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交付審判成功案例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交付審判成功案例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sofaly (沙發椅)看板LAW標題Re: [請益] 再議、交付審判。時間Sat May 14...
※ 引述《trausing (trausing)》之銘言:
: 一、若檢察官不起訴處分,那麼再議成功的機率是多少?
: 二、若再議失敗,是否可以申請交付審判,成功機率大否?
: 三、若交付審判遭駁回,已超過六個月是否可申請自訴?以及申請免費的律師?
: 四、第一次開偵查庭距離第二次開偵查庭大概要多久?能否申請延後日期?
: 若不克前往,選擇接受書記官的電話錄音作筆錄好嗎?
: 五、若精神狀況不佳,無法正確應答,是否可選擇延期出庭?
大家好
抱歉借標題請問一下
請律師遞狀申請交付審判,是不是還需要先審查(合議庭?)
確認理由充足才進入法庭審判?
找資料沒有政府網站有提到這個 只有一般網頁有看到
再請問律師會排斥這種勝率超低的業務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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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
交付審判 推翻檢方見解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11107/33796773/
高院前法官莊清銘律師說,檢察官若認為刑事被告犯罪嫌疑重大,即起訴由法院審判,反
之則不起訴,若不起訴,被害人可聲請再議,若再議遭高檢署駁回,在過去,案件即確定
,直到二○○二年我國增訂交付審判制度,被害人在案件不起訴確定後十日內可向法院聲
請交付審判。
獲准機率極低
莊清銘說,如果法官裁准交付審判,等同推翻檢察官不起訴見解,等同起訴,將由法院審
理。根據司法院統計,交付審判制度實施後,全國共七千五百二十一件聲請案,僅五十件
獲准,成功率僅約千分之六點五,陳姓警衛案獲法官楊台清裁定交付審判,也將由楊審理
,檢方說,這應代表法官要判陳有罪。
過去最著名案例,是馬英九總統控告侯寬仁檢察官偵辦市長特別費案筆錄不實,侯獲檢不
起訴,馬不服,再議也遭駁回,馬再聲請交付審判,但仍遭駁回。
記者劉志原
交付審判應該是律師最愛 (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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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再借問一下
聯合律師事務所跟個人律師事務所 有甚麼差別
因為某些因素 希望律師不會太忙 能隨時(最理想情況)
討論案情 謝謝
※ 編輯: sofaly (211.75.215.122), 05/15/2016 21: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