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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又一次,我真的不敢相信,這些話是從一個,我曾視為父親的人口中說出。一直以來盲目相信他、永遠感恩報答的我,為什麼要這樣被對待?就因為不合作,十幾年的情誼都不重要了嗎?那些他曾說是家人、是partner,口口聲聲的好聚好散,都是假的嗎?
網路上看到許多擷取片段發表意見的法律人說「青峰犯的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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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又一次,我真的不敢相信,這些話是從一個,我曾視為父親的人口中說出。一直以來盲目相信他、永遠感恩報答的我,為什麼要這樣被對待?就因為不合作,十幾年的情誼都不重要了嗎?那些他曾說是家人、是partner,口口聲聲的好聚好散,都是假的嗎?
網路上看到許多擷取片段發表意見的法律人說「青峰犯的錯是沒有在三個月前以書面表明不續約」,但他們不知道我的經紀合約包含了著作權條文,2018年12月我與林先生新簽署的〈合約終止協議書〉終止了「詞曲版權、經紀、唱片三份合約,終止書的副本公開聲明即是不續約的書面文件,這點民事判決書也說:「以後約修正或取代前約,致無須在該年12月31日前3個月為之」。
上一次開庭,林先生當時的委任律師有一段證言讓我很驚訝,她說2018年終止合約時,她詢問林先生三份合約,林先生回答她:「版權早就談好了,是沒有爭議的部分,其他兩份因為有工作需要交接,所以要特別寫清楚。」林先生給了她經紀合約與唱片合約,並表示「詞曲合約找不到。」我驚訝的是,我知道林先生全部合約都交給會計張小姐保管,他告訴律師找不到合約的同一禮拜,我也曾向會計張小姐要過詞曲合約來看,不可能找不到。這句話讓我不免驚嚇地懷疑,難道一開始就別有用心?
上一次開庭時,我沒有想到我會哭出來,在證人的證詞中,勾起太多我早已不願回想的往事細節,包括「林先生很擔心我不願意承接騰訊這份合約,他會違約」;但連證人都很訝異我「全盤接受林先生要我承接的」;我曾詢問林先生「是否能聘請你當製作人」卻被林先生拒絕「要斷就斷得乾乾淨淨」;協議結束後我甚至「挽著林先生的手,告訴他:『你不願意一起工作沒關係,我們還可以是家人』」⋯⋯這種種,實在讓我一時沒忍住情緒。
我哭,不是因為我想博取同情,是因為我有真感情。我哭,是因為我至此徹徹底底死心,如同第二次經歷「失去父親」的過程。我哭,是因為我一切都為他著想,但最後換來了什麼,而這一切,竟然是由當時的「對方律師」替我見證的,真是諷刺。
【我對每一個創作者想說的話】
事件開始時,我正面臨《歌手2019》決賽演唱〈歌頌者〉的掙扎,我沒有告訴周遭的人發生什麼事,自己每天回到飯店默默流淚。
坦白說,最開始我問律師:「我們能不能乾脆認輸?他要錢,就照他說的賠,當花錢學教訓、認清一個人,也就不用浪費生命在他身上了。」我很心痛,但我實在不想花費心思在這件事上,依照我們對他以往與其他對象諸多訴訟的了解,他總是纏訟到底,而對我一個創作者而言,我一開始希望版權在自己身上,就是有感於人生無常,就是因為珍惜生命、珍惜時間,而現在我卻要浪費這麼多生命訴訟,這些時間如果我能拿來寫歌,該有多好?
但律師說:「你是第一個唱自己寫的歌被告的,沒有前例。如果你不力爭到底,你會害到以後有一樣遭遇的創作者。」正因如此,我一直在為了未來我不認識,但可能面對一樣事情的創作者,拼命面對著。同時,一旦看清蘇打綠的歌曲是被搶奪的目標,我也必須為了蘇打綠六個人十多年的心血奮戰。
我們從小的環境、教育,一直被教導要「尊師重道」、「忍耐是美德」,但就是這些教導,讓過猶不及的我,因為懷著感恩,所以一路以來從不懷疑、盲目相信,最後變成這樣。對於「尊師重道」、對於「感恩」,我自認我一直以來都是做到最好,絲毫無愧於心,於情感、於實際收益,我相信我已報恩百倍萬倍。但遇到錯的事,無止境「忍耐」並不是美德,只會縱容、寵壞他人,最終不但會反過來吞噬自己,更有可能害到他人,甚至親眼看著自己最愛的母親、家人陪你難過。
我希望每一個年輕的創作者,記得一開始就要看清楚合約。常懷感恩、努力回報,這些都是理所當然,但一方面,保護自己更理所當然。如果你合作的「長輩」是正直的,就不會因為你「合理」地詢問自己的權益而惱羞成怒。我希望有所有創作者一定要保護好自己,不要像我一樣遭受這樣的打擊,讓生命如此虛擲。
我從未想過會遭逢如此巨變,也驚覺有時法律保護的,並非對的人或善良的人,而是「懂得怎麼利用法律的人」。我沒想到,創作有時變成一種原罪,為了自己的作品不被奪走,需要浪費這麼多生命、花這麼多心力。我也從未想過,其實有時律師會力挺的,不是法律、不是真相,也不是正義,而是付錢給他的客戶,如此而已。
【結論:我於理、於情都毫無虧欠,更是合理合法、仁至義盡】
我相信我今天一番話,一定會再被對方以各種曲解和利用法律刁難,畢竟對方連我私人臉書的發文都要自行對號入座、要求我登報道歉。但我不怕,因為我沒有一句話是謊言。我也知道這件事還有一段很長的路得走,我相信對方會不斷想辦法繼續纏訟,而閉上眼睛寫寫書狀就有錢領的好差事,亦有很多律師趨之若鶩。我也希望每個要興訟的人多想想自己的家人、孩子,你怎麼忍心讓他們查詢自己的家人,都是這些新聞。
面對這件事到後來,不只是我,書狀中的無端攻擊,從針對我,也變成針對六個個別團員,更沒想到,連馨儀也遭受這樣的對待。看著身懷六甲的馨儀接著被告,跟看到吳媽媽要面對一樣令我心痛不已。
我是一個創作者,還在努力創作著,我深知,音樂一旦失去靈魂,就只剩下技巧;而法律一旦忽略人心,產生漏洞,就只是文字罷了。
蘇格拉底曾言:「不只要活著,還要良善地活著。」活在這世界上,我相信我期許自己擁有的,不只是作品、名字,而是良善。我一向問心無愧,沒有一絲虧欠,於情,於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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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许常德老师,我是来自马来西亚也是常常follow您,非常喜欢您独特的见解。
我在2020年疫情也写过信给您,您的回复对我来说非常受用。经过2年的时间洗礼,也发生了许多事情,只想把心里的话通过文字表达。。
我是几个孩子的快40岁数的母亲,十年前都是在教育界工作,这份工作给我家庭跟工作平衡,我一直认为自己很幸福。先生放工也回家,周末也带孩子们出去,我的生活不外是家庭,简单的朋友社交。2020年发生变化,除了婚姻以外,工作的转换也是对我不年轻的岁数很大的考验。我承认我特地的换工作,是为了满足先生,他认为在教育界没什么了不起。(这纯属他的意见,我对于老师这份工作是由衷的尊敬)。我是一个很简单的女人,朋友眼中的良家妇女,温室的小花。我平时的爱好是阅报,做运动,健康的煮食。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可是,2020年颠倒了我的生活,甚至我的认知。。。
他的暧昧出轨对我的打击很大,因为这件事情让我昏昏沉沉。我完全不能接受,我是一个很乖的女人,自认长得不错看,虽然身材有点丰腴。平时也满足先生的需要。他在今年4月因为一场官司,而我也正式搬出来一个人自己住。
搬出来刚开始还认为自己胜利,恶人终得到惩罚,而且朋友的帮忙,借助朋友的地方2个星期,朋友的帮忙也找到租房。后来因自已拖了蛮久时间的小手术,公司也因为这个原因而把我辞退。在这个搬出去住的时间里,我受到许多的冷暖。父母为了面子,因为官司,父母跟先生家人反目。妹妹们也支持我这个大姐,而朋友们也在精神上支持。
可是有谁知道,在无数个夜晚,寂寞和不安全悄悄袭击我的心。我开始想念我的孩子们,我开始看见他们4个宝贝们照片痛哭。我是多么辛苦的抚养他们长大,从他们婴儿喂母乳,带他们去公园,周末带他们出街,我完全了解他们的性格和喜好。有谁知道,那些口口声声叫我独立的朋友,其实在另一边厢炫耀她们的幸福感。反而让独自的我更加难受。有谁知道,妹妹们表面的支持,时间一久,会选择逃避我,认为我这个大姐麻烦很多。毕竟她们的婚姻才开始,她们先生是一个居家男人,所以她们没有任何觉得不妥。
我写这一封信,真的希望许老师的见血的指导。接下来的年尾,我需要搬回去自己的家回去,我的心愿没有变,我渴望拥有自己的房子,搬回去我可以省很多花费,这是我坚持的目的。我在这个过程中也感受到先生的安慰。我重新接受他,也因为他的关系,我得到疫苗,我的痘痘,也得到他的医生缓解。在功利因素,我选择后者。我不知道这个选择是否正确。我得到新的工作,新的工作很多挑战,但是它始终是一个大的公司,在疫情情况还可以营业。
我到底是真的原谅先生的过错还是其实站在自己的角度?我周末想探视孩子们,却要求我销案。我深信孩子们还记得我这个母亲,虽然我已经一个多月没有见到他们,他们每晚的电话让我感受到我其实还是个母亲。在我在外面独处的日子,我更加关注于工作,寂寞的时候,我学会了追剧。我也踏出自己去看朋友夜场外面的夜女郎,多么的婀娜多次,小三的性格。我也要改变直率的态度,我改变了自己的打扮,尝试改变自己的穿着。自己也打开新房,多认识异性,偏偏只是擦肩而过。这些的想法,是收获吗?还是我是一个懦弱的女人?我依然是一个普通的女人,薪水赚不多,单纯心地善良。
写到这里,希望能得到许老师您的回复。
2
老師您好,我又來了,我需要一個抒發的對象,而這個對象不是我家人,也不是朋友,需要是一個第三方、有智慧的人的聆聽,但老師您忙,沒有回覆我也沒關係。
我在今年初發現先生有長期去舒壓館的習慣後提了離婚,後來我發現並不是真的介意他去買春,那感覺就像抓到理由、把柄想離開他,提議離婚後他很難過,覺得世界末日,我知道他還很愛我,但我即使有兩個兒子也不想再與他繼續這樣的關係。他約了婚姻諮商,經過三次的諮商後,諮商老師說我不必再去,但先生必須再繼續諮商,老師覺得先生心理問題比較多,也建議我們朝合作型父母去做。諮商老師建議我給他半年努力,很快的半年期限要到,其實我一直都是堅決離婚,但他很希望我回頭,常常說父母離異的孩子成長過程會很可憐,常常拿孩子的未來說服我離婚是自私的,我雖然無力但不會被這些話給說服回頭,因為我知道他背後最大的恐懼不是孩子的幸福,而是我將來萬一交「新男友」他無法接受這個狀況,一開始我很有耐心開導他,告訴他離婚不是丟臉的事,也不是世界末日,唯有這個選擇,我們關係才會變得比較好,不再計較誰委屈,誰比較辛苦。但我已經有「嘴說到沒口水」,最後變成無論他說什麼,我都回覆「回不去了」。直至今日我們已經分居四個月了,星期一到五孩子跟我住,假日我帶孩子過去跟他住,孩子才兩歲很需要我,所以我會跟著孩子過去度過週末。他常常試探性的碰觸我,讓我感到反感,甚至生氣。每當要從他住處離開的時候,他都很沮喪。
我該如何讓他知道離婚很棒?目前我們彼此都盡量不提這件事了,我內心還是很渴望趕快結束婚約。其實我們離婚協議書都簽好了,只差去戶政辦理手續,八月底是我內心最後給他的期限,希望他能主動開口約我去戶政辦理離婚。目前關係不明朗,讓我也找不到合適的方式跟他相處,想要像朋友一樣,卻怕他誤會我還愛他(即便我講了很多次我不愛了);對他態度差勁冷淡,也不是我的本意,也造成家庭氣氛不好,我不想讓孩子們覺得父母都不開心。
我想了很久為何想離開他,原因好多,因為他生氣起來是會讓我恐懼的,摔門、動作大、曾經朝我丟東西(沒丟中),另外是他的投機心態,常常想以小搏大,讓我非常沒有安全感,另外他不願意花時間陪伴孩子,謊話連篇,只要想得到的東西,他可以不擇手段地去做....以上種種讓我從「相信他會改、會變好」到「我累了,我想放過自己」。當我提出離婚後,好像就變成罪人,明明我才是受傷的一方,卻變成我讓他感到生無可戀了,連提出分居都經過多次的心靈拉扯,溝通了不下數十次,被冠上「無情、沒血沒淚的人」,呵呵,聽到這些更讓我確定這位不是我要走一輩子的人。
只是我現在好累,不想結怨,但又想加快腳步離開,兩個小孩是共同監護,一樣跟爸爸姓,我們所有考量都以小孩最大利益為主,就跟以往一樣可以有一起互動的家庭日,只是沒有婚約,也不住一起了。以上光沒住一起這點他很難接受,有什麼方法,想讓他知道分開對大家都好。
老師謝謝您讀完我的心情,祝老師越來越快樂,謝謝您常常療癒我的心靈。
3
老師您好,抱歉打擾了。我今年49歲,已婚,最近有些問題讓我非常徬徨,想聽聽老師您的看法。
我跟先生其實感情一直不是太好,老實說結婚16年以來,他有外遇過幾次,當時女兒還小,加上我父母希望我保持家庭完整,所以多年來就這樣過,當然狀況時好時壞,有時就是表面和諧,但是感情就越來越淡,前年我跟我先生因小事冷戰,他大概意思是想離婚,但是當時我還是不肯(因為孩子還小,因為父母不希望我們離婚,因為這是我第二次婚姻所以我不想成為二次失婚的女人)之後關係好上一陣子,但是最近因為疫情綁在家裡,我們因為一些小事爭吵冷戰,他開始是惡言相向,然後跟我的女兒不停的吿一些狀,過去女兒是我的動力,但現在我覺得好像有點窒息,其實我很想脫離這樣的生活,但是怕我爸媽擔心,也想說等過兩年女兒即將出國讀大學後我再打算。
工作:我工作了20多年,一直擔任外商中高階主管職務,但是因為我很不喜歡我前一份工作的上司,她是無能又很攻心計的女生,我覺得我不想在這樣的人底下工作,當時也因為我先生的狀況所以我想說先離職整理一下我的生活後再找下一份工作。因為我真的也累了。去年到現在離開工作一年多,我開始想工作了,但是因為疫情跟年紀的關係,已經找不太到自己想要的工作,最近是有找一個位置很小薪水跟過去差很多,但是可能壓力沒有那麼大,跟生活或許可以平衡的工作,但是我又很怕我自己的心態調適不過來,卻又覺得這年紀了應該選擇自在平衡的工作,因為經濟上跟薪水多少我倒沒有太大問題。我不想每天一直待在家裡我覺得很痛苦,但又覺得50歲了人生下半場,我是不是應該安排一些重心而未必要工作。所以有點混亂
我對女兒非常非常的失望,我很意外也很震驚我的女兒被我們教育成這樣的孩子。小時候她因為常被她爸爸洗腦,所以一直覺得我做的不夠努力,但是當她慢慢長大後,她覺得很多事情她看明白了,所以她覺得我對她蠻盡心,但是因為我先生的關係我過的不是很快樂,所以她跟我越來越親,鼓勵我要為自己而活,因為我先生有時想法比較偏執,女兒覺得壓力很大,她常常跟我吐露她覺得壓力很大很反彈她爸爸的心情,我一直鼓勵疏導她,她說還好她的人生有我否則她要爆炸了,我很擔心她的情緒所以也把重心放她身上陪伴著。但是最近不知道為什麼,她對我三番兩次很叛逆,煮飯給她吃也會因為不合胃口高罵我唸我,我唸了她,她就完全跟我冷戰。一次又一次冷戰,可以戰上兩個月完全不跟我說話,先前幾次我覺得這樣不行,所以我主動打破僵局,但是最近她突然有天莫名對我置之不理,我走到客廳她就去廚房,我走到廚房她就離開,然後每天非常非常刻意的跟她爸爸有說有笑,我指的刻意是這根本不是她之前有可能會做的動作或行為。狀況已經一個半月了,我每天在家裡被兩個人排擠。我或許是敏感還是怎麼的,覺得自己自從沒上班後她好像有點不屑我,前幾週還說我廢在家一直連網路所以害她功課無法連線上傳成功。原來現在的我在她眼中是廢的。每天聽到他們兩個一直背後攻擊我排擠我,所以我覺得非常非常非常的心碎。
我身邊的人都叫我要愛自己,但是我不知道怎樣才叫做愛自己,或者說以我的狀況應該如何愛自己。
我覺得自己心理素質算強,這些年就是這樣子過也沒在怕的,但是剛最近這些累積在一起,我真的是被擊敗了,我有點徬徨,50歲的我,經濟上還過的去的我,接下來,能怎麼幫助自己過好我的下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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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暧昧出轨对我的打击很大,因为这件事情让我昏昏沉沉。我完全不能接受,我是一个很乖的女人,自认长得不错看,虽然身材有点丰腴。平时也满足先生的需要。他在今年4月因为一场官司,而我也正式搬出来一个人自己住。
搬出来刚开始还认为自己胜利,恶人终得到惩罚,而且朋友的帮忙,借助朋友的地方2个星期,朋友的帮忙也找到租房。后来因自已拖了蛮久时间的小手术,公司也因为这个原因而把我辞退。在这个搬出去住的时间里,我受到许多的冷暖。父母为了面子,因为官司,父母跟先生家人反目。妹妹们也支持我这个大姐,而朋友们也在精神上支持。
可是有谁知道,在无数个夜晚,寂寞和不安全悄悄袭击我的心。我开始想念我的孩子们,我开始看见他们4个宝贝们照片痛哭。我是多么辛苦的抚养他们长大,从他们婴儿喂母乳,带他们去公园,周末带他们出街,我完全了解他们的性格和喜好。有谁知道,那些口口声声叫我独立的朋友,其实在另一边厢炫耀她们的幸福感。反而让独自的我更加难受。有谁知道,妹妹们表面的支持,时间一久,会选择逃避我,认为我这个大姐麻烦很多。毕竟她们的婚姻才开始,她们先生是一个居家男人,所以她们没有任何觉得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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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該如何讓他知道離婚很棒?目前我們彼此都盡量不提這件事了,我內心還是很渴望趕快結束婚約。其實我們離婚協議書都簽好了,只差去戶政辦理手續,八月底是我內心最後給他的期限,希望他能主動開口約我去戶政辦理離婚。目前關係不明朗,讓我也找不到合適的方式跟他相處,想要像朋友一樣,卻怕他誤會我還愛他(即便我講了很多次我不愛了);對他態度差勁冷淡,也不是我的本意,也造成家庭氣氛不好,我不想讓孩子們覺得父母都不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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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您好,抱歉打擾了。我今年49歲,已婚,最近有些問題讓我非常徬徨,想聽聽老師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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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我工作了20多年,一直擔任外商中高階主管職務,但是因為我很不喜歡我前一份工作的上司,她是無能又很攻心計的女生,我覺得我不想在這樣的人底下工作,當時也因為我先生的狀況所以我想說先離職整理一下我的生活後再找下一份工作。因為我真的也累了。去年到現在離開工作一年多,我開始想工作了,但是因為疫情跟年紀的關係,已經找不太到自己想要的工作,最近是有找一個位置很小薪水跟過去差很多,但是可能壓力沒有那麼大,跟生活或許可以平衡的工作,但是我又很怕我自己的心態調適不過來,卻又覺得這年紀了應該選擇自在平衡的工作,因為經濟上跟薪水多少我倒沒有太大問題。我不想每天一直待在家裡我覺得很痛苦,但又覺得50歲了人生下半場,我是不是應該安排一些重心而未必要工作。所以有點混亂
我對女兒非常非常的失望,我很意外也很震驚我的女兒被我們教育成這樣的孩子。小時候她因為常被她爸爸洗腦,所以一直覺得我做的不夠努力,但是當她慢慢長大後,她覺得很多事情她看明白了,所以她覺得我對她蠻盡心,但是因為我先生的關係我過的不是很快樂,所以她跟我越來越親,鼓勵我要為自己而活,因為我先生有時想法比較偏執,女兒覺得壓力很大,她常常跟我吐露她覺得壓力很大很反彈她爸爸的心情,我一直鼓勵疏導她,她說還好她的人生有我否則她要爆炸了,我很擔心她的情緒所以也把重心放她身上陪伴著。但是最近不知道為什麼,她對我三番兩次很叛逆,煮飯給她吃也會因為不合胃口高罵我唸我,我唸了她,她就完全跟我冷戰。一次又一次冷戰,可以戰上兩個月完全不跟我說話,先前幾次我覺得這樣不行,所以我主動打破僵局,但是最近她突然有天莫名對我置之不理,我走到客廳她就去廚房,我走到廚房她就離開,然後每天非常非常刻意的跟她爸爸有說有笑,我指的刻意是這根本不是她之前有可能會做的動作或行為。狀況已經一個半月了,我每天在家裡被兩個人排擠。我或許是敏感還是怎麼的,覺得自己自從沒上班後她好像有點不屑我,前幾週還說我廢在家一直連網路所以害她功課無法連線上傳成功。原來現在的我在她眼中是廢的。每天聽到他們兩個一直背後攻擊我排擠我,所以我覺得非常非常非常的心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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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下不下來的雨🌧️好不容易等到天降甘霖,卻碰上疫情爆發,此刻的我們,還是必須堅強起來🙌謝謝常德老師感恩的心,希望可以藉由大家的力量讓我們一起度過嚴峻的疫情!
#感謝常德老師 #iUmBre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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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我創作〈小情歌〉,寫下這句歌詞:「我想我很適合/當一個歌頌者」,2019年,我引申創作了〈歌頌者〉這首歌,「歌頌者」三個字我自引〈小情歌〉歌詞。今天,他卻表達「歌頌者」三個字,是他給的建議,讓我不可置信。
從兩年前這件事發生以來,除了法庭上,我從未公開談過此事。我一直不懂為何會發生這樣的事,一直希望是一場誤會,也一直覺得或許不談論,是對心中那位曾視為父親的人,最後的尊重、寬容與一點保護。但事實上,這樣的盼望落空了,一次又一次,我終究心死了,也覺得必須好好對關心我的你們交代一次這些事。
【事件經過】
我和林先生在2008年有簽署一份詞曲授權合約,原訂2014年底結束,而因我信任對方,一直自動延續到2018年底。
2018年的9月20日,我跟林先生約在他家開會,我向他表示,覺得自己快40歲了,一直以來感受到人生無常,我擔心自己要是突然死掉,家人什麼都沒有,希望詞曲版權拿回來自己處理,他也同意。
我認為依照我們十多年來互相信賴的關係,當面口頭講是比較尊重的方式。我10月26日寄發存證信函提及此事,怕嚇到他,我也先用LINE知會他,他也表示沒問題。
接著在12月6日,我們簽署「合約終止協議書」在雙方律師見證下,確認詞曲合作終止,也將10月26日的存證信函寫進終止書,以「全部遂其所願」表示同意。林先生也親自在電話裡跟環球版權總經理確認以後我會自己處理版權,也發訊息給我「12月31日前這些轉移的對象都會知道你即將自己做」。
原先我想讓一切靜靜落幕,而林先生要求我擬稿,必須在12月31日公開聲明,對外表示以後我將自己處理自己的工作。我記得他一直告訴我要「妥善處理、好聚好散」,並且希望我們能「樹立典範」,告訴大家,不是每一個藝人跟經紀公司結束都要撕破臉。後來也公開聲明結束合作,沒有一點點讓我懷疑我們還有存續任何合約的可能。
一直到2019年4月,我突然收到他的存證信函,我非常錯愕,何況中間我多次在節目上演唱自己創作,他從未有任何反應。收到存函後我不斷跟他聯絡,好幾天他不接電話、我用各種通訊軟體訊息他也不回,最後用email,他才回覆宣稱詞曲授權還在他身上。
沒多久,林先生開始對我提起假處分、民事訴訟、甚至到刑事,還把我所創作的歌名搶註商標。我的律師苦笑地說:「他送給你全餐耶」。
10月,在被告後第一次見到林先生,記得檢察官希望能促成和解而問他「如果要和解,你的條件是什麼?」我記得他表示「我希望他把寫給蘇打綠的所有詞曲都給我,我想keep住我跟蘇打綠的美好回憶!」我記得檢察官當場回應他「這要求已經超出案件範圍,你告『吳青峰』,現在卻要求『蘇打綠』,連我都覺得強人所難,你怎麼能要求他接受,不要講得很漂亮說是美好的回憶,但其實你是想要某些東西。況且現在都告了,也不美好了。」後來我嘗試庭外再約他和解,他提出的條件依然是「繼續授權所有蘇打綠發表過的詞曲,要使用不需經我同意」,並告訴我「只有他知道我的歌怎麼用最好」。當時訴訟的開端是〈歌頌者〉這首歌,和解條件卻是「蘇打綠過去和未來的歌」,過去近百首歌曲,甚至未來我還沒寫的歌?難道不令人懷疑這才是目的嗎?
【一次又一次的死心】
經過幾次出庭與報導,很多人漸漸發現這件事,但你們不知道的是,你們看到的只是冰山一角。兩年多來,我不斷收到無數書狀,幾週一次,一次動輒數十頁。應該談法律的書狀,卻成為一次比一次荒謬且攻擊性、情緒性的字眼。你們偶然看到報導覺得氣憤的,卻是我的日常心碎。
合意不續約,安分守己唱自己的歌,卻被形容成「無視法紀,不斷膨脹放大自身之權利。」;
為了承接他瞞著我簽的合約,卻被說成「違約在先,企圖霸王硬上弓」;
一個創作者、著作權人反被「被授權人」稱為「不潔之手」;開庭被往事勾動而難過,卻被描述為「其妄尊自大、不可一世的霸道心態與作法,與其前次開庭時的楚楚可憐形象,根本南轅北轍、判若兩人。」;
在高雄演唱會前被觀眾質疑我不能唱自己的歌,卻說我是「利用『創作者不得演唱自己的作品』之悲情訴求,企圖博取大眾之同情,以炒作演唱會熱度之宣傳手法」;
說一個中文系畢業生「曲解電子郵件文字到這種程度」;
連林先生當時委任的律師,都出庭作證所有人都很清楚三份合約皆已結束。對方卻可以寫成是林先生「隱忍退讓,百般之退讓與成全」,說我「令人瞠目結舌」;
當對方提出假處分,要求法院令我四年四個月內不能使用自己作品,他們說凍結我的作品「影響不大」。為了抗辯,我們提出《太空人》的銷售,以及過往歌曲紀錄,這時對方回應「辯稱因為銷售量大所以就應該容忍其侵權云云⋯⋯然還以此沾沾自喜⋯⋯豈非財大氣粗者就可以任意侵權而可以不負法律責任」、「小情歌歌曲並非著名,亦未與『吳青峰』有密不可分的連結。小情歌歌曲僅有1619萬次之觀看次數⋯⋯實難謂其非過於膨脹自身之評價」、「無與倫比的美麗僅有1019萬次之觀看次數」等等辯稱凍結我的作品,對一個創作歌手影響不大。
這樣的言語已歷時兩年,在此所提也只是冰山一角,我真的分不清,到底是寫書狀的林佳瑩律師、張志朋律師的言語,還是林先生本人的意思,但無論如何,就算是律師的意思,肯定也經過林先生同意;就算是林先生的意思,也是律師下筆的。
一次又一次,我真的不敢相信,這些話是從一個,我曾視為父親的人口中說出。一直以來盲目相信他、永遠感恩報答的我,為什麼要這樣被對待?就因為不合作,十幾年的情誼都不重要了嗎?那些他曾說是家人、是partner,口口聲聲的好聚好散,都是假的嗎?
網路上看到許多擷取片段發表意見的法律人說「青峰犯的錯是沒有在三個月前以書面表明不續約」,但他們不知道我的經紀合約包含了著作權條文,2018年12月我與林先生新簽署的〈合約終止協議書〉終止了「詞曲版權、經紀、唱片三份合約,終止書的副本公開聲明即是不續約的書面文件,這點民事判決書也說:「以後約修正或取代前約,致無須在該年12月31日前3個月為之」。
上一次開庭,林先生當時的委任律師有一段證言讓我很驚訝,她說2018年終止合約時,她詢問林先生三份合約,林先生回答她:「版權早就談好了,是沒有爭議的部分,其他兩份因為有工作需要交接,所以要特別寫清楚。」林先生給了她經紀合約與唱片合約,並表示「詞曲合約找不到。」我驚訝的是,我知道林先生全部合約都交給會計張小姐保管,他告訴律師找不到合約的同一禮拜,我也曾向會計張小姐要過詞曲合約來看,不可能找不到。這句話讓我不免驚嚇地懷疑,難道一開始就別有用心?
上一次開庭時,我沒有想到我會哭出來,在證人的證詞中,勾起太多我早已不願回想的往事細節,包括「林先生很擔心我不願意承接騰訊這份合約,他會違約」;但連證人都很訝異我「全盤接受林先生要我承接的」;我曾詢問林先生「是否能聘請你當製作人」卻被林先生拒絕「要斷就斷得乾乾淨淨」;協議結束後我甚至「挽著林先生的手,告訴他:『你不願意一起工作沒關係,我們還可以是家人』」⋯⋯這種種,實在讓我一時沒忍住情緒。
我哭,不是因為我想博取同情,是因為我有真感情。我哭,是因為我至此徹徹底底死心,如同第二次經歷「失去父親」的過程。我哭,是因為我一切都為他著想,但最後換來了什麼,而這一切,竟然是由當時的「對方律師」替我見證的,真是諷刺。
【我對每一個創作者想說的話】
事件開始時,我正面臨《歌手2019》決賽演唱〈歌頌者〉的掙扎,我沒有告訴周遭的人發生什麼事,自己每天回到飯店默默流淚。
坦白說,最開始我問律師:「我們能不能乾脆認輸?他要錢,就照他說的賠,當花錢學教訓、認清一個人,也就不用浪費生命在他身上了。」我很心痛,但我實在不想花費心思在這件事上,依照我們對他以往與其他對象諸多訴訟的了解,他總是纏訟到底,而對我一個創作者而言,我一開始希望版權在自己身上,就是有感於人生無常,就是因為珍惜生命、珍惜時間,而現在我卻要浪費這麼多生命訴訟,這些時間如果我能拿來寫歌,該有多好?
但律師說:「你是第一個唱自己寫的歌被告的,沒有前例。如果你不力爭到底,你會害到以後有一樣遭遇的創作者。」正因如此,我一直在為了未來我不認識,但可能面對一樣事情的創作者,拼命面對著。同時,一旦看清蘇打綠的歌曲是被搶奪的目標,我也必須為了蘇打綠六個人十多年的心血奮戰。
我們從小的環境、教育,一直被教導要「尊師重道」、「忍耐是美德」,但就是這些教導,讓過猶不及的我,因為懷著感恩,所以一路以來從不懷疑、盲目相信,最後變成這樣。對於「尊師重道」、對於「感恩」,我自認我一直以來都是做到最好,絲毫無愧於心,於情感、於實際收益,我相信我已報恩百倍萬倍。但遇到錯的事,無止境「忍耐」並不是美德,只會縱容、寵壞他人,最終不但會反過來吞噬自己,更有可能害到他人,甚至親眼看著自己最愛的母親、家人陪你難過。
我希望每一個年輕的創作者,記得一開始就要看清楚合約。常懷感恩、努力回報,這些都是理所當然,但一方面,保護自己更理所當然。如果你合作的「長輩」是正直的,就不會因為你「合理」地詢問自己的權益而惱羞成怒。我希望有所有創作者一定要保護好自己,不要像我一樣遭受這樣的打擊,讓生命如此虛擲。
我從未想過會遭逢如此巨變,也驚覺有時法律保護的,並非對的人或善良的人,而是「懂得怎麼利用法律的人」。我沒想到,創作有時變成一種原罪,為了自己的作品不被奪走,需要浪費這麼多生命、花這麼多心力。我也從未想過,其實有時律師會力挺的,不是法律、不是真相,也不是正義,而是付錢給他的客戶,如此而已。
【結論:我於理、於情都毫無虧欠,更是合理合法、仁至義盡】
我相信我今天一番話,一定會再被對方以各種曲解和利用法律刁難,畢竟對方連我私人臉書的發文都要自行對號入座、要求我登報道歉。但我不怕,因為我沒有一句話是謊言。我也知道這件事還有一段很長的路得走,我相信對方會不斷想辦法繼續纏訟,而閉上眼睛寫寫書狀就有錢領的好差事,亦有很多律師趨之若鶩。我也希望每個要興訟的人多想想自己的家人、孩子,你怎麼忍心讓他們查詢自己的家人,都是這些新聞。
面對這件事到後來,不只是我,書狀中的無端攻擊,從針對我,也變成針對六個個別團員,更沒想到,連馨儀也遭受這樣的對待。看著身懷六甲的馨儀接著被告,跟看到吳媽媽要面對一樣令我心痛不已。
我是一個創作者,還在努力創作著,我深知,音樂一旦失去靈魂,就只剩下技巧;而法律一旦忽略人心,產生漏洞,就只是文字罷了。
蘇格拉底曾言:「不只要活著,還要良善地活著。」活在這世界上,我相信我期許自己擁有的,不只是作品、名字,而是良善。我一向問心無愧,沒有一絲虧欠,於情,於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