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保險法修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保險法修法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保險法修法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保險法修法產品中有2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1萬的網紅林淑芬,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國家成為育兒家庭的神隊友 #請從彈性的育兒假開始! 政府積極想要解決少子女化問題, 投入經費建置公共托育體系,提供幼兒園學費補助, 鼓勵家長送托,減輕家長育兒負擔。 這彰顯著育兒不是個別家庭的責任,而是社會共同承擔, 國家勢必要扛起友善育兒的責任,正視育兒家庭遇到的困難與需求!! 2009年...

 同時也有6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34的網紅桃園市議員簡智翔,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智翔的議會質詢-勞動局、青年局(3/26)】 #照顧者就業困境 根據統計,全台1,153萬就業人口中,約有17.8萬人屬於因具照顧者身份受「減少工時、請假、彈性調整上半時間」影響;並有約有13.3萬人屬於「因照顧離職者」。 這些所謂「在職照顧者」的生活常態往往是「白天上班、晚上看護」,不僅影...

保險法修法 在 對話千層派 Chat for Taiwan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9-17 18:22:33

#全民健保 獲得國人高達九成的滿意度,但也面臨極大的財務危機。也許,前陣子你常聽到這樣的評論。 . :「有錢買機票,沒錢繳保費?哪有這種事!」 :「海外辛苦打拚賺回外匯的台灣人也是人啊!」 :「黃安們其實不是造成健保虧損的罪魁禍首...」 . 😷隨著 #武漢肺炎 疫情蔓延,醫療資源和人力變得更加吃緊...

  • 保險法修法 在 林淑芬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15 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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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成為育兒家庭的神隊友 #請從彈性的育兒假開始!

    政府積極想要解決少子女化問題,
    投入經費建置公共托育體系,提供幼兒園學費補助,
    鼓勵家長送托,減輕家長育兒負擔。
    這彰顯著育兒不是個別家庭的責任,而是社會共同承擔,
    國家勢必要扛起友善育兒的責任,正視育兒家庭遇到的困難與需求!!

    2009年就業保險法修法納入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相關規範,
    給予因照顧3歲以下嬰幼兒需要暫時離開職場家長薪資津貼補助。
    但育嬰留職停薪必須以「月」為單位,
    育兒家長必須暫時離開職場,復職後是否能夠回到原單位仍是未知數。
    某種程度是逼迫育兒家長,特別是女性面臨育兒與工作必須二擇一。

    #瑞典親職假值得參考
    聯合國研究報告推崇瑞典親職假(育兒假)制度,將親職假區分為「有薪親職假」、「無薪親職假」及「臨時親職假」。有薪親職假的請假單位,可以選擇「全天」、「半天」或是「四分之一或八分之一工時。以彈性化親職假的方式,打造友善職場的育兒模式。勞資雙方可以就工作樣態與育兒需求協商親職假的規劃。

    今天淑芬與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吳玉琴、#洪申翰與范雲委員共同召開「打造友善勞資雙方的育嬰假-性別工作平等法、就業保險法修法公聽會」。我們邀請性別研究、勞動法等專家學者,以及工會與民間團體等共同討論,會中有些方向與想法值得作為後續修法的參考:

    #育嬰假應擴大至育兒假或親職假的概念
    現行育嬰假僅侷限於三歲以下的幼兒家長,會議上大家皆有共識育兒不是只有三歲以下嬰幼兒才有需求。幼兒進入幼兒園至小學,像是腸病毒、流感等停課,或是生病無法到幼兒園或學校,仍需要家長照顧。我們應打破育兒僅照顧小嬰兒的概念。參酌瑞典放寬至12歲以下兒童,我們應該更進一步去思考從3歲放寬至8歲。

    #有薪育兒假或親職假不同於育嬰留職停薪,應以法律授權訂定,提供類型化選擇。
    育嬰留職停薪屬於勞動契約暫時中止,勞雇雙方無提供勞務與工資義務。若以請假方式設計有薪育兒假,必須以法律明確授權請假程序,而且必須思考兼顧雇主合理正當需求及調適可能性,以避免造成反效果。

    #彈性化育兒假以天或小時為請假單位,#為兼顧雇主人力調配需求可建立預先排假權。
    為讓勞資雙方可以針對工作樣態協商育兒假彈性,初步規劃可以請月、天﹑半日至小時,托盟草案初步研議方向經雇主同意後,三個月內不可以再變更。參考瑞典制度,為兼顧人力調配需求,同樣要求育兒家長必須於請假前兩個月提出申請。在未來修法上可建立預先排假制度。

    #彈性化育兒假的財源估算
    彈性化育兒假是為了讓受雇者可以邊工作邊育兒,促進就業穩定。因此,會上亦有共識財源以就業保險支付較具有正當性,惟有薪彈性化育兒假若符合家長需求,勢必會增加請領薪資補貼件數,應於三個月內提出財務評估試算。

    整體而言,建立友善育兒的就業環境才是解決少子女化的正解。除了普及化的公共托育,可以調節工作與育兒衝突的彈性育兒假同等的重要。在蒐集完上述意見後,淑芬會繼續努力,進一步提出修法版本。同時也要求勞動部調查育兒家長的需求,以及針對雇主調查兩種育兒模式(育嬰留停、彈性化育兒假)較符合工作現場需求。此外,勞動部與經濟部應共同研議配套修法方向並提出書面報告。

    最後,也歡迎大家留言分享育兒與工作之間掙扎甘苦談喔~

    #我要工作也要育兒
    #孩子不會吸空氣就長大需要親職陪伴也要親職的收入啊
    #商總與會代表說今天是要提升幸福社會
    #友善育兒幸福社會真的需要工總和商總能全力支持

    #彈性育兒假
    #親職假
    #性別工作平等法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 保險法修法 在 法學博士石人仁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9-28 12: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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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第十屆第二會期優先法案記者會_2020-09-23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於今(23)日召開記者會說明第二會期共 26 個優先法案,涵蓋深化立院職權、落實援港行動、踐行司法改革、維護新聞自主、守護人民食安、保障兒少權利、守護社會弱勢、促進性別平權、強化環境保護、貫徹土地正義、推進轉型正義等 11 個面向。

    黨團總召邱顯智委員表示:

    為了深化立院職權,從美豬美牛議題中顯示《行政程序法》的不足,因此我們將目前函釋入法,規範行政命令預告原則上至少 60 天,緊急情況下的例外情況可以另行討論,但須敘明理由,且經過行政院會議通過。同時,從今年臨時會監察委員審查的過程,也可以看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針對人事同意權的規範,仍有許多完善補強的空間,因此我們也已經提出相應修法。

    而在落實援港行動部分,上會期已推出《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讓救援受迫害的港人可以有更具體的操作標準,以實際行動聲援香港。

    另外,踐行司法改革的部分時代力量黨團已提出《公益揭弊者保護法》,也針對《貪污治罪條例》中增訂不法關說罪、不法餽贈罪。此外,在維護新聞自主的部分,時代力量長期主張應盡速通過《反媒體壟斷暨多元維護法》的立法,只有明定制度防止媒體壟斷,並確保媒體生態與文化的多元環境,才有最低底線的新聞自由,沒有新聞自由就沒有當代的民主。

    黨團幹事長王婉諭委員接著表示:

    針對美豬美牛的議題我們推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範禁止食用場所、相關標章,以守護人民食安。

    在保障兒少權利方面,上會期已提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希望新會期有機會排案,同時因為網路發展導致兒少性剝削的影像有逐漸上升的現象,也希望透過《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修法能給予更多保障。

    在守護社會弱勢方面,我們推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提供符合被害人需要的個別化協助讓司法不再冰冷、而《精神衛生法》則是希望在憾事發生前就能預防。

    另外在促進性別平權方面,提出《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法規範一定規模以上企業,沒落實托嬰設施要有對應罰則,以及《就業保險法》修法讓育兒父母得以平衡家庭與工作的重擔 。最後在《跟蹤騷擾防制法》規範跟蹤騷擾行為之定義、警告命令、防制令及緊急防制令機制及內容,以及行政罰、刑事處罰等,具體周全保護跟蹤騷擾之被害人。

    黨團副總召陳椒華委員最後則是提到:

    在強化環境保護部分,提出《廢棄物清理法》修法彌補行政單位執法能量不足之問題、《能源管理法》明定政府單位節能與使用綠能等作法,實現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協助減緩地球暖化、《水土保持法》則希望公開水土保持審查的資訊並公開審查、《銀行法》將赤道原則入法,規範有涉及違反環保等法規的企業,不予補助。而《礦業法》更是時代力量長期關心之議題,要實踐原住民族諮商同意,並落實礦權展限之環評。

    在貫徹土地正義部分,攸關實價登錄2.0的三個法案,《平均地權條例》與《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在第一會期已提出修法,本會期會繼續提出《地政士法》的修正草案,落實房地交易透明化,遏止炒房行為。而現行《土地徵收條例》有許多漏洞,尤其在聽證部分除了特定農業區之外,其餘並無相關規範,因此提出修法。

    在轉型正義部分,因為現行國徽和國民黨黨徽非常相似,國人期待已久的護照封面更新仍存在這個國徽,社會各界都認為應該進行修正,因此應該要盡速針對國徽國旗法進行修法。此外,中正紀念堂的轉型,是轉型正義推動的重要議題,台灣社會討論已久,國人期盼甚深,且目前文化部及促轉會也都已經提出相關方案到行政院,因此我們希望組織法的部分也盡快修正,回應社會各界的期盼。

  • 保險法修法 在 李忠孝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8-27 07:4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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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天牧26日是在參加壽險公會會員大會時,送給壽險業發展的三大利多,一是2026年接軌大魔王會計IFRS17,及新一代清償能力ICS2.0時,會向國際反應台灣的實際情況、商品結構與利率狀況,爭取比較適合台灣保險業者的條件,不會為了接軌而接軌,也不會讓接軌「變成達不到的目標」。】

    應該負責監管的人會幫忙改規則,這大概是一直在撤退的外商壽險公司料想不到,而本土金融機構一直在賭的終極王牌...

    #考試分數開根號乘以十再現

  • 保險法修法 在 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1-03-26 17:00:16

    【智翔的議會質詢-勞動局、青年局(3/26)】

    #照顧者就業困境

    根據統計,全台1,153萬就業人口中,約有17.8萬人屬於因具照顧者身份受「減少工時、請假、彈性調整上半時間」影響;並有約有13.3萬人屬於「因照顧離職者」。

    這些所謂「在職照顧者」的生活常態往往是「白天上班、晚上看護」,不僅影響工作表現,也可能遭到雇主的不理解而感受到孤立與挫敗,對這些照顧者而言,政府的支援與企業雇主的理解非常重要。

    #職場續航支援

    所以接續著上述議題,根據勞動局近期的施政報告中指出,設置了特定對象個案管理就業服務人力,裡頭匡列了許多弱勢身份或特定身份者為就業輔導對象,卻未提及具體的作法為何?

    以及,在這些特定身份者之餘,「照顧者」的支持方案為何?都是社會局應該詳細擬定具體作法的項目,智翔建議,是否可以參考新北市婦女及中高齡者職場續航中心的做法,跨局處來整合資源,改善目前正在發生的就業困境?

    對此副市長表示可以來研擬,智翔也希望下一次會期就能看到具體的規劃。

    #營造業勞工上工前酒測

    桃園市營造業蓬勃,過去提神飲料或藥酒廣告也總是塑造「喝了再上」、「明天的氣力」等形象,但根據勞動部統計,習慣飲用酒精含量0.5%以上提神飲料者,每年職業傷害發生率為一般勞工的1.8倍。

    那以桃園目前工地繁多,勞動局現行有無針對營造業上工前酒測? 若有,成效如何? 又上工前酒測是否會納入勞檢重點?

    勞動局說明,目前僅有行文至營造業公會與企業團體,公共工程方面也有要求工程單位,並列入稽查時的項目。

    既然有做,智翔也要求具體的數據,希望勞動局會後再提供勞檢與酒測的報告。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草案

    行政院近期通過職災保險法案的草案,強制加保4人以下的微型公司,約有33萬名勞工受惠,針對此修法,未來勞動局會如何勞檢此類公司? 以及針對違法事業單位,公布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處份日期等?

    勞動局表示,只要修法通過,就會按法規來處理,對此智翔也特別提醒,雖然現在討論的都是未來才會發生的事情,但希望勞動局能未雨綢繆,尤其像許多青創產業,起初也多是這種4人以下的微型公司,勞動局與青年局應多加留意與督導。

    #興光堡壘

    興光堡壘作為青年事務局重度使用的據點,在外觀上有許多破損,安全上產生疑慮,對於興光堡壘的使用青年局有何看法?

    局長說明,興光堡壘最早為建設公司的樣品屋,後借予青年局做使用,局長也強調有進行整修、強化消防安檢設備,才來提供高中職與大學社團來使用。

    智翔提出的疑慮為,當初既然為建設公司的樣品屋,材料必定不會考量到耐用性,建材破損是預料之事,但因為產權在於建設公司,是否有經費用於維修? 當然智翔也理解,產權與經費上,在與私有企業的合作上一定有窒礙難行之處。

    換個角度想,青年局身為公家單位,應該要有自己的據點,使用興光堡壘並非長久之計,也許現在就可以來思考「興光堡壘2.0」的落腳處與規劃了。

  • 保險法修法 在 吳秉叡 BRAYWU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8-04-30 13:39:41

    修法福國利民刻不容緩/為台灣創造下一個特斯拉

    今日審查銀行法、保險法、證交法修正草案,修法方向和重點如下,銀行法:禁止利益衝突、保護營業秘密、強化反洗錢機制及金管會監理手段;證交法:除了提高罰鍰外,更重要的是落實公司治理,所以違反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等要增訂罰則;保險法:督促保險業落實內部控制、稽核制度及法律遵循制度。建議金管會將與公司法沒有衝突的部份先送立院以加速流程。

    此外,生技業是一個投資週期長、風險高但未來極具前景的產業,但由於初期獲利困難,受到櫃買中心的刁難無法上市上櫃。櫃買中心行事保守害怕承擔責任可以理解,但這樣的行為會不會扼殺了一個可能大放異彩的產業? 比如美國特斯拉公司,雖然現階段仍承受虧損,但在電池科技、電動車、火箭、高速通訊及運輸都有不俗表現。只要資訊公開透明,市場機制自然會決定企業的存續,希望金管會和櫃買中心能夠充分說明避免民眾疑慮!

    #大秉國會問政

  • 保險法修法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3-05-30 17:31:35

    立法委員林佳龍今天(30)在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銓敘部長張哲琛及教育部政次陳益興,針對院版「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林佳龍認為還有三大疏漏,應該解決,分別為「未納入生育給付」、「私校老師扣繳補充保費」及「勞保與公保年資無法合併計算」,林佳龍亦已在廠提出修正動議,讓年金改成能落實真正的公平正義!

    首先,林佳龍指出,依據院版的公教人員保險法第三條修正草案,保險範圍未納入生育給付,而現有的公教人員,卻是每年編列公務預算給予生育給付,未能建立體制,反觀勞版都已經將生育給付明文納入,依據現行的修法版本,私校老師又會再度成員年金孤兒,無法領到生育給付,非常不公平,所以他已提案將生育給付納入。

    再者,林佳龍也表示,本次修法提供的年金給付率1.3%,然而,私立學校老師卻要在領月退休金時扣繳部分費用當補充保費,實際換算下來給付率僅達1.0725%,林佳龍主張,私校老師的年金如果繼續放在公保給付,不應該扣繳補充保費的費用,林佳龍亦已經提案修正。

    最後,林佳龍說,本次修法版本並未建立「可攜式年金」制度,有人當勞工12年、公務員年資也12年,卻因換工作,之前年金就不算,都只能選擇一次領,非常不合理,林佳龍亦已提案修正,期望可以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