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侵權賠償金額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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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790的網紅李基銘漢聲廣播電台-節目主持人-影音頻道,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本集主題:「當藝術遇上法律:藝術投資收藏的攻防對策」介紹 訪問作者:葉茂林 (Edward Yeh)律師‧博士 內容簡介: 畢卡索也得知道的一門課? 華人世界首部藝術投資相關法律專書 藝術蔚為最具品味、熱門之投資標的, 偽作、著作侵權、買賣糾紛、詐欺、失竊毀損...

侵權賠償金額 在 李屏瑤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8-18 04:27:04

前情提要請見: https://reurl.cc/W3mA75 好的,故事跳一下,來到委託律師發函之後, 寄到的第二天,SKB在官網張貼了一張道歉聲明, 他們沒有跟我說,後來的來信也沒提到, 是有幾個人來留言告知的, 要謝謝這些朋友,讓我能夠第一時間知道自己被道歉了。 最初的道歉聲明請見附圖。 ...

侵權賠償金額 在 歐哥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9-03 17:56:48

⟨⟨本篇寫給完全沒概念的新手⟩⟩ 身為一個貓奴 光是照顧好平常的飲食就一個頭兩個大了​🤦 哪還有空去研究這麼多的寵物保險方案​ 因此 歐哥希望透過這篇文能快速的讓你對寵物保險有個基本概念​ ​ 首先 我們保寵物險的目的​ 最重要的不外乎就是能在貓咪生病時​ 有保險公司能替我們分擔部分昂貴的醫療費用...

侵權賠償金額 在 李屏瑤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8-02 06:56:00

如果可以避免的話,我並不想發這篇文章。 一來我是文具控,二來我對臺灣品牌有愛, 自己跟設計師合作的周邊也是到處找臺灣廠商, 能夠全程臺灣製造是最棒的。 從頭講起, 上週五我在滑臉書的時候, 看見SKB浮出一則預購文, (請見附圖), 是SKB跟插畫家當比合作的聯名筆, 此筆款可以選三句話進行刻字。...

  • 侵權賠償金額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12 10: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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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實務選編】 #月旦法學教室 第227期(2021.9)曾品傑教授主編
     
    本期共選錄10則民事法實務見解,其中值得留意之裁判有三。首先,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1079號判決揭櫫,債務人明知其財產不足清償一切債務,仍對數債權人中之一人優先清償債權,致債務人已無資力或資力不足者,倘受益人於受益時亦知其情事者,其他債權人即得依民法第244條第2項規定,訴請法院撤銷之。其次,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1807號判決指出,若特定當事人間以不動產為標的所訂立之債權契約,其目的隱含使其一方繼續占有該不動產,並由當事人依約交付使用,其事實為第三人明知或可得而知者,縱未以登記為公示方法,不妨在具備使第三人知悉該狀態之公示作用,與不動產以登記為公示方法之效果等量齊觀時,使該債權契約對於受讓之第三人繼續存在。末者,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303號判決表示,基於現代建築技術得藉由整修工程使建築物長久屹立,法院依民法第833條之1酌定地上權存續期間時,尤不應僅考慮建築物之使用年限,致未能兼顧土地所有權人就土地之完整利用。

     
     
    📌本期選錄裁判爭點

    ✏本人得否授與代理人同時兼有債權行為及物權行為之代理權?
     
    ✏醫療侵權行為之過失,得否僅憑依循醫療常規而為判斷?
     
    ✏契約終止之類型及其差異為何?
     
    ✏債務人倘向債權人中之一人優先清償,其他債權人得否以詐害債權為由訴請撤銷之?
     
    ✏第三人明知或可得而知當事人間存有以不動產為標的之債權契約者,是否受該債權契約拘束?
     
    ✏增建建物在何種情形下,得為獨立之所有權客體?
     
    ✏法院因當事人之請求,訂定地上權之存續期間或終止地上權時,應斟酌何等事項?
     
    ✏企業集團內之他公司對勞工有人事管理決策權,得否單課予簽約之法人負雇主責任,而認其餘企業集團之法人無勞基法之適用?
     
    ✏操縱市場之損害賠償金額應如何計算?
     
    ✏破產管理人得否以市價變賣之方式拍賣破產財團之財產?

     
     
    完整內容:#月旦法學教室 第227期(2021.9),民事法實務選編/曾品傑教授
      
    📕本期目錄: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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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權賠償金額 在 巴毛律師混酥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01 22:18:28
    有 682 人按讚

    這兩個新聞並列在一起
    看起來一個被害人家屬獲得了高額的賠償
    但另外一個案件則是遇到恐龍法官 用不合理的理由駁回

    但其實 #這兩個是同一個案件

    被駁回的部份是被害者家屬請求「扶養費」
    而判賠的部份是侵權行為的賠償金額

    那為何可以跟加害者請求扶養費?為什麼扶養費的部份被駁回呢
    所謂扶養費的意思,就是指如果今天被害人沒有被殺死,那他的配偶理應可以受到被害人扶養
    但今天被害人因被告的行為死亡了,被害人的配偶就沒有人扶養,所以可以跟加害人請求扶養費。

    但這個扶養費有個前提,就是 #必須以不能維持生活為前提
    如果配偶本身可以靠自己生活,沒有被扶養的必要,就不能請求扶養費
    所以法官才會認為牙醫的配偶因為有牙醫的遺產跟保險金,這樣財產家起來之後是可以維持生活的,所以沒有達到「不能維持生活」的標準,因而駁回扶養費請求。(不過這部份是有爭議的,最後補充)

    而精神慰撫金跟喪葬費用的部份判賠了657萬
    所以並不是「殺人不用賠」
    媒體又用習慣的斷章取義的手法,掐頭去尾只截取了判決的其中一部份大做文章
    在加上「誇張」「扯」等等主觀的情緒用詞放在標題
    就成功的誤導了閱聽大眾
    讓大家覺得「殺人居然不用賠」「又是一個恐龍法官」「司法已死」

    但細究判決內容,根本就跟記者描述的大相逕庭
    然後媒體照樣點閱率賺飽飽
    可憐的司法就這樣再一次被白嫖了

    補充:
    法官認為遺孀因為得到遺產跟保險金可以維持生活,所以沒有判賠扶養費,但這部份其實是有不同看法的。

    根據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1805號判決
    「扶養權利,是指受扶養義務人扶養之權利,而權利人有沒有受扶養之必要,應該以扶養義務人存活時,權利人之財產有無不能維持生活之情狀論斷。也就是,當扶養義務人死亡之後,扶養權利人所取得之財產或補助金,非得作為權利人有無受扶養必要之衡量依據。」

    也就是說不能因為被害人遺孀因為被害人死亡得到保險金跟遺產,就認為他可以維持生活了,所以不判賠扶養費。有沒有「不能維持生活」,必須要在扶養義務人,也就是被害人死亡之前的狀況判斷,所以按照這個判決,保險金跟遺產是不能算進去權衡有沒有「不能維持生活的狀況」

    這件應該會上訴二審,我自己覺得是有機會會翻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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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權賠償金額 在 蘇家宏律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8-24 06: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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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有人怠為通知他共有人行使 #優先承買權 ,應如何救濟?】

    📌 小華與哥哥及姊姊分別居住在高雄與台北,三人在台北市共有一塊 #土地 ,持分各是三分之一,某天哥哥及姊姊在未通知小華的情況下,擅自將土地出售給第三人,後續辦妥 #所有權移轉登記 。

    雖然哥哥跟姊姊事後有把 #買賣價金 按持分比例分給小華,但小華認為出售給買家的金額過低,且哥哥跟姊姊未通知小華行使優先承買權,小華是否有救濟的管道?

    📄 請點此觀看完整文章
    👉🏻 http://www.glorylaw.com.tw/Spcolumncontent.aspx?SID=997

    #土地法第34條之1
    #移轉登記 #持份
    #土地登記 #共有人
    #書面通知 #債權效力
    #損害賠償 #侵權行為
    #真誠專業愛
    #平安得財富
    #財富得平安
    #王耀緯律師
    #恩典法律事務所

  • 侵權賠償金額 在 李基銘漢聲廣播電台-節目主持人-影音頻道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0-01-25 16:15:13

    本集主題:「當藝術遇上法律:藝術投資收藏的攻防對策」介紹
           
    訪問作者:葉茂林 (Edward Yeh)律師‧博士
       
    內容簡介:
    畢卡索也得知道的一門課?
    華人世界首部藝術投資相關法律專書
       
      藝術蔚為最具品味、熱門之投資標的,
      偽作、著作侵權、買賣糾紛、詐欺、失竊毀損等各種NG也伴隨而來,
      置身其中的畫家、藏家、投資人、畫廊或經紀業者,乃至拍賣公司,
      該如何捍衛自身權益,並及早預防、避開風險?
      葉茂林律師透過28則深具代表性的藝術交易經典案例,
      將繁瑣燒腦的判決書,轉化為流暢好讀的法庭教戰寶典,
      引領讀者避開法律地雷,悠遊藝術創作,投資無往不利!
      
      拍賣圖錄內容出包,不論錯誤大小均可解約?
      拍賣公司擅自賣出未交割拍品,已涉違約?
      賤價購得席得進、星雲等大師偽作,可否以此為由拒付尾款?
      買到假畫如何驗明正身?疑遭賣家「暗坎」的真品證明書又該如何討回?
      終止託售卻拿不回畫作;藝術家與畫廊誤簽終身約該如何解套?
      仲介買賣畫作,約定不清當心公親變事主!
      寄放銀行保管箱的貴重物品失竊,修繕施工不慎毀損藝術品,賠償金額如何判定?
      利用AI大數據資料庫產生的判決分析,也可主張著作權?
      
      本書作者 葉茂林律師,任職於博識本國法及外國法律師事務所,是台灣少數處理藝術領域法律糾紛的專家。他將多年所見國內的藝術法律糾紛與判決,有系統地篩選、整理跟分析,分門別類收錄於「藝術拍賣防雷」、「買賣及所有權等相關糾紛」、「偽作贗品交易」、「仲介委託爭議」、「失竊毀壞求償」、「著作權益維護」共六大單元。
      
      各單元下的每篇文章採用簡明的「事件緣起」、「法院判決」、「律師叮嚀」三階段架構,輔以說故事般淺顯方式,方便讀者輕鬆讀完相關案例,並從「律師叮嚀」學習避開糾紛或維護權益的做法,既是華人世界首部藝術投資相關法律專書,更是畫家、藏家、投資人、畫廊業者或經紀,乃至拍賣公司都值得入手的法庭教戰寶典!
          
    作者介紹:葉茂林 (Edward Yeh)律師‧博士
      博識本國法及外國法律師事務所 主持律師
      
      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法學博士/碩士、紐約大學法學碩士。曾任教於美國天普大學及台灣數所大學,教授科目包括:著作權法、國際智慧財產權授權、網路法、國際商業交易及中英文商業合約撰擬等。1994及1997年先後獲選為美國德州大學法學院「德州學者」及「少數族裔傑出校友」,並在美國執業多年。
      
      過去曾在台灣的知名法律事務所專任智慧財產權顧問,並擔任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法調解委員及修法諮詢委員等職,長達十年之久。目前也擔任多家畫廊、拍賣公司、藝術家以及畫廊協會、國際藝術博覽會業者的法律顧問,是台灣少數處理藝術領域法律糾紛的專家。
      
      ■著有:
      《解僱與被解僱:員工與企業如何保護自身權益》
      《e世界的法律初體驗-網路智財權、隱私權、電子商務》
      《資訊法律(一)-著作權法與消費者保護法》
      《資訊法律(二)-Internet、多媒體、藝術作品與著作權法》
      《編採人員v.s.著作權法》
      《營業秘密保護戰術-實務與契約範例》(合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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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權賠償金額 在 守望家園.改變金門董森堡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9-10-28 15:53:50

    「好話說盡,好自為之。」

    城鎮之心已報開工,工程告示牌已豎立起來,各項工料已進場。本次臨時會在程序委員會安排下,城鎮之心再次排入議程,據縣府所述,唯有開工才有辦法提變更設計,才能解決規劃設計時程太趕所造成的錯誤,截至目前為止,但森堡與團隊在此次專案報告中「完全」沒有收到縣府提供的「預計變更」的任何設計資料,本次專案報告亦沒有提供,我們只知道縣府會做「修正」卻無從得知其內容。

    ▶️ 本日質詢重點,文末我們亦將森堡的質詢稿附上:

    1. 「跨部門監督小組」成立之日遙遙無期:

    有鑒於「城鎮之心」或是「大膽島規劃設計」案件預算的浮編,責成單位皆以「誤植」一語帶過,森堡要求縣府能針對縣內之「工料」、「工力」、「工程設計」以及各項工程成本,成立一個跨部門小組,避免沒有監督下造成工程預算的浮編,楊鎮浯縣長認為成立專責小組有其困難,主因是「各單位都在發包工程,工程人才又多在工務處,在工務處人員不夠的狀況下」,實在很難成立「跨部門小組」,工務處處長許鴻志則認為「已有完善的監督機制」,不需刻意成立。

    以楊縣長的邏輯來看,是不是意指金門目前工程數太多,各單位都在發包工程(城鎮之心由建設處負責、大膽島由觀光處負責),有專業人才的工務處已不勝負荷,但是,要仰賴許處長所提的已不被信任的「監督機制」把關工程,我們如何確保不會有下一個「城鎮之心」或「大膽島」的案子發生?龐大的工程建設到底要如何確保其品質?

    2. 針對城鎮之心,相關懲處由誰承擔?

    一份二千六百萬的規劃設計,縣府單位一直告訴我們會「依約」要求廠商賠償,但「具體造成縣府多少損失、賠償金額是多少?」卻無從得知,建設處亦無法回答任何一項數字或內容,「誤植」一詞相當好用,但全民卻無從得知懲處到底在哪?誰呼攏了誰?

    3. 陶磚是否有綁標之嫌?

    縣府回文指稱規劃設計單位至少訪價過三家廠商,但卻無三家廠商的相關資料,是誰要矇混誰?

    4. 貍貓換太子,高級陶磚用低廉大陸製磚料替代?

    森堡與團隊獲報,手上拿到跟細部規劃設計幾乎一模一樣陶磚樣品,均價一片10元左右,擺滿陶磚的一平方公尺成本約為800台幣(再加上工費應不超過2000元台幣),但規劃設計內容報價6000元,進口磚料變成了中國貨,誰從中獲利?

    5. 濫竽充數的植栽訪價單,又是設計單位的「誤植」嗎?

    在上次質詢所得到的回文中,我們收到了一份「植栽報價單」,裡面項目與數量與細部規劃設計內容不符,報價單公信力到底在哪裡,我們致電該公司也取得不到相關報價資料,這中間的環節到底如何,誰能說清楚?

    6. 縣府一直強調植栽「保活兩年」,為確保廠商不會惡性倒閉有收取「履約保證金」,我們卻無從得知這些「履約保證金」金額是否足夠支付屆時廠商惡性倒閉後,縣府若需「收拾殘局」所要支應的預算數。

    現城鎮之心已報開工,狗吠火車的森堡與團隊還是得再次要求縣府建立「監督機制」確保公共建設的品質,亦請相關單位在本次臨時會結束之前,將我們所有疑問與解答送交議會。

    ▶️ 109 年的預算書已送交森堡與團隊,後續我們會有相關文章討論「縣庫短絀」情形。

    「我們好話說盡,請縣府好自為之。」

    ___

    ▶️ 森堡質詢原稿:

    按照縣府回文稱,確認工項設計或預算編列有未盡合理之處,不合理部份將依契約或公共工程慣例辦理變更設計檢討調整,請問「公共工程慣例」為何?按契約總價承攬的精神,契約單價不得變更,那如何修正?

    按照縣府回文稱,作業時間壓縮影響設計品質,但設計單位對於本府就相關疏漏依約辦理扣罰,請問扣罰金額是少?另外,造成的縣府損失,如何處理?可否供提本席瞭解和公告週知

    細部規劃設計鏈結式陶磚每平方尺6000元左右造價,本席在之前臨時會已提出工程單價不合理。縣府回稱陶磚無有專利侵權問題?請縣府列舉三家廠商?因為本席訪查市面上找不到?(縣府曾回覆設計單位曾訪問過三家廠商,報價在6850-8230元,廠商是佛心來著?倒貼幫忙做工程?)。

    另縣府回文稱:「實際決標才算是真正的市價」,又稱:本契約以採總價決標並以最低價決標,招標時各廠商只能知悉總預算及各工項數量與規範,設計預算單價並未公開。問題是設計時已明顯超量設計、浮編預算,何來總預算編列尚屬合理之說?明顯與前文自打嘴巴、不合理!

    回文指:相關工項後續若有追告減或變更調整,縣府將特別留意原單價之合理性,避免廠商藉由更變設計追加減來獲取不當利益。問題是原來所編的設計已經不合理!!

    回文指:已責成設計單位檢討變更減作或以它種植物替代,無說明更變更何種作物!請具文回覆本席。

    石材購入單價超過10倍,僅以「誤植」二個字帶過,其後還說明要單獨議價調整,試問調整狀況為何?回文指:回填改良厚土30公分為50公分之「誤植」,造成縣府損失如何處理?

    請問,步道以紅磚為主要設計,另步道以鋼筋綁紮固定,修復極不方便,與方便修復的說明不符

    據縣府回文指,無相關磚帶成品製造商,故該案採「馬賽克磁磚工法」自行顧工組裝,但本席接獲民眾揭發,指稱未來可能透過更變設計,改以低價大陸製磚料替代外國磚材之疑慮,請縣府嚴格落實工法製作!

    本案之保活措施以二年計,如果廠商倒閉或脫產,試問保活機制如何存續?另規劃單位提出的估價單根本無本席前次臨時會所指出浮報的紅毛草、白茅、香蒲、狼尾草!!疑似以另案的估價單替代!請建設處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