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伊斯蘭教習俗禁忌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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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蘭教習俗禁忌 在 ▊ ? ? ? ? ? ?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4-28 07: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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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iangxw (Goodman) 看板: CrossStrait
標題: [情報] 回族的禁豬習俗
時間: Thu Jul 28 17:57:25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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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的禁忌習俗

  回族的禁忌習俗,主要有三大類:在飲食方面,禁食豬、狗、驢、騾、馬、貓及一切凶猛禽獸,自死的牲畜、動物以及非伊斯蘭教徒宰的牲畜,禁止抽煙、喝酒等;在信仰方面,禁止崇拜偶像等;在社會行為等方面,禁止放高利貸,玩賭等。下面就一些主要禁忌習俗的來源、發展等作一概要論述。
  一 回族的禁豬習俗
  豬是回族群眾最為敏感的一個問題,也是回族風俗習慣中最主要的問題之一。長期以來,無論遇到什么壓力和阻力,始終未改變回族禁養豬,禁食豬肉的習慣。
  回族為什么禁食豬肉呢?這得從古阿拉伯的習俗說起。猶太教、伊斯蘭教創立之前,在阿拉伯半島就已經有禁食豬肉的習俗,因為阿拉伯半島气候炎熱,且多為沙漠,不利于豬的生長和發展,豬的傳染病很多。所以當時阿拉伯半島上的閃米特人以牧羊、駝為主,不養豬。古埃及人也視豬是不洁和厭惡之物。古希腊歷史學家希羅多德在他的《歷史》一書中記載埃及、中東的所見所聞:“在埃及人的眼里,豚是一种不洁的畜類,如果一個人走路時偶然触著了一只豚,他立刻要赶到河邊,穿著衣服跳到河里去,即使牧豚人是土著的埃及人,也沒有人愿意把自己的女儿嫁給他…
…”這說明古埃及人當時禁豬很嚴格,不但不吃豬肉,連摸、碰豬都不行,而且對牧豬人也討厭。猶太教創立后,為了适應當時阿拉伯地區禁養豬的習俗,把禁食豬肉當作戒律寫進圣經《舊約全書》中的《未利篇》第十一章中:“凡蹄分兩半,倒嚼走獸,你們都可以吃……豬因為蹄分兩半,卻不反芻,就与你們不洁淨。這些獸的肉你們不可吃,死的你們不可摸,都与你們不洁淨。”這里強調的戒律,已不是一般的衛生清洁,而具有濃厚的宗教的圣洁觀念。公元七世紀,穆罕默德創立了伊斯蘭教,為了消除頻繁的戰爭,促進在宗教信仰、風俗習慣等方面的統一,順應了當時阿
拉伯地區禁食豬肉的習慣,吸收了猶太教《舊約全書》中有關禁食豬肉的戒律,并在此基礎上加以補充、完善,列入《古蘭經》中,先后四次反复強調。如《古蘭經》第三章一百七十二節中指出:“他(指安拉)只禁止你們吃自死物、血液、豬肉,以及誦非安拉之名而宰的動物。”《古蘭經》在強調禁食豬肉的時候,也說明了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為了活命适當吃一點,真主是寬恕的。這些禁令都是以安拉的名義頒布的,穆斯林必須無條件接受和遵守,不能有半點的怀疑。由于伊斯蘭教的這些規定适應了當時人民的生活習慣,順應了當時阿拉伯地區社會發展的客觀要求,因
而,使伊斯蘭教逐步擴大,傳播于亞、非廣大地區。我國唐人杜環在《經行記》中講到:“大食法不食豬、狗、驢、馬等肉。”
  唐宋時期,阿拉伯和波斯的穆斯林到中國經商,因他們信仰伊斯蘭教,所以把禁食豬肉的習俗也帶到了中國。宋人朱或在《萍洲可談》中已記載了這一習俗:“至今番人但不食豬肉而已……非手刃六畜則不食。”經過几百年歷史的發展,他們中的大多數人成為后來的回族。十三世紀初葉,由于成吉思汗西征而被迫東遷的中亞、西亞、波斯、阿拉伯等地的穆斯林,后來也基本都發展成為回族。他們對伊斯蘭教的戒律特別重視,嚴格遵守其規定,并逐步發展成一种風俗習慣,“西域夷人安插中原者,多從駕而南,號色目种,隆准深眸,不啖豕肉……誦經持齋,歸于清真”。
可見,元時江南一帶聚居的回族已形成不吃豬肉的習慣。明代開始時,由于回族建功立業,加上明武宗時,后宮娶了“白皙而美”的回族女子,對回族在一個時期內還比較親近,回族的風俗習慣也受到了尊重。在正德年間有“禁民間畜豬,著為令”之事。但后來,回族在政治上受到壓迫,回族的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也開始受到限制和歧視,甚至誣蔑。這說明明末回民不食豬肉的風俗習慣,已遭到統治階級的破坏。
  清代,回民不吃豬肉的風俗習慣更是受到嘲弄和污蔑。統治階級在殘酷鎮壓西北回民起義后,為了區分出回民与漢民,以是否吃豬肉來檢驗,以致引起更多回民的反抗与斗爭。
越是在有壓力的情況下,回民越保持自己的習慣。清代著名的回族學者劉智在他的《天方典禮》中解釋《古蘭經》中有關禁食豬肉的戒律時說:“豬是畜類中最污濁的,其性貪,其气濁,其心迷,其食穢,其肉無補而多害,樂從卑污,有鋸牙,好攫,嚙生肉,愈壯愈惰,老者能附邪魁為祟,乃最不司食之物也。”
  國民党統治時期,回民不吃豬肉同樣遭到污辱。《南華文藝》公然刊載文章,造謠說回族清真寺里供有豬像,這是回族的祖先等等,引起了回民的強烈反抗,以至發展到全國回族的反抗運動。
  回族經過長期的歷史發展和在与歷代反動統治階級的壓迫、歧視的斗爭中,對豬的禁止更加嚴格。
  現在我國回族群眾不僅禁吃豬肉,而且還禁養豬,甚至從思想意識和感情上反感和見不得豬。有些回民見了豬就背轉過臉,有些嗅到豬肉味就惡心、嘔吐。碰到賣豬.肉的鋪子、飯館,就赶緊躲開。凡是做過豬肉的鍋、碗、盆、筷、案板等一律不用,也不去接触。在不得已用時,要用火燒鍋,用滾開水燙碗、盆等。宁夏、甘肅等地的回族連“豬”字提也不提,把豬稱作“狠宰惹”,把豬肉稱作“孩代絲肉”或“大肉”,豬油稱作大油。對豬和豬皮制作的系列產品也很少用。如不用豬鬃、豬毛刷子,不用豬毛牙刷,不用豬油制作的肥皂、香皂。宁夏徑源、西吉、同心、吳
忠,甘肅臨夏、平涼等許多回民聚居地的回民連豬皮鞋、豬皮夾克也不穿,甚至有些屬豬相的自稱為屬黑的,姓朱的因与豬諧音,也改為姓黑的。這一切已成為我國回族人民一項重要的風俗習慣。
  二 回族禁食自死物及其他習俗
  回族在飲食方面,除了禁食豬肉外,還禁食狗、驢、騾等不反芻動物的肉,禁食凶猛禽獸和自死的牛、駝、羊等牲畜,禁食一切動物与飛禽、家禽的血,禁食非穆斯林和誦非真主之名屠宰的動物等。
  回族這种嚴格的禁食習俗,也与伊斯蘭教有很大關系,《古蘭經》第五章第三節中強調指出:“對你們列為禁戒的是自死物、血、豬肉,以及誦非真主之名而宰殺的、勒死的、捶死的、跌死的、抵死的、野獸吃剩下的動物,但宰后才吃的仍然可以,禁止你們吃神石上宰殺的……凡為勢所迫,而無意犯罪的(雖吃禁物,毫無罪過),因為真主确實是至赦的,确實是至慈的。”
禁食血液。在伊斯蘭教還未產生之前,古阿拉伯人就把血液作為一种宗教禁忌。他們認為人的靈魂存在于血液之中,吃血是瀆神行為。
  禁食自死物,是人們在生活中積累的一种經驗,怕食物中毒,后來被寫進《古蘭經》,帶上了宗教色彩。中國伊斯蘭教學者劉智在解釋禁食自死物等規定時說:“自死物不可食的原因有二:一是凡物自死必有毒。二是一切生物均有二性,本然之性和气質之性。本然之性對人生有益,而气質之性是由血气而生,為貪惡嗜欲之性,有累于人心者也,所以生物必宰而后食,這是為了去其血气。”回族由于受伊斯蘭教的影響,經過長期的發展,非常注意飲食的選擇。清代我國回族學者劉智在他的《天方至圣實錄》中指出:“六畜中可以驅使而不可食者三,馬、騾、驢也;可以驅
使而复可以食者二,駝与牛也;只可供食不可驅使者,羊也。”這就逐步養成了回族不吃自死物、血液的習慣,也養成了不吃馬、騾、驢肉的習慣。現在回族對那些性情惡劣,喜吃污穢,形狀怪异、暴目、鋸牙、鉤爪、吃生肉者皆不吃。如虎、狼、豹、狸、獅、猿、猴、貓、鷹、鷂、鷙、刺 、熊、蛇、田雞、黃老鼠等等,對這些東西一律不吃,除非在万般無奈,保全生命時,可以少吃一點維持生命,但不能吃飽。
  回族對可以食的牛、羊、駱駝、鹿、雞、鴨、鵝、鴿、鶉、兔等畜禽,也要請阿匐或懂得宰牲規戒的穆斯林來宰,形成了宰牲定制,即宰前,要洗大淨和小淨。如宰牛、羊、駝時,須用繩子捆綁其兩條前腿和一條后腿。并將這些可食畜禽擺成頭南、尾北、面西的姿勢,宰牲時必須先念誦真主名,俗稱“道太斯米耶”:“比思敏倆習,安拉乎艾克白爾!”即:“以安拉之名,安拉至大!”然后切斷畜禽的食管、血管、气管,待控淨血液之后方可剝皮或拔毛收拾,禁止用滾水燙皮、燙毛。回族不吃非穆斯林宰殺的牛、羊、雞等畜禽。
  回族這种特別講究的宰牲習慣,從古至今一直沒有改變過。在元代,成吉思汗開始制定了一條重要的禁令嚴格禁止用斷喉法殺羊,凡宰羊必須按蒙古族的破腹法宰之,違者要處以死刑。到了元太宗窩闊台和元世祖忽必烈仍然堅持這條禁令。由于這條禁令有悻于回族宰牲的風俗習慣,所以,遭到了回族的抵制和反對。他們不向朝廷獻貢物,迫使統治者收回了這條禁令。
  回族對食海里的動物也有很多講究,不吃形狀不端的水族鱗蚧、螃蟹、魴鯊、鯨、 等,不吃那些食小魚的大魚。要吃有頭有尾、脊有刺、腹下有翅、身上有鱗的魚。如鯉、鯽、草、鏈等魚。對這些魚類吃時也不屠宰,認為魚的血气在水,离開水,血气之性即無,更重要的是穆罕默德曾說過:“我們可以食用兩种非屠宰動物:魚和螞蚱。”回族一般不多吃鴿子肉,傳說鴿子保護過穆罕默德,所以回族當中有“吃鴿子肉要用金刀來宰”的說法。
  三 回族禁煙酒習俗
  回族不喝酒,在家里也不備酒具,家里來客人一律不擺酒,有時為了接待客人,在參加宴會時,別人敬酒和碰杯時,回族多以水、橘子汁、高橙等飲料代替。有些回族本身就不愿意和飲酒者同桌聚餐。回族對酒不像對豬那樣憎惡,城市里的回民現在也有喝酒的,但他們都背過父母去喝。回族禁酒主要是受了伊斯蘭教的影響,因為飲酒為伊斯蘭教所嚴禁。古代阿拉伯人素有飲酒的習慣。公元622年,穆罕默德從麥加遷到麥地那以后,遇到几次喝酒的人,開始,有人去問穆罕默德許可不許可?穆罕默德回答說:“他們對于飲酒和賭博問你,你說其中都會有大罪,對人都有益댊B,而其害處比益處更大。”沒有明确禁酒。后來有人繼續喝酒,而且勸說不听,酒醉后嘔吐、胡說,不能禮拜等等。穆罕默德說:“眾信的人們哪!你們酒醉的時候不要作禮拜,直到你們知道自己所說的是什么話。”這就是說在禮拜外的時間還可以喝酒。后來飲酒者繼續飲酒,且酒醉后,出手打人,傷害他人和物,并相互成為冤家。穆罕默德曾命令用蜜棗樹枝和皮鞭抽打飲酒者。在阿布‧伯克爾時代鞭笞飲酒者 40鞭,后來鞭笞
80鞭。最后穆圣開始下禁令,并且以安拉的名義寫進《古蘭經》:“眾信的人們哪!飲酒、賭博、求簽只是一种穢行,只是惡魔的行為,故當遠离,以便你們成功,惡魔惟愿你們因飲酒和賭博而互相仇恨。”
  回族由于受《古蘭經》的影響,嚴格禁酒,毫無變通辦法。長期以來,養成了不飲酒的良好習慣,而且也認識到酒的危害。筆者調查時,回族群眾認為,酒是一种麻醉飲品,飲酒不但對身体健康不利,而且在歷史和現實當中,因飲酒耽誤國家大事、敗家、喪身、違法亂紀、為非作歹、毀坏自己聲譽的不胜枚舉。所以,回族認為飲酒是不光彩、不應該的,必須嚴格禁止。對孩子從小就進行教育,不許飲酒。現在回族無論是烈性酒,還是甜酒、啤酒,都在禁止之列。
  回族也不抽煙,認為抽煙,特別是抽鴉片是一种犯罪,所以過去回族抽鴉片的很少,“百里無一”,男女老少皆知道它的毒害。因此,長輩對晚輩,婦對夫都常常進行勸導教育、敲警鐘。如回族民間有一首歌謠就是婦勸郎不要抽鴉片:“你不要抽洋煙,抽上洋煙光花錢,到老受艱難,一時發了痛,渾身乏癱困,走在人前短精神,說話無人听。”回民抽紙煙的也不多,即使有,也多是城市里面的年輕回民。現在遇到結婚等喜慶日子,适當准備點紙煙,招待兄弟民族。回民不抽煙,這是一种衛生習慣。他們認為,抽煙一是痰多、肮臟、不衛生;二是抽煙可致肺癌等多种疾病
,對人的健康十分不利,這是很有科學道理的;三是抽煙的人壽命短。据有關專家統計,25歲以上的人,每天抽40支煙,其平均壽命比非吸煙者短8歲,所以回族群眾不喜歡抽煙。有的回族老人還反對別人到自己禮拜的屋抽煙。著名記者范長江在《在中國的西北角》中說:“惟人事方面則漢人身体孱弱,衣服襤褸,鴉片殘害后的蒼黃瘦臉,挂在多半的漢人頭上!凡是身体壯實,衣服整齊,騎高騾大馬者,都是回回。”
  由于回族不抽煙、不喝酒,所以回民一個個紅光滿面,面目清秀,身体強壯,不吐痰,不喘息,即使年屆古稀的老人,也能照常騎自行車,參加勞動,因此,長壽老人頗多。在1983年人口普查中,宁夏共有22位百歲老人,其中22位就是回民,而回族人口還不到全區人口的三分之一。
  四 回族禁求簽、玩賭、拜偶像習俗
  回族禁止求簽、玩賭、拜偶像。自古至今,男女老少均不讓陰陽、算命先生給自己算命,也不去給別人算命,不揣骨相面,不信風水陰宅,不求仙方神藥,不搞驅鬼治病等等。回民認為求簽、算命等這一切都是不正當的污穢行為。因為回民受伊斯蘭教的影響,認為人的命運是真主安排的,人的一切都由真主前定,所以不搞其他的迷信活動。
  回族禁止拜任何偶像,在回民聚居的村寨一般不搞人頭雕塑像,家里忌擺各种人物和動物塑像,牆上也不愿挂人頭畫像,只挂山水風景畫。有的回民家雖挂了人物或動物畫像,但禮拜時,在畫像的眼睛上蓋一張白紙。因為回民只信真主不信其他一切神靈,也不去崇拜一切偶像,養成了在家里不擺偶像的習慣。
  回民還嚴禁玩賭,認為玩賭對己、對別人、對社會都不利,認為玩賭是“核倆目”,所賺之錢不勞而獲,是不義之財,使不得。過去回族當中也有個別人玩賭,其結果是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新中國成立前,有首回族民歌形象地表現了“十人玩賭九人窮”的下場。如“一病未好百病危,腰子曲得像籠袢,頭上枕的半截子磚,屁股上蓋的是窟窿氈”。
  回民當中如發現玩賭的,左鄰右舍相勸,父母掄起棍子追打。由于眾回民皆反對玩賭,所以現在回民當中玩賭的人极少。
  回民還禁忌放高利貸,認為放高利貸使不得,但現在民間有人卻實行變通辦法。另外回民還禁止用食物開玩笑;禁止婦女袒胸露臂;忌漢民到回民家借餐具;回民還禁止男子戴金飾,不許過度裝飾,嚴禁扎青(黥墨、文身)、拔部分眉毛,等等。
  五 回族禁忌民俗的特點
  回族的禁忌民俗,主要有以下几個特點:
  第一,全民性。回民雖然大分散、小集中在全國各地,但基本上是全民性的禁食豬肉、狗肉、驢肉、騾肉等,禁食一切動物的血和自死物,禁飲酒等。當然任何事情都不是絕對的,隨著時代的發展變化,在城市也有极少數与漢民雜居的回民飲酒,甚至也有個別吃豬肉的。但這种全民族性的禁食習俗,卻是回族特點的一种主要表現。
  第二,穩定性。回族從唐代信仰伊斯蘭教的先民開始,到元明時代形成為一個民族,一直發展到今天,雖然受到了漢族和其他民族文化等方面的影響,也受到了歷代反動統治階級的誣蔑、強迫与鎮壓,但回族的禁忌習俗仍未改變,而且形成為一种老規矩,代代相傳。特別是回族的禁食習俗每遇到一次歧視、誣蔑或鎮壓的時候,回族人民總是強烈反抗,頑強斗爭,更加保持這种禁食習俗。這似乎成了一种傳統,体現了回族的民族心理,也充分說明回族的禁食習俗靠強迫命令是難以改變的。只有隨著經濟建設的發展,科學技術水平的提高,回族人民對有些禁忌習俗自己認為
需要改變時,才能逐步改變。
  第三,回族的禁忌習俗,雖然源于伊斯蘭教,但是經過長期的歷史發展,有的已超出了伊斯蘭教原有的含義,變成了本民族的一种傳統習慣。如《古蘭經》中只規定穆斯林禁食豬肉,尚未規定不用豬毛刷子,不穿豬皮鞋等,但現在回民養成了一种習慣,一聞到豬肉味就感到不舒服,厭惡豬身上的一切東西。這就像北京有些漢族厭食蛇肉、青蛙肉一樣,屬于正常的生活現象和習慣,不能簡單地把回族的禁忌習俗看成是宗教信仰,更不能看成是封建迷信。
  第四,不能簡單地把回族的禁忌習俗說成是落后的習慣。關鍵要看它的社會效果如何,是否對健康有害,對社會是有害還是無害。如回民不抽煙、不喝酒、不玩賭、不信卜卦等,這都是文明進步的表現,是對身体健康有益的,對社會道德、社會秩序有好處的。至于說不吃豬肉就是落后,這更是錯誤的。偉大的無產階級革命導師卡爾‧馬克思、俄國無產階級革命家斯維爾德洛夫、卡阿諾維奇等他們都不吃豬肉,但他們都是先進思想的代表人物。世界上信仰伊斯蘭教的民族很多,他們都不吃豬肉,不能說他們都是落后的。總之,我們必須正确地、實事求是地、不帶任何偏見
地去看待回族的禁忌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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