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一般洩密罪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一般洩密罪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一般洩密罪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一般洩密罪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增訂外患罪? - 陸委會前副主委(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張顯耀因涉嫌以傳真公文、口頭告知方式,將機密資料洩漏給台商,再由台商攜往大陸交給國台辦官員,調查局原擬以觸犯刑法外患罪報請高檢署指揮,隨後變更罪名,全案回歸地檢署以一般洩密罪偵辦。對此台聯黨團質疑我國憲法因有「一個中國」的荒謬...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500的網紅林佳龍,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立法委員林佳龍今天於內政委員會質詢內政部部長李鴻源及警政署署長王卓鈞,針對刑事局前主秘許瑞山涉嫌插股經營且包庇賭場一案,雖已進入司法程序,但警政署內部的督察系統卻未做內部調查,局長至今仍未調離現職,另外,2010年訂定的「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定」,使得刑警文化蕩然無存,當兇嫌犯案的跡證不足時...

一般洩密罪 在 BusinessFocus | 商業、投資、創科平台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9-21 07:39:58

【@businessfocus.io】英媒爆料:滙豐明知客戶涉及龐氏騙局,仍允許騙徒將8000萬美元轉到香港 . 英國BBC周日引述外洩密件報道,滙控(5)在一宗涉及8000萬美元的龐氏騙局(Ponzi scheme)中,明知美國當局在進行調查,仍容許騙徒由美國轉賬數千萬美元到香港。 . 國際調查記...

  • 一般洩密罪 在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4-09-12 17: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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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增訂外患罪? - 陸委會前副主委(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張顯耀因涉嫌以傳真公文、口頭告知方式,將機密資料洩漏給台商,再由台商攜往大陸交給國台辦官員,調查局原擬以觸犯刑法外患罪報請高檢署指揮,隨後變更罪名,全案回歸地檢署以一般洩密罪偵辦。對此台聯黨團質疑我國憲法因有「一個中國」的荒謬原則,使得刑法外患罪形同具文,無疑縱容我對中談判代表叛國無罪;台聯強烈主張,應在「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中增訂「外患罪、加重洩密罪」及「談判底線調整與授權SOP機制」等條文進行補救。

    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是以依據憲法,兩岸關係非一般國與國關係,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處理。台聯黨團擬於「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訂定:「辦理及參與兩岸協議草擬、談判或簽署之人員,應經政府允許之事項,未受允許,私與外國政府或其派遣之人為約定,或受政府之委任,處理對於外國之事務 ... 詳全文:http://www.npf.org.tw/post/1/14130 http://ow.ly/2NnO7x

  • 一般洩密罪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2-10-22 17:31:19

    立法委員林佳龍今天於內政委員會質詢內政部部長李鴻源及警政署署長王卓鈞,針對刑事局前主秘許瑞山涉嫌插股經營且包庇賭場一案,雖已進入司法程序,但警政署內部的督察系統卻未做內部調查,局長至今仍未調離現職,另外,2010年訂定的「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定」,使得刑警文化蕩然無存,當兇嫌犯案的跡證不足時,根本無能力辦案,王卓鈞要負起全責!

    本月19日,涉嫌插股經營且包庇賭場的刑事局前主任秘書許瑞山、偵四隊組長鄭富禎分別以70萬元及30萬元交保,林佳龍今天質詢王卓鈞時表示,目前主嫌已經交保,全案雖已進入司法調查,但警政的督察體系未完成內部調查,刑事局局長或署長也未負起應有之連帶責任,令基層同仁心寒。

    林佳龍強調,刑事局主秘涉嫌包庇賭場案,打擊刑事犯罪的龍頭-刑事警察局,一次就有5名中高階警官遭調查,根本是「前所未見」,以往發生包庇賭場案件的警察單位,不是地方分局就是派出所,本身無轄區的刑事局,無法給予賭場業者「保障」,按照傳統,業者並不會找上刑事局人員,警政署需要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也必須還給基層努力的同仁一個清白。

    林佳龍表示,就任警政署署長四年餘的王卓鈞,不應該還把自己定位為台北市的警察局局長,整本102年度施政計畫及收支預算報告顯示出,王卓鈞依循官僚體系下,只重視「穩定」,了無新意,問題是,身為一個署長,王卓鈞必須全國6萬名員警的表率,讓基層員警看到願景,除了設法讓人民對警察更有好感,也要讓員警樂於工作,重拾熱情,願意工作。基層,是很多員警在認真做事的,而整個警政署,卻做一堆疊床架屋之事,舉例而言,從去年10月起,為了防止個資洩密,警政署要求員警登入戶役政系統查詢民眾個資時,須填寫「用途」欄位,但系統設計不良,不論偵辦刑案、急難救助或人口協尋,警方都需登入戶役政系統,查詢戶籍時,規定只要有一個欄位漏填,就記一支申誡,一按下輸入就沒有補救機會,更誇張的是,多年前已廢止的紙本登記簿,去年10月又恢復,員警每查一筆,都須在紙本上「手寫」一次資料,根本是多此一舉,分局偵察隊員向林佳龍反映,常一天要查數十筆資料,但系統不穩定,遇上需要查詢緊急確認可疑對象身分,不小心就面臨處分,嚴重打擊辦案士氣。

    另外,2010年台中市翁姓角頭遭槍殺引爆警察與黑道互動爭議,在總統馬英九要求下,時任內政部長的江宜樺批示「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定」,並要求警政署長王卓鈞確實執行,林佳龍強調,儘管員警與黑道之間應該要有一條清楚的紅線,然而,現行的制度卻是因噎廢食,刑警監控黑幫偵防能力,不若以往,和幫派份子碰面,規定事先報備、寫報告,還要被督察室貼上「交往複雜」標籤,試問有誰願意?乾脆一句「我都不認識」,演變至今,每個月基層分局要求偵查隊各小隊繳交「名單」,一個人至交出一個特定交往對象,儼然國小交功課,刑警文化褪色,能用之兵已不多,監聽、調監視器等手法成為主力,但當跡證不足時,根本無能為力,刑警文化蕩然無存,王卓鈞要負起全責!

    林佳龍強調,要讓基層員警有士氣,必須從制度面通盤檢討,台灣目前的警察學校,計有警大及警專兩所,警官由中央警察大學教育,直接隸屬內政部;員警由台灣警察專科學校負責,但隸屬內政部警政署。
    林佳龍建議,修改相關法律規章,將警大及警專合併,並將擔任警察管道變為真正的「雙軌」,除了一般大學畢業後考取的「特考班」,就是及就讀合併後「警察學校」正期生,經考試及格者,一律從1線3的基層員警做起,將升遷巡佐及巡官的升遷仕途透明化,才會讓基層有真正的動力,也能增加員警來源的多樣性,符合員警必須「包山包海」的社會潮流,徹底打破「官警」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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