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繳費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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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繳費 在 udn發燒車訊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7-03 10: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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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編好奇想問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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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想開車去哪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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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繳費 在 鬼才阿水Awater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12-16 09: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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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特權成為常例,你我都是犧牲者

    近期發布了兩篇討論遠東集團「國家特許事業」和「礦業法」,接下來自然免不了最核心的ETC(國道高速公路電子收費),這篇緊接著來聊聊

    國家給予財團最大的獨佔特許權:ETC的問題。

    在此之前我想先問問各位朋友,有沒有人到現在還堅持不裝eTag?
    如果有,
    那我必須向您致敬。

    不管是不滿eTag貼紙很醜,或是同情國道收費員沒被妥善安置,甚至是不滿遠通電收獨大壟斷、坐擁暴利,各種不爽eTag的原因,都早已深植在人民心中。

    而許多不得不裝etag的朋友,則是省得麻煩去超商還得收取手續費,而更多的是壓根對這當中的一切不知情,心中總有一股不滿無處宣洩。

    ETC和eTag是不同的。

    ETC是一項國家重大政策,在台灣的發展歷史,長達30年。而在歷經多次轉折,台灣的ETC,從一台龐大的插卡OBU,變成一張貼紙eTag,規格也從微波突然轉變為RFID,而且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依照合約對遠通電收求償違約金4億2千多萬元,竟然也被法院判免賠。更遑論,這過程中發生弊案,有官員因此鋃鐺入獄。

    台灣人對ETC的記憶,充滿衝突、不安與不滿,也有更多人在問,為何我上高速公路的權利,可以被賣給財團?為何在車牌辨識系統這麼發達的狀況下,為什麼不能像停車繳費一樣去選擇多樣的第三方電子支付系統,來付高速公路過路費,而一定要使用eTag貼紙?然後我們超商最普及的7-11、全家、OK繳費方式,更需要多收5元手續費?

    ETC的推動是國家交通建設數位化的一個里程碑,而全球目前因疫情更加速推動「數位轉型」,但是目前這家「獨佔事業」所提供給民眾的支付方式,也一點都不「數位」以及「智慧」,這是我們要的嗎?

    然而,政府給予遠通電收「獨家經營權」合約長達25年,如同國家特許事業「水泥採礦權」一樣長,這個經營權限,必須到2025年才到期。所以,大家可以試著思考一下,我們還要繼續讓每筆過路費給遠通電賺取3.4元的手續費,讓他們繼續坐收每年數十億的可觀利潤(卻還喊著虧損!?)。

    為何可以如此尾大不掉?

    正如我前面文章提到的,是否有所謂的「國會最大黨」和「遠東幫」的存在?還是,我們必須繼續保持沉默,讓財團持續享有瓜分國家資源的特許權,直到「挖到不能挖就還給你們」嗎?

    這是一個嚴肅的問題,我希望,政府可以看到財團瓜分國家特許權的問題,並且提出解決方案,我更期待,政府可以宣示,未來將ETC收歸國有,由全民監管,開放人民自由選擇各種支付ETC過路費的使用權利,而這樣的公平與便利,不就是我們需要思考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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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繳費 在 張哲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9-29 22: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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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謝網友熊御宇拍攝分享他收藏的高速公路回數票證與繳費證明單,你有關於高速公路收費的回憶嗎? 歡迎留言與大家分享。

    臺灣的第一條高速公路(國道1號)在1974年7月29日通車(三重交流道-內壢交流道路段),其於興建時即規劃為收費公路,並採取主線栅欄式人工(計次)收費方式,在1974年7月30日啟用第一個(泰山)收費站,開始向用路人收費。

    1983年2月推出不找零車道,1996年12月推出回數票專用車道,平均讓每部車輛持用回數票繳費過站的時間縮短為約3.7秒,每車道每小時可通過900餘輛,雖已至人工收費作業效率之極限,但仍無法滿足更優質收費效率之需求。

    另在計次收費時代,高速公路全路網合計設有23處人工(計次)收費站:

    國道1號有11處收費站(汐止、泰山、楊梅、造橋、月眉、后里、員林、斗南、新營、新市、岡山)

    國道3號有11處收費站(七堵、樹林、龍潭、後龍、大甲、名間、古坑、白河、善化、田寮、竹田)

    國道5號有1處收費站(頭城)

    車輛過站時由收費員依車種不同收取不同費率之通行費,此種過站計次收費方式,常受限於土地取得、道路線形等問題,致使各個收費站之距離不一;且因收費站多設置於郊區,使得高達65%的行駛高速公路都會區路段之用路人均未過站繳費,而其餘35%之中長程旅次則會經過收費站繳費,如此並不符合公平付費原則,導致既有計次收費制度遭到用路人的挑戰。

    唯有提升轉換實施結合電子、電腦與通訊等新科技技術之自動化電子收費,方能突破達到無須停車、無現金之收費服務。

    為落實付費公平性及一致性,以回應用路人之期待,避免收費制度瓦解,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開始規劃將計次收費轉換為計程收費,並為減少收費人力及收費站之用地,研議導入電子收費(ETC)替代人工收費,並藉由自動化收費提升高速公路收費效率。

    另為順利推動及提升行政效率考量,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於2003年以BOT方式推動電子收費(ETC),提出「徵求民間參與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建置及營運案,委託民間廠商建置及經營電子收費(ETC)系統,欲借重民營公司創意及效率,加速整體計畫推動。

    電子收費屬於新的繳費方式,為使民眾逐漸接受及適應,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規劃採兩階段方式轉換,於2006年2月先導入計次電子收費與人工收費併行,使用路人逐漸了解新的繳費模式,等到ETC利用率上升及民眾逐漸熟悉電子收費後,再於2013年12月30日將「計費方式」由固定費率之計次收費,無縫轉換為按行駛里程計費之計程電子收費,前後以10年時間推動電子收費政策與溝通,成功達成「走多少、付多少」之公平付費理念。

    高速公路收費大事紀:

    1974年7月30日,泰山收費站配合三重中壢段通車開始收費,為第一個開始收費的收費站,除現金外並收回數票,費率小型車15元、大貨車20元、大客車及拖車30元。

    1978年10月31日,國道1號全線通車。

    1981年6月1日,啟用軍用、郵用票證。

    1981年7月26日,首次調整費率小型車25元、大貨車30元、大客車及拖車40元。

    1982年8月,實施購買百張本回數票95折優惠措施。

    1989年9月1日,全線設置小型車不找零錢車道。

    1991年9月1日,再次調整費率,小型車40元、大貨車及大客車50元、聯結車65元。

    1996年12月1日,全面實施回數票專用車道。

    1998年1月,汐止收費站實施南下免收費。

    2000年10月,七堵收費站北上單向開始收費。

    2004年5月,榮獲行政院頒發「績效卓著」獎牌。

    2006年2月10日,啟用計次電子收費(ETC)車道,人工及電子收費併行。

    2006年9月18日零時起,國道5號頭城收費站於開始收費。

    2013年12月30日,計次人工及電子收費轉換為全電子計程收費,高速公路計程收費正式上路;既有的收費站全數停用,改為RFID標籤(eTag)及車牌辨識方式收費。雖然收費站隨即遭到拆除,但有3個收費站的部份站體被保留下來作紀念,分別是國道1號的泰山收費站和國道3號的大甲收費站、田寮收費站。

    2015年8月31日,高速公路局榮獲國際橋梁隧道及收費公路協會(IBTTA)2015年收費系統-服務及推廣類卓越獎及首獎(Present Award)。

    2017年11月3日,高速公路局榮獲財政部106年第15屆金擘獎「政府機關團隊獎-特優獎」

    2018年7月17日,提供通行費繳費平信通知改寄電子帳單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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