在首爾花了約新台幣1,500元找靈媒算命,對方問了生日,斷言她體質偏陰,列舉5個名字供她選擇,說可以讓人生變得溫暖。她挑了晛瑞這個名字,「晛漢字拆開來是見日,是陽光的意思,瑞是幸運,我的過去太陰暗,太悲慘了,我需要陽光和更好的運氣。」

    訪談是這樣進行的,我們以中文提問,李晛瑞以英文回答。相較於2013年她在TED演講的生硬與緊張,她的英語是愈來愈流利了,「當年,我飛到美國,那份稿子整整背了3天,演講的時候,我聽見我的聲音都在抖。」37歲的李晛瑞是脫北者,在18分鐘講完自己陰暗而悲慘的半生故事,該影音上線至今,累積850萬點閱,被歐普拉譽為最有生命力的演講,2年後,她出版《擁有七個名字的女孩》口述傳記,賣出20國版權,台灣繁體字出版2年至今,也有20刷、2萬本的銷量。

    所謂脫北者,泛指那些透過非正常管道離開北韓的人,多數脫北者皆為生活困苦,或是渴望自由而逃命,但李晛瑞不是。她中學看了太多的中國電視劇,嚮往外面的世界,17歲那年,她偷渡跑去中國玩,陰錯陽差碰到北韓戶口普查,母親不得已將她謊報失蹤人口。她回不去了,在中國躲躲藏藏11年,2008年,輾轉逃到首爾,成為脫北者。這是一個什麼樣的故事?也許我們得從她前2個名字說起。

    李晛瑞原名為金智惠,母親改嫁,因而改為朴敏英。網路上關於這個封閉國家的故事報導真真假假,脫北者就坐在我們面前,不免要向她求證內容農場上那些光怪陸離的傳說,「北朝鮮理髮,女生只有15種髮型可以選擇,男生只有14種,這是真的嗎?」「我離開北朝鮮20年,其實不清楚,但男生就算有14種,每個人也會巴結地選金正恩的髮型,巴結上級吧?!」「北韓國營農場輔導人民種大麻,然後北韓是安非他命最大輸出國?」「是的。」「90年代北朝鮮飢荒,有人吃人這樣的事?」「那是真的,而且是官方報紙披露新聞,嚴禁人民吃人,老百姓才知道國家居然發生這樣的事。」

    人吃人的世界,唯獨李晛瑞在下課後有餅乾可以吃。北韓百姓依對金家忠誠度分核心、動搖和敵對三大階層,李晛瑞外公是韓戰戰爭英雄,她一出生就在金字塔頂端。母親享盡特權,又深諳行賄藝術,懂得在鴨綠江邊置產,從事走私營生。困苦的年代,李晛瑞頭髮特別捲,衣服特別光鮮,現實太苦悶,她鑽進棉被裡,用小電視偷看中國電視節目和聽南韓流行樂,就是一個人的太平盛世。

    既得利益者從不覺得生活有何不公不義,唯獨對彼岸輝煌燈火心生憧憬。她家與中國一江之隔,河岸最窄處僅11公尺。1997年,18歲生日前夕,她涉江到對岸,拜訪母親走私事業的合夥人,她帶著最鍾愛的一雙紅鞋前往,彷彿穿上閃閃發亮的紅鞋,可以立足於那個電視劇的花花世界。她沒有多餘的行李,以為去去就回,卻陰錯陽差回不去了。

    脫北者回首過往,一身紅黑相間洋裝,黑色指甲油與黑色高跟鞋,美麗身影與悲慘往事全然不相稱。1天下來,3個訪問就換了3套衣服,受訪過程,不忘把手機遞給助理,側過臉,露出最美的角度拍照。她對自己的美麗是自覺的,「坊間關於妳的報導,皆冠以美麗脫北者,這會冒犯妳嗎?」「不會啊,那是恭維,但若說我脫北成功,只是因為我漂亮,我會很生氣。」「好萊塢有意將妳的故事拍成電影,假使有人拍電影,妳願意找誰演呢?」她不加思索地回答:「章子怡。」

    她的故事也太像電影,從故鄉惠山經瀋陽到上海,她被好友密告,抓去警察局偵訊、淪落情色按摩店用計逃脫、花光積蓄,從仲介手上買到假的中國身分證…從蔡美蘭、張順香、蔡尹希、朴順子,李晛瑞每換一個名字,就重新發明自己一次。為了生活,她說盡了一切該說的謊,「自己會想像,母親如果在北朝鮮遇到相同的狀況會怎麼做,自己就怎麼做。」要在極權國家活下來,憑藉的無非是謊言和演技。「何以在中國11年,至今卻不說中文呢?」在書中說自己曾以流利中文瞞過審訊公安的她,用生硬的中文說:「8年沒講,都生疏了。」

    脫北者朴研美出版《為了活下去》、申東赫《逃出第十四號營》,日前被西方媒體發現前言不搭後語,恐有博取同情,為自己的故事加油添醋疑慮,問她作何感想?「我沒看過其他脫北者的書,無法評斷,但言責自負吧,每個人說的話後來會變成文字,都需要小心說話,但你不要忘記了,他們其實都是受害者。」

    我看到警車下意識會很緊張,至今仍得吃安眠藥和鎮定劑才能入睡。
    她在中國流浪11年,憑藉朴順子的假身分,先後在上海一家南韓科技公司和化妝品公司擔任口譯員兼祕書,她買了手機托人走私帶給弟弟,順利與家人聯絡上。她說北韓地下經濟發達,往往上午匯款,下午家人就收到錢。2006年,她與1名南韓地產小開相戀,戀愛中的女人厭倦生活裡全是謊言,買了機票到首爾,成了脫北者。南韓自1997年便有脫北者獎金,依據脫北者提供情報,最多可獲10億韓元(約新台幣2,895萬元),她經過2個禮拜的審訊,朴順子證明自己的身分,又變回朴敏英。

    她自由了,進而也想讓母親和弟弟自由。無法為家人取得假護照,從中國搭飛機至首爾,2009年冬天,她回到長白縣,與偷渡到中韓邊界的家人會合,母子3人搭7天6夜的客運從東北到雲南,偷渡到寮國,計畫逃到當地南韓大使館投奔自由,未料家人在寮國被捕。她周旋於官僚體系,花光所有的存款、向男友借錢,不斷地賄賂,終於救出母親和弟弟。「在中國,因為太思念家鄉,每個晚上幾乎都是哭著睡著,當時從不覺得北韓有什麼不對的地方,來到首爾,看到電視上的人一直說北韓沒人權,我不知道那個詞彙是什麼意思,還用手機上網查。」然而直到家人受難,她才知道人沒有人權,是何等的卑微。

    2010年8月,協助家人脫北逃亡將近1年後,這一家人終於在首爾團圓了。旅途的過程並非地獄到天堂,而是從社會主義的地獄到資本主義的地獄。她北韓核心階層出身的家世,並不足以匹配一個資本主義社會的地產小開,2人黯然分手。孤立和被排擠是脫北者在南韓面臨的困境,政治大學國際關係研究中心教授蔡增家分析說,脫北者在南韓會面對3個問題,第一是被歧視,第二是待遇同工不同酬,第三是不被重視,難以融入社會。即便打開電視有源源不絕的韓劇可以看,她說,資本主義高度競爭的環境,讓母親至今仍嚷著想回北韓。

    「妳先生呢?書中說妳後來跟美國男人結婚住在首爾?」她雙手交叉比一個叉,說不回答私人問題。她狠狠地拒絕我們追問下去,又抱歉地說環境讓她對人存有戒心。她受邀上首爾電視節目,與一群脫北者分享悲慘經驗,眾人哭得唏哩嘩啦,唯獨她一臉漠然,「在國外演講,有讀者同情我可憐的身世,演講結束後會前來想擁抱我,我會本能地避開。我看到警車下意識會很緊張,至今仍得吃安眠藥和鎮定劑才能入睡。」

    喝著紅茶,看著藍天,發發呆,心裡覺得很平靜,我想那就是自由的味道吧。
    她說書中經歷是真的,但為了保護北韓親友,除了李晛瑞這個名字外,其他6個名字其實都是化名。母親在家都叫她什麼呢?「因為李晛瑞這名字不是母親給的,她很討厭,在家都喊我在北韓的名字,但我怕她喊習慣了,若在大庭廣眾下說溜嘴,我們就有麻煩了。所以她現在要叫我,就只是欸一聲。」後來,她變成沒有名字的人了。

    自由的代價何其大,但李晛瑞仍到處演講,呼籲世人關注北韓人權問題,「民主好比牛排,牛排很貴,很好吃,但我們在北朝鮮根本沒機會吃過,就算一塊牛排擺在我們面前,我們也不知道從何吃起,享受牛排和民主是需要學習的。」「自由的滋味對妳而言是什麼呢?」她皺了眉,似乎有點不知如何回答這個問題:「畢竟我自由的經驗只有9年,感受都細細碎碎的,但我很喜歡坐在戶外咖啡館,喝著紅茶,看著藍天,發發呆,心裡覺得很平靜,一杯茶的滋味我想那就是自由的味道吧。」她說,前陣子坐在家裡喝茶發呆,坐著坐著,突然哭了起來,哭得太凶,自己也嚇一跳,以為自己生病了,是否要去看心理醫生,但轉念說,太好了,她終於又可以哭了,於是就笑了出來。

  • 借錢不還只有匯款證明 在 黑白告狀俠律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8-20 13:20:14
    有 13 人按讚

    上法院,哥講的是證據!蛤!這麼硬啊!

    告狀俠和當事人案談時,當事人常常站在自己的立場而認定關乎訴訟勝敗的主要事實存在,而有所誤解,其實重點往往不是在於這件事情發生的過程看起來有多麼合理,有多麼的天經地義,而是你能不能向法院證明這件事情存在。

    事情是這樣的,
    在民事訴訟中,原則上應由原告負舉證之責。
    「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者,就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民事訴訟法第277條前段定有明文,這就是舉證責任分配的「原則」。

    你應該有的基本概念:
    你是原告,本於法律所提出的請求(請求權基礎)是否成立,要看你所主張的具體生活事實和提出的證據,是否該當(符合)該法條的抽象法律要件?若經法院「認定事實」符合法律要件,你才可能獲得勝訴判決。

    如果你上法院提告請求甲,還給你之前借給他的借款50萬元…
    簡單來說,那你要向法院證明
    1. 你和甲之間有借貸意思互相表示合致(就是你有借錢給甲的意思,甲也有要向你借錢的意思)
    2. 借款已經交付甲之事實
    此時,如果你和甲之間没有寫下清楚的借據,又没其他人在現場見聞知悉這件事的話,甲只要否認(相信我,通常會),那你就有相當的困難去舉證證明你和甲之間存在消費(金錢)借貸關係…
    這涉及到舉證責任之歸屬,也就是江湖上流傳的一句話:「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有人會說,律師,我有匯款給他的單據或銀行轉帳的紀錄啊!這總行了吧?
    我如果没借給他錢,我幹嘛匯款給他?

    Hen抱歉,單純只有這樣的證據還是不行…
    各位想想,你會匯錢給甲的原因可能有百百種,可能是你跟他買東西、可能是你上星期和甲一起去夜店没帶錢,甲先幫你墊付,你要還給甲、也可能是你贈與給甲的(蝦毁?我送給他?給他買藥啦!)(原因還有很多種,就讓各位自行想像),總之,甲只要否認這是借款,就算他答辯的零零落落,舉證責任還是你身上,單純的匯款事實,無法推論出『1. 你和甲之間有借貸意思互相表示合致』!
    不當得利?只怕是更難,你要舉證證明你匯給甲的金錢「給付欠缺給付之目的」(蛤??文字都看不太懂了,怎麼證明啊!)

    回到本案,林翁是主張民法第412條第1項規定:「贈與附有負擔者,如贈與人已為給付而受贈人不履行其負擔時,贈與人得請求受贈人履行其負擔,或撤銷贈與。」(另外主張民法第416條第1項第2款部分,本文暫不討論)
    那麼林翁就要證明:
    『兩造於贈與系爭土地時已有約定孫子需要扶養林翁至終老之負擔』

    可是,林翁並没有將此附負擔的贈與契約製作成雙方合意的書面,也没有任何證人可以證明雙方確實有這樣的約定,就算孫子曾有匯款給林翁的事實,從上面的所舉金錢借貸的案例,可以知道,匯款的原因有百百種,也無法推論出雙方有這樣的約定意思;所以,導致法院最終無從認定雙方之間有這樣約定的事實存在,也就没法子撤銷贈與。
    更何況,林翁也有在法院審理時說出:
    「我跟被上訴人之母說要把土地贈與被上訴人,我心裡想被上訴人應該要扶養我到百年之後,但沒有說出來,也沒跟被上訴人說叫他扶養我,我錯就錯在忘記跟被上訴人說叫他養我」(雖然律師已經很用力想要拗回來,但是難!)

    說了這麼多,就是要告訴大家,小心駛得萬年船,心想不一定事成,進了法院,證據為王。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819/151600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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