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不辦離職手續ptt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不辦離職手續ptt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不辦離職手續ptt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不辦離職手續產品中有13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2萬的網紅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在家上班還有颱風假嗎?「防疫假」好多種讓人霧煞煞怎麼辦?】 疫情期間,許多企業都改成居家辦公。但居家辦公時要不要放颱風假?新頒布的防疫假別又該怎麼計算薪資?以下,就讓我們一起釐清防疫相關假別和法規。 關於颱風假,勞動部表示,居家辦公本在家上班,颱風來襲若是不影響工作,可以依照和雇主的約定正常上...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3萬的網紅SHIN LI,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紓困 #補助 #無薪假 合作信箱✉️ : [email protected] ❗️影片未經同意請勿任意轉載、二次搬運、寫成新聞稿 ❗️每月45元幫助我創作更多影片|https://shinli.pse.is/PD4Q5 ———————————————————————————— 🙌紓困4.0詳...

不辦離職手續 在 微笑娃生活旅行?Wa’s Travel Daily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8-02 20:18:58

外婆家「檸檬樹」已結🈵️🈵️的果實🍋 ✧ #那些秘密01 陪外婆沒有很多天 我也沒有出去走走 是陪外婆看醫生檢查身體 ✧ 檸檬樹也是快要上車回台北匆匆拍下來! 我自己又被好幾年沒見的親戚說胖了 以前太瘦被說是都沒吃飯喔?(那時候食量大概可以吃兩桶肯德基加一堆套餐!那還是其中一餐。 胖? 之前有提供我...

不辦離職手續 在 柴魚Shiba|修圖調色。自媒體硬實力。社群經營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8-18 21:19:40

#柴魚說故事 「你們在人生中卡住了嗎?」 「不知道為了甚麼努力?也不知道還可以往哪裡去?」 我就是 有一個很多人稱羨的職業 生活穩定、不會因為疫情關係被辭退 我,是一個捧著鐵飯碗的警察👮 警大四年加上工作期間,快九年的警察生活 慢慢的適應、慢慢的得心應手 在海巡做了新聞公關、還有社群小編...

不辦離職手續 在 安啾愛旅遊AngelKo??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7-05 14:21:54

「一年前機票都買好了!原本要展開環亞之旅💔」#疫情教我的事 一年前早已計劃好,離職後來趟環亞洲之旅 第一站就是先到菲律賓遊學,增進自己的英文能力 所有手續皆準備完成,找了代辦、連機票、保險都買了! 但計畫永遠趕不上變化,疫情來襲,這趟圓夢之旅就此中斷..... 除了無法探索那些計劃的好得國家,心...

  • 不辦離職手續 在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20 10:27:15
    有 13 人按讚

    【在家上班還有颱風假嗎?「防疫假」好多種讓人霧煞煞怎麼辦?】

    疫情期間,許多企業都改成居家辦公。但居家辦公時要不要放颱風假?新頒布的防疫假別又該怎麼計算薪資?以下,就讓我們一起釐清防疫相關假別和法規。

    關於颱風假,勞動部表示,居家辦公本在家上班,颱風來襲若是不影響工作,可以依照和雇主的約定正常上班,員工不出勤就視為曠職。另外,讓人看得霧煞煞的「防疫假」,則有以下四種:

    #職場 #居家辦公 #颱風價 #防疫假 Commeet

  • 不辦離職手續 在 子雲老師的導師室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19 06:34:57
    有 140 人按讚

    [擬真模考–子雲自己出題]

    近期有同學請我出模考考題給同學們練習,於是我依最近的實務判決改編了兩個題目,也放在這邊給其他同學練習看看,有練習的同學歡迎拍照給我:

    一、A機關辦理「電腦設備更新」採購案,甲公司、乙公司均參與投標,經開標評選後,A機關決定決標予甲公司,並與甲公司簽訂「110年度電腦設備更新採購契約」,嗣後,乙公司發現甲公司於投標過程中有違反採購法之行為,試問:
    (一)乙公司希望A機關決標予乙,應如何提起行政訴訟?(12分)
    (二)甲公司嗣後與A機關發生履約爭議,A機關隨即沒收甲公司之履約保證金,甲公司不服,應如何提出救濟?(13分)

    二、甲公司承攬臺北市立美術館民國104年度「展覽場管理服務案」標案,履約起迄日期為104年2月15日起至12月31日止,並派遣勞工至美術館提供勞務,惟甲公司未依規定申報17名勞工在職期間勞工退休金,勞保局遂以甲公司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8條規定,依同條例第49條規定以A函裁罰甲公司罰鍰2萬元並命限期改善,因甲公司仍未改善,復以B函,處甲公司罰鍰3萬元,甲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主張該17名勞工均為臨時代班人員,與甲公司之間不存在雇傭關係,故B函違法,試問:甲公司之主張有無理由?(25分)
    【參考法條】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8條規定:「雇主應於勞工到職、離職、復職或死亡之日起7日內,列表通知勞保局,辦理開始或停止提繳手續。」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49條規定:「雇主違反……第18條……未辦理申報提繳……,經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月連續處罰至改正為止。」

    #題目難度比高考三級再難一點同學自行斟酌是否要練習
    #解題方向三天後放上來
    #爭點打到很重要

  • 不辦離職手續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8-25 07:45:34
    有 28 人按讚

    #月旦法學雜誌第315期 📌勞工保險申報制度/張桐銳(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實務上基於大量案件調查之困難,關於勞保法律關係之發生或停止,原則上以投保單位之申報為準,縱使受雇勞工未離職,而雇主申報其離職退保,勞保法律關係亦停止。張桐銳老師於分析實務案例後,提出自身法律見解,例如申報行為之法律性質與事後救濟之類型。本文以行政實務見解: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訴字第554號判決為例,檢討勞工保險行政與審判實務所採行之所謂「申報制度」,論理深入淺出,值得一讀。
     
    ✏關鍵詞:勞工保險、申報制度、行政契約、公法上法定之債
     
    ✏摘要:
    本文以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訴字第554號判決為例,檢討勞工保險行政與審判實務所採行之所謂「申報制度」。實務上基於大量案件調查之困難,關於勞保法律關係之發生或停止,原則上以投保單位之申報為準,縱使受雇勞工未離職,而雇主申報其離職退保,勞保法律關係亦停止。本文認為,申報行為為事實行為,而非意思表示,勞保法律關係係公法上之法定債之關係,而非行政契約關係;勞保法律關係之發生或停止,固然原則上以申報為準,但雇主之申報(通知)內容如與事實不符,被保險人應得透過訴訟救濟予以推翻,至於救濟之訴訟類型,應為確認訴訟。
      
    ✏試讀
    🟧申報制度之概念: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釋
     
    行政實務上認為勞保採申報主義,其規範基礎在於勞保條例第11條以及勞保條例施行細則第14條。當時施行之勞保條例施行細則第14條規定:「符合本條例第六條規定之勞工,各投保單位應於其所屬勞工到職、入會、到訓之當日列表通知保險人者,其保險效力之開始,自投保單位將加保申報表送交保險人或郵寄之當日零時起算;投保單位非於勞工到職、入會、到訓之當日列表通知保險人者,其保險效力之開始,自投保單位將加保申報表送交保險人或郵寄之翌日零時起算。投保單位於其所屬勞工離職、退會、結(退)訓之當日辦理退保者,其保險效力於投保單位將退保申報表送交保險人或郵寄之當日二十四時停止;投保單位非於勞工離職、退會、結(退)訓之當日辦理退保者,其保險效力於離職、退會、結(退)訓之當日二十四時停止。前二項郵寄之當日,以原寄郵局郵戳為準。」
     
    🟧行政法院裁判:最高行政法院裁判
     
    最高行政法院相關裁判中,最早出現申報制度或申報主義之用語者,為最高行政法院87年度判字第2762號判決,惟該裁判中係勞保局於答辯中主張勞保加、退保係採申報制度,並非最高行政法院援引申報制度作為駁回上訴之理由。事實上,於該裁判中,勞保局係主張勞保加、退保雖係採申報制度,勞保局依據投保單位所送加、退保表作書面審核,惟事後發生保險事故,經勞保局調查其資格有不合上開加保要件者,勞保局得依勞保條例第24條規定,以投保單位故意為不合本條例規定之人員辦理參加保險手續,領取保險給付,而依法追還保險給付;並取消該被保險人之資格。因此,本案之爭點係原告是否確係受僱於投保單位員工之認定問題。換言之,在勞保行政實務上,投保單位申報不實,如屬退保之情形,亦即被保險人仍在職,而投保單位申報退保之情形,以申報為準,勞保法律關係即告停止,事後不得舉證推翻,亦無法透過法院確認勞動法律關係始終存續之裁判而加以改變。
     
    🗒全文請見:勞工保險申報制度/張桐銳,月旦法學雜誌第315期
     
    📕本期目錄: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2796
     
     
     
     
    📢訂閱 #月旦雜誌,最新優惠:http://qr.angle.tw/gyj
     
    📢#月旦知識庫 最新購點優惠:http://qr.angle.tw/dzl
     
    📚#元照新書:http://qr.angle.tw/pp8
     
    📚8/31前,教科書滿2,000元贈好書一本:http://qr.angle.tw/sv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