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ck7377 (雨後的溫柔)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朋友借錢事後不接電話不回訊息
時間Wed Sep 12 14:16:18 2018
事實經過:
朋友先前5月開始到7月前前後後總借10萬走
只有口頭約定每個月定量還款
沒寫借條 有郵局存簿全部匯款證明
兩個月電話不接 簡訊沒回
LINE不看不回 最近對方不知道換手機還是啥情形
對話已經連人頭都沒了 變沒有成員
最近知道匯款的那個戶頭不是他本人
是他女兒的戶頭 未成年
問題:
之前爬文看人說警察局不管這種
只能直接上法院
就直接問了 這種的可以告什麼? 詐欺?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6.24.11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36732982.A.975.html
→ iscu : 詐欺是指用詐術騙你的錢...他借錢應該不是用詐術 09/12 14:29
→ iscu : 單純欠錢不還 民事求償 09/12 14:30
→ iscu : 你要先去提告舉證對方有欠你錢..贏了後可以取得債權 09/12 14:31
推 hidog : 只有口頭約定 對方只要說沒這回事 你無法舉證 就GG 09/12 14:31
→ hidog : 匯款證明這部分就看法官是否採信 你可以試試看 09/12 14:32
→ iscu : 憑證...然後再依債權憑證申請強制執行(要繳執行費, 09/12 14:32
→ iscu : 還有對方要有錢). 09/12 14:32
→ iscu : 花十萬就可以學到錢不要借人還蠻值得的 (安慰自己) 09/12 14:34
→ kick7377 : 當初這些大款項跟LINE對話上的時間軸可以比對 09/12 14:41
→ kick7377 : 像說某筆N萬我匯過去對方有明確表示收到 這種往來 09/12 14:42
→ kick7377 : 這種的可以當證據嗎? 09/12 14:43
推 hidog : 可以當證據 但對方也可以說這不是他的LINE帳號 09/12 14:50
→ hidog : 借錢最好是有借據 有簽名 最好還蓋一下手印 09/12 14:50
→ hidog : 你現在只有對話紀錄 對方是有機會跟你耍賴到底 09/12 14:51
→ hidog : 這部分就看你怎麼說服法官了 09/12 14:51
→ iscu : 建議一下 借錢不只要有證據 還要有抵押物 09/12 15:12
→ iscu : 不然對方不還錢 那就只是壁紙一張... 09/12 15:12
→ iscu : 不借當然是最好..要借之前先當作是送人吧 09/12 15:12
推 hidog : 目前可能連壁紙都沒有,只能說學經驗了 09/12 15:13
→ kick7377 : 實質證據的部分是自己蠢沒話說 09/12 15:26
→ kick7377 : 謝謝兩位 現在心裡有個底可以知道怎樣處理 感恩 09/12 15:26
→ kick7377 : 剛剛是有查到幾張LINE 名字都還在的部分原圖啦 09/12 15:27
→ hidog : 總之做好最差打算 若對方否認那是他的LINE帳號,要找 09/12 15:27
→ hidog : 人作證之類的. 都要先考慮進去 09/12 15:27
→ hidog : 因為LINE可以隨便創帳號 我隨便用他名字創帳號不難 09/12 15:31
→ hidog : 外加LINE公司未必會配合法院作證... 09/12 15:31
→ hidog : 簡訊的話還可以作為通聯紀錄,手機登記人是誰就是誰 09/12 15:31
→ kick7377 : 難 平時沒用簡訊聯絡 09/12 16:36
推 a9301040 : 有匯款證據,打民事訴訟會贏,就打吧。記得被告要列 09/12 18:03
→ a9301040 : 兩人 09/12 18:03
→ kick7377 : 怎麼說被告要列兩人 09/12 19:39
→ wallachia : 戶頭不是他的... 09/12 20:12
推 v3su : 若要列倆位被告,但其中一位未成年,法官可能會指 09/12 20:38
→ v3su : 派法扶律師進行民事哦 09/12 20:38
→ kick7377 : 最近在和朋友討論一下還有沒有辦法逼他出面 09/12 23:02
→ kick7377 : 真的裝死就跑去對方戶籍地法院處理了 09/12 23:03
→ kick7377 : 雖然他女兒是無辜的 聽說才國中吧 09/12 23:03
→ hidog : 民事沒甚麼無不無辜的啦 你贏了也是老爸出錢 09/12 23:04
推 v3su : 因為您朋友本身已經是被告,法院不會讓您朋友以監護 09/12 23:09
→ v3su : 人身份為代理人。可以不要走法院就盡量,能找到他 09/12 23:09
→ v3su : 還錢就好,不然光跑對方戶籍地法院,很累 09/12 23:09
→ hidog : 就 支付命令 09/12 23:12
推 v3su : 聲請支付命令的被告與匯款帳戶人不符,支付命令不會 09/12 23:18
→ v3su : 過哦 09/12 23:18
推 hidog : 阿...所以就只能跑法院 先看能不能調解吧... 09/12 23:20
→ kick7377 : 對的 萬一最下策上法院 我要從中部上去苗栗 09/12 23:30
→ v3su : 對呀,就,可以找到人還錢就找,能不走法院訴訟就 09/12 23:30
→ v3su : 盡量不要 Orz 09/12 23:30
→ kick7377 : 等於說 我如果去弄支付命令 對象就是他女兒了 09/12 23:31
→ kick7377 : 但結果是不是不變? 不管是我去弄支付命令或民事訴訟 09/13 19:13
→ kick7377 : 現在只要我找不到人 就要拿他女兒逼人現身 09/13 19:14
→ kick7377 : 最後不管怎樣對方一家人都會知道這件事 09/13 19:15
→ hidog : 沒有逼人現身 而是確認債權 強制執行 09/13 19:20
→ hidog : 對方沒財產則執行不到東西 09/13 19:20
→ kick7377 : 支付命令我查一下是修法過 現在好像不會有法律效力? 09/13 19:35
→ kick7377 : 說穿了就是我也不知道他家 不然也不會這麼麻煩了 09/13 19:36
推 hidog : 不是沒有法律效力 是沒有判決效力 09/13 1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