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30🎥
光汙染威脅健康 政府推「管理指引」
燈光是繁榮的象徵,同時也是文明的通病。在發明燈泡的141年後,我們生活在過亮的廣告招牌、大型LED燈板、路燈、交通號誌及燈飾之下,但這些看似為人類帶來便利與現代化的光源,卻在無形之中成了危害人體的健康殺手。
為改善光污染問題,行政院環境保...
#20200330🎥
光汙染威脅健康 政府推「管理指引」
燈光是繁榮的象徵,同時也是文明的通病。在發明燈泡的141年後,我們生活在過亮的廣告招牌、大型LED燈板、路燈、交通號誌及燈飾之下,但這些看似為人類帶來便利與現代化的光源,卻在無形之中成了危害人體的健康殺手。
為改善光污染問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2019年底,推出「光汙染管理指引」,而這套不具有強制力的指引標準,還未上路就引起專家憂心,台灣人對光害的認知有多少?政府又該如何制定有效的光污染對策呢?
普遍民眾大多持有「太亮就是光害」的想法,事實上,光害種類繁多依照形式與地點也有所不同,依照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的定義,光污染大致分成:光侵害、過度照明、眩光、雜亂光、天空光輝等五大類型。
光侵害又稱光害騷擾,是指不必要的光線進入他人私有領域,造成他人不適。過度照明則是光線過度使用,間接形成能源浪費;眩光為眼睛直接接收到照明物體的核心光線或是燈泡裝置中的燈絲所產生的短暫目眩;雜亂光為過多混亂不一致的光線造成的現象,經常出現在街燈色彩不一,影響用路人的視覺判斷;天空輝光是指各大樓間相互反射光線,再經由大氣反射至天空造成的效應。
光害對夜空的威脅最顯而易見。光線除了將天上的星星遮蔽之外,也影響天文資訊的搜集,台北市天文協會常務理事劉志安表示,觀測者因為失去原始的夜空背景,不易看見天體,同時也會難以收到來自天空的訊號、照片因光線太亮而曝光等狀況。
光線也與動植物的生長息息相關,過量且過多的照明,將導致生態遭遇破壞。許多動植物會根據環境,生長出獨特的作息與型態,一旦人工照明將光照時間延長,將打亂生物的繁衍、獵食、遷徙等生活步調,嚴重者甚至使得棲息地遭受破壞,影響整體生態。 《 都是愛迪生惹的禍:光害》一書提到,植物的生長受到夜晚時間長短影響,樹木如果在夜間受強光照射,會干擾其休眠,引起落葉時序的失常。螢火蟲透過腹部螢光在黑暗中閃光,做為吸引異性交配、溝通的工具,但光害使其閃光看不清楚而失去繁殖能力,於是數量越來越少。
除了生態遭到危機,光害對人體的影響更是不容小覷。燈光的廣泛應用,雖然照亮漆黑的夜晚,但也大幅增長人體暴露在燈光下的時間。眼科醫師楊健一也指出,由於眼皮無法完全遮光,因此睡眠可能受到干擾。
此外,紀錄片《致命光害》中明確指出,大腦會在夜間入睡後,分泌一種可以抑制身體病變的「褪黑激素」,而夜晚的光線將會減少褪黑激素的製造,長期研究及實驗結果發現,夜晚長期暴露在光線之下,將會大幅提高罹患乳癌的風險。
近年來,光源干擾民眾生活作息的陳情件數逐年上升,根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統計,國內光污染陳情案件在民國104到106年這三年間已突破1300件,自102年開始更是每年都超過 200 件以上。案件主要來源集中於都會區,其中高達五成七及三成四來自台北市跟新北市,以廣告類光源陳情案件最多,大部分民眾都是抱怨其「過亮及閃爍」,困擾居家環境及影響睡眠。
隨著商業化發展,街道周邊招牌林立,夜晚的台北宛如不夜城。以信義商業區為例,LED看板、燈箱式廣告、霓虹燈,到夜間仍閃爍不停,實測數值更有每單位面積所接收到的光通量高達178勒克斯( LUX)。 國內住商分界較為模糊,廣告照明林立於住宅環境中,光線的照射對鄰近住戶起居生活也造成一定影響。忠孝敦化住商混合區,商家招牌與住家距離相近,照度數值小至30大至90 LUX;南機場附近住商混合區招牌更為明亮,數值為90至100 LUX。一般住宅區較沒有廣告招牌亮度過高的問題,以大安的住宅區為例,照度甚至少於1 LUX 。
對於即將上路的光汙染管理指引,各方學者也有不同建議。清華大學材料系周卓煇教授表示,政府單位在制定相關法規時,需依據光害造成的影響逐條審查制定,單純使用建議值並無法解決根本問題。光污染的管理全國應該統一標準,每一個人、每一個地區對於光害的保障都需相同。
台灣科技大學色彩科技研究中心主任陳建宇提到,人眼在不同場域對光有不同需求,政府在制定光污染標準數值時,加上人眼的視效函數及參考人因實驗的結果再作評估。
由於都市商業考量,金融商圈必定伴隨著廣告,鄉村地區多為森林保育,兩者間對光的需求不同,因此光汙染的管理無法全國統一,而需因地制宜。舉凡中國、韓國、日本等國家都有制定光污染防治法,將都市分層級去做管理。
光害值是否該由全國統一?還是因地制宜?前桃園市環保局長陳麗玲建議,目前國內針對光害的法律並不完善,且牽扯的相關部會眾多,條文不易通過,但可先引用國外對於光害的標準值,作為台灣對於光污染標準的參考,讓光害問題得到初步的解決。
訂定法律也許不能完全解決光害困擾,陳建宇提出從「光源本體」解決光污染的概念。隨著人對光線的感知、感受,生理及心理的反應逐漸被重視,開始出現照度能隨白天與黑夜做亮度調整,對人眼及節能省電都有益處的智慧路燈等。這樣以人為本的智慧路燈(燈具),也將會是未來照明工具的新藍海。
過亮的照明所帶來的生態紊亂及人體健康危害不斷被忽視,政府推廣光害防治,宣揚這鮮為人知的光汙染問題。未來透過光源與科技調整,以及政府從法律層面著手,做出適當規範與裁罰,將使光害問題更加有效的被管制,逐步建構無光害的友善環境。
(記者 阮郁馨、黃孟凡、陳心慈/採訪報導)
#光害 #光污染 #燈泡 #生態破壞 #奶茶編
住商混合區定義 在 子迂的蠹酸齋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這幾天有位齋友因為看了齋主先前對於台灣住商混合和市容的文章(https://reurl.cc/8n00jb),覺得特別有意思,加上因為她有論文上的需求,特來問問我對台灣街景市容的意見和想法,同時也問了問,我對「中華民國美學」市容的看法。
實話說,我聽到中華民國美學一詞,心中就有些不快。我不認為台灣之所以街景醜陋和不重視美學素養,全是因國民黨及其相關人士的問題。於是我便反問這名學生,雖然他們尚未成形的論文,但可有他們對於「中華民國美學」的相關定義或描述?
她回應我,諸如那種大型招牌上的豔麗顏色和若大字體,就是中華民國美學的良好象徵。
我回應她,招牌的顏色和字體大小有其地域性的差異。招牌若要作得精緻小巧,顏色高雅,字體美觀,則需要取決於當地客群的生態。舉我個人經驗為例,我所見過絕大多數漂亮又精緻的招牌,多數皆是小巧、明度低,印刷精美,且多半出現在台北市地價較高之巷弄。最主要的原因,便是此區域主要消費客群皆為步行。
步行者才有聚焦小招牌上觀察的機會。試想一個地區大多數人的交通方式,皆為汽車或機車,那招牌不可能小。多數用路人看到招牌只有幾秒的時間,若你的招牌還弄得小而精美,就不知道你是要給誰看的了,來來去去的車輛根本不可能看得清楚,店家也根本不可能吸引任何人。
有人去了歐洲就說為啥歐洲城市的招牌,多半都小而美,不像台灣雜亂。除了過去貴族封建社會,留下了足夠深的社會影響,以及歐洲長年對藝術文化的教育之外。我想更重要的原因,便是歐洲許多城市,過去都曾以「步行」為主。自然長年所留下的文化習俗,就都是以小招牌為主。
台灣並沒有那段貴族封建的過去,整體國家成長最快速的時代,不過近五十年,且在這段期間最便捷且最普及的交通方式是汽車及機車。自然在這樣條件上孕育的招牌街景,都是顏色豔麗且字體極大的。至於那些行人極度密集的交通要點如台北車站或忠孝復興站,即便地價高得嚇死人,但因為高度密集的行人,最後招牌依舊還是走向這條路子。
有沒有辦法改善這樣的環境? 當然有。
齋主認為最佳的方式便是加強大眾運輸系統,以及墊高使用個人汽機車的成本。當一個地區的大眾交通系統便利,加上政府對汽機車的管理嚴格,該地區的行人便會增加。隨著店家消費等級的不同,它們自然會發現多數型人並不喜歡大型招牌,而更樂意將視線放在較低的高度。這樣一來,招牌的高度就能有效降低,字體也不會如過去大到嚇死人。
台灣畢竟年輕,有許多文化底蘊著根並不深。
這些都仰賴我們年輕一輩的人多努力。
最後,我想申明一下。
「中華民國美學」是很不負責任的話,好像台灣之所以街景市容醜陋,全因為中國國民黨沒有文化,也沒不在乎美觀。但齋主我真想請教一下,就算國家沒有教你美學文化,敢問你自己又有多在乎?
住商混合區定義 在 黃敬平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桃園市105年12月3日制定「桃園市攤販集中區管理自治條例」並公布施行,並於隔年106年3月3日廢止原「桃園縣商圈輔導管理自治條例」,看起來好像大同小異,其實裡面藏有玄機。
敬平認為,以中壢中平商圈為例,中平商圈是住商混合區,敬平接獲陳情,希望禁止車輛進入,也曾經有居民因為希望車輛通行而與市政府訴訟,吵翻了天,如果要避免居民、商家、攤商以及市政府之間的爭議,就需要輔導以及管理整合,而被廢止的桃園縣商圈條例裡頭的輔導機制,在新的桃園市攤商條例裡面就被拿掉了。
商家與居民共存共榮,一直是大家引頸期盼的,且在舊的法規裡面,對於商圈有清楚的定義,這一條文在新法規裡面也不復見,原桃園縣商圈條例第3條將商圈定義的相當清楚:「本自治條例名詞定義如下:指地緣相近,因自然結合或規劃形成之商店聚集區域,並具有一定特色、範圍及組織,經本府核定之街區。」而台北市亦有訂定「臺北市提振商圈發展補助要點」的行政規則,納入商圈社區營造精神,鼓勵店家及民眾自主性辦理活動共同型塑地方特色、達永續經營共創共榮和諧的商業環境。
現行攤商管裡條例以條文內涵來看事偏向於市場、夜市等攤販組織管理事項,然而,商圈的發展需要居民的參與,現行法規僅針對「攤商」,如果居民無法參與商圈的自決,就會出現剛才舉例的民眾因為爭取車輛進出與行政機關爭訟,就是因為商圈在發展的過程,行政機關沒有介入輔導以及相關配套的整合,讓商家以及居民產生歧異,攤商在經營小本生意的時候可能會面臨警察的驅趕、人潮不如預期造成店家生意一落千丈,都是可以預期的結果。
中壢火車站就在中平商圈旁邊,如果可以好好利用地理位置的優勢,發展起來,會是一個很好的亮點。我要求經發局應修訂「桃園市攤販集中區管理自治條例」,將商圈正式納入,不要僅限縮於攤販,有關商圈發展之輔導機制、查核、相關配套措施亦須擬妥,讓商圈發展不再受限,由店家、居民之間達成一套共識,既能達到社區發展的目的,也能促進商圈當地的經濟流通。
#敬平質詢經發局相關影片
https://youtu.be/AsDbTmLxY4k
▶️4/20-4/22平鎮龍潭區國民黨立委初選電話民調懇請唯一支持最年輕的黃敬平
#選對立委改用重典 #讓年輕的來
#黃敬平主張治亂世要用重典修法重懲虐童及酒駕及詐騙及吸毒販毒
#平鎮龍潭區立法委員參選人初選電話民調懇請唯一支持黃敬平
#黃敬平臉書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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