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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人力派遣業特許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2萬的網紅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南山罷工中!再度設置罷工糾察線,請大家多多聲援!】 南山工會今(11)日早上11時在行天宮旁、中山民權大樓,重新拉罷工糾察線,並以做好日夜駐守的排班輪值準備。南山資方違法不願意替近三萬名業務人員投保勞保、健保及提繳勞退金的行為,完全不顧勞動權利。工會幹部也說明了在上次第一次罷工行動之後,資方...
人力派遣業特許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南山罷工中!再度設置罷工糾察線,請大家多多聲援!】
南山工會今(11)日早上11時在行天宮旁、中山民權大樓,重新拉罷工糾察線,並以做好日夜駐守的排班輪值準備。南山資方違法不願意替近三萬名業務人員投保勞保、健保及提繳勞退金的行為,完全不顧勞動權利。工會幹部也說明了在上次第一次罷工行動之後,資方以一紙函文繼續意圖打壓工會行動,今早的拉起糾察線的行動一開始也受到資方派出的保全與警方的干擾,後經一番協調才順利搭起鐵架。
時代力量全力支持南山工會的訴求,今早也到現場支持工會的行動,時代力量除了譴責眼裡沒有勞工、一味和資方唱和的勞動部,也呼籲南山人壽資方應依實際的互動來判定雇傭關係,負起勞保、健保、勞退金等義務,而非用欺騙的合約來迴避。
南山工會加油!勞工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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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勞動政策〕
※ 勞動好生活:廢除公部門派遣、所有勞工均享有勞動法及社會保障
/訴求/
1.制訂最低工資法,保障基本生存所需
2.修正勞動基準法與勞動三法
3.制訂「勞動派遣專法」,廢除公部門派遣
4.約聘人員享有完整勞動權及社會保障
5.創造公共就業,增加青年就業
/法案/主張/
● 制定「最低工資法」
1.制訂最低工資來保障基本生存所需,並逐年檢討。
2. 經由透明公開的專家審議機制訂定生活薪資標準。
● 修正勞動基準法與勞動三法(「工會法」、「團體協約法」、「勞資爭議處理法」)
1.修法明訂貫徹周休二日,全面降低勞工實際工作時間。
2.強化工會財務與組織,明定雇主就所有工會組織會員之當然會費扣繳義務、輔導扶助工會會務推展。
3.鼓勵團體協約簽訂,建立不同形式之企業優惠獎勵措施。
4.強化團體協約效力。
5.工會設立改採報備制,一經報備即受法律保障。
6.強化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機制,強化包括暫時權利保護在內之裁決程序中的保障措施,強化裁決決定效力,檢討對決定不服之救濟程序,以利於受侵害勞工暨工會之權利保障。
7.強化勞工關於權利事項勞資爭議之處理機制,包括行政與司法,須達到迅速、專業、便宜之目標。
8.修訂「勞基法」第28條,勞工工資、資遣費、退休金債權應優於銀行債權,成為絕對第一順位受償。同時檢討工資墊償基金之繳納額度與墊償範圍。
● 修正「政府採購法」、「聘用人員聘用條例」
1.公部門禁止使用派遣勞工。
2.公部門約聘僱人員應享有完整的勞動法與社會保障,包括組織工會、進行團體協商、包括罷工在內之爭議權、其他工會行動權。
3.公部門約聘僱人員考取正式銓敘文官後,年資可銜接。
● 制訂「勞動派遣專法」
1.勞動派遣之行業與工作別,以正面表列。
2.派遣業採特許制。
3.要派單位要使用派遣人力,需經與要派單位勞工共同決定。
4.要派單位使用派遣人力限於短期及臨時性需求,且需制訂最高人數比例限制。
5.派遣勞工應享有完整的勞動法與社會保障,不得與其他要派單位勞工相較為差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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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派遣業特許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時代力量好政策 台灣人民好生活系列:勞動好生活】
洪慈庸:制定最低工資法、終結公部門派遣
時代力量台中市第三選區候選人洪慈庸,畢業之後就作為受雇者工作;洪慈庸任職於人力資源部門,深知台灣人力資源管理系統的複雜與超高彈性,正好反映出台灣勞動制度紊亂、派遣、約聘叢生的勞動市場結構,更因應勞動檢查,發展出各式各樣的變形工時,為雇主規避勞動成本。
日前勞動部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才決定,暫時「凍漲」基本工資,洪慈庸質疑,二萬零八元的最低薪資,要怎麼讓一個人在台灣社會的物價水準上生活甚至養家?
洪慈庸提出,應制定「最低工資法」,由透明公開的專家審議機制取代黑箱協商,制定符合勞動者溫保與尊嚴的生活薪資標準。
此外,洪慈庸也要求檢討勞動三法,修改目前過於弱化的工會與團體協約相關權益,並且主張,「公部門全面禁用派遣工」,作為抑止派遣氾濫的指標。派遣勞動以彈性方式規避勞動保障,長期成為雇主壓低成本、剝削勞力的「合法後門」。
洪慈庸認為應制定「勞動派遣專法」,以正面表列方式規範工作別與行業別,並對派遣採取特許制與比例限制,終結派遣濫用。「一個國家如何面對勞工,正展現其良心與高度!」
洪慈庸
#2016人民的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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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派遣業特許 在 洪慈庸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一個國家如何對待勞工 決定一個民族的良心與高度】
2015.08.31.時代力量第二波政見發表
慈庸畢業後一直是個受雇者,因為職務關係,常與人資部門接洽。台灣人力資源管理的複雜與高度彈性,反映了台灣勞動制度的紊亂。為了節省成本,雇主大量濫用派遣、約聘、變形工時等制度,這是台灣基層勞工面臨的真實處境。提升人民的勞動權益,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是時代力量責無旁貸的使命。以下,是我們時代力量提出的五大訴求。
第一,制訂最低工資法,保障基本生存所需
日前,勞動部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決議「凍漲」基本工資,讓基本工資繼續維持 20008元。在台灣,基本工資影響了兩百多萬人所領的薪資,這是我們社會最弱勢的基層勞動者。試想看看,20K收入,有辦法生活、養家嗎?有辦法維持一個人的基本生活所需嗎?沒有基本最低工資制度保障,基層勞工要怎麼活下去?
但是,勞動部基本工資審議,永遠是黑箱作業。從來沒有明訂的標準。審議出來的基本工資,遠遠低於勞工的基本生活所需。因此,時代力量主張,必須要制訂「最低工資法」,由公開透明的機制訂記生活薪資標準,保障勞工的基本生活所需,讓勞工能夠溫飽,能夠有尊嚴的生活。
第二,修正勞動基準法與勞動三法
勞動基準法及勞動三法保障著勞工的自身權益。但是,現行法規對於工會的支援、團體協商的效力等,均過於弱化,在目前非典型雇用盛行的台灣,更需要加強勞工的團結權、協商權、爭議權來爭取基本權利。
因此,時代力量主張修正相關法令,強化勞動者的結盟,健全工會組織。再者,我們要增加勞工談判的籌碼,強化不當勞動行為的裁決機制。最後,在勞資爭議處理中,設計對勞工友善,以勞工為主的機制。
第三、廢除公部門派遣,制訂「勞動派遣專法」
非典型勞動一直是勞工權益的頭號殺手。公部門不該帶頭壓榨勞工,應全面廢除派遣人力的使用,如有臨時需求,可以聘雇定期契約勞工。並且,公部門應該整頓混亂的人事制度,以簡化為「銓敘文官」及「勞工」兩種類別為目標。
所以,我們主張,禁止公部門使用派遣勞工。人力派遣業採用「特許制」,以正面表列來規範可以使用派遣勞動的行業與工作別。最為重要的是,制訂「勞動派遣專法」,讓派遣勞工享有完整的勞動法與社會保障,不得與要派單位其他勞工產生差別待遇。
第四、約聘人員享有完整勞動權及社會保障
在非典型的雇用模式中,定期契約,也就是我們所稱的約聘人員,理應受到勞基法的保障,不該因雇用模式的不同而有所改變。我們主張,約聘人員應享有完整的勞動權利和社會保障,包括組織工會、進行團體協商、罷工等爭議權及工會行動權。
第五、創造公共就業,增加青年就業
青年失業是當前最嚴峻的問題。消極面對失業問題的執政者,只會發放津貼。或是一味地鼓勵青年創業,而未考量創業成本及各種可能的風險,這是非常不負責任的作法。
時代力量是負責任的政黨。我們主張,要有更積極的勞動市場政策,讓失業者可以重新就業。因此,我們要「創造公共就業、增加青年就業」。務實辨認每個地區的失業原因,創造企業雇用的誘因。並且,由政府鼓勵公共任用,創造公共就業的機會。
我曾經是一個小上班族,我深知基層勞工的苦痛。我想,一個國家如何對待勞工,決定一個民族的良心與高度。我深深的希望,台灣是一個有高度、有良心的美麗國度。
【時代力量好政策 台灣人民好生活】2015.08.31政見發表會
https://www.facebook.com/newpowerparty/posts/103818526625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